组织听证会
1. 如何组织听证会
准备阶段:根据听证的相关内容,指定听证公告,应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向上级领导请示,等到同意之后,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对工作进行细致详细的分工,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听证陈述人。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2、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 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人的义务等。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 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2. 怎样组织一次听证会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所谓立法听证制,就是立法机采取会议的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所谓行政听证制,就是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的让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事件调查人,对所要认定的违法事实及应用处罚依据进行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的程序制度。至于如何组织一次听证会,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自己的身份:准备阶段:根据听证的相关内容,指定听证公告,应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向上级领导请示,等到同意之后,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对工作进行细致详细的分工,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听证陈述人。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2、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有道理!!!
3. 听证会怎么组织
准备阶段:根据听证的相关内容,指定听证公告,应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版点等,权向上级领导请示,等到同意之后,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对工作进行细致详细的分工,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听证陈述人。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2、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
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人的义务等。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
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4. 举行听证会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因此听证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5. 2.你组织一个听证会,出了问题,使得听证会进行不下去,领导批评了你,你怎么办
1 虚心接受领导批评,表态以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况。2 查清不能进行的原因,先从个人能力回上找问题,然后对答听证会的组织过程和细节上找问题,最后对会议过程和内容,尤其对会议中不能进行时的问题或讨论议项研究。3 查出原因,总结,报领导查看。再次表态。4 通过此次事情得
6. 【会议组织】如何组织一场听证会
(2)准备阶段:就会议参与人员、会议召开时间、场地设备、会议通知、听证会的议程、会议主题及相关的会议文件做一份详细的计划,向上级领导请示,并按领导意思改进、补充。并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
7. 哪些行政处罚需要组织听证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包括:
1、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8. 听证会的组织程序是什么
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涉及群众利益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召开听证会。
程序:公告、通知参加、开会、决定。
9. 组织召开听证会属于行政监督的手段吗
听证会有不同的分类。
有决策听证会和监督听证会。
监督听证会,属于行政监督手段。
10. 哪些行政处罚需要组织听证会
需要组织听证会的行政处罚情形有:
1、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