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
⑴ 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综治维稳工作是新时期政府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而做的工作,它包括打黑扫黑、消化社会矛盾、反恐等工作。
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二、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为党委、分局决策提供依据。
三、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防合调解、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重点工作联勤联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重点人员联合服务管理”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组织相关部门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扩展阅读:
综治维稳要求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社会管理创新要着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着重在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着重在加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上下功夫,真正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
着重在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上下功夫,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着重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着重在加强群众工作上下功夫;着重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
一、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
二、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
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党委领导
2全党动手
3坚持谁主管谁负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版党的领导,全党权动手的原则;
二、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六、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
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
⑶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乡镇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妙高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不发生执法人员作恶性案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
(二)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
(三)各村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党支部书记任综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各村村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定期研究综治工作。
(四)加强各村综治办公室建设,各种软件资料、制度上档、上墙。
(五)加强公安警务室、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达到上级要求。
(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村调解室的建成率达100%。
(七)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委会以及民调、治保组织建设。年底之前,所有的村建立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解处、外来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综治办,人员配备、办公用房、装备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八)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级每年必须预算一定的综治经费。
二、责任目标
(九)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围堵公路、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教师集体罢课以及聚集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集会。
(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检查督导,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
(十一)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效果明显。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满意和基本满意度达90%以上。
(十二)深入推进平安妙高建设。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严格检查督办。深入开展平安村、无毒村、平安社区、平安学校(零犯罪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场所、平安大道、无邪教村以及平安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继续坚持和推行党员干部义务巡防、契约化保险式联防、校园警务站(室)建设、巩固、发展创建成果。辖区范围内平安建设覆盖率达100%。
(十三)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村治安防范工作,积极探索村治安防范工作新路子。按照科技防范建设标准与要求,在完善和规范科技防镇的基础上,新建一批技防村、技防单位和技防户。按照平安创建考评标准要求,配齐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刑事案件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
(十四)公共复杂场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力的查禁打击。不发生有影响的、突出的治安问题。
(十五)加强道路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和危险物品监督管理,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事故。
三、检查考核
(三十一)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镇综治委会同镇纪检、组织等部门按照《阆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组成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奖惩。
⑷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包括哪些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版理体系和治权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⑸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六大任务是什么
(一)打击
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通过打击,可以发挥震慑的威力,狠煞严重犯罪分子的气焰,有力地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为此,必须长期坚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采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政策,必要时在全国范围或较大区域内开展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集中统一的打击行动。这一行动,多数情况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出发,主动地和有节奏、有准备、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打击或专项斗争。
(二)防范
积极的预防工作,是减少各种治安危害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应对广大社会成员进行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发展趋势的教育,提高其治安防范意识。要在社会各个方面健全治安防范制度,加强预防设施的建设,检查、堵塞各种治安漏洞。要建立预警制度,通过治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提高对治安危害的预见性,加强超前控制。
(三)教育
围绕治安问题开展的社会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防止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多层次的。一是全社会普遍进行的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纪律教育等。二是为防范治安危害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可能酿成违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工作。三是对造成治安危害的有关人,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教养及执行治安处罚以后的人员的帮教工作,使他们记取教训,不再重犯。防治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有广泛群众性的思想工作,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发动各个部门,特别是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以健康的、进步的思想占领思想阵地,并且加强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促进消极的、破坏的因素转化为积极的、健康的因素。
(四)管理
加强行政管理是减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础工作。通过管理堵塞漏洞,发现违法犯罪,提高公民的治安意识,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强制性,又有行政说服性。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同时努力发展群众的自治管理。除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之外,抓好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市场、工商、财贸、税务、卫生、海关、教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也可以大量地减少治安问题的发生。
(五)建设
加强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规范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所谓“治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设”,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项积极措施。因此,应是边治边建,治中有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建设,就是要使全社会,特别是有关的各级领导,用科学的综合治理的理论与知识武装起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就是抓紧整顿建设好办事机构和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范建设,是要建立健全有关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体系。这三方面的建设要同步进行,以取得治理工程的整体效能。综合治理社会工程的建设是长期任务,必须有长期规划,坚持不懈地进行。
(六)改造
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改造工作。
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1、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2、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3、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4、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责任,明确措施。
5、加强基层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推行各种形式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使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6、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采取多种渠道为他们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以利于对他们的改造和帮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⑺ 如何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请参考:
(一)完善矛排调处工作机制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司法所为依托,整合力量,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各村(社区)要建立每季度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实行排查调处工作零报告。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梳理涉及企业停工破产、拆违控违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 (二)加强和完善重点人群的社会管理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组织网络,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配备充实协管人员。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全面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坚持“以房管人”,加强对出租房屋治安检查,解决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突出现象。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快推进帮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三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环境优化等多种手段,坚持一般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一是推进行业平安建设。深化行业和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把平安建设向更多部门、行业延伸,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提高平安创建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镇维稳综治办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工作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民政、武装等部门力量,成立综治工作中心。三是推进社区维稳综治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维稳综治站信息员,建立社区警务室,成立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四是加强综治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资料台帐、考核奖惩等有关制度,规范综治工作。
(四)加强严打整治体系和治安防范体系建设 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完善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分析评估治安形势。对排查出的治安问题,登记造册,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各村(社区)大力推广物防和技防设施,实施“平安卫士”、警连心”农村技防工程。在城区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和重要路段及重点场所的技防设施建设。
(五)强力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推动非公有制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两新组织”健康发展,落实非公有制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开展综治进非公有制组织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完善统一登记、分类管理、行业指导综合监管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
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加强全镇社会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建立统一高效便民利民的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在镇区中市和旧县进行社区资源整合,提升社区功能试点,建立健全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落实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组织机构,强化考核奖惩。
(七)加大维稳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提高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三是办好《综治工作简报》,及时向县综治委上报有价值的综治工作信息。
(八)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制度
强化综治责任,完善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坚持综治委会议制度、委员述职等制度。加大综治考评力度,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设定指标,分年中、年末两次考评,总分平均值为年终排名分值。对在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村(社区)实行“笼子”管理,连续两年最后一名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倒数第二的村(社区)实行重点管理,连续两年到数第二实行“笼子”管理。镇综治委对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要实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在上级检查中获得好评的村(社区)、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当年目标考评前三名的村(社区),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
⑻ 综合治理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责任,明确措施。
(五)加强基层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推行各种形式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使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采取多种渠道为他们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以利于对他们的改造和帮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综合治理的解释
1、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也是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正确而有效的途径。
2、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失足者,预防犯罪,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三、综合治理的目的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面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扩展阅读:
综治“三防”:人防、物防、技防。
1、人防、物防和技防是安全防范的三个范畴。人防和物防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
2、人防、物防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人力,物力进行安全防范,比如人员巡逻,站岗等等防范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物防就是物理防范,由能保护防护目标的物理设施,如门、窗、柜等构成,主要作用是阻挡和推迟罪犯作案。
3、技防则是通过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安全防范,比如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等等技术手段。
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9)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意见》指出,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必须毫不动摇地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整治治安混乱的地区,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
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严重经济犯罪。
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版用的同时,组织权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
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10)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扩展阅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