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
1. 公安机关是干什么的
负责公共安全
2. 公安机关是干什么的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3. 公安机关是指什么地方
我国的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是行政执行机关。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4.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1.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版要地位权
3.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1.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
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
3.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5. 公安局是什么机关
公安局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一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的公安部门,有别于地方政府的公安局比如:铁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公安等。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公安局起源:“公安”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公安委员会”——全称是“公共安全委员会” 。
6. 公安机关包括哪些结构
地市来一级公安机关:
交警、源巡警、特警、刑警、禁毒、经侦、治安、出入境管理、局机关(政治部、警令部、行财、警卫等)、消防、监管、保密部门。
省、部直管公安机关:
高速管理、铁路、林业、航运、监狱、海关、税务、民航。
其实有的地方没有分这么细,但大概也就这些了。
县一级公安机关上述有些部门是没有的。
7. 公安局属于什么机关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部双重领导
8. 公安机关属于什么机关!
公安机关来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源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9. 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是什么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 什么是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担负社会治安、保卫职能的专门机关。它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专政工具之一。
中国的公安机关主要是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担负社会治安、边防治安和交通治安的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厂矿、企业、事业等和其他部门的保卫工作,管理人民消防和人民防空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并负责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预防犯罪等工作。
中国公安机关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有力工具,是执行法律,特别是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专门机关之一。国务院设有公安部,领导全国的公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公安厅(局);地区和直辖市的区设有公安分局(处);县、自治县设立公安局;县、自治县、市辖区得在辖区内的市镇、街道、交通沿线和社会情况比较复杂的农村,以及边远地区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机关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既有严格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在进行诉讼活动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