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
⑴ 惠民县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
收藏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能有效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杜绝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笔者认为,可从四方面入手予以实施:一是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研究,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二是在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有关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强化动态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遏制重大事故发生。1、积极指导督促各类,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三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危险源分级监控体系。广泛动员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的作用,实现层级管理和监控。2、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数量、当前状况、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等,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促进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与改善安全生产基础相结合,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本文共计2页) 如何获取本文>>
⑵ 酿酒行业如何搞好和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10月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认真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一、总体情况 到10月末,在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内,有2512896家企业和单位累计自查隐患4323544项,已自改隐患3950074项,整改率91.4%。其中:自查重大隐患76919项,已自改重大隐患62000项,重大隐患整改率80.6%;累计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7022项,落实资金1309177万元,制定应急预案13008项,采取监控措施13829项。在2512896家企业和单位中,工矿商贸企业1306358家,共查出隐患3008429项,已整改2799720项,整改率93.1%;自查重大隐患52961项,已自改重大隐患43855项,整改率达82.8%;列入整改计划9116项,落实整改资金801925万元。1206538家交通运输重点行业企业共查出隐患1315115项,已整改1150354项,整改率为87.5%;自查重大隐患23958项,已自改重大隐患18145项,重大隐患整改率为75.7%;列入整改计划7906项,落实资金507252万元。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全国有13个统计单位已报来共查出安全隐患27924项,已整改24672项,整改率为88.4%。 全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结案484起。2006年以来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已结案2385起,追究和处罚责任人员9342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929人(已判决951人);受党政纪处分3593人;受行政处罚3820人。 全国已掌握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单位139802个,已取缔106663个,其余正在打击过程中。其中煤矿:已掌握33453个,已取缔32216个,正在打击1237个。 二、主要特点 10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落实责任,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 各地区对自查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针对督查组指出的哈尔滨中国酿酒厂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生产问题,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做出批示。哈尔滨市下发了《关于责令哈尔滨中国酿酒厂立即无条件停产的通知》,目前,酒厂已停止生产等待搬迁,并有专人24小时监控。北京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组织3个督查组,于10月下旬对全市确定的重点隐患进行了专项督查,对隐患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建议函。山东省建立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规定凡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安全问题由省安委会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由地方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签收,并负责督促落实。四川省今年公告省、市两级重大隐患512项,50项省级重大隐患共投入资金3388.15万元,已整治完成21项;462项市级重大隐患共投入资金22053.28万元,已整治完成211项。 (二)积极组织开展“补课”工作 各地区认真按照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九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报和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07〕3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补课”工作。新疆自治区安委会下发《关于对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和“补课”的通知》,确定了“补课”对象,要求各地督促指导各类小企业重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河南省政府抽调18名厅级领导分包18个省辖市,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甘肃省下发通知,要求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90%以上。山西省从安监、煤炭、煤监、公安、国土、劳动等部门抽调170余人,组成12个督查组,对11个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三)结合“专项行动”,认真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办58号文件要求,将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海市已完成1486座在役桥梁定期检测工作,占全部城市桥梁的86.5%,其余231座桥梁正在检测之中。湖北省于11月上旬组成6个检查组对部分重大基础设施排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内蒙古自治区于10月15日至25日分四个工作组,对全区47处12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交通部结合正在开展的桥梁隐患排查和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铁道部于10月中旬做出部署,要求在全行业开展重大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要逐级落实整改措施。水利部部署要搞好重大水利设施的隐患排查并在今冬明春做好病险水库和水毁工程的加固修复工作。民航总局、电监会等部门和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企业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十一”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十一”和“十七大”期间,组织开展高密度、大范围的督查检查活动,督促企业继续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天津市安全监管系统国庆节期间全员上岗,每日分8组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企业156家,发现隐患215项,下达整改指令书36份。广东省于10月10日至20日组织10个督查组,对全省21个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督查。建设部对北京、上海等16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公安部组织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督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漏洞。十月下旬以来事故多发。10月下旬发生的6起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十七大期间停产矿井或已明令关闭的矿井。说明停产矿恢复生产时没有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存在的隐患没有认真排查治理。福建省莆田市“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在“三合一”场所,对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是参与自查自改的企业数量及排查治理隐患的数量仍不够大。10月份参加自查自改的企业和单位仅比9月份增加148189家;排查出的隐患数增加456589项;平均每家企业查出隐患1.72项。说明隐患排查治理“补课”的面仍不宽。同时,重大隐患整改率仍需提高。 三是一些地方“打非”工作出现松懈,非法违法现象有所抬头。有的地区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不能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力度减弱,导致非法违法现象继续存在甚至出现蔓延趋势。尤其是当前煤炭、烟花爆竹等行业进入生产经营旺季,违法、非法生产经营的现象明显抬头,如重庆市秀山县“10.21”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以及多起擅自进入已关闭或废弃矿井造成的伤亡事故,都是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 四是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不到位的现象。部分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于监管责任不够明确、不够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导致这些行业(领域)缺乏有效监管,农村道路交通、农村建筑、农用船舶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事故不断发生。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深入扎实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各项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继续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和“补课”工作,克服松劲、厌战情绪,继续扎实认真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对前阶段查出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在年底前整改到位。二是保证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业和近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全面参加隐患排查治理“补课”,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三是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救助体系,督促有关方面,对有关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设施等存在隐患点进行除险加固,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工作。四是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回头看”,开展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第二阶段工作,对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进行复查和抽查。五是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管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个长效机制。六是继续做好调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与煤矿“两个攻坚战”,与重点工业、交通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紧密结合,防范重特大事故 受季节、生产经营需求、投资拉动等因素的影响,十一、十二月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区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不断深化。要督促各类煤矿完善井下通风系统等基础设施,防范瓦斯、透水、火灾、顶板等重大事故隐患。对已公布确定的关闭矿井,必须立即关闭,对已关闭煤矿要严防死灰复燃;对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继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工业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抓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抓住重点生产环节,落实冶金、有色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检查;做好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 要继续加强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开展对建筑起重设备、隧道、桥梁、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推动“三合一”、“多合一”等严重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落实对农村道路、水上交通的监管职责,完善事故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三非”和事故查处力度 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三非”的合力。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针对四季度市场需求旺盛,“三非”现象抬头的特点,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行为。十月下旬以来,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各地要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公布处理结果,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行动“回头看”督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检查各地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的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于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中旬组织“回头看”督查组和专业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再检查。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也要认真搞好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具体通知另发。
⑶ 煤矿在什么情况下,应及时组织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您好,煤矿在发生漏气以及生产环境中出现的异常声响,都要及时组织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具体是这样的,希望能帮到您。
⑷ 如何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不知道您是什么行业,所以,为您粘贴以下通用内容: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
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主要负责同志要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上抓,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落实责任、超前防范、强化监管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不断深化网格化监管,健全完善公共安全监管体系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健全政府安全生产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九定制度”复查验收,公开安全承诺,全面深化政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规范企业网格化安全风险防控平台,细化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将防治风险隐患的关口前移到标准化作业全过程。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动态管理系统,适时进行危险源辨识、隐患判别与风险评价,实现对安全风险隐患的全过程控制。
(三)深化基层安全风险管理。深化街道安全风险评估,推动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风险监控。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实行“互动式”专家服务模式,落实高危行业企业“保健式”服务,完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与分级。
(四)提升安全监管整体效能。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和网格化运行质量抽检制度,推动街道、部门、社区、企业自觉应用网格化监管系统。严格重点工作考核,强化网格化应用,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效率。
三、加强“问安崂山”安全文化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打造“问安崂山”安全文化品牌。制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和安全文化测评标准,规范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凝炼“问安崂山”核心价值理念和内涵,推进安全文化制度建设,构建“观念、管理、物态、行为”四位一体的安全文化体系。
(二)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教活动。公开区、街道、部门、社区、企业、学校安全承诺,在各类场所设置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标准,促使公众更便捷地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崂山区公众举报安全隐患查处工作规则》,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与奖励制度。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各类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长廊、主题公园等物态载体建设。认真开展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和每季度“安全月”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依托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建立安全文化宣教志愿者队伍,制作“安泽崂山”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入进行安全文化公益宣传。
(三)实施全员安全文化素质培训。加快建立完善街道、社区安全培训辅导站,推进社区居民安全知识普及。按照行业分工和分级负责原则,依法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强制培训,加强对企业班组长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减少“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抓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育良好安全生活习惯。
(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安全文化示范社区、示范校园和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工作,层层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从提升全体居民安全素质、做好社区风险防控入手,科学合理策划实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项目”,以项目为引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顽症
(一)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完善打非治违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问安崂山”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机制作用,健全全民参与的“打非治违”防控体系。按照“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追究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海洋渔业等高危行业和建设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全力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战。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危险点,完善危险路段道路标志、标线。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速、限载等装置,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动态安全监管。落实校车安装动态监管装置和高速公路营运客车使用乘客座椅安全带规定。推进危桥整治及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火患整治。健全高层楼宇火灾隐患防范、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强化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实施建筑施工全封闭管理,推行建筑塔机防倾翻技术,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和“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对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进行普查和专项治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系统,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突出抓好工贸行业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以及运输船舶、海上旅游客运等行业领域隐患治理。实施陈旧老化的供热、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展以管道占压清除、液化气瓶组气化站并网、燃气灰口铸铁管道改造为重点的隐患治理。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措施,突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和车用气瓶安全监察。
各街道办事处,教体、农林、商务、文化、卫生、旅游、经发等部门,都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扎实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健全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政府挂牌督办、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法定责任,督促企业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即:对“零隐患”上报的企业严格落实必查制度,对未按规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增加检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严格执行《崂山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X”挂牌督办制度》,层层落实分级挂牌督办措施,全面梳理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部位、场所、区域,落实治理责任,解决和消除风险。每季度挂牌区级重大事故隐患不少于3项。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施重大隐患“一患一档”管理和“闭合式”执法监察模式。
(三)强化职业病危害排查防控。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抓好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实施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对辖区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程度评估,开展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预防和控制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安全许可条件,把牢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建立完善项目准入安全评价制度。落实高危行业、不良市场主体、事故责任者退出管理规定,推进规模小、耗能大、隐患多、污染重、安全性能低下的各类中小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改造升级或逐步退出市场。科学整合烟花爆竹资源,严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数量。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约束制度,加大安全标准化培训力度,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企业”,全面推进重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同时规模以下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数量不低于30%。
(三)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倡导企业建立安全信用制度、公开安全承诺,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档案、信息平台和安全诚信行为监督机制,扩大企业安全诚信信息披露范围和频度。建立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与激励约束制度,实施失信企业“黑名单”、“约谈”等制度。
(四)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逐步增加安全支出,并向高危行业领域倾斜。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督促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
(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体系。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支持和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大力推广应用有利于重大隐患整改消除、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先进科技技术和设施装备。
七、深入一线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行力
(一)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一线督查检查和“安全月”“安全周”工作制度。区政府领导每月带队督查检查不少于1次;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完善分级量化执法机制,开展全员上一线执法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要全部深入一线进行执法检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执法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刚性执法。编制《崂山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执法监察手册》,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人员行为。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给予行政处罚或对法人代表予以训诫。实施执法案卷“一案一档”,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
(三)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和社会化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改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需要。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建设一支有能力承担一线执法任务的安全监管队伍。加强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志愿者组织参与基层安全生产管理。
八、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指标评估体系,全面落实应急预案报备、演练排查销号和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广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经验,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预案衔接,推进数字化预案系统应用。
(二)提高快速救援与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政府、社会、企业三个层面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层级联动的应急救援网络和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完善注重源头预防和过程管理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规范完善事故信息沟通、应急救援快速协调、风险监控及预报预警、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等工作制度。
(三)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发生一起事故、完善一套机制、规范一个行业”工作机制,对发生的典型事故,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发生事故的行业实施治理规范。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事故调查机制,及时妥善应对各类安全生产舆情。
⑸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专项制度。这句话错哪里
应该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专项管理制度。释解:而不是专指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就错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