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隐患整改记录
『壹』 特种设备整改维保记录未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怎么回复整改
一、看是谁提出的这个问题:
1、如果是质监局下的整改通知书,且已签字确认,在质监留了底,老老实实、低姿态的:
1)承认疏漏。
2)加强对维保单位的要求,要求他们提醒你方安管人员签字。
3)后续规规矩矩签好字。
4)以前的补齐。
5)把以上2、3、4的书面记录复印提交质监局。
6)请教质监局,需否补充。
2、如果是第三方审核发现的,
1)前面2、3、4照做。
2)出现这种问题,一定是制度或日常检查不到位,需要对程序、人员职责、稽查办法做调整,需要书面记录。
3)请教审核老师,需否补充。
4)汇集以上1、2、3资料,提交审核方作为证据,结案。
3、如果是内部审核发现的,
按第三方审核整改的执行,除了第3条,因为这时候需要自己查法规、或找当地质监部门咨询。
二、电梯是特种设备,
1、必须由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2、自己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也要考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电梯)”资格证,并定期复审。
3、设备层面的维保,是维保单位的事;但例行巡查、日常简单的点检、使用人员培训,是业主的事。
4、由于3的原因,维保单位例行巡查、故障维修,都需要业主签字确认的。
『贰』 电梯保养记录甲方没有写日期质监局会处罚吗
解决方案1: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的条款,主要是《条例》第八十三条、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要求,《条例》八十三条具体条款要求如下:
第八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九)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十)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
就条例本身而言,对于使用单位,首先是“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才会谈及“行政处罚”,所以目前你暂时还不用担心遭受行政处罚的问题。
对于八十三条的理解和运用,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在没有检验的这一年周期里,你的电梯是处于停用状态还是使用状态?如果电梯处于停用状态,那只是属于本条第四款范畴;如果电梯处于使用状态,那就至少违反了本条第五款要求,至于是否违反《条例》其它条其它款要求,质监局会依据调查笔录情况给予界定,并开具《监察整改指令书》,如果违例事实轻微,会要求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及时,关系处理得当,可以免于处罚;当然,如果违例事实严重,诸如多条违例,则可多条并处,情节严重的,在整改完毕后,还会面临行政处罚。这里要强调的是:处罚金额由于有执法弹性区间,各地会有所不同,有些会依据出台的地方法规,强制套用进行上限处罚,有些即使没有出台地方法规,也会行文(诸如通知、要求等)进行上限处罚。当然,是否处罚、是否上限处罚还得看运作的效果,也并非一成不变,这不用多说了,你懂的!
『叁』 特种设备整改维保记录未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怎么回复整改
一、看是谁提出的抄这个问题:
1、如果是质监局下的整改通知书,且已签字确认,在质监留了底,老老实实、低姿态的:
1)承认疏漏。
2)加强对维保单位的要求,要求他们提醒你方安管人员签字。
3)后续规规矩矩签好字。
4)以前的补齐。
5)把以上2、3、4的书面记录复印提交质监局。
6)请教质监局,需否补充。
2、如果是第三方审核发现的,
1)前面2、3、4照做。
2)出现这种问题,一定是制度或日常检查不到位,需要对程序、人员职责、稽查办法做调整,需要书面记录。
3)请教审核老师,需否补充。
4)汇集以上1、2、3资料,提交审核方作为证据,结案。
3、如果是内部审核发现的,
按第三方审核整改的执行,除了第3条,因为这时候需要自己查法规、或找当地质监部门咨询。
二、电梯是特种设备,
1、必须由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2、自己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也要考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电梯)”资格证,并定期复审。
3、设备层面的维保,是维保单位的事;但例行巡查、日常简单的点检、使用人员培训,是业主的事。
4、由于3的原因,维保单位例行巡查、故障维修,都需要业主签字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