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社会治理
❶ 政治辨析题:国家和社会治理只要法律就行啦,没有法律无所谓。这道题怎么写
面向题国家和事业单位和法制建设法律工作者,你怎么不把事情说清楚?
❷ 业委会成员该不该拿报酬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可见业主委员会任务繁重,对内面对广大业主的各种诉求,众口难调;对外面对利益集团的糖衣炮弹、威逼利诱;还要维护家庭的和睦、协助政府维护社区的稳定。这其中还要面对来自各方的误解,做业委会确实要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毅力、公正平常的心、执着不屈的精神。
物业资讯:业委会真的不能拿点报酬吗?
如此操心费力的事情,拿点报酬难道不应该吗?应该! 大家参与业委会都是出于无私、公益,是拿钱不能衡量的。
我们就来谈谈如何拿?光明正大的拿!拿的不光是报酬,更是荣誉。 目前很多业委会是以补助、津贴的形式,如果业主公约规定了,即不违法、也不违规。如果你打开网络“业主委员会津贴”会出现几十万条内容,褒贬不一。由于津贴是事前拿,没有约束,出现各种 弊端:业委会委员尸位素餐,拿钱不干活;还有不能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奔着津贴而来,开始很积极,后来就不闻不问了。
物业资讯:业委会真的不能拿点报酬吗?
作为业委会管理小区,管理好小区,比管理好一个企业还要难。需要真正有能力、有担当、有整体意识的业主参与。
我个人建议:以奖金的形式。业委会参照往年的情况、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年度计划,设定计划目标,达成目标奖金额度,超额的奖金设置,没有完成目标的奖金额度,严重没有完成目标是否自动辞职等等。这个年度计划要业主大会通过,奖金合法合规,本来业委会每年要有一个年度计划、上一年的工作总结要业主大会表决。去年做的怎么样?明年计划做什么?业委会正常的工作范畴。
物业资讯:业委会真的不能拿点报酬吗?
津贴和奖金的对比。
物业资讯:业委会真的不能拿点报酬吗?
津贴的设计很简单,一个金额就可以。
奖金的设计,要根据自己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但目的一样的;最大限度的调动业委会的动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公开公正透明,是沟通的最好良方
物业资讯:业委会真的不能拿点报酬吗?
物业资讯:业委会真的不能拿点报酬吗?
张海涛认为:
安居则乐业,关于社区的思考和实践是多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就身边的宜昌长江瑞景小区,民悦家园小区,问题至今仍待解决,看似复杂其实简单的问题,无不考验职能部门及基层的智慧和决心。高效、廉洁的来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尝尽人生百味,方知人间冷暖。从街头巷尾到百姓人家,从衣食住行到治安物业,生活中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治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基层治理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须“大办”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区物业管理与每一位小区居民息息相关。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区区小事关民生、利在长远,要以敬民之心,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规之底线,实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务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❸ 善治模式具有那些特征
模式定义
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1]
模式要素
综合学术界的观点,善治模式具有合法性、开放性、责任性、回应性、参与性、协商性、有效性、公正性、稳定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四大要素:
1、公民安全得到保障,法律得到尊重,特别是这一切都须通过法治来实现。
2、公共机构正确而公正地管理公共开支,亦即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3、政治领导人对其行为向人民负责,亦即实行责任制。
4、信息灵通,便于全体公民了解情况,亦即具有政治透明性。[2]
模式本土阐发
将治理和善治理论运用于中国的实践,需要寻求与国情契合的文化因子。在这方面,公共管理学者陈广胜的阐述比较有代表性。2007年,他在专著《走向善治》中对善治的概念进行了本土化的阐发。
陈广胜:《走向善治》
1、就治理主体而言,善治是“善者治理”。作为治理主体,无论政府、非政府组织或是私人企业都应具有合法性。尤其是发挥元治理功能的政府,更应是温良、公正的治理者,是值得公众信赖的合格治理者。
2、就治理目的而言,善治是“善意治理”。治理的本意是服务,没有服务的治理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从根本上讲,政府治理的出发点,是让公众享有更充分的公共物品,享有更高满足度的公共管理,从而实现社会公众福利的最大化。
3、就治理方式而言,善治是“善于治理”。它不是政府统包统揽的治理,更不是权力压制、单向施恩,而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合作。治理的过程,是多中心良性互动的过程,是政府不断回应公众需求的过程。
4、就治理结果而言,善治是“善态治理”。这是一种境界,是一种多元治理、和谐治理的社会形态,虽然矛盾与冲突仍会频繁出现,却能最大限度地被社会所包容、被制度所接收、被机制所化解。[3]
模式实现形态
从西方学界来看,多元主义和社团主义是对如何实现善治的两种视角。多元主义强调竞争,主张在结构分化的基础上对权力进行多元配置;社团主义强调合作,主张国家和利益团体互相合作、相互支持的关系。
结合中国的实践,需要践行“竞争—合作主义”,即探索多元治理、和谐治理的新格局。所谓多元治理,即引入竞争,促使政府改变自己对于公共权力资源的垄断性角色,让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间公益组织等在内的非政府组织和私人企业等,都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所谓和谐治理,即崇尚合作,毕竟多元治理绝非“无政府治理”,不是互不买账、相互掣肘、分崩离析的各行其是,而应当是在政府的主持之下,实现分工合作、良性互动、运行协调的共治。
实现善治模式,必须改革由政府垄断公共事务的格局,建立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合作型管理模式;必须改革政府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良性互动的网络型管理模式;必须改革政府忽视社会权利的传统形态,建立充分发挥社会能动性的自主型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