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扶贫办
⑴ 扶贫办都干些什么工作呢
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的验收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和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贫困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论证、筛选扶贫开发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向省市申报并争取扶贫资金,同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5.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社会扶贫济困、部门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的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拓展资料:
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市场。
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⑵ 扶贫办怎么样
扶贫办是个议事协调单位。个人感觉有点小马拉大车的意味,没有实权的单位去协调很多的职能部门,可想而知。不过单纯作为公务员工作还可以,前提是你要有能力。
⑶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扶贫办知道哪家有果树苗卖吗
我知道!!! 给我悬赏分我就发给你!!!
⑷ 扶贫办联系方式
呼伦贝尔扶贫办
:内蒙海拉尔河东胜利三路48
:0470-8239775
邮编:021008
电子信箱:fupb@163
⑸ 扶贫办属于哪个单位
扶贫办全称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属于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当时称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目前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同志担任组长,调整后的成员包括国务院办公厅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拟定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
2.审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计划;
3.组织调查研究和工作考核;
4.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调查、指导全国的扶贫开发工作;
6.做好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
(5)许昌扶贫办扩展阅读:
扶贫办的具体措施
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监测公报数,中国还有7017万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仅剩六年时间要实现全部脱贫。近一段时间对这组数据进行了分解,六年时间7000万,每年要减贫1170万,平均每个月要减贫100万。
一是,7000万贫困人口在哪、在什么区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贫困、有什么需求、怎么帮扶。国家层面的扶贫大数据正在加紧完善之中。
二是,自上而下围绕贫困农户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工作体系。对12.8万个贫困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和选派第一书记,把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工作要求,宣传下去,并且规划好、落实好、推进好,真正让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得到实惠。
三是,解决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条件这些基本问题。围绕重点难点,至少在五个大的方面要下大的决心:
提高老百姓的收入问题。要通过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通过各个方面的扶持,发展产业、提高收入,来解决一批人的脱贫问题。
⑹ 扶贫办是什么单位
扶贫办是政府事业单位。
⑺ 扶贫办是做什么工作的
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鼎、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和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指导贫困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4.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6.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论证、筛选扶贫开发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向省市申报并争取扶贫资金,同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7.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社会扶贫济困、部门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的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⑻ 扶贫办主要是负责什么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全县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
(三)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贫困地区农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六)负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县有关部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军以及民营企业等方面社会扶贫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八)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和宣传信息工作。
(九)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