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论文
❶ 如何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提点建议, 论文
第一,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打造法治政府。法治
政府的基本内涵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
府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
规范的制约。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
政的新形势下,广泛传播政府法治理念,把突发事件
应急系统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加速推进行政法治进程
的现实需要。今后我国政府要通过积累具体突发事
件管理实践中的法治经验,来逐步加快法治政府的实
现,要加强政府突发事件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要制定紧急事务各种相关的法律,统一规定政府在处
理紧急事务中的职权和职责,确定依法对抗紧急状态
的法治原则。为严防紧急状态权的滥用,在紧急状态
时期政府行使紧急权力,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必须遵循
主权在民、保护人权和法治的原则,不得随意侵犯和
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既要考虑执法手段对达到正当
目的是必要性,也要考虑到采用这种手段对于达到目
的适当性和正确性。
第二,更新管理方式,建设有效政府。有效性主
要是指管理的效率,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管理
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
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突发事件处理是政府的基
本职能,政府在危机管理中处于主导性地位。应急管
理能力是衡量政府效能的重要标准,政府应急管理必
须树立起有效政府的管理理念,必须通过政府管理体
制和应急机制来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急管
理的行政效能。今后我国政府必须从健全应急管理
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的预警机制
和危机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方面着手,不断提升政府
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管理质量,以善治政府的形象去
化解、处理和应对危机,造福于国家,造福于人民。
第三,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建构透明政府。透明
性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
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信息透明性要求这些
政治信息在内的各种公共生活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
种媒体为公民所知道,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
政策过程,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党的十七
大报告明确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的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然而,要使这一观
念深入人心,尚需努力。特别是在这场历史罕见的雪
灾应对中,信息及时公开尤显重要。
今后,我国政府在建设透明政府的理念下进行应
急管理工作,要重点加强应急管理中信息系统的建设
和公众信息的沟通、披露机制的完善工作。“各级政
府要健全应急发布制度,要明确公布不同类型突发事
件预警和风险提示的具体标准、等级、时限、渠道、范
围和技术分析、政策解释等,做到内容权威、体系完
整、规范有序。”政府要依托传统媒介发布新闻、引导
舆论,同时要利用先进的传媒手段,如网络传播、手机
短信等媒介将信息传达到公众当中,通过媒体实现与
公众的良性互动。
第四,恪守公众服务理念,打造服务型政府。服
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
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
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
责任的政府。行政公务人员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
管理方式,由管理行政、指令行政向服务行政、指导行
政这一时代潮流转变,积极向行政相对人提供信息、
政策、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服
务。政府必须以广大人民利益为重,按照宪法和法律
规范的要求,确立为民服务的新理念。
❷ 大一形势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论文怎么写
“和平崛起”作为中国的大国战略,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意义。
第一个层面就是中国不会走从前一些大国崛起走过的道路,即一个国家的崛起对现存世界权力分配格局构成冲击,从而导入不稳定因素,甚至催生冲突与战争;在这个层面,“和平崛起”表示中国要寻求一条不同的崛起道路,即和平的道路。
第二个层面就是中国崛起之后要在维持世界的和平方面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不霸权不强权是中国崛起后的宗旨。中国的崛起主要是经济上,并且中国的外在影响的发展(或者“走出去”)也在于经济方法。
然而“一带一路”是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人类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这都符合中国“和平崛起”宗旨,有着重大的意义。
范围其实是不大的,抓住重点论述即可。
❸ 求一篇1500字论文,关键字: 大学生犯罪;法制观念;法制教育
一个学校的吧
❹ 公安大学生如何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以此为题写一篇论文1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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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获得生命。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青年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代表者与引领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栋梁之才与主要依靠,青年大学生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对法治事业的热心拥护,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最终将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有序展开。
提高大学生法治认知是培育法治信仰的前提。
没有知,谈何爱?!只有认知法律,理解法律内涵,掌握法律精髓,才能信奉、运用、捍卫法律,最终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思维的形成、立法宗旨的明确等方面都属于法律认知的范畴。在提高大学生法治认知的过程中,应对我国法律体系中各个法律部门的重要条文进行具体阐释介绍,扩充大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应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及法律逻辑思维的培养,提升其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明确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增强大学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教学模式,提高普法成效。一方面,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传输、普及法律基础性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还应做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公共课与法学专业课的有效衔接,形成渐进、科学、合理的法治教育体系。课堂内容力求全面准确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以及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同时注重吸收引荐外国优秀法治文化成果。另一方面,整合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第一,推进法律名著与普法读物的赏析。组织开展“悦读法治经典”主题活动,推荐一批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的法治普及读物,起到“雅俗共赏”的实效。第二,有效凭借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系列辅助教学平台。通过平台及时传递法治新闻、最新案例,以图文并茂、声像俱全的方式来传授法律知识。第三,以学生为主导,有效开展翻转课堂。促使学生通过课堂素材的收集、内容的讲授、问题的探讨深入领会法治的内涵及精髓。
健全宣传机制,营造法治氛围。一方面,拓宽宣传渠道,弘扬法治精神。有效利用传统媒介与新兴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既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又应激发网络、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媒介的传播潜能。通过“时时更新、处处可得”的网络情境空间,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实现“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型普法工作模式。有效凭借人文影院、舞台剧目、书法展示、演讲比赛等艺术形式和文艺创作来表现法治文化,促使法治宣传由静态向动态转变,打造声色俱全的普法平台。另一方面,把握宣传规律,探索长效机制。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提高宣传实效。结合其个性特征、专业特色、学习需求、价值观念等,确定宣传主题,准备宣传素材,有效把握舆论导向,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与吸引力。坚持持久推进,形成长效机制。要有“抓铁留痕,踩石留印”的狠劲,要有“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确保法治宣传的常态化。
强化大学生法治认同是培育法治信仰的关键。
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是强化法治认同的客观前提。道德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基本手段,两者相辅相成。没有道德的支撑,法律将陷于瘫痪。没有法律的保障,道德也将苍白无力。人民的法治信仰源于对其内蕴的道德标准、价值取向的认同。法治只有契合人的真实情感,反映人的道德准则,符合人的价值追求,才能被人民认可、信任、敬畏与支持。所以,应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的诸多环节中,强化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民主等价值目标,以此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在立法时,应以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准则为指导,做到科学立法,使法律反映人民对善恶是非的基本态度,符合公平与正义的道德要求,达成以道德滋养法律,以良法获取信任、以良法促进善治的美好愿景。在执法中,应严格遵循程序正当、及时有效、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做到忠于职守、公平公正、执法为民,彰显法治人文关怀。在司法中,应做到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立法宗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等法则,因为“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所以,司法人员应秉公办案、不偏不倚,为实现公平与正义,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而奋斗,以此弘扬社会正气,坚定人民的法治信仰,最终树立法治权威。
提升大学生法律情感是强化法治认同的主观保障。一方面,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理论授课、社团活动、主题班会等方式,促使“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内化为大学生的精神追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使大学生在优秀文化的熏陶下成为有责任感、正义感与荣辱感的青年群体。另一方面,展示法治魅力,激发情感共鸣。通过电影、纪录片、人物传记等方式,介绍执法、司法等先进典型,展现其为权利而奋斗、为公平正义而努力的锲而不舍、刚正不阿、求真求实的法治精神。通过各种方式展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大学生对法律信赖、热爱与尊崇的真实情感,培养大学生对法治的价值认同,促进法治理念在其内心落地生根。
推进大学生法治实践是培育法治信仰的抓手。
法律只有被实践,才能获得实效。倡导大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可以帮助大学生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在定纷止争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在实现公平正义中所展现的巨大魅力,法治实践利于坚定法治信仰,反过来,法治信仰又利于推进法治实践。法治实践既是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抓手,又是培育法治信仰的最终愿景,应通过各种方式、载体、途径来促成大学生用法律视角看待问题、法律思维分析问题、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促使法治成为大学生的一种行为习惯、一种行事态度、一种生活理念,实现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纸面上的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法”。
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法治社会实践。注重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合作,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共同确立培养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努力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立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进行参观体验,了解熟悉立法、执法、司法、诉讼等法律活动,通过实践强化法治教育,促使学生更好地领会法治精髓。
精心打造专兼结合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扎实推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选聘理论功底深厚和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到高校兼职任教,选送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鼓励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教师到律师事务所兼职工作,形成一支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精良、德才兼备、熟悉中国国情的法律教师队伍,为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提供专业指导。
有效推进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开展与应用。挑选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难易适当且贴近大学生生活实际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角色分工,指导学生按照庭审要求及程序做好各项准备。通过庭审实战,提高学生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庭审实战,让学生真切认识到法律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从而更好地体会到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❺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小论文
以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并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教育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一是在基础教育中,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普遍设置法治课程。要注重培养一批有热情、有能力的法治课教师,编纂一套有水平、有趣味的法治知识基础教育教材,使法治意识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二是在高等教育中,拓展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对现有法治基础课程的内容进行扩充,并使其成为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素质课程,注重对法律规范、法律条款、法律思维、法律逻辑的教育。三是在其他教育形式中,也要加强法治教育。比如在职业教育中,除了开展基本法律常识的教育之外,要特别加强与职业相关的权利规范、义务规范教育,使职业教育同法治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出业务素养和法治素养都突出的人才。
突出重点强化专题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教育,既需要全面普法,也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题法治教育。一是抓好重点法律的法治教育。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目前已经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构成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于法律数量众多,对大多数人来讲,法治教育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对其中特别重要的法律予以侧重。比如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就需要全社会都深入学习,不仅了解宪法的理念、宪法的原则,也要熟悉宪法的体系、宪法的规定,自觉做到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二是抓好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比如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问题,一方面是注意依法行政的法治教育,要教育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另一方面要注意廉洁奉公的法治教育,引导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清廉为民。三是抓好重点问题的法治教育。要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开展法治教育,让人民群众学会通过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如劳动权益保护的问题,对劳动者要在引导其遵守劳动义务的同时,教育其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要教育其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构建全面法治教育平台。开展社会法治教育是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实现依法治国的有效路径。社会教育不同于常规教育和专题教育,其受教育群体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所以在开展社会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有效地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全民法治教育的综合平台。一是利用实践活动平台进行社会法治教育。法治教育是一项时间跨度很长的教育活动。在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如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开展围绕以学习、遵守宪法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开展系列教育活动,通过长期的、反复的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二是通过公益平台进行社会法治教育。通过调动法律职业群体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对全社会开展有效的普法活动。比如鼓励和支持律师开展公益活动、义务讲解法律知识,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公益普法活动等。三是运用媒体平台进行社会法治教育。一方面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中增设法治栏目,有针对性地对特定法律知识进行解读,对特定法律案件进行报道。另一方面在网络平台上开辟专门的法律知识教育网站、法律问题咨询网站、法律法规查询网站,使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学法、用法。
❻ 结合我国抗疫实际,谈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体现出了中国的哪些宝贵精神
1、抗击疫情的中国答卷,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宝贵精神。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人民生命和经济利益之间孰轻孰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
在这场重大疫情面前,党中央以宁可一段时间内经济下滑甚至短期“停摆”,也要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的巨大勇气,对湖北省和武汉市果断采取史无前例的全面严格管控措施,并同时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从出生仅30个小时的婴儿到100多岁的老人,我们全力以赴、不计代价救治每一位患者的生命。
2、抗击疫情的中国答卷彰显了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宝贵精神。
中国抗疫的艰辛历程,是14亿中国人民刻骨铭心的共同记忆,14亿中国人民都是抗击疫情的伟大战士。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武汉人民和湖北人民顾全大局、顽强不屈,为阻击病毒作出巨大牺牲;
社区工作者、公安民警、海关关员、基层干部、下沉干部不辞辛苦、日夜值守,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牺牲奉献;快递小哥、环卫工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等各行各业工作者不惧风雨、敬业坚守。
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身患渐冻症仍跛脚奔走在救治一线;顺丰快递员汪勇义务接送医护人员、帮助他们对接共享单车、协调生活物资;延吉车务段珲春站客运员张乐义无反顾地推迟婚期,坚守在疫情防控的最前沿……这些涓涓细流汇聚成战胜疫情的磅礴力量,而这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绵延不断、砥砺前行的文化基因。
(6)法治理念论文扩展阅读
2020年6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特点,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积累的雄厚综合国力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显著成效,中华民族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文化底色,中国人民深厚的家国情怀、天下情怀,汇聚成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历史证明,中华民族历经磨难,但从未被压垮过,而是愈挫愈勇,不断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中国人民将永远铭记这段历史,并不断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出的中国精神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协作,奋勇前行,不断开启新征程,书写新答卷。
❼ 求人写一篇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感想论文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部署,2006年要对全体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活动。这一重大举措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必将对实际工作产生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这里,我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学习、思考,有几点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非常必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又处于“矛盾凸显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有利条件,又面临繁重任务;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及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尤其是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面临新的考验,使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为紧迫任务。
第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和措施,也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提出的根本性要求。在法治建设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其前提和根基是将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等符合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治理念信仰化,成为指导执法行为的自觉意识,保证执法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质上是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执法思想的过程,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平台,也是和谐社会其它特征实现的基础和保障。因此,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密切相关: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能够促进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按照民主法治要求加强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能够促进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执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促进检察机关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自身引发的社会不和谐问题,实现执法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第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探索执政规律,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执政、推进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法治文明是观念形态、制度形态、实践形态文明的复合体,因此,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既需要在建立法律制度、推动法律实施上着力,又要从树立法治理念上着手,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治思想的普及和深入。首先,法治理念教育是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先决条件。只有把人民主权、保障权利、制约权力、法制统一、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才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依法执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次,法治理念教育是法治现代化进程的牵引动力。只有首先推进法治理念的现代化,培植和构筑先进法治的社会根基,才能推动法律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使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执法实践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进程。另外,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保障手段。只有在检察机关乃至全社会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为司法改革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各项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同时,法治理念教育能够极大地促进司法理论创新,进而推动司法工作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第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实践执法为民思想,推动政法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日益开放,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仅要求我们依法维护国家及公共利益,而且要求我们依法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我们执法严格、公正,而且要求我们执法规范、文明。有些过去能过得去的事情现在过不去了,有些过去适应的做法现在不适应了,很多过去没遇到的问题现在不断产生,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也需要及时处理。因此,检察机关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树立和落实崇尚法治、平等保护、司法文明、程序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推动执法观念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各项执法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同时,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执法为民、保障人权等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现代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使执法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第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有的检察干警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仍有发生。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都与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密切相关。如有的干警“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重配合轻制约”、“重司法秘密轻司法公开”、“重就案办案轻司法服务”、“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等一些错误观念根深蒂固,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结果导致执法不严格、不公正甚至刑讯逼供等问题和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队伍素质不高,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不牢;执法能力不强,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新不够。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广大干警自觉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牢固法律信念,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做到为民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内涵
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筑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对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种种现象,都能从马克思主义中找到本质认识,因此,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也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运用这种方法论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属性、价值、作用等的科学理论、系统思想和基本观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思想理论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法治思想领域的具体反映,也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法治思想领域的具体反映。
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我们就可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概括为: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的,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规律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根本特征的,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它具有四个鲜明特征:
1、它具有人民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的决定力量这一根本政治立场,把“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作为根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依法治国是人民治国、民主治国,立法和执法都要服从人民群众根本意愿、服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是执法为民思想,是人民主权思想在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集中体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自觉克服“法律工具主义”、“以法治民”思想。
2、它具有政治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各项法律制度是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集中反映,因此,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载体、蕴涵于法治文明中的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反映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特征,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高度警惕和自觉抵制司法工作“非党化”、“非政治化”、“政治中立”等错误思想。
3、它具有法律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法律现象为意识客体,归根到底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既继承了中国法文化的优秀传统,又吸纳了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反映了一切法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具有深刻的法律科学性、专业性。因此,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政治意识、道德观念区别开来
❽ 关于为什么中国本土的法律社会学总是将研究重点集中在农村社会的论文
一、促进了法学理论在价值观、方法论等方面的变革
随着社会的变革及法学研究的进步,我国的法学理论逐渐走出了苏联的模式,开始寻找自己的发展路径。但是,仍然存在过多注重研究“应当是怎样的法”,而忽视“实际上是怎样的法”;过分强调“书本上的法律”,而忽视“行动中的法律”等缺陷和不足。
20世纪80年代,法社会学逐步走入中国法学研究的视野,它注重法的社会性,重视研究法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强调法与民族传统模式及心理结构的关系,要求法学家走出书斋,改变繁琐的注释方式,从事社会实证的考察分析,致力于解剖社会的“活法”,这些对旧有的法理学的僵化模式和教条化理论不啻是一种强有利的冲击和改造。受法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影响,我国出现了一批倾向于社会学研究的法学家,他们从社会对法的实际需要出发,将“习惯法”、“民间法”等概念纳入法学研究的范畴,并试图从“本土资源”、“本土文化”中探索适合于中国的法治之路,提出了很多大胆而创新的观点,逐渐推动着法学理论在价值观和方法论等方面的变革。
二、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
法社会学在中国起步虽然较晚,但是发展的却很迅速。随着法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广泛传播与运用,法学理论在价值观和方法论上的变革及我国法制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很多学者看到了我国社会中实践与理论严重脱节的现象,在对原因进行探讨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是对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的结论,体现了法及法治的最终目标和追求。在这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善、功利、义,也不是将法治理念单单界定为正义,而是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从内容上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法治的大背景下,结合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在平衡了法与社会的关系的前提下而得出的。这种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一种法社会学的方法。
法社会学不但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同时本身也是一个重要的方法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社会学理论及方法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而取得的成果,它看到了法与社会的互动和制约关系,并将这种关系进行处理和总结,从而得出一个适合于中国社会的法治理念。自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被提出来以后,全国各地除了理论上认真学习和体会以外,还将其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联系起来,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将该理念贯彻于立法、执法、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很多切实的成果,使我国的法治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三、为解决价值冲突提供了广泛的途径
法的价值冲突是我国实践的困境之一。法的价值冲突导致实践中出现很多有争议的案件,甚至冤假错案的出现。冲突的解决必须从社会入手,必须将法与社会融合起来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法社会学的研究在这个时候就更显得必要和重要了。
首先,法社会学者为我们提供的解决价值冲突的基本原则---最佳利益原则。
在当代中国,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包括法定价值优先原则、合阶级性原则、综合测评原则等等。但这些原则在适用的时候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其他原则作为补充,最佳利益原则可以作为其中一个。权利冲突是价值冲突的表现形式,而权利冲突实际上是一种利益冲突。最佳利益原则是利益原则和效益原则的统一,是解决价值冲突的有效途径。利益原则源于庞德关于法律任务的理解。他认为,法律的任务在于以最小的浪费来调整各种利益的冲突,保障和实现社会利益。庞德的社会利益理论受到了耶林社会功利主义法学的影响,可以说这种社会利益理论,在今天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当利益发生冲突时,需要对利益进行一种权衡,同时还要考虑一种成本,这也是功利主义的应有之意,这里被称为是效益原则。当然,现实中的冲突往往很复杂,而且很多时候不是一个原则就可以解决的,在必要的时候将利益与效益统一结合,从而实现一种最佳的利益。至于选择的方法问题,庞德的理论是立足社会利益,通过经验的方法、理性的方法、和权威性观念的方法在最小的阻碍和最少浪费的情况下给予整个利益方案以最大的效果。
其次,关于价值冲突的解决途径。就我国目前价值冲突的解决途径来看,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主体认同方式和外在统一方式、民主方式与专制方式、不违法方式与违法方式。在法治实践中,这些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确实存在,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方式还不够具体。法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我们提供了更广泛更理性的途径。
(一)谨慎立法。这不但是解决价值冲突的有效途径,也是预防价值冲突的前提。谨慎立法的关键在于立法者。首先立法者要有正确的、统一的法价值观。在价值多元的时代,要建立法的信仰,立法者就必须要明白法的价值是什么,法追求的是什么。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着立法者的价值观,也指导着我国的法治实践。谨慎立法还要求立法者在正确、统一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制定出良好的法律。良好的法律一定是适合于一国实际的可以被普遍实施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不能脱离一国国情而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法的价值寓于“法的精神”之中,立法者一定要在正确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充分的理解法的精神,根据法的精神去挖掘法治的“本土资源”,变“送法下乡”为“下乡寻法”,然后制定出适合于本民族、本国家的法律,这样的法律才是良好的法律。在正确的价值观基础上制定出的良好的法律,可以预防并解决法的价值冲突,也才能被普遍的实施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是解决法价值冲突的必要途径。
在我国,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说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到现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的审判中并没有真正的发挥。长期以来,法官只能严格依法办事,被动地适用法律,使法律适应已经变动的社会需要那是立法机关的事,法官只是一个没有意志的生灵。事实上,法官的作用和地位不止于此,作为最重要的法律职业者之一,在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法治实践中,法官发挥着举足轻重地作用。埃利希作为自由法学的创始人,主张“自由判决”,发挥法官个人对法的创制作用。他在《法律的自由发现和自由法学》一书中说:“法律是社会有机的基础,法官只适用国家制定的法律是不够的,法律适用的任何学说都不可能摆脱下面这些困难,即:第一次制定出来的规则,从本质上说,都是不完整的,一旦当它被制定出来时,它在实际上就变成了旧的东西了。这种规则,既难治理现在,更不用说治理将来了……负责适用法律的人,既然是本民族和本时代的人,它就会根据本民族的时代的精神,就不会根据立法者的意图,用以往世纪的精神来适用法律”。霍姆斯,美国一位重要的法社会学家,也是法官,他认为“法律的发展不是来自历史,也不像分析法学家认为的完全来自自身逻辑的演绎,而主要是来自执法者自身的经验。也就是说,发展法律的任务主要落在法官身上”。以上两位法社会学家的论述,充分说明了法官的作用。法律的具体生命需要法官来赋予,法律的血肉最终隐藏在法官的具体判决中,在没有制定法和解释予以规范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解决价值冲突。
(三)正视类法律规范的作用。
类法律规范包括党的政策、组织纪律、习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等。这些类法律规范就是“活的法律”、“行动中的法律”。庞德说社会控制的手段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宗教和教育等。在法律不能或者不及时,我们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我国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政治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多元文化的共存和相互撞击,以及社会生活复杂性和多样性等原因, 在社会生活中,类法律规范在规范组织和个人行为、弥补制定法的不足、调解矛盾和冲突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正视类法律规范的作用,不但可以健全我们的法制,还可以在价值冲突时多一种选择,从而使法制建设和法治实践更顺利地进行。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