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方案
⑴ 请问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公司或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起重机械拆装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在安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0.5M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起重机械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一)、检测
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的标准依据劳动部93.10.15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大纲》来实施。
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必须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
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
5.检验工作必须由持省级检验员证的人员来完成,《企业自检报告单》必须签有检验员章方算符合要求。
(二)、验收
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快速井架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科必须汇同公司质安部、施工项目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依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行。
2.安装验收必须准备基础施工资料、垂直度水平度测量记录、机身接地电阻、安装方案、安全交底等资料,填写安装验收记录表。
起重机械拆装档案管理制度
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各台次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基地机管员收存保管。
3.机管员对大型设备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
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大型设备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
③规定拆装资料的复制、翻阅和借阅办法,以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
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⑵ 施工单位可以自行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吗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⑶ 未按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拆卸建筑起重机械未提前告知,处以多少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二)拆卸建筑起重机械未提前告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
⑷ 监理单位应当审核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吗
是的,有监理工程师审核
⑸ 关于安全生产的一些问题,请高手进来帮忙解答,急!!!
回答1:第五条生产性企业分A、B、C、D四类进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总分为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为A类,60—79分为B类,40—59分为C类,40分以下为D类。凡当年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确定为D类。
回答2: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回答3,:对
⑹ 建筑工程安装塔式起重机都需要报审什么资料
安装告知、塔机基础验收表,基础混凝土检测报告、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厂家的所有资料、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许可证、安装人员证件复印件等安装单位的资料;塔机安拆方案、方案审批表,
⑺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理要出设备准用通知书吗
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出租机械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
明书;
二、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 安装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装作
业人员名单和操作资格证书; 四、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五、 安装单位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
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 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八、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上述资料审核完毕后,应签署审查意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安装方案、备案资料等严格审核。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三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安装单位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安装单位应在安装前5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或传真、计算机系统告知监督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同时提交经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检验检测单位对起重机械转场安装后的检测,必须做到逐项检测严格把关,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使用单位应严格把关,起重机械安装后使用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安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销售单位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向使用单位出具自检合格证明、使用安全说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的监督检验合格。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及指挥、司索人员等,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使设备从进场到退场全程受控,除了设备进场验收、安装验收、升节附着后验收外,还要进行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总承包单位每两月或一季度进行一次)。在检查中管理资料检查要与现场设备状况检查并重,要特别加强现场设备状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