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整改期间补偿
① 验房时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同意整改,过了合同期,一直没没整改,能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专依照本法第一百属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② 房子问题没有整改,至今未收房,物业一直拖,是不是可以索要赔偿金
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这些的?按照合同就可以的,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这些就看具体的损失了,这个比较难证明些。
③ 因为质量问题没有收房,整改时间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不是可以找开发商补偿延期费用和物业费
因质量问题没有收房,整改时间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经济损失。也可以开发商补偿延期费用和物业费。
④ 精装修的房子,一内装修不合格,整改了很长时间,耽误了我的入住,可以要求赔偿吗
那要看装修前签订了合同没有,如果有的话看装修完工时间是多久,违反了自然可以赔偿.还有装修不合格影响了入住,可以找有关部门时行鉴定,确实因不合格耽误的,可以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⑤ 农村土地整改补偿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⑥ 消防不合格房屋结构无法整改能中止合同并赔偿装修费用吗
租赁房屋合同,消防介入认定框架房不能做商业用途,如果合同注明按门面房版或者商权业t用途出租的,属于房东违反法律、法规对房屋改变用途,以欺诈手段与当事人订立租赁房屋合同,该合同无效;如果租赁房屋合同注明只能住宅用的,该租赁房屋合同有效;如果没有注明的,双方提供证据或者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⑦ 装修好的已入住房子由于质量问题,开发商承诺精装修。整改期间租房费用自己负责,可否要求补偿
当然要求赔偿了,这是开发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