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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案件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13 15:02:46

① 刑事案件结案两年多检查院抽检怎么回事

这是检察机关内部进行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举措,即案后的质量评查。检察机关回的案管部门强答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通常采取案前提示督查、案中同步审查、案后质量评查三个方面具体入手。上级检察机关也会适时展开专项检查活动。


1、案前提示督查

根据案件情况,同步发出办理案件风险预警防控卡,从廉政风险预警、办案程序预警、案件审查预警三个方面入手,并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有可能存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案件进行提示,一案一卡,卡随案走,引导办案人员廉洁办案、规范办案、公正办案。

2、案中同步审查

开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同步审查。做到“三查三看四不放过”,即:查犯罪动机、看其主观罪过;查客观行为,看其造成的危害后果;查犯罪客体,看其涉嫌的罪名。四不放过一是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不清的不放过,二是主要证人证言之间有矛盾的不放过,三是主要情节不清的不放过,四是鉴定结论不规范的不放过。

3、案后质量评查

对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是实现规范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的关键手段,也是案件管理的核心内容。案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一般案件提出评查意见,特殊案件写出评查报告,报领导审批后反馈至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② 凤冈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的整改问题、查处案件

(2010年4月—2011年10月) 按照“每个部位和环节都要查找和解决一批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以下需要重点排查解决的问题及其责任部门:
县发改局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排查解决项目决策方面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问题;
县发改局和建设局应按国务院“国办发[2004]56号”文件确定的职责范围集中排查解决招标投标方面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以及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增加工程量等问题;
县国土局集中排查解决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核和出让方面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征地拆迁、土地出让金收缴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
县建设局集中排查解决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用地性质以及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县安监局在排查中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筑行业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施工企业、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县建设局集中排查解决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等情况;
县财政局集中排查解决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工程严重超概算、超决算和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
县发改局和建设局集中排查解决建设项目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誉缺失等问题;
各牵头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刻分析问题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程序环节、市场环境等方面,查找存在的主要漏洞和薄弱环节,拿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逐一加以解决。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的计划和措施等情况要以专题书面报告的形式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县治工办”。2010年5月前,“县治工办”开展一次对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抽查。 各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梳理排查的重点案件:
(1)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等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的案件;
(2)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
(3)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案件。
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和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筹下,联合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尽快安排以下工作:
(1)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县纪委监察局拟于2009年12月10日前通过媒体反复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专门收集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2)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通过信访、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新闻媒体等渠道梳理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3)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
县纪委监察局拟对已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审核修改后,于2010年元月30日前,根据即将出台的《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投诉及办案协调规定》,召集县信访、检察、司法、发改、财政、建设、审计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凤冈县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投诉及办案协调规定》,进一步规范有关问题的投诉处理、办案协调、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工作。
(4)向社会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向群众公布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通过向社会公布案件的查处情况,表明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形成惩戒和震慑的氛围。
(5)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根据查办案件实际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将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并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帮助发案单位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进展情况按县纪委查办案件管理规定实行月报,重大问题和案件随发随报。 对查实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属于依法行政方面有欠缺、依法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根据问题大小、后果轻重严肃认真地作出处理。对问题较小、后果较轻的,责任人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不予以处分,由部门党组织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警示诫勉。对问题较大、后果严重,造成一定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要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部门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2、对属于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由所在部门将问题初步核实后,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3、对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的涉案人员,在治理期间能主动交代问题、积极挽回损失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避重就轻、隐瞒严重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部门,一经发现,将严肃进行追查,并追究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对问题严重或情况复杂、纠正难度大的,各部门记录在案,慎重进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据实上报“县治工办”研究处理意见。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要随时、逐一上报,对排查违法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情况,于2010年6月30日前上报“县治工办”。2010年6—7月,“县治工办”将组织一次对各部门排查违法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普查或抽查。 各乡镇和各牵头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着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
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严格法定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1)县发改局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配合国土、建设、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查处和纠正未经审批、环境评价、用地预审,擅自从事项目建设等行为。
(2)县发改局和建设局要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管,不断完善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的监督,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并按国务院“国办发[2004]56号”文件确定的职责范围坚决查处和纠正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投标单位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专家评标不公、违法分包和转包以及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增加工程量等问题。
(3)县国土局要着重加强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完善土地及矿业权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县国土和建设局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着重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严厉查处非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调整容积率、违法拆迁等问题。
(4)县建设局要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5)县安监局要督促建设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管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6)县交通、国土、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环节的监督。
(7)县审计局要按照《遵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试行办法》(市政府43号令)的规定,对2008年以来全县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审计,并及时、逐一向“县治工办”报送项目审计情况。审计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的,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调查,并向“县治工办”报备,涉及有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
县建设、国土、安监、交通、环保、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各行政执法责任单位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
2、创新监管方式。县发改局要充分发挥招标投标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县审计局要组织实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县建设局要探索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过程监管,积极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灵活、职责明确、高效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县监察局要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以权谋私。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对加强法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创新监管方式等情况每年定期报送两次,分别于2010年、2011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县治工办”。 全县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力度,着力做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市场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和健全诚信体系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对不适应的规定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尚未建立的关键制度要抓紧建立。县发改局要研究制定和完善规范工程项目决策行为、咨询评估、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政府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确定规程等制度,在县“五项制度”基础上,出台《凤冈县工程建设领域若干规定》;县建设局要抓紧按照国家和省、市即将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细化实施方法,完善限额以内建设工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出台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和规划变更、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审批规程;县国土局要制定出台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确定规程;县纪委监察局要制定出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监管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办法和防止领导干部打招呼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定;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均要制定出台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上述制度草案各负责部门要抓紧调研制定,于2010年8月30日前报县“县治工办”审定并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报县政府研究出台。
2、加强市场建设。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要求,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等资源,重点建立健全全县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县建设局负责县建设工程招标协会的建设完善工作,在现有的建设水平和运行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使全县限额以内建设工程均实行统一进场、行业监管和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健全县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和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县发改局和建设局负责建立全县统一的限额以内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和专家管理办法,制定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同时建立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投标企业备案库,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各有关牵头部门研究拟定的相关工作方案,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县“县治工办”审定后,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3、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县建设局负责联系县信息中心和工商局等部门共同建立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建筑企业、消防设备公司、监理公司和代理机构的信誉评价体系,形成综合性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和市场准入制度;各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并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等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尽快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各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的相关工作方案,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县治工办”审定后,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③ 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工作

一、认真落实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案件、重大事项进行决定,改专变检委会重于议案而轻于议事属的局面。
二、提高检委会委员专业素质。法律政策在不断变化,检委会委员经验丰富,但更要学习新知识,才能与时俱进。
三、规范检委会议事议案程序。
四、强化对检委会决定落实情况的督促工作。
五、加强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④ 检察院办公室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我院办公室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院办公室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发挥办公室工作的作用,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主动参与检察政务,大力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搞好综合协调,以信息工作为龙头,不断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效率和质量,为我县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一、加强检察信息工作,促进全面发展

领导的讲话,拟制的文件,是体现检察机关的政务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重要方式。工作中,我们慎重行事,认真吃透上情,掌握下情,反映实情,准确领会、把握领导意图,把经过深思熟虑的意见和建议渗透到文稿之中,增强了文稿的政治性、思想性、法律性和创新性。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把好行文关、法律政策关、文字关和体例格式关。全年拟办各种公文300多个,起草、审核发文30多个,起草各类会议及上报材料10多个6万余字。

以信息工作为龙头,认真撰写、编发信息稿件,全年发出信息稿件223篇,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187篇,大大超额完成了市院下达的任务,其中中央级采用11篇,省级采用23篇,市级采用153篇,迅速反馈、广泛宣传了检察机关职能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加强督查、联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转办、批办等事项的督查力度,协助领导抓好了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长决定事项的落实,抓好了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批示、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批办事项都逐件予以督办,并及时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等形式反馈落实情况。上报了季度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及《加强督查工作,保证决策实施》的调研报告。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督办工作、联络人大代表工作的安排意见,落实人大代表建议1项,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2次,座谈检察工作2次,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

三、档案工作

今年,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档案工作,在体制和机制上积极创新,在维持档案工作省“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一是将档案工作列入院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励;二是配备了一名作风正、素质高、业务强、热爱档案工作的干警作兼职档案管理员;三是我院有面积分别为60和30余平方米的档案库房和查阅室,还有投入10余万元配备的密集架、防滋柜等先进设施,购置了空调、微机、自动温湿度记录仪等设备,我们充分利用这些条件,保证了档案入室规范管理,让档案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服务;四是狠抓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等规章制度,且全部上墙,保证了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了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五是按照要求完成了年度归档工作,档案入室迅速,收集齐全,保证了质量,无档案违法事件。六是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音像档案管理办法》,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各级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以及有关材料。音像档案由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收集齐全,受到了区档案局的高度赞扬。撰写的《XXX检察院积极抓好档案管理工作》、《检察档案入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均被市院《简报》采用。

四、检察统计、保密工作

加强了统计基础工作,购置了统计软件,配备了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专职统计员,按时按质完成了案件登记卡信息和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上报,未出现任何错漏。每季度按时上报了案件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保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涉密传真、涉密文件都作了认真的造册登记,确保了涉密载休的安全。每月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2次保密检查,保证了无泄密事件发生。《XXX检察院强化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XXX检察院保密工作强化“五抓”》均被市院《简报》采用。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

我们积极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项活动,办公室干警遵照上级指示,按照院党组要求,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集体学、支部学,还主动个人自学,写读书笔记,写学习心得,对照先进党员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出可行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通过教育和整改,办公室干警的工作作风更加好转,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工作效率也有较大提高,工作中都具有踏实肯干、不怕吃苦的精神,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了。今年,办公室干警严格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⑤ 怎样写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有固定的格式。
检察建议书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受贿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XX人民检察院

⑥ 浅谈检察院司法警察如何保障办案安全

[摘要】检察院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发挥国家强制力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执行者。其担负着维护检察工作的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等任务: [关键词】司法警察;办案安全;职能;保障 检察机关的上作开展相对较晚,基层院对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认识不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检警混用、以检代警”现象时有发生,对司法警察职能的发挥不利,对检察官法律监督工作更不利。基层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法警队,实行了编队管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机制日趋完善,司法警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司法警察大队朝着“机构健全、人员归位、统一调派、机构规范,保障有力”的方向又好又快的发展。目前,司法环境比较复杂,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在刑事案件中,造成犯罪嫌疑人在押解过程中逃跑、自杀,以及造成办案人员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出现的几率增大,影响案件进程,间接增加办案成本。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加强保障,保证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现结合笔者所在检察院对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谈谈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儿点思考: 一、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警使用不当,法警工作不被重视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犯罪、履行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尽管提出了依法配备法警人员,但目前相关的办法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法警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甚至不少人仍然认为,法警工作就是看管、提押、送达,法警人员可有可无。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工作根本无法深入开展,无法保障办案安全。 (二)警力和警用装备不足,队伍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大多基层院的法警人数达不到要求,无法保证在合理的占据检察院人数的8%一12%之间,办案安全无法保障。法警工作难开展。警用装备缺乏,没有按规定配备齐全,面对突发情况无法保证妥善处理。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两级管理,但是在现实实践中,很多基层院没有实行两级管理制度,没有实行一l 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管理。 (三)没有真正落实编队管理,无法保证战斗力《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对司法警察队伍应实行编队管理明文规定。就目前情况来看,还有很多基层院没有落实好编队管理,没有专职法警或者专职法警少,都是分散在其他部门,没有集中管理。没有凝聚力,司法警察大队的战斗力无法增强。 二、提高认识,保证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重要地位随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形势发展,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司法警察的职责,其特定的职责范围,不是检察官和其他人员可替代的。发挥法警作用,全面履行法警职责,有利于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各司其职,规范办案,防止“检警混岗”、“以检代警”情况的发生。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实行编队管理过去,司法警察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普遍存在司法警察精神状态不佳,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司法警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真正把司法警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从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编队管理,确保司法警察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物质保障和精神支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为司法警察部门配备必要的警用器材,不断改善警务装备和相关设施,为检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高效的警务保障。一方面必须要坚持从严治警。强化对司法警察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从优待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加大力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法警大队作为检察工作服务队伍,应该强化对检察机关有关的制度、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自身的定位,积极配合检察官办案工作。根据《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中明确要求“一熟、二懂、三会”即:司法警察要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械具,会口拿术,会微机操作。根据司法警察训练大纲,重点开展体能、队列、口拿格斗、射击、警具使用等基本技能训练,进一步增强自身警务能力,提高业务素质。 (四)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加强业务培洲,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要坚持岗位练兵与业务技能培训想结合,掌握检察技能和办案程序。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专项整改活动,针对检察干警的职业特点,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办案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依法办案、安全防范的意识。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加强对办案干警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五)完成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司法警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文件《关于加强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中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同办公室等部门认真抓好了此项工作的落实。讯问室和询问室要达到了标准化建设要求,讯问室“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运转 常。办案工作区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警执行看管交接班表》、《被讯(询)问人进入办案工作区登记表》、《执行警务情况登记表》以及《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登记表》来进行记录,有效地保障了检察办案工作的安全高效。 四、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作用加强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把司法警察参与办案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促进各项检察业务深人开展。 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指导下,基层院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安全事故相对减少。但就目前情况看,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什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脱逃、行凶等事什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发生此类事故,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自杀身亡的恶性事故,给检察机关造成的巨大的影响。从办案实践看,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个别干警思想松懈、违法办案、管理不严等造成的。 此,刮法警察必须从办案的各环节、各 ‘面人手,最大限度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积极参与案件并对案情全面了解在执行看管前,要实行“两登记、六制度”管理:即使用办案工作区申请登记、交接班登记;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制度、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值班制度、办案工作区看守看管制度、办案工作区交接班制度、急救药品使用情况登记制度。要了解被看管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涉案情况、思想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二)坚持依法用警,规范化办案保障办案安全,切实做到必须持《派警令》和《警官证》执行警务,《派警令》的审批签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对申请用警的合法性要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用警申请,不予派警,并报告院领导;对被看管的对象要进行审查,被看管的对象必须是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否则可拒绝派警看管;司法警察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看守时限,B 不超过12小时。 (三)依法办案,依规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办案人员违反办案的有关规定造成的。在办案中,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关措施,规范看管和汛问。要保障办案安全必须做到:一足凡足需要在检察院询问证人或讯问犯罪嫌疑人郜必须在办案区进行,法警大队负责统一管理,不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人内。二是在提讯、押解过程中,由法警大队副队长带队,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相应的警械具。每个细节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是在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吃饭、休息、上厕所、签字时,必须保证两名干警在场,安排一名法警随时做好替换准备。四是对警务区的监控设施、录音录像设备和所有警械具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不留死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及心理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发生。除此之外。司法警察在参与保护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追捕等任务时,必须严格按《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四)严格实行“栓警分离”,保障办案安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主要工作是依照有关法规流程进行操作。检察机关的自侦、刑检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司法警察必须全程参与,协助检察官办案,并具体负责办案安全。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自我监督必须得到体现,在办案过程中即使是询问室有检察官在讯问,也必须保证有司法警察在内,防止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检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机构。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重要地位H益凸显,在检察工作升展中保证办案安全。维护检察机关信誉,维护国家法律实施,保障法律监督职能。

⑦ 试论如何加强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一、检察机关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意义
对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规范办案活动,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正确实施检察权等方面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加强内外部制约,强化诉讼监督。由于审查批捕和起诉等检察业务工作独立性较强,易出现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不够,部门间脱节等问题。而由案管中心采取内部办案程序的同步监督和对公安、法院执行程序法的事前监督,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监督。二是有利于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案件中心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把好关口,加强了对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约束力,能有效预防和杜绝案件超期。三是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促进队伍建设。案管中心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依据量化的考核标准,从实体到程序环节一一核查,能有效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办案水平。
二、基层院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对办案内部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就是案多人少,这在一些基层院表现得尤为突出,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工作任务的繁重。在这种情况下,设立机构抽调人员搞内部监督,不但减少了办案人手,还增加了工作量,认为案管部门没必要建立。
(二)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
办案过程中存在公检法相互借用办案时间,随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随意退补案件,赃款赃物处理不及时等现象。虽然这些现象的产生大多并非办案人员恶意所为,多是为了缓解办案时间紧张问题,但长此以往,将会影响检察干警的思想意识,会认为这些现象是办案需要,属正常情况,只要不影响案件质量就行。但这些不规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案件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目前,因办案管理软件尚不完备,公检法网络系统不能相互衔接、传输文件,使案件管理部门在发挥同步跟踪、事前监督的作用不够。有的地方自行开发了案管软件,但缺乏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来从总体上控制案件流转,大多数数据、报表要重复输入,案件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三、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有效举措
(一)制定规章制度,建立案件管理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我院在2009年建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参照省市院案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白水县检察院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方案,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和依据。
(二)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管理
1、进一步深入推进网上办案。一要做好加强案件受理、分流工作。办案部门应遵守程序法要求,统一在网上办理案件、审批法律文书,使检察长及主管检察长能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掌握案件动态。二要加强流程监控。案件分流以后,通过案件监控系统,围绕案件运行,从案件受理到案件归档,对案件流程完整性、办案程序合法性、法律文书规范性等进行全程监控。三要实施同步预警。对审查期间即将届满的案件,工作人员应在公诉案件期限届满前七天、批捕案件期限届满前两天向案件承办人发出预警,督促其及时审结案件。
2、加强案件赃证物监管,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自移交案件赃款赃物时起纳入监管,自侦部门自扣押涉案款物时起纳入监管。案管中心对赃证物统一实行登记、备案、督促处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加强办案情况分析评价,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充分运用办案系统软件,对案件实行动态登记录入,随时掌握诉讼进程并提供各类案件的详细统计数据,并对业务部门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提出评估意见。每月或每季形成案件管理情况分析报告,便于领导全面掌握办案情况,提高决策的科学化。
4、突出内外协作配合。各办案部门要认真履行在案件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管,积极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切实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法律文书及备案材料,严格执行赃物证管理规定。对案件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及时向案管部门反馈。对外,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研究开发公检法办案软件协接机制,节约司法成本。
5、案件质量评查及监督。案件管理部门要扎实履行案管职能,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执法活动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实施监督制约,结合网上办案情况开展案件评查,发现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多发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召开案件评查通报会等形式,督促办案部门改正,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另外,积极探索对案件实体质量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相结合的监管工作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强化对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案件的质量监管,及对自侦案件各环节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综上,由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多措并举加强案件管理水平,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新型理念,有利于保障检察权的更好发挥。

⑧ 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八对照整改方案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村书记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1、修身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党性不强,信念不牢,宗旨淡漠,贪图享受,道德失范。有的觉得信念是空洞的说教,看不见、摸不着,虚无缥缈,没有筑牢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思潮和现象容易动摇;有的是非观念淡薄,正义感退化,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道德行为不愿不敢挺身抵制;有的被封建迷信、腐朽思想占据头脑,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风水;有的摆不正位置、搞不清身份,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不自觉不到位,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情还是难办,不吃请、不收礼了,却找出种种借口磨磨蹭蹭不给办事;有的不比贡献比待遇,工作多做一点就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便满腹牢骚;有的生活上高标准,工作上低标准,在住房、用车等方面攀比,讲待遇、讲排场,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有的人前冠冕堂皇、私下心理阴暗,执意追逐车子房子票子,败坏了党风党纪,践踏了公序良俗,等等。修身不严,核心要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净化灵魂、提升修养,在党言党、为党兴党,是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终生追求,时刻都不能松懈。
2、用权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本位主义,法治淡化。有的办事无原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特权思想严重,“看人下菜碟”,优亲重友、公事私办,张三来了这样办,李四来了那样办,逼着群众到处找门路、托关系;有的胆大妄为,为所欲为,什么事都敢办;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项目、工程,搞权钱交易,为配偶、子女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认为自己的权力是为小团体服务的,凡事先考虑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自己单位有利可图、能带来好处的事就争着干,没有好处的就往外推;有的对上级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用权办事超越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边线,开“天窗”、留“暗门”、打“擦边球”;有的执法不公,以情代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等。用权不严,核心要解决正确对待权力的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人民掌权、为事业用权,人民就满意,组织就认可;德不当位、为己弄权,党纪不答应,国法必严惩。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不仅关系干部自身价值的实现,而且关系干部的声名荣辱。
3、律己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无视纪律,严人宽己,作风散漫,顶风违纪。有的纪律观念淡薄,工作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我行我素;有的在单位找不到人,在基层也找不到人,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有的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不该说的乱说,不该去的地方乱去;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不严格,无视党纪、心存侥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仍有发生,甚至有的践踏法纪,违法乱纪;有的庸懒散,玩物丧志,上班时间玩游戏、逛淘宝,下班后风花雪月,玩心不退,情趣低俗,躲着藏着、变着法子吃喝玩乐,等等。在律己方面,核心要解决讲规矩守纪律问题。纪律规矩对干部既是约束也是保护,走向违法犯罪的往往都是在纪律上撕开了口子,得一时一事之欢娱自在,往往会酿成终身遗恨、家庭悲剧。
4、谋事不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不求作为,不动脑筋,不肯学习,浮在面上。面对弛而不息的作风建设、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有的抱怨“为官不易”“官不聊生”,没有了干劲;有的嘀咕“束手束脚”,丢了精气神;有的吐槽“多干惹事、不干没错”,玩起大撒把;有的对本职工作不懂行、不在行、不内行,谋划工作的任务交给副职,副职交给下属;有的学习紧迫感不强,面对当前知识的“保质期”越来越短,思想的“折旧率”越来越快,能力的“迭代率”越来越高的实际,仍习惯于“吃老本”,不愿学、不善学、不勤学、不深学、不真学,不善于学习研究新事物,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束手无策,对加快转型发展茫然无措;有的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看材料,即使搞调研也流于形式,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看不到问题,提不出对策;有的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谋事不实,核心要解决正确政绩观的问题。没有进取意识、科学精神、负责态度,不仅会贻误事业,最终也会害了干部自己。
5、创业不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境界不高,劲头不足,效率不快,落实不力。有的思想解放不够,思路跟不上时代,思想存在“代沟”,工作缺乏开拓性,不敢闯、不敢试、不敢创新;有的眼界不宽,缺乏信心,习惯于自己与自己比,认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再怎么干发展速度也上不去,再怎么干也超不过其他区县和部门,于是自甘落后、甘拜下风;有的工作标准不高,缺乏竞争意识,不善于在全市、全省、全国的大格局中找标杆、定目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拿不出实招硬招,创不出特色亮点;有的患得患失、不敢担当,遇事“难”字当头,遇难“退”字当先,碰到矛盾和问题要么东闪西躲,要么“击鼓传花”,抢着做易出政绩的事情,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有的对要求部署的工作不是马上办、立即办,而是拖拖拉拉,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有的光部署、不落实,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督导不及时、解决不及时;有的缺乏钉钉子精神,干工作三分钟热度,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有的“光打雷不下雨”,一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长时间停留在规划中、停留在报告中,等等。创业不实,核心要解决自觉担当的问题。担当实干是领导干部的本色,没有担当实干就没有作为,一切美好的愿景都是浮云。
6、做人不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不讲团结,不讲民主,处世庸俗,双面做人。有的奉行利己主义,以自己利益为中心,不能顾全大局;有的不善于听取各方意见,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事,搞“一言堂”,容不得别人批评,听不进不同意见;有的奉行庸俗哲学,认为“老实人吃亏”,言行不一、见风使舵,不想干事、只会来事,为人圆滑、八面玲珑,做事只是花拳绣腿、表面光鲜;有的工作动机不实,干了一点事就要求回报,达不到目的就满腹牢骚;有的找门子、拉关系,千方百计谋求对自己的关照;有的对组织不讲实话,不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有的眼里没有群众、没有同事、没有下级,妄自尊大,自以为是,等等。做人要实,核心要解决坚守本分的问题。实在常在,老实实诚才能让组织让同志让群众信任。本本分分地做人为官,才能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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