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相关制度
㈠ 内控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控制程序
两者最好不要绑在一起,最好是并存,各搞各的。因为:
内部控制制度是利用单位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是一个有机联系的体系。说白点,它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制度,是许多相关制度中的、有关内部控制内容的统称。但也有的企业把内部控制专门形成一个单独的制度,可这样的制度一般都比较粗犷,无法具体执行。如果把这个制度太细化了,那就与其它制度重复了,也没必要。
由于大多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是一个单独的制度。而质量管理体系则又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为实现企业质量目标的质量管理模式。其所谓的“内部控制”也是对质量方面的控制,而不是常说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控制,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说,强行嫁接在一起,至少不会利于操作。应该并存,最好不要整合在一起。
现在许多专家(而不是企业管理者)也讨论将质量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整合。暂且不说这种整合是否对企业管理有益,单说形式上也会将内部控制制度捆绑得中不中,洋不洋的。这不但加大了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难度,同时也会使条理清晰的各项制度变得教条,未免有点形而上学了。
至于编码的问题,你们可以将质量管理体系中涉及到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加上一个编码就行了,以便受控和认证。平时在其它“内部控制”修改时也较容易,不会象质量体系文件修改时那么麻烦。
这些完全是我自己的看法,现想现写,有点乱,也不太成熟。而且这样做也难免让人看着有点投机思想,所以仅供参考。
㈡ 企业内控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的有
1.确定内控范围
2.完善治理结构
3.明确机构设置及责权分配
4.发展战略的控制版
5.人力资权源的控制
6.社会责任的控制
7.企业文化的控制
接下来要设计好对企业内控体系的
1.风险评估
2.控制活动
3.信息与沟通
4.内部监督(先要制定出相关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两种))
㈢ 内部控制包括哪些内容
1、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业要健全和强化内部组织机构,是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其核心问题是合理的职责分工。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由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
2、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
规定管钱、管物、管帐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旨在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另外,现金收付的复核制,物资收发的复秤制、复点制等,也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控制制度。
3、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要求
对各种自制原始凭证,在格式、份数、编号、传递程序、各联的用途、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签章、明细数同合计数及大小写数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规定。
对各种账簿记录,要求帐证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统驭关系的规定;还有会计核算中规定的双线核对、余额明细核对、各种报表相关数字核对,以及由此而规定的内部稽核制度等。
4、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帐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帐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5、明确规定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和控制方法
(1)计算机代替手工填制记账凭证是比较容易的,比手工制作的凭证更规范、效率更高。
(2)电算化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的水平。
(3)对会计电算化进行内部控制,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
㈣ 企业有哪些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控制制度和管理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是以专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
会计控制是指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合法性有关的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与保证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关的控制。
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并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有些控制措施既可以用于会计控制,也可以用于管理控制。
拓展资料: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是:
(1) 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制度。
(2) 严格的审批检查制度。
(3) 健全的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
(4) 严密的保管保卫制度。
(5) 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
(6) 胜任的工作人员。
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直接决定着被审单位提供的会计数据和其他经济资料的可靠性,现代审计总是把被审单位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当作审查的起点和重点,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核实和评价确定审计工作的范围、深度和侧重点。
㈤ 财务内控制度包括哪些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现金管理。
2、现金收入的来源。
3、现金开支的范围有:对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费、补贴差费、补助费、备用金、差费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物品或支付劳务报酬。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4、对处单位错转入的款项以及应退的各种款项,一律通知银行汇退,不得用现金退什。
5、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以会计审核签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职工个人清款单预借的现金要经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支付。
6、职工因公出差预借现金,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清算结款,任何人不能长期拖欠借款。
二、银行存款管理
1、货巾资金的收支业务除按规定可通过现金结算外, 其余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2、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有关办理结算规定本单位银行的收支业务。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结算不得挪用规费收入专户存款。
4、不得签发各种空白支票,汇票或交给他人自填。
5、留存银行的印鉴要分开保管,不能一个人保管全套印鉴。
6、出纳要按规定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月终结出发生额和余额,并与银行对帐单,会计总帐核对,对未达帐款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内控相关制度扩展阅读
财务内控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现金流管理内控机制
一、加强现金预算管理,重点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的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二、严格现金收支预算控制,及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重点监测经营性现金流与到期债务等情况,调节资金收付平衡,严格控制支付风险。
采购与付款内控机制
一、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成立包括采购、生产、质检、仓储等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价小组,侧重对所购商品性能、质检、价格、付款条件及供应商信誉的综合评价。办理付款业务时,要对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采购数量和质量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完整、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
二、建立采购价格形成机制,成立包括企业管理层,采购、生产、财务、质检、法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采购价格委员会。应实施大额定单集中采购或以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并密切跟踪市场价格动态,完善价格调整机制,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㈥ 什么是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内部建立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和规程,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产物。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
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制度。
严格的审批检查制度。
健全的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
严密的保管保卫制度。
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
胜任的工作人员。
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外部环境中,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需不断改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㈦ 如何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
风险管理:
一、对企业风险的认识
企业风险是指某一对企业目标的实现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事项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在制定和实现自己目标的过程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所以需要进行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分析公司的内外风险,制定系统的管理策略来处理这些风险,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实现企业的目标。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
二、明确受托责任、完善公司治理,从公司组织结构上控制企业经营风险
公司治理实质的涵义就是基于一种受托责任的法律合同关系,并以此来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并让他们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基于受托责任下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即公司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以及对受托责任履行行为实施监督的公司监事会的权利和责任的法律确认和有效执行。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的组织保障。
从表面上看,安然、世通公司的倒闭是因财务舞弊引起的。但在实质上,这两个公司都是由于在公司治理上存在严重缺陷,才导致公司在财务上造假行为成为可能,公司倒闭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美国的公司治理科学性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推崇,也是我国主要借鉴的。在美国公司治理中董事会设置最典型的特点是独立董事制度,担任大公司独立董事的很多都是知名学者、教授,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人员中站多数,他们的作用主要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代表中小股东利益。但据调查,安然、世通公司的独立董事是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应该起到的作用,导致公司治理失败,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很好执行,造成公司经营风险。
我国在借鉴美国公司治理的独立董事制度同时,也借鉴了德国公司治理的监事会制度。监事会在德国的公司治理中发挥着很关键的作用,但在我国,公司的监事会却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因此,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不但要有完整的公司治理架构,更主要的是要有基于受托责任下的公司治理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有效履行。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所谓内部控制,是为实现经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及相关法律的遵循等组织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实施者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员工。内控制度是企业为有效实现其目标而设计的内部制度安排,它是为整个企业而设计的系统,企业不应该有任何人能脱离该系统的控制而自由运作。
现在人们越来越发现,公司的风险来自于内控制度的缺失或形同虚设。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就是授权和监督。公司所有人的权限都是在这个组织中被授予的,并要得到有效监督。
内部控制:
第一是建立直属于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的运营监控管理机构,将会计监督和管理监督职能整合在一个部门,不但要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还有对出现问题进行改进,二次进行监督、跟进,不断的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
1、根据集团发展需要,运营监控管理中心设审计部、招标部、生产监察部、改进部。运营监控管理中心直接归董事长领导并对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工作,具体负责董事长及董事会要求和规定的各项审计、监察工作。运营监控中心总监的任用和解聘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批准,其它人员由运营监控中心总监提出,董事长批准,其工作考核和奖惩由董事长、董事会决定。
2、运营监控中心人员办理审计、监察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监察职业规范,忠于董事长、董事会,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3、当遇到较大审计监察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公司的财务、人事行政、生产、销售等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审计监察,各单位应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专业人员进行专题或专案审计监察。
第二是制定运营监控管理中心明确的工作职责,确保企业内部监督的全面性,促进管控制度完善、细化,点、线控制全面,有效执行;提升企业现场管理;推动各部门的工作实施、改进。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审计计划,开展各类财务审计工作及专项审计工作,确保企业健康运营。实现对企业采购的所有物资进行招标、比价,确保在当时采购条件下的性价比最优,高质、高效。
一、对出资者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定期审计。特别是对公司财产、资金管理使用和安全完整程度进行重点审计。
二、对出资者所属公司的预算或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特别对预算追加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监督。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审计、监察。
1、事前对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划清预算责任
2、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每月的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偏离预算或便于不适合时机预算的调整
3、事后即预算期结束后进行全面审计,评价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据以考核,兑现奖惩。
第九条、对集团负责人和各中心总监、总裁助理、各子公司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责任和财务会计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特别是对董事会决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战略的落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一)对经营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察主要评价经营成果的有效性。审查负责人是否是按董事会的要求、经批准的经营规划进行经营管理的审计,审查有无决策失误和错失经营时机,有无短期行为,破坏公司资源,评价经营管理政策和工作措施是否高效可行等。
(二)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计。审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公司资产是否存在风险和不安全,是否完整,有无积压和呆死坏帐,有无损坏和贬值,是否真实。
(三)对财务会计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察
1、财务责任就是理财责任,就是评价财务状况是否优良,财务资产是否增值,使用是否充分有效,是否盘活现有资产,有无浪费,有无财务和税收风险。
2、审计责任主要是评价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完善、资产管理是否安全,会计防范是否有效,会计数据是否真实,会计工作和前台业务是否脱节,会计工作是否支持业务等。
(四)对人事事项进行审计。审查工作效率,人力成本、人均效率,审查员工队伍建设情况,是否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协作精神,是否建立共同愿景,有无在人事方面以权谋私的情况,有无任人唯亲,有无打击报复,嫉贤妒能等情况。
(五)对采购进行审计。审计采购的质量是否符号要求、价格是否合理、资金结算是否符合预算要求、交期是否及时,审查采购作业流程是否高效,有无按流程操作,有无徇私舞弊行为。
(六)廉政建设审计。对违反公司廉政建设的行为进行审计如请客送礼、接受贿赂等。
三、对公司的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计。
四、监督、检查和评价各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以及内部风险管理:
1、检查各子公司、各中心各岗位的责权划分是否明确,岗位责任是否建立并且有效;
2、所有原始凭证是否进行统一的连续编号,并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凭证是否有严格的登记注销手续;
3、检查所有的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办公用品、库存商品是否实行责任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4、检查所有业务是否都实行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各流程中的关键(资金)点是否实行了重点控制,控制是否有效,程序是否经济、高效;
5、检查主要岗位人员的变动是否建立并实行了恰当的交接制度,手续是否完备;
6、检查各子公司是否建立并实行了有效的成本费用控制制度和资金使用制度;
7、检查各子公司采购、商品入库、出库、领用、销售、成本费用、资金收支、对外投资、资产处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8、其它内部控制事项。
五、对违反出资者、公司规章制度、财经政策纪律,侵占公司资财、损害公司利益、严重铺张浪费和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六、对各子公司有关的经营方案、预算草案、资金使用方案、重要的经济合同、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合理性,有效正确性进行审计评价。
七、对管理者的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进行监督、监察
1、监督、监察抵触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或将规章制度打折扣执行的行为;
2、监督、监察弄虚作假,有事不及时汇报,欺上瞒下者,对工作扯皮推诿、相互拆台或搬弄是非的行为;
3、监督、监察未经审议,擅自决定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行为;
4、监督、监察压制人才,嫌才妒能,阻碍或限制他人才能发挥的行为;
5、监督、监察收受与业务有关单位或个人的钱物(含提成、回扣、报销及代为支付费用)的行为,特殊情况下接受的礼品不上交公司的行为;
6、监督、监察以任何名义宴请公司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公司员工及利害关系人的相互宴请的行为;
7、监督、监察未经许可工作时间饮酒、延误工作的行为;
8、监督、监察利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虚报冒领费用或款项的行为;
9、监督、监察利用出差机会协亲属旅游或接受业务单位安排旅游活动的行为;
10、监督、监察对人封官许愿,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助长歪风邪气的行为;
11、监督、监察对检举或有异议的员工或同事打击报复的行为。
八、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各中心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等高层领导的离任、交接审计
九、对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效果进行监督、监察。
1、对人力资源(资本)管理的内部控制监督、监察。监督、监察人力资源(资本)的招收、管理、培训、使用、激励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有与无,完善与否,执行严格程度,效用的大小等。评价其内控制度的适当性;审查评价其是否与时俱进,即在相对稳定的原则下,能否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调整本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控制政策;
2、对人力资源(资本)的开发利用程度监督、监察。监督、监察人力资源(资本)的开发利用是否使其个体不断保值增值,并要使其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由个体人力资源(资本)协调聚合的群体价值。通过对招聘、培训、使用、增值、文化、协调聚合等的监督、监察,使人力资源(资本)的开发既能适用于当前的现实需要,又能考虑超前的,顾及到未来的发展后劲。促使其能建立起一个制度化、科学化的动态运行机制。特别是对人力资本的增值培训的投资问题,要有妥当的计划安排。即人力资本培训的投资要有强制的措施,还应按销售收入或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培训,或按其岗位定期或不定期培训,使人力资本的增值有制度安排;
3、企业人力资本产权监督、监察。监督、监察劳动者权益在企业契约的规定是否受到尊重;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分配关系的落实程度;人力资本定价与激励方式的适当性及其效果。通过对企业人力资本产权的监督、监察,使企业在不与法规相冲突的前提下,建立起不侵犯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能够充分有效地调动不同层级的人力资本载体者的积极创造性,既能使个体人力资本价值增值,又能有效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恰当机制的制度;
4、员工队伍建设监督、监察,是否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协作精神,是否建立共同愿景,有无在人事方面以权谋私的情况,有无任人唯亲,有无打击报复,嫉贤妒能等情况
十、对各子公司产、供、销各个环节经济活动的效益、效率、经济、合理、合规和合法性进行监管。
(一)对采购事项进行监管,采购部门的责任就是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为公司采购性价比最优的原材物料,降低成本、降低付款率,控制采购费用;
1、监管采购计划的审批是否符合程序,采购计划数量是否符合库存和生产使用要求;
2、监管采购合同订立、审批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有越权审批;
3、监管采购流程是否符合内部控制程序,是否满足“高质、高效”的要求;
4、监管采购的决定权和操作权是否分离;
5、监管采购数量、质量、性价比、交货期是否能够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6、监管采购付款计划、付款金额、付款比例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是否按合同执行;
7、监管采购人员采购、招标过程中是否有舞弊行为,是否有暗箱操作行为,是否有故意刁难客户行为;
(二)对生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下达的生产计划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销售合同要求,手续是否完备;
2、监督、检查生产质量的控制是否有质量跟踪记录,是否符合企业检验标准;
3、监督、检查生产控制材料领用、发放的各种单证是否齐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4、监督、检查生产产量和工时记录是否真实、合理、准确;
5、监督、检查生产消耗是否符合定额标准;
6、监督、检查生产工资费用、工资分配、材料分配、制造费用是否真实、合理、符合预算管理控制;
7、设备完好率的监督、检查,有无操作规范,执行的状况如何,有无拼设备的短期行为;
8、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审查有无可行合理的现场管理规范,是否实行了6S管理等;
(三)对营销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销售管理部门应收及预付帐款内部控制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够降低企业风险;
2、监督、检查销售发票、合同、销售订单所列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公司价格规定;
3、监督、检查对业务员报价是否按照公司销售政策执行,有无越权审批折让和价格的违规行为;
4、监督、检查销售合同、赊销的审批是否手续完备,是否有越权审批现象;
5、监督、检查发货清单与销售发票是否一致,物流配送是否满足客户需求;
6、监督、检查销售发票是否连续使用,有无缺号、作废是否正确;
7、监督、检查销售人员是否有截流公司销售货款的情况,是否在销售过程中有接触现金的情况;
8、应收帐款坏帐损失是否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9、市场现金操作是否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对质量系统的监督、检查;
十二、对董事长安排的专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三是对运营监控管理中心的充分授权,没有充分的授权,运营监控监督力度、执行力将大打折扣,各种改进措施的落实将会成为一句空话、大话,董事会能否对内控部门充分授权是内控部门开展各项监督、改进的保障。
具体应该赋予内控部分哪些职责呢?我认为内控部门应该具备以下权利。
一、有权要求各级财务部门按时上报财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资产处置报告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
二、有权参加各子公司、各中心的有关会议并召开与审计、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有权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四、有权调阅各中心、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的有关书面、电子资料、文件以及现场勘查实物。
五、对于审计监察事项有关的问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配合。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出资者和公司规章、利益和严重浪费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七、对拖延、推诿、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监察工作的,报经董事长同意后,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和冻结资产的临时措施,并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有权提出纠正、处理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九、对违反董事会、公司规章制度和浪费损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单位和人员,报经董事长同意后,有权进行通报批评和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董事长审查批准签发的审计报告,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
第四是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监控管理工作程序,使保障监控工作公正实施的前提,是对内控部门开展工作的标杆,是推动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改进的基石。
一、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监控管理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临时项目由董事长授权副董事长批准和实施。
二、审计监察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批准的监控管理计划和临时安排确定审计监察对象,制定审计监察方案,指定审计监察项目负责人和参加审计监察的人员名单,审计监察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由审计监察负责人签发审计监察通知书,通知被审单位。被审单位应该准备和提供相关审计监察资料。
三、在审计监察过程中,审计监察人员必须编制审计监察工作底稿,作好审计监察记录和日志,收集审计监察证据,重要证据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四、审计监察终结阶段,应根据审计监察工作底稿对审计监察事项和结果提出审计监察报告。
五、审计监察报告报董事长审定。一般常规报告由副董事长签发审计监察决定并附审计监察报告副本发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重要审计监察报告的决定有董事长签发。
六、审计监察决定下达后,运营监控管理中心应督促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
七、被审单位应按照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针对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告稽核部。如对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十五日内向副董事长、董事长提出复议。在复议期间,原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
㈧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原则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17]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按照本制度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及岗位的职责权限,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第二章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
第八条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布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和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十条
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
组织和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一条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当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外报送。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内部控制培训会相关材料等。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五章 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汇总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本地区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逐级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强化分析结果的反馈和使用,切实规范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更好发挥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所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按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来确定对象,并对内部控制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相关人员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有哪些内容
严把五关才能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第一关:健全稽核制度把好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载明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明确经济责任,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从检查的情况看,出在原始凭证上的问题不少。一是白条,白纸领据和其他非法凭证报销多;二是虚假发票多;三是原始凭证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甚至出现了不少无日期、无经济业务内容、无经办人的发票。
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制度,各单位一是要设立稽核岗位和稽核人员,执行对各种凭证的稽核工作。凡需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原始凭证都须首先由稽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或“不合规凭证”印章。单位规模小,会计业务量不大的稽核职能可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履行。二是要明确责任,凡属经稽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的原始凭证,如被财政部门和其他政府监督部门查出为不合格、非法凭证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应由稽核人员负责。
第二关:加强收款票据管理把好自制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收款票据比较多,最少的有二种,最多的达六种,如财政部门发放的“收费收款收据”、“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罚没收入收款收据”、“当场罚款收据”,税务部门的“经营性发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款收据”等。这些收款凭证各有其使用范围,款项的性质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同。
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一是要实行岗位分离,空白票据的保管、填开、收款和审核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二是要正确使用票据,按收款性质和内容使用票据。三是要规范填写票据,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要素齐全。四是要严格销号,对已开完的票据要及时销号,防止票据丢失、挪用公款。
第三关:明确会计岗位职责把好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虽然不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不需进行成本核算,但多数单位收款项目多,支出分类项目细,政策性强,对各收、支项目需要准确地核算和反映。
明确会计岗位职责,把好会计核算关。一是要重视人才,选用原则性强、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上岗;二是会计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内容,做到不隐瞒、截留应上缴的各项收入,不乱挤乱列各项支出。三是要明确责任,凡是在财务检查中被查出隐瞒、截留收入或乱挤乱列支出,而这些行为又不是领导授意、指使和强令的,其所受到的处罚应由会计人员承担,或至少承担一部分。
第四关:规范凭证流转程序把好内部牵制
凭证流转程序不规范,内部牵制制度不严,是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流失、造成损失浪费的根源。检查中发现有个单位现金出负数90多万元,其原因就是收款不开票;有个单位的会计人员贪污公款2万多元,其原因是多造工资无人审核;还有个单位1994年分两次借出现金12万元,致使形成坏账损失,其原因是领导一个签字算数。
规范凭证流转程序,加强内部牵制,就要开票、经办、审核审批收、付款,记账等职责严格分离。对收款凭证要先开票,后审核,再收款,最后制单、记账;对支出凭证要先报批,后经办,再审核,再审批,再付款,最后交会计人员制单、记账。
第五关:分解费用指标把好开支标准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支出项目都有明确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然而,检查中发现不少单位都没能把支出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超发津贴、补贴、奖金,超支业务招待费的情况比比皆是,有家单位今年1至10月开支招待费16万余元,占全部支出的19.8%,是财政部规定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的14倍。
分解费用指标,把好开支标准:一是要按照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把各项费用分解落实到单位内部的各个部门,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费用控制指标体系;二是要严格考核,会计上要对各部门费用开支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部门的实际开支情况;三是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节约有奖,超支自负,奖罚分明。
摘自:管理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