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整治集中行动
㈠ 余庆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整治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要全力组织和推动警力上路,强化路面管控,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要针对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专门安排县乡公路勤务,定期不定期组织乡村干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交警大(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专项整治期间,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严管重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内靠上限处罚,够拘留处罚的一律予以拘留。
(二)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道路路况。
1、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治理。县财政将安排20万元的专项整治资金,专项用于全县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各自农村道路的实际状况,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通乡、通村公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安排、有效整合交通治理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隐患整治的资金投入,加强对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对急弯、陡坡、傍河等险要路段,要用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墙、墩)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各乡镇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辖区内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县交通、公路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把去年已排查出来的、尚未治理的事故多发危险路口路段,作为治理重点,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各乡镇人政府和县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并保证工程质量;要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要根据交通流量和路况,在雨季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对桥梁、隧道、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边沟、涵洞、桥下障碍物和上边坡的危石、悬石要及时清除。
3、完善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省道和县乡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危桥险路的两端必须设立禁令、警告标志;对穿越学校、村镇、市场及事故多发的地段要增设必要的警示灯、牌;要加强对标志标识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规范完好;要加强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清除非公路标志标牌。
4、在交通复杂和事故多发地段安装电子监控。专项整治期间,县公安交警部门要把所有测速仪全部投入到全县各主要道路上,采取抓拍超速违章等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三)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从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县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尤其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拖拉机车驾驶员要加大管理力度。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不得从事客、货营运。对从事客、货长途运输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要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明确奖罚政策,区别对待,对屡次交通违法、肇事的,要列为重点进行管理。
2、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管理。县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一步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坚决进行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严禁转籍过户,并注销牌证,强制报废;要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技术标准,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安全检验责任制度,把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同时,各乡镇要依靠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通过建立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台帐管理制度,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集体搭乘低速货车、拖拉机的严重违法行为。
3、加强对道路专业运输企业、专业运输户的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要督促各专业运输企业、专业运输户,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监督,并承担管理责任。切实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加强对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出站车辆的安全检查,杜绝存在安全隐患和超载的车辆出站。
4、落实交通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长效管理;要整合现有的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作用,构建起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每个乡镇要采取措施将管理向乡村两级有效延伸,将行政村(居、社区)的村(居、社区)支部书记或村(居、社区)委会主任明确为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县财政将预算10万元专项资金,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对各行政村(居、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实施补贴,剩余资金补助给县公安交警大队用作村(居、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费。
(四)运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工作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突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要利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以案说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逐村宣传,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在乡镇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各运输企业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驾驶员。各中小学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禁超载。
㈡ 东升交警积极开展“全省逢10”交通违法统一整治行动
#中山交警一线#今天上午,城区、东升交警积极开展“全省逢10”交通违法统一整治行动,在重点打击假牌、套牌、报废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收到良好的整治和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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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南宁交警开展工程运输车辆集中整治,“护航”复工复产
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城建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工程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增多,与之相关的交通违法也有所抬头。南宁交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不放松,集中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整治。
4月15日,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运输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处超载、逆行、闯红灯、闯限行、非法改装、假牌套牌、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放大车牌不清和运输撒漏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
当日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560人次,警车580辆次,查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650余起,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南宁交警将继续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管等部门,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施工工地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大货车右转盲区监控装置和蜂鸣提示装置安装,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维护保养、驾驶人安全教育等重点制度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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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2年8月份开始的
㈤ 中山交警在博爱路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中山交警在博爱路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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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桂林交警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300多起交通违法被查!
2019即将收尾,2020的脚步越发靠近,此时的桂林交警蜀黍也寻思着如何给大家保驾护航,跨过一个祥和安乐的新年!自12月起桂林交警部门持续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先来看看近期查处的典型违法现场
案例一
雁山交警在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期间,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郑某满身酒气,并提供不出任何证件,民警对郑某进行了基本信息核实,系统查询该司机无任何驾驶信息,属于无证驾驶。同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初结果为23mg/100mg,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该车司机即将面临无证驾驶罚款1500元、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和强制拖移机动车,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冬季交通安全行动”查处数据
本周末,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设置查缉卡点23处,共出动警力585人次(其中其他警种警力148人次),警车185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02起,其中,酒驾71起,涉嫌醉驾2起。
桂林交警的交通正在开展“冬季交通安全”违法整治,希望各位驾驶员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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