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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件格式

发布时间: 2020-11-22 02:48:15

1. 最新的机关文件公文格式是什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于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配套的

《党政机关公文内格式》国家标容准 WORD版原文注释

http://wenku..com/view/e10f217f31b765ce05081420.html

2. 正式公文的发文格式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文的格式规范

一、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用纸、排版及装订规则
(1)公文采用A4型纸,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2)公文用纸天头(即上页边)37mm±1mm;用纸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3)公文的版心上边沿至发文机关标识的距离,除函为零之外,命令为20mm,请示、报告为80mm,其它为25mm。用以标注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
(4)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正文中如遇空白处不能盖下印章时,应调整正文字距、行距,务使正文与印章同处一页,不能出现“此页无正文”字样。
公文从左至右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5)公文要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6)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二)行政机关公文的文面格式
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为《公文格式》)将公文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3部分18个要素。分述如下:
1、眉首部分——即公文的版头部分,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
(1)公文份数序号
《行政公文办法》规定,绝密、机密级公文应标明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简称份号,即同一文件份数的顺序编号,其作用是便于登记、分发、核查和统计文件。序号用7位(不够7位时前面用0)阿拉伯数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凡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当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标明密级。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间空1字(无保密期限情况下)。2001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注明保密期限。”如公文需标明保密期限,应在密级程度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而秘密等级的两字之间不空字距,如“秘密★6个月”,“机密★1年”,“绝密★26年”等。特殊情况下,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可标为“绝密★长期”。还有一种免标保密期限的,如“绝密”,则表示按该密级的最长保密期限处理(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
(3)紧急程度
这是对公文送达时间的要求,分“特急”、“急件”,电报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标在第1行,紧急程度则标在第2行。
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保密期限与紧急程度视文件需要而标识。
(4)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又称文件名称,位于公文首页眉首中央,一般采用红色套印,所以正式公文俗称为“红头文件”。
发文机关标识通常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国务院文件》,《上海市政府文件》等,主要用于发布方针、政策和重要的工作部署、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来文,以及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等。用小标宋体,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但应小于22mm×15mm。
发文机关标识另有其它三种标写方法:
①只写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等,主要用于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发布任免通知等。
②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种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任免通知》等,主要用于命(令)、任免通知、会议纪要等少数几个文种。
③有一些报告、请示和某些事务性公文、发函等,可在发文机关后面加上用圆括弧括起来的文种,如《××商业局(请示)》、《××公司(函)》等。
如是联合行文,标识发文机关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两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列;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一份公文特定的代号。联合行文时,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如果是“命令”类公文,则按司令者任职期间发文的“流水号”为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标注在发文机关标识正下方,空2行红色反线之上4mm处。在没有签发人标识时,居中排布;有签发人标识时,发文字号居左空1格,签发人居右空1字排布。它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个要素组成。如“国办发[2001]5号”、“沪府发[2002]1号”等。
机关代字应选用代表本机关名称特点的字构成,尽量简短,一般不超过五个字。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发文机关的代字,即文件是以什么机关的名义发出的,“国办”就是表示该文件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发出;第二层次是部门代字,如文件是由发文机关内部的某一部门主办的,则可以在机关代字后面加上部门代字,如“国办秘”就是表示该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主办的;第三层次是文件类型或文种代字,如“国办发”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普发性文件;“国办批”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国办函”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函件,等等。
年份应标全称,不应简化,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并用六角括号“﹝﹞”括入。
序号是按年度统一编制的发文流水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前面不加“第字”和虚位“0”字。
(6)上行文签发人
凡上报的公文,应当标注核准并签发文稿的机关负责人姓名,以示公文的具体责任者,即“签发人”,是该公文开始生效并对其负责的标志。新的《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在附注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后标全角冒号,姓名用3号楷体,与发文字号并行居右空1字排布。
联合发文时有多个签发人,则主办单位签发人的姓名标识于第一行,其他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顺序,从第二行起上下依次排列,同时下移发文字号,使之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红色反线也同时下移,与发文字号的间距仍保持4mm。
签发人姓名可用铅印或打印,不必亲署。
(7)红色反线
发文字号与签发人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即156mm)的红色反线。
2、主体部分——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位于首页红色反线以下,末页主题词(不含)以上。
(1)公文标题
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居中排布,可一行或多行;回行时,要词意完整(不要将双音节词或固定词组拆开;也不要将“的”字排在行首)、排列对称、间距适当。如果标题行数过多,可将标题上移1至2行,即减少与红色反线之间的空行或不空行,以保证正文在首页出现。
标题应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文种。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有三种形式:
一是完全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二是省略式。有三种情况。一是省略发文单位,一般用于单位内部行文,如《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二是省略事由,一般用于内容单一、正文较短,使人一目了然的发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三是省略发文单位和事由,主要用于公布性公文,如《公告》、《通告》。
三是附加式。即在文种前加附加语。如《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制止电站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
发布性公文还要在标题下标明该文件通过的形式和日期,外加括号。可称之为“题注”。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也称受文机关或收文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主送机关置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后标全角冒号。
公布性公文,如命令、通告、公告,以及会议通过的公文,可不标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称谓可有下列几种写法:
①单称或特称。用于向一个特定的机关行文。跨地区、跨单位行文,以及上行文的主送机关,应该写明单位全称,如“山东省人民政府”。只有在本地区、本单位,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如“省政府”、“市政府”。
②统称。用于发至下一级多个机关的行文。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等。
③递降称。用于多级下行文,如“各市、区、县人民政府”。
④并称或转称。用于同时向两个以上的机关行文。如“党中央、国务院”、“财政局并报税务局”、“市政府并转报省政府”。
(3)公文正文
正文是公文表现主题的核心部分,一般包括导语、主体、结语三部分。具体写法将在各文种中详述。正文置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选用3号仿宋体字为宜。
(4)附件说明
附件是用来说明正文的文件,应视为主件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它与公文主件具有同等效力。公文如有附件,应在主件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写法是在正文结束后,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识,如“附件:××××××”;附件有两份或两份以上时,应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2.××××”(分行排列);附件名称不用加书名号,后面也不加句号。
公文如有附件,一般与主件分页印制,但应在主件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序号和名称。附件应与公文主件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二字,有序号时还应标识序号。凡是正文中写明上报、下发、批转、转发、转报、发布的文件,不必再在正文之下标明“附件”两字。
附件视文件需要而标注。
(5)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法律法规的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用3号仿宋,用汉字小字写“○、一、二、三……”。
(6)印章
发文机关在落款处不署名,只盖章。
印章是表示发文单位对公文生效和确认无误的一种凭证,盖在年月日中间。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单位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盖印章。盖章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是当单一机关发文时,印章应当端正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骑年盖月,即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约4-7个字,印章一律用红色。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发文日期居版心右空4字位置;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用红色印章。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用下套方式,下弧压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用中套方式,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二是当联合行文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印均压成文日期,互不相交或相切。两印相距不超过3mm。盖章的具体方式应当相同,即或都采用下套方式,或都采用中套方式。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用下套方式,下弧压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用中套方式,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三是当联合行文需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日期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 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7)附注
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文件限定的阅读和印发传达范围、公文使用的注意事项的说明及“请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的注明,如是否可以登报,翻印等,如“此件发至县级”,“此件不得翻印”等等。附注位于成文时间和印章下一行,左空2字,用圆括号括入。不应把附注理解为对公文内容作出的解释或注释。
附注视文件需要而标注。
3、版记部分——即公文的文尾部分,位于公文末页下部。
(1)主题词
主题词是指能准确概括该公文主题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现在执行的是1997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该表共15个区域词,57个类别词,1049个类属词(参照文后附录)。标注时,先标该公文的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再标文种,三类组合即为该公文的主题词。
《公文处理方法》规定,上行文应按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居左顶格,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词目之间空1字,不加标点,词目一般3-5个,位于版记部分反线之上。
(2)抄送
抄送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如有抄送,置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标“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应与冒号后的机关名对齐;机关名之间用逗号,最后一个机关名后用句号。抄送不可以是主送机关的上级机关,可以是主送机关的上级机关的办公室(厅)。可以是主送机关的平行机关或下级机关。
如抄送的机关较多,在安排顺序上应当上级机关在前,不相隶属机关和下级机关在后。
当主送机关太多,而使正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中间应加一条反线,以与抄送机关隔开。标识方法于抄送机关相同。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是指具体负责印制公文的主管部门,一般是发文单位的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印发日期指公文起印的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时直接位于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印发机关左空1字,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后加“印发”两字。
公文如需翻印,还应当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之下标识翻印机关的名称和翻印日期,其方法同上,但翻印日期后要标明“翻印”两字。
(4)版记反线。
版记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与版心等宽的反线,叫版记反线。“版记”各要素必须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以上。下页边距离版记反线是35mm,但函是20 mm。
二、党的公文的格式
(一)党的公文的构成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党的公文处理条例》)第三章规定,党的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刷版记等17个要素组成。
(二)党的公文与行政公文格式的异同
与行政公文比较,党的公文格式有下列不同:
(1)行政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在党的公文中称之为“版头”。
(2)行政公文的签署(落款)只需标明“成文日期”和“印章”,党的公文还要署上发文机关名称。
(3)行政公文的“成文日期”用汉字小写;党的公文用阿拉伯数字。
(4)党的公文的“版头”(即发文机关标识)与行政公文也有所不同。
党的《公文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党的机关版头有以下四种:①《中共××文件》。用于各级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②《中国共产党××委员会(××)》。用于各级党委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括号里注明文种(下同)。③《中共××办公厅(室)文件》、《中共××办公厅(室)(××)》。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根据授权,传达党委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④《中共××部文件》、《中共××部(××)》。用于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各部门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5)行政公文的红色反线是一条横线,党的公文的红色反线中间要加上五星。
(6)行政公文只能用A4型纸;党的公文既可以用A4型纸,也可以用16开型纸。
至于字体字号、书写格式、装订规定等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基本相同。具体可参考教材的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

3. 企业与政府之间公文应该用什么格式有规范的吗

根据内容的要求可以分为:函件、请示、通知。使用场景及格式如下:

函件是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或平级部门使用的公文形式,单位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包含:标题、主送机关、函件正文。函件正文包括发函缘由、事件、希望请求。


(3)机关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4. 政府下发的文件格式有什么要求吗

有,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发行。

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字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2、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3、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4、版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4)机关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现行的1999年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国务院2000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称99版国家标准),停止执行。

一、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同99版)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 g/㎡的胶版印刷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85%,pH值为7.5—9.5。

二、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同99版)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三、版面

1、页边与版心尺寸(同99版)(见图一)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 mm,公文用纸装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行数和字数(同99版)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文字的颜色(同99版)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4、制版要求(同99版)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5、字体和字号

1999版: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2012版: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字体。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装订要求

1999版:骑马订或平行订的订位为两订钉锯外眼距书芯上下各1/4出,允许误差。裁切成品尺寸允许误差±1mm。

2012版:骑马订或平行订订位为两钉眼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允许误差±4mm。裁切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

5. 党政机关文件如何分类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公文种类主要有: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5)机关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机关公文特点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5、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6. 党政机关公文的书写格式包括哪些

下列定义。
3.1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技术指标编辑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版面尺寸编辑
5.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中,国演,讲网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颜色要求编辑
未作特殊代,写公,文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排版规格编辑
7.1排版规格
正文电化:幺三二,二令五三,五令令六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标识规则编辑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眉首
8.1.1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主体
8.2.1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8.2.3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2.5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8.2.6。
8.2.6公文生效标识
8.2.6.1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8.2.6.2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8.2.6.3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2.7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8.3版记
8.3.1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8.3.2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8.3.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复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8.3.4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8.3.5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页码编辑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表格编辑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7.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标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 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的纸张定量为60g/m2~80g/ 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制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处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o,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训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各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2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2.5 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8.2.6。

8.2.6 公文生效标识

8.2.6.1 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8.2.6.2 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8.2.6.3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2.7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8.3 版记

8.3.1 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一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8.3.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 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8.3.4 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8.3.5 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封四),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9 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10 公文中的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贾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应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距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11.3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置同8.1.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规定。

12 式样

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见图1;公文首页版式见图2;上报公文首页版式见图3;公文末页版式见图4;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见图5;联合行文公文末页版式见图6。

8. 机关部门文件格式有什么要求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 定的公文 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友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25mm。对于上 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80mm。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 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可在发文机关标识上空 2 行向下依次标识(见图三)。发文机关标 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 于 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 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发文机关标识即 人们通常所称的“红头”。它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发文机关 全称应以批准该机关成立的文件核定的名称为准。规范化简称应由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规定。 有一些特定的公文在发文机关名称后面不加“文件”二字,如国务院就有“国务院任免通知” 红头形式,本标准给这类“红头”留了余地,未规定一律要加“文件”二字,但只限于特定的公 文。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重要公文特别是上报的公文均应加“文件”二字。发文机关标识的 字体,本标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是因为小标宋体字显得庄重,其他字体如楷体、隶书、 魏碑等都带有某些书法艺术的成分,应该说不适于标识具有执法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 文。发文机关标识的字号,本标准以 22mm×15mm 为高限,现行“国务院文件”的字号即是 22mm×15mm。本标准以此为高限,就是要求除“国务院文件”以外,其他各级行政机关标识 的字号要小于“国务院文件”,以显示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具体字号各行政 机关可根据机关名称的字数多少来定。关于发文机关标识的位置,本标准提出了两种。第一 种是用于平行文或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25mm,也就是留出 25mm(约 2 行)位置用于标识上述的份数序号、密级和紧急程度。要注意,即使上述 3 项要 素均不需要标识,也要留出这段空白,也就是说,在设计文件红头时,发文机关位置应自上 页边起留出天头 37mm 十 25mm=62mm 的距离。第二种仅限于上行文,凡上报的公文发文 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80mm,即要留出 80mm 一 25mm=55mm 的空白供上级机 关批示文件用,也就是说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天头 37mm 十 25mm 十 55mm= 117mm。[Page] 各行政机关在设计文件“红头”时,两种形式均应具备,即平行文或下行文发 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 62mm,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 117mm。关于联合行文, 本标准规定“文件”两字居于发文机关名称 右侧上下居中。 本标准还特别提出“文件首页必须 显示正文”这一明确要求。如果联合行文的机关过多(我们曾发现过有 14 家联合行文),就可 能出现把正文挤出首页的情况, 而公文如果首页没有正文, 使人一看首页还不知道文件内容 是什么,是极不严肃甚至可以说是很滑稽的事。因此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发文机关过多 只能挤发文机关,不能挤正文,可将发文机关字号缩小,行距缩小,直至保证公文首页显示 正文为止(还要考虑留出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标题以及最少一行正文的位置)。 8,1.5 发 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 2 行,用 3 号仿宋 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序号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O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 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 红色反线。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 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 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 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 第二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 如铁道部文件 的机关代字有“铁办”、“铁财”等,“铁”代铁道部,“办”、“财”代主办这份铁道部文件的铁道 部的办公部门、财务部门。读懂机关代字很重要,特别是知道了文件的主办部门是谁,可以 比较准确地对文件进行分办、查询和保存归档。有的机关代字还包合其他的层次,如国务院 发文的机关代字有“国发”、“国函”,“国”代国务院,而“发”和“函”则代“国务院文件”和“国务 院函”这两种发文形式。有的文件机关代字有七八个、十几个字之多,可能各有所代的层次, 但尽量以简化为好。年份要用全称,不应简化,如“87”、“93”等均属标识不正确。年份应用 六角括号“〔〕”括起。注意六角括号不是数学公式的中括号,因为当引用公文时,标题后面 的发文字号要用圆括号“()”括起,如果年份用中括号括起,就违反了低级符号中不得包合高 级符号的原则。因此称之为“六角括号”是基于与数学的中括号相区别。另外,二者形状也略 有不同。有的文件把年份用圆括号括起,今后也要按本标准的规定使用六角括号。序号是发 文的流水号。一般都是按文件的形式统一编,即是哪个部门主办的,只要是同一发文形式, 就要统一按顺序编号。 有的机关按主办部门或按文件内容划分编序号, 是一种较繁琐的办法。 本标准规定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有的单位加“字”)等虚字,主要是讲究实用,尽量减少 公文的字数。发文字号的位置,本标准规定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 2 行,规定在发文字号之下 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同宽的红色反线,这样就明确了发文机关标识与红色反线之间的距离 是 3 行位置,发文字号应标在第 3 行,并且不要紧贴红色反线,空出约 4mm 的距离(实际掌 握只要不贴红色反线即可)。发文字号应居中。 8,1.6 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 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 1 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1 字;签发人用 3 号仿宋体字, 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 冒号后用 3 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 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 l 行, 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 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 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 下移红色反线, 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 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 4mm。[Page] 签发人标识仅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才出现。在上报的 公文中标识签发人姓名,主要目的是为上级单位的领导人了解下级单位谁对上报事项负责。 因此上报的公文需要标注签发人。 本标准规定应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也就是要和发文 字号同处在第 3 行,不过此时发文字号便不要居中了,要居左空 1 字,签发人则右空 1 字, 这样排列起来对称、美观。还要注意“签发人(会签人)” 三字用仿宋体,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用楷体。这样规定是使签发人(会签人)的姓名突出、醒目。如果有多个签发人,或者有的文 件按规定还需要标注会签人, 这时的标识方法是, 发文字号应始终放在红色反线之上的最后 一行, 文件主办单位的签发人要始终放在最上面的位置; 其他签发人或会签人在主办单位签 发人之下按发文机关标识的顺序排列, 最后的签发人或会签人要与发文字号同处一行平行排 列;如果 3 行位置放不下,将红色反线下移,但排列顺序和原则不变,发文字号居左空 1 字和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l 字的要求不变。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 2 行, 用 2 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 恰当。本标准规定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之下空 2 行标识,居中排布。应该说,在目前普遍使 用电子设备打印公文的情况下,居中排列不难做到,按“居中”键即可。但要做到排列对称美 观并且在回行时不把完整的词拆开, 则需要动些脑筋。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不违背标准规定 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变通。例如,本标准规定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这就是原则,任何情况 下不能违反。在不违反这个原则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作适当变通,如前所述发文机关多、签 发人会签人多,本节所讲的标题长以及下面讲到的主送机关多,都可以采取变通的方法。但 在变通中还要遵守基本规定, 如发文机关多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是基本规定, 签发人或会签 人多但最后一个签发人或会签人要与发文字号同处最后一行是基本规定; 标题再长但排列美 观、回行不断开词意是基本规定。这样,在执行本标准时便不会出现机械执行而不顾公文实 际的做法,因为格式毕竟是为公文的内容服务的,是为公文的办理服务的。 8.2.2 主送 机关标题下空 l 行,左侧顶格用 3 专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 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 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 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本标准规定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 l 行顶 格标识,回行时仍顶格。

9. 国家政府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是什么

你用的什么字体和字号呢 ?下面就是要求:

一、公文版面尺寸
(一)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上白边为:37 mm
公文下白边为:35 mm
公文左白边为:28 mm
公文右白边为:26 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即纸张中文字区域)

二、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一)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二)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三)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四)装订要求
左侧装订,一般采用骑马订或平订;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距纸张左边缘1厘米;无坏钉、漏钉、重钉,针脚平伏牢固。
三、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一)眉 首
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2.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3.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4.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5.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二)主体
1.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回行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主送机关的标点符号使用不同级别、不同系统的,用逗号隔开;如果是同级、同类、同系统的用顿号隔开。
3.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l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可通过调整字间距解决。
4.附件
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号仿字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 2.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5.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6.公文用印
(1)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用3号仿宋字标识。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印章用红色。
(2)联合行文印章
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3)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7.附注
公文附注为正文之外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
(三)版记
1.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每个词目之间空1字;主题词的标引顺序为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引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一份文件如有两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集中对一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再对第二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标引一份文件,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
2.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l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l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4.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5.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六、页码
用4号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l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七、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10. 政府的文件格式有哪些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时间等组成。
我们一般把公文分成三个部分:文头、正文、结尾
一、文头部分
(一)文件版头(简称版头):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中共宜都市委办公室文件”;也有机关名称加文种组成,如“中共宜都市委办公室(通知)”等。版头应用套红大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
(二)发文字号(简称文号):文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号组成,其顺序为机关代字居前,年份居中并加中括号,序号居后。如“鄂发[2005]2号”属于多个单位联合发文的编主办机关文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并居中排放)
(三)秘密等级(简称密级):密级是根据公文机密程度所确定的等级,现行的公文有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保密程度依次递减。密级标注在版头左上方醒目处。(密级用3号黑体字左齐)
(四)紧急程度:是根据送达和办理的时间限度而确定的。现行的公文分“特急、急件”两种,标注在版头左上方如同时属密件,应在密件下方排列。(用3号黑体字左齐)
(五)签发人:是指核准和签署行政公文的机关领导,一般由正职或委托的分管副职领导人实施。凡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都应在文号下一行右标注:签发人:某某某。(用3号仿宋体字并右齐)
二、正文部分
(一)标题:完整的标题应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比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通知》。这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是发文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是事由,“通知”是文种。标题的事由部分习惯由介词“关于”和表达公文主要内容的词组组成介词词组,作为公文种类的定语。事由应当准确简练,概括出公文的主要内容。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如果是批转性公文,就要对转原件的标题加书名号。如“中共宜都市委关于转《宜都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公文制作的过程中,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一般都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比如说:在联合发文的时候,标题的发文机关一行排列,并使用规范性简称。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中共王家畈乡党委王家畈乡人民政府”、“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等等规范性简称。(标题要求用2号标宋、小标宋或中宋)
(二)主送机关:是行文的主要对象,与抄报和抄送共同构成受文机关。主送机关是公文递送的对象,也是发文机关要求接受和处理、承办这份公文的机关。准确确定主送机关是行公文发出后得到及时办理的关键,因此要根据公文内容和单位的隶属关系及职权范围来确定。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主送机关用3号仿宋体)
(三)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基本内容要在这一部分表述,从总体上说,正文由开头、主体、结语三个环节构成。开头一般是交代发文的根据、目的和原因,说明文件的重要性。
主体部分是交代公文事项和要求的部分,要求是具体明确、层次分明、突出重点、注意内在的逻辑性。结语部分往往因内容的不同或各地方关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有习惯用语式“特此通知”、“特此公告”。有提出要求式,如“请遵照执行”、“妥否,请批示”、“否,请指示”等。(正文用3号仿宋体,正文一级标题用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三级标题用3号宋体)
注意几点:
一是正文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二是计量单位的标注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惯例(比如:吨、公斤等)。
三是在正文中引用其它公文时应先引标题,后用括号标注发文字号。四是正文中小标题序号和字体如下:一级标题用中文一加顿号:一、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中文一加括号:(一)3号楷体,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1加顿号: 1、3号宋体,四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1加括号(1)不变体,同正文
(四)附件:附件是随文而发的文件、材料,一般对正文起补充、说明和印证作用;也有的附件实质上就是正件,而正文则是批示意见、发布说明、所做按语。附件因正文需要而设,如有附件必须在正文换页之后,版记之前,并且在正文之后,落款之前附:。。。。。。(附件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如有特殊情况了可用其它字号字体)
(五)发文机关:即落款、署名,是公文的法定作者,一般以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写在文尾的右下侧。
需要注意的是:党委和政府发文机关落款不同,党委文件发文机关必须标注,政府机关的文件如果标题有发文机关的,落款可以省略。(发文机关用3号仿宋体)
(六)发文时间:就是落款日期,应以领导人签发或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如果是联合行文,以领导最后签发日期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党委系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2005年6月20日),政府系统用中文数字标注(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成文日期用3号仿宋体)
(七)印章:公文印章除会议纪要以外,一般要加盖发文机关印章。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印章应盖在年月日上方中间,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印章的使用,党委和政府也有不同。党委部门的下行文如是铅印或胶印的可以不用印(包括党委政府联合行文,上行文要用印)。凡是政府部门印发文件都必须用印。
三、版记部分
(一)主题词:主题词是说明公文内容核心的,要用能说明问题的、起关键作用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来表述,供制作索引和计算机检索使用;上报的文件,应当按照《公文主题词表》内的词和词组标注主题词。(格式应为:主题词三个字用3号黑体并加注冒号,主题词内容用3号宋体)
(二)抄送(抄报)机关:是指所发公文所涉及的机关、单位,其中有的是需要协助办理的,有的是需要了解、知晓公文内容的,有的是为了备案的。抄送与抄报的区别在于:抄送用于平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抄报用于上级机关和其领 导人。抄送和抄报应既要防止漏抄漏报,又要防止乱抄乱报。位置在主题词以下,印发版记之上两条黑线中间的区域,抄报在上,抄送居下。(字号用4号仿宋体)
(三)印制版记:是指对印制文件单位、时间及份数的说明。印制单位左齐,印制时间后加“印发”(上行文加“印”)字样后右齐、用黑线隔开后加印制份数(右齐后退一格)(版记用4号仿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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