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项整治
Ⅰ 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怎么写乡镇
《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收宗教性的捐献。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治理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以下简称“十部门文件”)明确指出:除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挂号的宗教活动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收宗教性捐献。对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接收宗教性捐献、开展宗教活动等借教敛财行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会同公安、住房城乡扶植、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等部门,按照有关司法、律例规定,果断予以查处,并视情予以传递;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假装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治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十部门文件,功德箱只能设立在宗教活动场所,用于接收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不得以功德箱或其他形式收取宗教性捐献。各地宗教、公安、住房城乡扶植、旅游、文物等部门要统一熟悉,明确政策界限,切实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十部门文件的要求,对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及旅游景区内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假装宗教教职人员等借教敛财问题,进行一次周全卖力的排查整治。
2.各地宗教、公安、住房城乡扶植、旅游、文物等部门要运用司法、行政和舆论等手段开展综合治理,依法取消非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团体违法违规设立的功德箱,严厉查处假装宗教教职人员不法从事宗教活动,骗取钱财等案件。要对违法主体进行教导工作,并视情予以传递;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情节严重、屡禁屡犯的典范案件要严肃处理,支持曝光揭丑,并穷究相关组织和责任人责任。
3.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开展政策律例宣传普及工作;推动实行功德箱信息通知布告轨制,采用需要方法方便信众旅客识别;推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收宗教界、信众旅客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
4.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治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功德箱的监督和治理。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内功德箱的监督治理作为本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治理验收标准的重要内容;要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功德箱的治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功德箱的设立前提、具体位置、数量、日常治理和气款的收取、应用、监督等问题,确保宗教性捐献用于与宗教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切实防备资产流失;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法物流畅的规范治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供奉灵位、牌位等活动的监管力度。
5.对于支持、介入乱设功德箱等借教敛财活动的党政干部,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Ⅱ 消防安全属于五大领域哪个领域
剑指安全隐患,确保百姓安全!”按照市委要求,从今年3月到年底,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企业生产、校园、交通、消防、食品药品“五大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整治行动,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分别领衔5个专项工作组,39个职能部门和属事单位参与具体实施,整治工作延伸到“五大领域”的每个角落。截至6月底,前期排查出的523个重点问题中,已有31个整改完毕,60个即将完成,其它正在加快推进。
我市关于“五大领域”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是一项贯穿全年的“战役”,高度的责任感不但要体现在部署前,也将贯穿到部署后。
首要任务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实战化机构,由市领导挂帅,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县区配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纳入责任状考核,把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平安建设责任状的主要内容,明确考核目标和量化标准,实施一票否决;实行点对点督导,3个月来共发现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工作问题24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18个;受理群众举报13次,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和反馈。
关键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隐患整治。市综治委把群众反映强烈、危险程度高、区域性隐患大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全力攻坚。他们在摸清底数、列出
清单的基础上,突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共确定31类523个问题。同时,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报告、对标式验收等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五大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非一朝一夕之事,非一人之功,需要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地企联手,联治联改、合力攻坚。”整治行动中,主要呈现出三大亮点:
——部门联合治理交叉性问题。教育、公安等部门将整治行动与“护校安园行动”有机结合,为中小学校配备校警149人,联合检查中小学幼儿园29所,提出整改意见60余条。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全市6家客运企业、193家货运企业、61家危险品运输企业的20836台车辆,以及585台校车、1434台农村面包车进行了安全检查。公安消防、建设部门联合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和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发现隐患211处,整改141处。
Ⅲ 小金库治理规章制度
高度重视 自查自纠 切实做好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巩固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月2日下午,我校召开了“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君主持会议,学校纪委委员,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纪委石柱鑫副书记传达了自治区教育厅《转发自治区“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基〔2010〕29号)、《关于转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桂教财基〔2010〕34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桂林理工大学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意见》(桂理工党〔2010〕15号)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
赵君副书记就做好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 “回头看”工作强调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责任感;要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力度;通过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Ⅳ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通知 哪个在前
如果是分开行文,谁放前后都可以。如果是一个文件涵括两项内容则须方案在前,领导小组(成立组织机构)作为方案中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