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听证会
『壹』 2月25号美国参议院听证会反应了什么
美国参议院听证会反映出了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动性质
『贰』 美国什么时间就301调查举行听证会
美国将于5月15日就301调查举行听证会。
【专家:目前看,美国60天后会采取实际行动征税】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国际贸易室主任东艳:从目前的工作进程看,是配合征税的时间进度,60天后美国可能就会采取具体的实际行动,但是这并一定表明,双方实际的打击会很快的产生效果。因为目前更多的是威胁性效果,即使实施,那么短期内也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中间还会有很多未来磋商的空间。
『叁』 美国听证会 不参加 可以吗
你如果不是当事人,或者不是关联方,你可以不参加,和你无关
『肆』 哪里可以查到美国参议院听证会的记录
有抄,美国国会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的.
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从性质上看,国会听证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立法性听证,即就国会立法进行事先听证;二是监督性听证,即国会参议院在行使人事同意权、批准人事任命时举行的听证会;三是审查性听证,主要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审查;四是调查性听证,一般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通常由国会某个常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来主持.美国国会设有各种常设委员会机构,如外交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等。当遇到国内外重大事件时,国会相应的常设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可举行各种听证会。被国会传唤的当事人(包括总统)必须出席听证会并接受提问,否则将遭到司法的惩罚。听证会不仅有利于国会了解事情真相,而且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信息.
『伍』 “打脸”的美国听证会说明了什么
“别让关税毁了这些工薪家庭的希望”“对从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将损害美国的竞争力和科技优势”“加征关税是‘玩弄政治游戏’”……日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拟针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的系列听证会在一片反对声中收场。
去年末以来,美国接连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国防战略报告》《核态势审议报告》,以至最近的“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等等,无一不将中国列为“战略竞争对手”。这种思维的背后,反映的正是美国的战略焦虑。美对华发起的301调查中对“中国制造”、科学技术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等横加指责,正是这种焦虑的一个突出表现。这种焦虑一方面反映了美国的不自信,为自身矛盾找寻“假想敌”和“替罪羊”,另一方面则是对中国发展意图的误判和误读。
从1979年建交之初双边贸易额只有25亿美元,到2017年达到5800亿美元,经过近40年发展,中美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充分印证了合作才能共赢的基本逻辑。零和博弈没有出路,通过对话解决问题,才是中美关系的正确打开方式。
来源: 新华网
『陆』 美国议会是否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
有,美国国会有权力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的.
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从性质上看,国会听证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立法性听证,即就国会立法进行事先听证;二是监督性听证,即国会参议院在行使人事同意权、批准人事任命时举行的听证会;三是审查性听证,主要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审查;四是调查性听证,一般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通常由国会某个常设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来主持.美国国会设有各种常设委员会机构,如外交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等。当遇到国内外重大事件时,国会相应的常设委员会可以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可举行各种听证会。被国会传唤的当事人(包括总统)必须出席听证会并接受提问,否则将遭到司法的惩罚。听证会不仅有利于国会了解事情真相,而且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信息.
克林顿总统就就因莱温斯基案被国会要求去接受听证。他拼命反抗,最后给他面子,让他在白宫以视频方式进行,不需到国会大庭广众下进行。能够如此主要是因为涉及的是私人事件。
『柒』 什么是听证会制度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在国外,立法程序中也经常使用听证会。立法中的听证会相对要随意一些,通过抽签产生的听证代表就某个法案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将成为议员们投票时的重要参考。由于议员的言论、表决免责权,立法程序中的听证会不像行政程序中的听证会那样有拘束力,换言之,从理论上说议员可以完全无视听证会上的意见,但是在一个民主体制下,议员不能不为选票着想,听证会毕竟反映了选民的意见,很少有哪个议员敢无视这些意见的存在。
在我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进行了听证。但是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缺陷是显著的,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没有拘束力,导致听了也白听;立法程序中的听证由于透明度不够,听证代表很难充分恰当的表述意见,另外缺少民主机制,也使得听证结果对立法机关的成员形不成事实上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