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和城市管理
A. 现代城市管理与传统城市管理有什么不同
现代城市管理与传统城市管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城市实体的变化:城市是城市管理的空间实体,是一个随社会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有机体;
二是城市管理主体的变化:城市管理者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实行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为大背景,城市管理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市政府,但现代城市管理的全能政府、无限政府。
现代城市管理区别与传统城市管理的最本质上特征是多主体的互动合作,现代城市管理是全社会对城市公共事务的参与,是城市政府与公民社会、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互动合作共同管理城市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因而是一种“治理”。
我们把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的城市管理活动称为传统城市管理。其特征不仅在于城市政府是其唯一主体,而且在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表现为权力控制、行政命令、制度约束是主要手段,如“以罚代管”,管理的非人性化相当突出。
在管理的范围上,偏重于经济建设领域,而很少顾及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导致城市发展财政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差、公共管理成本过高、管理效率低下、不能对外界的变化和市民的需求做出灵敏的反应等等问题。
城市管理正在由传统的政府为唯一主体的公共管理转变为现代并非由政府“独家经营”的公共管理,而是由城市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对城市各项公共事务的“治理”。
当代各国城市管理改革的基本趋势是走向现代城市管理。现代城市管理与传统城市管理的最大区别是,后者是城市政府为唯一主体的管理活动,而前者是城市中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类组织和全体社会成员都发挥管理主体作用的管理活动。
当然,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依然扮演关键角色。因为城市还有很多事宜,社会是不能很好解决,而必须由合法的、公共的机构来负责的。传统城市管理是指以政府为惟一主体的公共管理,主要以权力控制、行政命令、制度约束等非人性化管理为主要手段。
在管理理念上,重生产轻生活、重建设轻管理,通常是“见物不见人”;在管理体制上,机构重叠、政出多门,缺乏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在管理机制上,主要依靠行政措施,忽视运用法律、经济、教育等综合手段,导致“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现象经常发生,城市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
相对于传统城市管理,现代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政府、社会与市场的互动合作、协调联动,注重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教育等手段,着力提升城市承载能级,不断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城市管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群众意愿的体现,代表了城市现代化发展大趋势。
(1)城市治理和城市管理扩展阅读: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
城市的复杂巨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
城市建设是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城市运行就是指与维持城市正常运作相关的各项事宜,主要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及其所承载服务的管理。
B. 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社会管理(public administration)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基本任务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等方面 。
一是促进社会自治,二是化解理性经济人与非理性社会人的矛盾,三是规范社会行为,四是监督和监测社会行为的社会效益。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概况分析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运行构成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城市政府,按照特定的目标和管理原则,采用特定的手段和组织形式,对管理对象的运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各项职能活动。
C. 什么是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
1、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
2、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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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职责内容: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及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D. 城市管治和管理的区别
哈维(Harvey)认为,城市企业主义(urban entrepreneurialism)是资本主义历史发展中,都市过程脚色的一个阶段,新都市政治与都市政权与都市治理并非仅是都市对全球化的响应,而是触发竞争资本主义的新形式的开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城市间对资金、人才和其他资源的竞争日益激烈,由此,城市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西方主要国家,原来以政府为主的城市管理模式(urban managerialism)正让位于所谓的“城市企业化”(urban entrepreneurialism)模式(Harvey,1989),即象经营企业一样来管理城市,政府放弃了以往长期采取的福利主义原则,而把依赖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外来投资放在首要的位置。在这样一种转变中,城市中各种利益集团,如政府、商业机构和民间团体等,为了城市经济增长的共同目标,趋向于结成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亦即Logan 和Molotch(1987)所称的“增长联盟”(growth coalition)或“增长机器”(growthmachine),或Stone(1989)所称的“城市政体”(urban regime),来进行“城市管治”(urban governance)。
可见,城市管治有五重意义:一,政府和非政府的共同合作,共同经营,获得各自的目的。二,管治对象为城市,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等的总和。三,管治手段有多元化的趋势,包括经济、法律、法规,物质和非物质手段。四,管治目的,为了在竞争中获胜,在经济全球化的竞争种生存和发展。五,管治有属于市场行为的部分特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成本最小化。
管治是公共和私有部门或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各种方式的总和,其方式是联合行动,其目的是使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使使事务可持续运行。管治包括强制性和引导性两类管治。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1]。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2]。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运行构成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城市政府,按照特定的目标和管理原则,采用特定的手段和组织形式,对管理对象的运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各项职能活动。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三个部分。
E. 如何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
科学规划和建设城市。完善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发展政策,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旅游、文化等服务业。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坚持集约发展,创新城市规划,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大力建设海绵城市、绿色城市、紧凑城市,提高环境质量。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打造智慧城市,畅通城市要素流动渠道。优化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调减工业用地,增加生活、生态用地,逐步形成合理的土地用途结构。
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城市发展规律研究,科学把握城市人口、经济、土地和住房、交通、环境的发展及其相互关系。建立健全城市治理专业教育制度,加强城市治理人才培养,形成一支懂城市、会治理的人才队伍。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实行中国特色职业城市经理人制度,形成充满活力的职业城市经理人市场。
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工作的基本方式,是维护和保障市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应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依法规划、建设、管理城市。
F. 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委员会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区别:
1、市级的城市管理部门叫做城市管理委员会;
2、市级以下的城市管理部门叫做城市管理局。
联系:
两者都是属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职责都包括整合城市市容市貌,发改委相关的煤、电、油、气日常职责,还有园林绿化局、水务局的部分职责,职责中还包括综合管廊建设。
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6)城市治理和城市管理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局的职能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区域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起草本区域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区域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区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G. 如何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管理
一要把人的文明放在首位。要以知促行、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抓好价值观念的固化,让长沙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要推动“美丽长沙、美德先行”等活动常态化,把雷锋的故乡打造成为充满爱心、充满温暖、充满诚信的首善之区。要严管重罚,严督重奖,抓好文明习惯的养成。
二要把严的管理变为常态。要严格整治,对问题的整改要对账、要限时、公开通报,彻底解决基层社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脏乱差问题。要严格执法,对车窗抛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翻越栏杆等现象,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严格追责,对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单位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长期不在状态、不作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三要把高的品质充分展示。市区两级要加大投入,完成设施补缺,全面提升绿化、美化、亮化的水平,坚定不移地开展“三年造绿大行动”,严格按照“五无五净”的标准和清洗保洁的要求抓好市容维护,拿出实打实的措施,推进“清霾”、“碧水”、“静音”三大行动,取得让群众信服、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易炼红强调,建设更高水准的文明城市,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各部门和区县(市)一把手要敢于担当责任,既要抓部署、抓调度,也要深入抓督查、抓落实、抓难题的破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从制度上、机制上破解难题,实实在在地发挥网格化管理、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的效应。要善于凝聚合力,形成大创建的大格局,研究制定管长远的机制,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把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这篇文章做实、做到位。
胡衡华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深化文明创建和城管工作的紧迫感,从现在抓起、从每一个细节改起。要切实找准深化文明创建和城管工作的着力点,对照整改突出问题,一条一条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突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解决老旧社区、背街小巷、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棚户区以及社区文明创建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把治理“脏乱差堵缺低”问题向城市“毛细血管”和“末梢神经”延伸。要强化落实常态管理,严格执行新的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深化文明创建和城管工作的各项举措,建立更加严密的责任机制、共建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坚定目标不动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