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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治理小金库是的需要

发布时间: 2020-12-10 08:58:16

㈠ 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底)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09年6月底)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意见》和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于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中央和地方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要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09年11月底)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年12月10日前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党中央、国务院。

㈡ 如何构建"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为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构建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我校根据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2011〕3号的文件精神,遵循“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深入探究小金库产生的深层次根源,从银行账户开设、票据管理规定、国有资产处置、严格财务核算和加大监督管理方面,提出治理小金库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规定中,建立健全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现将我校的工作开展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教育
严把教育培训关,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加强教育学习,使领导干部不想设“小金库”,强化现有制度执行措施,认真制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宣传方案,围绕不同治理阶段的宣传要求,深入开展宣传,扩大影响,一方面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搞“小金库”不仅违纪,而且违法,也违反国家规章制度。首先,学校领导不仅自己不搞,而且要管好自己的下属也不搞。其次,用典型案例,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教育,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第三,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干部通过学习、反思和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正,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小金库”。
二、完善制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上升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并安排部署我校的“小金库”治理工作,为我校扎实有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二是机构组建到位。根据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求,成立了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了机构队伍健全、治理力度不减,为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使领导干部不能设“小金库”。不断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特别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控制力度,堵塞管理环节的漏洞,在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明确学校校长是“小金库”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小金库”,除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必须对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三、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创新账户管理模式,使“小金库”无处藏身。治理“小金库”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管理账户,我校完善了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账户开立、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对账户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使“小金库”无处藏身。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学校财务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强化监督
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使领导干部不敢设“小金库”。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行校务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一系列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公众监督举报作用, 充分发挥教职工的舆论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让“小金库”置于学校教职工的监督下。

㈢ 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意见》下发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完善协调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做好有关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和银监机构要协调商业银行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工作督导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开展督导工作。
附件(略)
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㈣ 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总结

标本兼治 注重预防 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行业自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深入开展了小金库治理专项行动,并取得了可喜成果。要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我们认为,必须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加强管理,严格惩处,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小金库”虽冠名以“小”,但危害极大,是滋生腐败的源头。每年有大量资金因此被侵蚀挥霍,既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又影响了改革发展稳定。“小金库”的设立,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交易和竞争规则,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分配职能。“小金库”的存在,阻碍了财税体制、投资体制、人事制度、审批制度等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助长了官僚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社会风气,并直接损害了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及和谐社会建设。同时,“小金库”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经济犯罪的土壤,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必须铲除“小金库”这个毒瘤。要治理“小金库”,可以是运动式的专项治理,也可以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实践证明,运动式的专项治理容易“春风吹又生”。只有从“小金库”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入手,从外部环境上、内部因素上、思想意识上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这才是根本之道,长治久安。
二、统一思想,不断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小金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完成中央提出的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就必须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狠抓落实,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措施办法、加强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研究制定有关政策,主动完成好各自承担的任务,要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要加强单位内部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宣传,注重营造防范和治理“小金库”的氛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对治理“小金库”的宣传教育,培育防范和治理“小金库”的人文环境,防范于未然,对于从源头上治理“小金库”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铲除私设“小金库”滋生土壤
治理“小金库”,在全国范围内,要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在从“大财政”角度防范“小金库”的同时,作为具体单位,更要注重从“小财务”的角度,加强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有效地发现、制止舞弊行为,堵塞资金漏洞,不给“小金库”提供栖息地,建立不能设“小金库”的机制。
五、加大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对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行为责任人的责任不仅会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应有惩处、付出沉重代价,还会对违反制度者产生强烈的警示作用,并藉此达到警示社会的目的。这也是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对于个别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行为的人和事不下“猛药”动真的,不出重拳来硬的,“小金库”制度执行就会缺乏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权威。所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要坚持处理人和处理事相结合,在对“小金库”问题责成改正和严肃查处的基础上,要认真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促进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同时,要发挥查处“小金库”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更加生动地形式强化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构建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应以治理“小金库”工作为契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单位的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产生。

㈤ (多算题)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包括

正确答案:ABCD。
这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㈥ 小金库的专项治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并表示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
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治理 “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9年4月24日在京召开,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鼓励知情人士举报。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工作将持续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到6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初至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底前为整改落实阶段。
《实施办法》提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重点检查对象范围包括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查获5.8万
记者8日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截至8月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介绍,自2009年中央部署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制度不断完善。“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在强化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底,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50多个地市、600多个县(区)实施了公务卡改革,有效减少了预算单位的现金结算,对于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谢旭人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抓住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要把防治“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的培训列入各单位领导干部教育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
——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要做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加强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罚没收入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等。
——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要完善相关法规,理顺社会组织与其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能、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关系。
——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将“小金库”问题检查作为预算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的重要内容。
人员追责
审计署2015年1月16日公布《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14年10月底,审计发现的314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45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央部门审计整改首次就“小金库”追责相关人员。

㈦ 私设小金库如何处理

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

“小金库”治理工作分为4个阶段:

1、动员部署。 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 抓紧建立健全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等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2、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小金库”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及时纠正,如实上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

3、重点检查。对举报线索比较具体、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小金库”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单位和企业,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

4、整改落实。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7)深入治理小金库是的需要扩展阅读:

“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1、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3、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4、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㈧ 小金库自查自纠 范文

为认真做好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县《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8年2月14日开始,县史志办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施办发[2008]4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主任张树才为组长、副主任詹应泽、支部书记蒋卫树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施办发[2008]4号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史志办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办监管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我办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办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县史志办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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