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整改制度
Ⅰ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等内容。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规定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1)施工安全整改制度扩展阅读:
施工现场安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Ⅱ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 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Ⅲ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如:《XX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1.1.1 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便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2 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文件、标准;
1.1.3 增强各级领导与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1.4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研究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信息。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层次开展的各种形式与类型的安全检查活动。
1.3 安全检查的依据
安全检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查项目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1.4 安全检查职责部门
1.4.1 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设备部负责牵头,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办公室等职能部室参加,共同组成公司安全检查组。公司组织安全检查的同时,须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管理;
1.4.2 分公司组织安全检查由分公司工程科负责牵头,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分公司安全、施工、质量等职能人员参加,共同组成分公司安全检查组。分公司组织安全检查的同时,须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管理;
1.4.3 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员负责牵头,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其它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参加,共同组成项目部安全检查组。项目部组织安全检查的同时,须对班组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管理;
1.4.4 班组的“一班三检”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进行。
2 安全检查的方法、形式、类型
2.1 安全检查的方法
2.1.1 “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1.2 “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2.1.3 “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2.1.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2.2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公司各管理层次的自查、公司上级管理层对下级管理层的检查;
2.3 安全检查的类型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后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
2.3.1 日常性安全检查
a. 日常性安全检查包括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时同时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
b.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险情。
c. 班组长每天“一班三检”安全检查内容是:班前检查本班组安全设施和使用设备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环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班中安全检查的内容是工人遵章守纪情况、不安全的事故隐患和苗子;班后安全巡视内容是现场有无留下事故苗子,如:焊渣是否冷却清理、有无朝天钉、设备与电器是否已切断电源、各种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稳定等。
2.3.2 定期安全检查
a. 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b. 定期安全检查是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须详细地检查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2.3.3 专业性安全检查
a. 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当前安全生产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专业性安全检查;
b.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等专业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2.3.4 季节性安全检查
a.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季节的特点,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开展专门的安全检查;
b.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火、防寒、防冻、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汛、防暑、防台风、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
2.3.5 节假日安全检查
a. 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节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等特点,在每年的“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节”、“春节”开展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b. 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三违”现象,有无重大事故隐患,并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等。
2.3.6 不定期安全检查
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项目部开展的设备、装置试运行检查,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的检查,设备设施检修检查,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临时用电等使用前的验收性检查等。
3. 安全检查的策划与总结、通报
3.1 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等检查活动开展前须进行详细策划,检查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比与通报;
3.2 安全检查的策划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检查日程安排,确定检查范围、目的、项目、标准和检查重点,明确参加检查人员及分工,落实交通工具、照相器材及检查用具、器具,制定奖罚标准和评优方法,编写检查表,召开检查前预备会;
3.3 安全检查的总结、通报主要内容包括:及时整理出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处罚通知书中相关数据,包括检查项目数量、所查工程面积合计、发现事故隐患数量、现场处罚金额累计等;汇总建立不符合项台帐;检查总结、通报的具体内容包括检查中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普遍性存在问题、严重“三违”现象等,对受表扬和批评的单位通报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明确下一步主要改进措施和具体要求。
4. 安全检查的内容
4.1 查思想、查意识
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照检查公司各级管理层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查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和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4.2 查制度
检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深入人心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和否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4.3 查隐患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程标准,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是否已辨识并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紧急撤离、停工);
4.4 查措施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并有审批手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拆装)是否都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有审批手续。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是否规范开展并做好跟踪落实;
4.5查教育培训
检查新入场的新工人上岗前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
4.6 查事故处理
检查发生伤亡事故后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报告和处理。
5. 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置和复查
5.1 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
凡是有随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迅速组织力量,研究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改完后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检查组,检查组收到反馈信息后,立即组织复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5.2 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
凡是隐患较严重,不尽快排除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由检查组签发“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须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定人、定时间落实整改方案。改完后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检查组,检查组收到反馈信息后,立即组织复查,确认合格后,隐患消项;
5.3 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告知项目经理当场予以纠正,对现场发现的一般隐患,可口头提出,由项目经理落实责任者当场解决;
5.4 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应对进行的检查作详细的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能反映所检查的客观事实,包括存在问题和好的做法等,检查人员须保存好各种检查记录、表格、整改通知书;
5.5 隐患登记与销项
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开具的停工整改、限期整改通知书中的隐患须进行登记,经复查合格后销项,作好记录。
Ⅳ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第十五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
(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其他安全检查规定要求执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第十八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6‰比例提取,专户储存。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十一条公司确保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公司安全管理培训、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安全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部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以上请参考网络文库。
Ⅳ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5)施工安全整改制度扩展阅读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一、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二、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四、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五、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六、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2.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3.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4.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5.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6.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拓展资料
安全管理制度一般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