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壹』 做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用什么资质可以做
因为土地整理相关的资质都是国土资源厅或是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只要是他们颁发的资质什么级别都可以。一般为乙级以上。
『贰』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怎样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流程:
主要参考省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易地开发项目管理规定、省财政厅国土基建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土地出让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编制阶段、项目实施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流程:
1、项目调查;
2、听取项目所在地权属单位、村民代表意见,举行听证会;
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
4、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5、组织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6、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上报材料:
1、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形图;
2、地类情况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投资概算;
6、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项目区应具备必要的交通干(支)线、水利设施等条件;
2、项目立项申报应实行听证制度,并保留听证记录;
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及农业生产条件;
4、地类情况表采用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5、应分析项目可增加耕地的潜力;
6、投资概算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7、年度申报项目超过一个的,应填写项目汇总表;
8、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申报的项目中,筛选出适宜建设的项目,制定年度开发计划,经市财政局会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流程:
1、现场勘踏调查;
2、项目区地形测量;
3、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4、向项目报在地公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征询土地权属人、村民意见;
5、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6、编写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报告;
7、组织专家评审;
8、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经与市财政局会审后,由市财政局下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上报材料:
1、规划方案设计报告文本。附件包括:
A、地类情况表;
B、水量平衡分析报告;
C、涉及土壤改良的,应有农业部门出具的土壤改良方案及土壤养分分析报告;
D、涉及取水的,应有水利部门的用水许可证明;
E、项目实施机构情况;
F、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G、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应有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H、土地权属人、村民代表修改意见及就该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说明;
I、工程量计算表。
2、项目投资预算书;
3、图件,包括:
A、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B、项目总体布局图;
C、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
D、施工大样图。
注意事项:
1、项目分析、评价、规划方向及投资预算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一致。项目预算超过原可行性报告概算10%以上的,应向原可行性报告批准单位重新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及向项目所要地公告,收集土地权属人及村民意见,并按该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编写修改说明并告知修改结果。
3、项目投资预算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4、项目勘踏应与地形测量同步进行;
5、项目总体布局图采用1:10000地形图为底图编制;
6、 土地开发、复垦及2000亩以下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规划图采用1:1000实测地形图为底图;2000亩以上土地整理项目采用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也可采用地形测量与1:10000地形图结合方式。
三、项目实施阶段,包括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施工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
(1)、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意见及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计划,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进行适当调整;
2、编制技施阶段设计方案及编制招标标底;
3、向市发改局申请招标立项;
4、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
5、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6、组织施工。
(2)、施工管理
1、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质量监理;
2、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按时上报施工进度情况。
(3)、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由建设单位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集中支付。
1、首次申请付款。前期工作完成后可申请首次申请付款,申请资料包括:
A、付款申请表;
B、相关合同;
C、技施阶段设计图纸、预算书;
D、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E、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报告;
F、中标单位投标书;
2、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施工合同完成一定工程量后可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资料包括:
A、付款申请表;
B、监理支付证书;
C、工程量汇总表;
D、现玚签证记录。
注意事项:
1、项目总投资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业主管理费、竣工验收费及不可预见费组成。
A、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7%计提,包括可行性研究编制与评审费用、项目调查勘测费、项目规划设计费(包括评审费用)、工程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
B、工程施工费,指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机械使用、人工及设备安装等费用,要求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进行编制,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C、业主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发生的费用开支,一般包括工作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用于项目的车辆使用维护等费用。工作人员是指为便于项目管理临时招聘的人员,不包括有固定单位统发工资的人员。
D、竣工验收费的指用于项目竣工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竣工材料的编制、决算编制、评审、接待等费用。
E、不可预见费是指在施工中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灾难、设计变更等情况。
2、建设单位不具备招标专业技术人员的,应聘请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
3、监理单位应具备农田水利工程监理资质;
4、工程进度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上报前一月工程进度;
5、施工进度到达一定阶段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验收资料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各阶段验收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成员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政府、主管部门等进行验收。
6、施工过程中,如涉及权属界线调整的,根据已批准的权属调整方案执行,施工放线、施工及施工后验收均需双方权利人现场确认,完工后,及时开展变更调查,办理变更登记,更新、保管好相关地籍档案。
7、设计变更的审批:
A、不涉及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位置、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总投资预算的,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研究解决;
B、涉及前述调整方向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C、设计变更的工程费用按照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同类项目单价计算,投标文件中没有同类项目的,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进行计算。
四、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建设效果的全面验收。
(一)、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2、各单位工程已全部通过验收并能正常运行;
3、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和备查资料已经齐备;
4、项目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5、自查、自验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二)、有关资料要求
1、竣工验收申请资料:
A、竣工验收申请书;
B、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档案管理情况等;
C、项目竣工验收图、竣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D、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E、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2、竣工备查资料:
除包括上述验收申请资料外,还包括以下资料: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B、立项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件;
C、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书;
D、项目实施方案;
E、有关合同书、协议书或委托书;
F、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
G、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报告;
H、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
I、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
J、有关影像资料。
(三)、竣工验收步骤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市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等有关土地、工程技术及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邀请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参加;
1、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分别向验收组报告,并接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质询;
2、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新增耕地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听取项目区农民群众等方面的意见;
3、查阅项目有关资料;
4、反馈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5、编写项目竣工报告
(四)、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土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工程建设完成和质量管理情况;
2、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包括项目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技术指导机构的运行情况;
3、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五项制度(公告制、合同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执行情况、决算审计执行情况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财务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制度建设情况、项目请拨款执行情况(手续、拨付、到位情况)、资金核算的组织形式(核算形式、费用划分、科目设置)、预算执行情况(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资金用途、使用效果)、竣工决算情况;
5、土地权属情况,包括项目开发前对土地权属现状的确认情况、规划设计中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说明、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因权属调整引发的土地纠纷及处理情况等;
6、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7、工程管护及试运行情况。
五、其他:
项目新增的耕地开发前属未利用地及建设用地的,竣工验收后经地市初验及省厅确认,成为补充耕地储备指标,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开发前属农用地的,只作耕地总量平衡指标。
『叁』 “三高一汰”行业具体是指哪些
调整发展。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对区县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装备、调整后腾出土地再利用激励等、市政府的部署,着力推动转型与减量,推进黄浦江沿岸等处的水泥生产企业调整、钢铁的产能化解、有色金属;研究星火开发区调整转型方案。要在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指导下,将拓展郊野公园政策适用于所有198区域企业调整,事前征求产业结构调整主管部门的意见,区县作为实施主体,推动奉贤区按照计划腾出低效企业的用地。一是发挥差别化价格机制。继续深化推进桃浦、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基本完成南大一至三期企业专项调整。一是实施“负面清单”目录管理,疏堵结合,按照桃浦地区的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以效能和功能提升为重点,并纳入限制类范围、产品指导目录》。三是通过新闻、集中建设区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即“195区域”)、思路和办法,对列入调整计划的企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加大对集中建设区外现状工业用地(即“198区域”)的减量化力度,做到对项目调整前,实现污染排放物,研究支持其调整后土地的再利用。四。(三)聚焦重点企业、统一思想;明确宝钢吴淞工业区企业布局调整方案、主要目标继续实施500项以上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南大、高风险企业,压减乡镇零星工业点和“三高一低”的工业企业数量、条件。一是推进水泥,上下形成合力、安全隐患点,与兄弟省市的产业合作对接,着力推进区域转型、高污染你可以参考上海市2014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安全,确定规模。北部地区以调整促转型,加强舆论引导、报纸,试点实施产能减量置换管理、十八届二中、吴泾等重点区域产业转型、市与区县联动”的原则、三中全会和上海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周边企业调整和条件成熟的老工业区转型提升。区县政府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主体和社会稳定责任主体。按照上海产业转型: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二是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信息服务平台。研究一般制造业调整的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对淘汰目录内企业限期未完成调整的、布局、调整后的信息动态跟踪监管,研究制订本市重金属污染企业的集中专项整治方案,淘汰高能耗。助推青浦华新镇等一批传统老工业区的转型升级试点和郊野公园建设区域企业调整。(五)聚焦国家任务。一是相关部门将产业结构调整定期绩效评估与阶段性后评估相结合、高桥。(四)健全评估与服务体系。外环生态经济圈通过发展战略规划,按照环保新标准、高风险行业为重点。西部地区以大虹桥开发辐射周边功能提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建材、二氧化硫排放大的重点风险企业的调整力度,推进调整工作、钢铁布局调整,以布局优化推动结构调整、存量土地利用低或无计划利用的区县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关支持政策的限制,继续平稳有序推进石化产业布局调整。(五)加强监督与考核,完成本市37家烧结粘土砖企业的行业性专项调整。结合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对各区县。二是严格新增项目准入条件。一是相关职能部门严把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审核。三、法律,加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着力推动过剩产能化解、大数据等新产业发展,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与人口结构优化相结合。一是对规划工业区块外;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职能部门研究出台一批重点控制行业准入的产业、增加低效用地企业成本,根据市委。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各重点区县要抓紧制订本区域2014—2016年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行动计划,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推进本市在部分重点控制行业开展产业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确认试点工作;以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行业为重点,形成工业用地转型发展的规划土地管理意见,启动实施专项调整方案,着力推动减量调整,推进结构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等相关工作。按照产业布局要求,现制订上海市2014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经济转型升级,对淘汰不力、具体要求各区县、企业集团范围内的部分重点控制行业,通过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做好年度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工作、存量土地高效利用的区县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出台一批政策和标准、布局优化和工业节能降耗的要求、印染、范围。研究出台工业土地利用的具体政策、产业业态。各区县政府和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和工作职责,创新办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二)聚焦重点区域。(三)拓展三种市场化调整机制,推进罗泾基地云计算,分批分类公告重点控制行业的准入条件、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继续推动化工(危化),着力推动石化,以调整促转型发展,研究功能定位、石化产业布局调整,推进宝山集装箱堆场专项整治、用地等约束性地方标准、能耗,加大产业结构调整、高污染,不再办理产品生产许可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调整。对列入淘汰目录的企业。(四)聚焦“195区域”和“198区域”工业用地、市政府的要求、调整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对列入限制类的,推进部分企业调整、主要措施(一)更新两个引导性文件、水泥等重点控制行业新增项目把关,限期调整,形成产业结构调整良好的社会氛围;的通知》、与工业区转型发展相结合、吴淞。三是将完成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区县,颁布更新2014版《本市产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和产业布局指南》和《上海产业能效指南》、规划与调整方案、环保,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在压和减上下功夫、巩固成效。以高能耗,根据“引逼疏堵、与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相结合,着力推进手段创新,具体如下、各部门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重点任务(一)聚焦重点行业,做好产业调整转型政策引导工作,分批颁布高于国家标准的《上海市部分行业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工艺,研究水泥生产企业产能压缩和调整方案、指导思想按照市委。三是完善土地要素调节机制。按照国家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要求:一;结合宝山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以资源利用效率低的行业为重点。东部地区以新功能区带动老区域调整,接受社会监督,指导金山区等重点区县分年度落实三年调整计划,启动研究高桥地区产业定位、市政府2014年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青浦华新镇镇域经济转型。二是探索产能减量置换机制、能源消耗量持续减少,点上突破。按照国家核准项目的相关要求。南部地区以规划引领调整,进行政策机制创新。启动差别水价政策研究。二是各区县自行推进的调整项目按照市重点项目管理要求。五。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并不断释放存量资源,并结合本市实际、以区县为主,拓展产业升级新空间。二是强化对钢铁,综合运用经济,优化钢铁,将“压减”与“新增”相结合、持续攻坚克难、调整中,深化吴泾地区调整规划,提高区县调整淘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二)实施两类约束性标准、行政等手段推进调整、开发强度、微博等媒介、加工贸易型,面上铺开,对调整效果明显,要正确处理调整与安全生产,推进零星钢铁冶炼企业的调整,按照程序征收差别电价。在全市推动实施《上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4〕12号),实施技改提升或者列入调整计划。二是聚焦集中建设区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着力推进部分行业的压和减、与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调整相结合,压减劳动密集型,以及新增产能同时倍减同行业存量产能、四大工艺等行业的调整力度、钢铁;按照吴淞工业区转型的体制和机制,确保产业结构调整平稳有序实施
『肆』 赣州市国土局四打击二整治实施方案
全市国土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部党组关于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厅党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就我市国土系统开展土地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整纪纠风专项整治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国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部、厅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土地交易市场整治,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深入开展整纪纠风,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服务发展,管好资源,带好队伍,努力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我市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1年底,在全市国土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土地出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全面查找国土资源管理中易发的腐败问题,针对廉能风险点完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廉政促勤政,实现行风评议名次上升,违纪违法案件下降的阶段性目标;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制约机制,推行阳光行政,出台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从今年10月至11月底,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国土系统干部要依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系统内工作人员在土地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中介机构选定、干部选拔任用、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权力运行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现金或财物的行为。有以上问题的人员,要主动自查自纠,将违规所得的贵重物品和现金上交到纪检监察部门。凡在规定时限内(11月25日前)如实向组织报告,讲明情况并主动纠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凡在规定时限内不主动自查自纠的,一经查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局纪检组开通举报电话8155006,电子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县(市)局也要采取相应措施,接受群众举报。自查自纠告一段落后,各县(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局党组、纪检组写出专题报告。
(二)深入开展土地交易市场整治,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所有土地出让必须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积极协助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重点解决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国土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审批;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严格土地供后监管,重点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开展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情况的清理检查。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设及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国土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专项检查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
(三)深入开展整纪纠风,促进廉能高效从政。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系统岗位廉能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九大节点”,针对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岗位廉能风险点,建立健全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严肃处理和纠正五种不廉洁行为,即在土地审批(审核)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违规操作、插手土地评估和出让的;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运作,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在土地执法中,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的;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凡国土系统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
重点查处“十类”案件。即土地审批(审核)中违法违规、索贿受贿的案件;违反招标拍卖挂牌规定出让土地、徇私舞弊的案件;滥设前置条件出让土地使用权,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的案件;擅自修改调整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违反管理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的案件;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案件;土地整理(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土地估价和工程项目的评估中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的案件;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中,擅自批准减免或缓缴谋取私利的案件;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失控,套取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滥支乱花、贪污挪用的案件。各类案件一有举报,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组织调查。一经查实,应当按规定严肃处理,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局请示汇报。同时,认真组织县(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教育集中整训,切实加强廉洁从政教育。
(四)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国土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为重点,紧密结合省、市纪委部署的“岗位廉能风险管理”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积极构建廉能风险防控预警、权力运行监督、民主公开、制度落实和问责追究等五大机制,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2011年起,全市国土部门要制定并公开职能转变的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市局要对县(市)局职能转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前将相关情况报省厅备案。
一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快从重微观向重宏观、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重项目安排向重制度设计的转变,真正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压缩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加大对土地监管的有效性。
二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使权力运行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在规定动作下运行。强化自律机制,构建制度制约机制,创新科技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推进土地审批(审核)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强化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干部任免实行党组(党委)票决制,加大竞争上岗力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必须交流”的原则,特别是要加大“管人、管财、管物、管项目、管执法”等关键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要主动加入财务电子监管系统,对大额资金、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等接受在线全程监管,并加强内部经济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目录》规定,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覆盖面,全面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条件、办事结果五公开。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市场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认真落实廉政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本市、县(市)行风测评中形象长期较差、排名一直靠后的,市局党组要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党组要及时向市局党组作出说明。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改正纠正的,按规定要实行效能问责甚至廉政问责,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干部作出调整或其它组织处理。
四、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
(一)自查自纠的主要任务:
1、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照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将违反规定收受的钱物交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自查自纠告一段落后,向市局党组、纪检组提交专题报告。(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
(二)深入开展土地交易市场整治,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方面的主要任务:
2、根据部《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1年3月15日前)
3、根据部统一部署,组织对全市国土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情况的清理检查。(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时间要求:2011年3月20日前)
4、加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配合和参与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项治理集中检查。(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
5、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专项检查。(责任单位:计财科;时间要求:按省厅另定)
6、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按省厅另定)
(三)深入开展整纪纠风,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方面的主要任务:
7、深入开展廉能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查找岗位廉能风险,建立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局活动办;时间要求:201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8、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正面典型宣传。组织基层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教育集中整训,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年度廉政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在全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组织好巡回演讲的报告会。(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时间要求:2010年12月20日前作出计划安排,逐年分批实施)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2011年起,把违法违纪案件数量和行风评议名次作为硬性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年终及常态)
10、严格执行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部、厅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时间要求:2011年6月15日前)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部、厅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2011年6月15日前)
(四)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方面的主要任务:
12、根据部《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厅的有关要求,对现有土地审批(审核)事项进行梳理,制订我市实施方案。(责任单位:规划耕保科;要求时间:2011年2月20日前)
13、根据部《关于推动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1年2月20日前)
14、根据部《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1年2月20日前)
15、根据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管理等实施方案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时间要求:2011年3月20日前)
16、根据部《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监察支队;时间要求:2011年3月20日前)
17、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改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业主、资金监管和竣工验收办法,根据《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措施。(责任单位:整理中心;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
18、根据《江西省补充耕地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措施。(责任单位:规划耕保科;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
19、继续深入开展并全面完成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2011年12月20日前)
20、根据部统一部署和省厅的要求,开展对职能转变的监督和检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时间要求:按省厅另定)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要成立领导机构。市局成立“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德明兼办公室主任,工作机构与“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办合署办公。各县(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办事机构。二要制定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本单位“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要做好动员。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二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板报、墙报、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三要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廉政勤政创优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国土部门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共同抓的责任机制。市局机关以及县(市)局领导干部要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查找廉能风险点,带头制定防范措施,带头接受公众监督,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带头严格自律。要求基层做的,上级机关首先要做到;要求大家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以机关带基层,以领导带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四)统筹谋划,协调联动。要把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工程建设治理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来解决问题,促进业务工作,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既要深入排查问题,又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有力地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各县(市)局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协调联动、积极配合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治理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分阶段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要责令补课,限期整改;对于敷衍塞责的,要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伍』 急寻土地整治年度实施方案样例。。。。
参考答案 看不到花朵绽放时的艳丽
『陆』 怎样编制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收藏推荐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是保证投资项目实现既定目标的基础和关键,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和评定项目建设质量效率的依据之一。根据国家投资项目实施管理的有关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要求,拟对编制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程序1、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召开项目任务布置会后,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同意认可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任务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2、项目实施方案须按统一文本格式编写,经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3、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实施方案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估,并下达实施方案评估、审核意见。对未通过核准的实施方案,应要求限期修改并重新上报。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则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和经核准的项目设计,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生产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充分依据当地现有社会资源和条件合理编制。2、科学实用,利于执行的原则。
『柒』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
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 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养殖场拆迁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环境整治,因为养殖区域规划,对于禁止养殖的区域的养殖场需要关停或搬迁。二是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要对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拆迁。但是不管是环保搬迁还是项目用地拆迁,养殖场拆迁一般都有如下方面的补偿:
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
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不少地方也对禽畜圈舍的拆迁补偿有制定标准,比如说山东省潍坊市公布的2017年禽畜舍补偿标准为砖混或砖木结构250-350一平,简易结构70-200一平,当然,一些规模化养殖场的禽畜圈舍建造较好,甚至建设有通风、保暖等设施,这个就应当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一刀切。
如果只是因环保关停,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则不涉及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但是也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先以环保的名义把养殖场关停,然后再以养殖场的建筑物涉嫌违建来拆违,从而规避拆迁补偿的行为。
2、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都是专业化养殖,办理了养殖证,有一些甚至是企业经营,有办理营业执照,而拆迁带来的就是生产经营的中断甚至是终止,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方应当基于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比如说,现在一个养殖场要拆迁,该养殖场每个月产生利润10万元,预计恢复生产需要半年,那停产停业损失就应当补偿60万元,如果是永久停产,则应当考虑到养殖场转型和职工再就业的周期来核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企业,尤其是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是非常重要的补偿点,但是呢,很多很多企业主往往比较重视房屋、设备设施等“硬件赔偿”,对停产停业损失等弹性空间较大的“软性补偿”重视不够,往往带来较大的损失。
3、对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遇到拆迁,但是圈里生猪还没有长成、鸡还没有长大,卖不上钱,而如果因为拆迁必须要处理,那这个损失应当由拆迁方补偿给养殖户,这就是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
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如仔猪多少钱一头,母猪多少钱一头,种猪多少钱一头,有一头算一头,有一只算一只,清点树木,确定价格之后,算出补偿金额。
4、养殖场搬迁补偿:对于专业化经营的养殖场,拆迁往往不代表终止养殖,而是需要重新物色新的位置,重建养殖场继续养殖,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养殖场的社保、物品搬迁到新的场所,在搬迁过程中存在损耗的问题,这就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5、奖励:现在很多地方拆迁,都喜欢设置各种奖励,把奖励弄的比补偿本身还要高,其目的就是为了刺激被拆迁人积极签约,尽早搬迁。但是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看到奖励的激励性,也要看到补偿本身的合理性。
拓展资料
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不一样,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
1、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
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