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治理中的作用
职责:指导社区治理
作用:推动社区治理美好局面来临
㈡ 在城市治理的过程中,各主体分别发挥着什么作用
我国城市治理中公众主体作用发挥现状分析
我国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导致城市公共事务越来越复杂,公共资源和服务也出现紧缺和分配困难,给城市政府带来巨大压力,因而必须转变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传统管理方式,强调公众参与及公众主体作用。本章主要论述我国城市治理中公众主体作用发挥的具体实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3.1 我国城市治理中发挥公众主体作用的具体实践及成效
我国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取得较大发展,公众主体意识和政治需求也不断增加,城市治理中公众主体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始为发挥公众在城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
3.1.1 创新城市治理制度,提高决策民主化程度
南京市于 2013 年 3 月 1 日正式颁布《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将城市治理的理念制度化,这是国内第一部有关城市治理的地方综合立法,它在推动公众参与城市治理上具有大量突破和创新。
首先,突出了民主行政理念。《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部分便指出本条例是以“推动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宜居城市和幸福城市”为目的, 《条例》明确提出要推动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意在保障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的权利,体现了从传统城市管理向更加民主的现代城市治理转变的新思路。
其次,健全了公众参与的制度。《条例》第二章专门规定了公众、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参与城市治理的多种具体方式,并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为公众依法、高效参与城市治理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再者,创新了城市治理体制。《条例》首创成立了城市治理委员会,并引入公众参与,且规定公众委员比例不低于 50%,公众委员可以通过提案、调查、微博等多种方式建言。可以说城市治理委员会成为了公众参与的平台,公众通过这一平台参与城市治理并获得有力支撑。
《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城市治理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它的实施推动了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城市治理,并提高城市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最终将提升城市的发展和公众生活品质。
3.1.2 培育社会复合主体,整合多方参与力量
社会复合主体是杭州市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培育出来的一种新型社会组织模式,它在推进城市大型项目、发展城市文化、带动城市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城市品牌以及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谓社会复合主体,是指以推进社会性项目建设、知识创业、事业发展为目的,社会效益与经营运作相统一,由党政界、知识界、行业界、媒体界等不同身份的人员共同参与、主动关联而形成的多层架构、网状联结、功能融合、优势互补的新型创业主体①.
近年来,杭州市为了实现构建“生活品质之城”的奋斗目标,开始逐步进行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各群体、各层次之间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例如,“杭州城市品牌网群”即是杭州市为了构建“生活品质之城”而积极进行培育的社会复合主体,一大批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和媒介人士,以推进城市品牌发展为共同目标,组成了一支高素质、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创业团体,积极开展城市品牌的研究活动,发挥各自优势、交叉联动、互相支撑,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杭州市社会复合主体的培育,不仅创新了社会组织机构的运行模式,而且开创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新的路径,更在一定程度上革新了城市治理的模式、拓展了公众参与的形式。社会复合主体的构建和运行,让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城市公众有序参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在推进社会民主的同时,有力整合了城市各行各界的各种资源,整合了多方参与力量,最大限度统筹了社会利益。
3.1.3 推行“城管革命”,发挥群众参与作用
武汉市政府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开始启动“城管革命”.它不仅是一场改变城市形象的工程,更是一场革新城市治理理念、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重大革命。
第一,从“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传统的“小城管”主要是管理城市市容和城市环境问题,而武汉“城管革命”开创了“大城管”概念,不仅要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本职工作,还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城市公众素质,从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提升城市管理标准,革新管理体制机制。武汉市《武汉城市综合管理手册》首次明确规定了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流程,有力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同时通过组建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城市管理各项职能进行协调,对交叉职能进行重新明确,提升了城市管理效率。
第三,推行柔性化管理,创新执法方式。武汉城管在“城管革命”中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方式,将柔性执法作为传统执法的补充方式(如鲜花执法、举牌执法等),获得公众好评,促进了和谐治理,提升了执法效率。
第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城管考核。在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武汉各区政府抓住环境治理重点、难点工作,发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鼓励市民志愿者包路段、包路口,构建了全民参与的氛围。而对于城管执法人员,武汉市则制定了《武汉市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增强城管人员责任意识,提升城市管理业绩。
在这场“城管革命”中,武汉市政府对外瞄准全国一流,力争塑造“大武汉”形象;对内力求摆脱武汉“大县城”、“大工地”形象,表现了解决问题的决心、力度和标准。这场“城管革命”离不开每位公众的努力,公众的参与不仅发挥了集体力量,增加了治理效果,也提高了市民自身素质,在整个社会上起到了广泛的宣传作用,更使得城市治理的民主理念深入人心。
3.1.4 实施数字化城市治理,拓展市民参与途径
“数字化城市治理”就是指以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的所有部件和事件信息,促进城市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交通流的通畅与协调①.
北京市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成果,随着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公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成为城市治理的新的趋势。
为此,北京市东城区对“数字城市”理论进行专门研究,提出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具体来说,就是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应用、整合多项数字城市技术,通过数字网络和信息平台,实时、全方位收集城市管理信息②.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施需要经过信息收集阶段、案卷建立阶段、任务派遣阶段、任务处理阶段、处理反馈阶段、核查结案阶段,在信息收集和案卷建立阶段,社会公众可以利用无线智能终端向监督中心举报城市管理的一切问题,所有问题会被采集并核实。公众可以通过这一系统实时反馈信息和提出意见,实现了城市管理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
2005 年 7 月,北京“东城区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被国家建设部确认为“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组织在全国城市推广。数字化城市治理模式的创建,不仅提高了政府治理效率,整合城市管理资源,节约了职能部门人力和物力成本,而且还拓展了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提升了公众参与热情和满意度。
3.2 我国城市治理中公众主体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从传统城市管理向现代城市治理转型,许多城市已经接受了新的城市治理理念,并为治理过程中发挥公众主体作用积极进行实践。但在具体实践中,公众主体作用的发挥还存在诸如参与热情不高、参与层次较低、参与途径单一、参与法制滞后等问题。
3.2.1 公众参与热情不高,主体作用发挥流于形式
近年来,城市政府逐渐认识到公众参与在城市治理中的重要性,在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公共服务、城市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中公众作为参与主体之一拥有越来越多发言权,公众主体地位明显提升。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没有使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公众对于自身和国家的关系的认识还不充分。在现实城市治理中公众参与的自觉性、理性化程度不高,参与热情普遍较低。大多数人表现的比较冷漠,并认为自身的参与对于决策影响不大或不够直接,而最终决策权依然掌握在政府手里,因而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上的参与。有些人受传统封建集权思想影响,认为政府是城市治理中的唯一主体,并把城市政府的主导作用简单理解为“政府说了算”或“与自己无关”.有许多人更是是基于“从众心理”而参与,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城市的主人真正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更没有充分享受公众应有的权利,使得公众主体作用发挥流于形式。政府对于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于保障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制度建设投入不足,使得公众参与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平性得不到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众参与的热情。
3.2.2 公众参与层次较低,主体作用发挥比较局限
虽然我国正在积极向“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政府也在努力做好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但是我国目前仍然处于从传统城市管理向现代城市治理转型的阶段,城市政府依然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政府主导着城市治理的各个方面。政府在城市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和优势致使其依靠行政手段完成治理过程,社会组织和普通民众在城市治理中的参与形式、内容和参与层次上也基本是听从政府事先安排,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限制,参与作用不明显。
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途径还比较落后,仍然停留在公示、发表意见、咨询、听证等较低层次,而且公民参与城市治理的配套制度和机制依然不健全,公众代表的选择机制和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建立依旧滞后,公众在城市治理各项事务中的决策参与权和参与途径也无配套法律法规来保障,从而使公众参与层次较低①.另外,虽然我国公众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对城市问题和政府治理目标的理解都有所提升,但是在城市社会中公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政治素养层次不齐,并且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城市政府的政策议题不断更新,公众参与的门槛也逐渐提高,导致公众参与层次降低,主体作用发挥受到限制。
3.2.3 公众参与途径单一,主体作用发挥缺少渠道
目前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途径比较有限,在正式途径中,公众参与的形式、资格、原则等基本由行政管理者来确定,公众参与的合法渠道在多数情况下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权利,难以在决策中表达其意志。实际操作中,公众参与的范围、界限也不够明确。一般只是少数公众代表来参与,并且公众代表参与的内容局限在征求意见阶段,是否采纳、何时实施都无明确可靠机制来保证。另外,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公众无法对政府的管理活动进行有效介入和监督,从而削弱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在非正式途径中,公众往往会通过媒体、网络、社交工具等表达自己参与治理的愿望。在非正式途径中,公众的参与一般是自发、无组织和无序的,并且许多参与者受教育程度、个人素质和利益相关度影响,对于日趋复杂的城市问题难以做出客观、公正的分析和正确的判断;同时由于舆论传播速度较快,很多人容易受到偏激、不实信息的误导,难以保持正确立场,加上政府信息公开不彻底,难免有公众为了个人利益而采取非理性的极端方法表达诉求。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还比较落后,大多数社会组织难以形成公众参与的渠道,已有的社会组织在参与城市治理过程中也常常受到政府的各种限制,参与途径和渠道十分有限。
3.2.4 公众参与法制滞后,主体作用发挥缺乏保障
我国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是政府行政更加民主的表现,也是符合公众参政议政需求的普遍做法,但公众参与必须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否则公众主体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当前我国公众参与法制建设同公众迅速增长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意识相比,仍然非常滞后。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公众参与做出阐述,但是依然没有比较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公众参与的形式、范围、方法、手段等作出具体规定,公众应该享受哪些权利、承担何种义务都无详细规定。比如现行的《城乡规划法》虽然强调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却没有确立公众参与的具体原则,这就导致了在城市治理实践中作出的某些决策可能与公众的意愿和利益相矛盾,从而引起不必要的冲突①.在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情况下,公众一般难以依法主动争取或维护自身参与权,其参与积极性会大大降低。更有一些人因为不满转而采取非理性表达诉求方式,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城市政府形象。另外,公众参与缺乏相应激励机制。城市中有许多外来人口,经济能力较差,政治参与需求不高。在城市治理中很少有人代表这部分人发出声音,为他们争取利益,长此以往可能使他们成为城市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除了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他们的参与权,还应该出台相应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参与城市治理,发挥弱势群体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3.3 制约我国城市治理中公众主体作用的因素
根据上文对我国城市治理中公众主体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本节主要论述制约我国城市治理中公众主体作用的因素: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公众参与能力欠缺、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3.3.1 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从目前全国各城市治理现状来看,政府对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目前公众参与城市治理主要是听证会式参与和活动式参与,但是政府在这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听证会和政府举办活动只能是由少数市民代表参加的小范围参与,无法形成广泛的公众参与,还导致政府各种公众参与活动难以形成常态,形式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我国城市人口密度大、流动性强,各类人群受教育程度和生活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人群甚至不会使用网络。而政府在政策宣传方面主要是通过官方渠道(如电视,网站,社交媒体等)进行传播,导致一部分人无法了解政策走向;同时,政府在宣传过程中容易忽略不同人群受教育程度差异,也缺乏对国家政策的人性化解读来帮助公众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导致宣传效果有限。
三是信息公开程度不高。虽然我国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化,但是各级政府在信息公开范围、领域、级别等事情上基本是自己做主,公开什么、不公开什么都是政府一家说了算,普通公众难以获取关键信息,更无从参与对政府政务的有效监督。
政府在城市治理中也很少以开放的态度回应公众质疑和需求,导致信息沟通不及时。
四是制度支持不够。公众在参与过程中该享受何种权利、该承担哪些义务都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也缺乏可用的法律法规保障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权的落实。另外,公众参与城市治理需耗费一定的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但我国目前并未构建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激励机制,难以发挥公众参与积极性。
3.3.2 公众参与能力欠缺
我国公众长期以来缺乏对城市治理的参与,虽然公众生活水平大大改善,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提高,但是大部分公众并未具备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
一方面,由于政府对公众参与的认识和重视不到位,目前还未有专门的制度对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操作规范和原则进行规定,包括具体的参与范围、形式、步骤和路径等,都无明确说明。这直接导致公众长期无从了解参与城市治理具体方式和做法,也无相关人员对他们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进行培养和指导,因此在实际参与过程中,公众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安排,表现为外在参与能力的缺失。
另一方面,虽然我国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公众物质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得到提高,但我国人均收入水平较低,贫富差距依然较大。大量农村人口为了改变低收入现状涌入城市,形成了差异化的城市人群。城市人群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方面的差异造成对城市问题的理解层次和参与能力的不同,面对由于社会发展产生的新的城市治理问题和不断增高的参与门槛,公众难免感觉力不从心①,表现为内在参与能力的欠缺。
3.3.3 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传统“官本位”的思想意识制约了我国城市治理中公众的参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以维护封建集权体制为目的,从而禁锢了普通民众的参与意识。无论在官场还是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中,等级思想深入人心,政府行政管理者认为自身是行政决策和执行的领导者,城市治理中的各项事务是自己分内的事,与公众无关,大部分公众也没有能力参与治理,因此更多时候把公众参与当成是一种形式;普通民众也逐渐形成了“惟上是从”的价值导向,认为公共事务都是政府的事,政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能力处理好一切,因而没必要关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各级政府依然过分充当“划桨者”的角色,对于国家各类事务管得过多过细,导致公众形成了听从国家和政府安排的习惯。“官本位”思想长久以来影响我国公众价值取向,导致公众在国家事务中的参与意识和热情偏低,多数参与者也比较被动,缺乏对政策的独到见解。
本章主要介绍了我国部分城市在治理过程中发挥公众主体作用的具体实践,如南京市创新城市管理制度、杭州市培育社会复合主体、武汉推行“城管革命”、北京实施数字化城市治理等,这些城市通过不断创新来提升治理效果,但依然存在公众参与热情不高、参与层次较低、参与途径单一和参与法制滞后等问题。本章结合公众主体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制约公众主体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为下一章提出具体的对策提供重要依据。
(资料来源:学术堂 所属分类: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
㈢ 如何定义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定位
大爷位,不能得罪,少打扰,无希望 ,遇事需“敬礼”
㈣ 如何认识国家在治理中的作用
这个问题,一言难尽啊?好比国家就是灯塔,其他的就是船和舵手
㈤ 如何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中大网校回答: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一)权力制约作用
制约公权是国家治理的着力点。“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同时提出“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国家审计是政府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高层形式,必须而且能够在权力制约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首先,国家审计作为民主与法治的工具,是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中的工具性要素,这一性质决定了其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其次,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能是对国家财政和公共资金配置的决策权与执行权的监督。最后,法律赋予国家审计独立的监督权,即各级审计机关必须不受外界干扰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客观地对各级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以及相关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做出公正的评价。
(二)利益协调作用
协调利益是国家治理的根本要求。国家的本质是一种协调社会各界利益冲突的机构,
具有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职能。依据冲突理论,审计也是一项协调利益冲突的活动。由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目标存在着不一致,因此,这种实际或潜在的利害冲突导致财务报表存在不实报道的可能性,而审计是协调冲突的活动。国家审计具有宪法赋予的独立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职责,可以通过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审计,以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利益,为人大审核下年预算和监督政府行为提供及时、客观、可靠的决策信息。
(三)机制创新作用
创新机制是国家治理的极终目标。 国家治理的战略目标是不断推动国家体制机制的持续优化与创新,为国家实现长治久安夯实制度基础。
国家审计无论开展财政收支审计还是政府绩效审计,都需要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进而评价其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国家治理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国家治理的不断创新。
(四)风险防范作用
防范风险是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任何国家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国家风险。
所谓国家风险是指国家主权行为所引起的与国家社会变动有关的各种不确定性。在主权风险的范围内,国家作为交易的一方,通过其违约行为(例如停付外债本金或利息)直接构成风险,通过政策和法规的变动(例如调整汇率和税率等)间接构成风险,在转移风险范围内,国家不一定是交易的直接参与者,但国家的政策、法规却影响着该国内的企业或个人的交易行为。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是加强风险防范,以控制和降低国家风险。国家审计通过开展财政金融审计、外资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审计、环境绩效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类型,可适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维护国家安全。
三、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一)开展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促进政策贯彻落实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是指由审计机关对政府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开展的审计监督活动。政府既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虽然有学者认为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不会有多大的作用,甚至是在阻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但是,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宪制安排,通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必将起到对政府的经济监督作用。为此,国家审计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促进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上,加大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的力度,关注政府投资、财政支出和银行贷款的结构及政策实施效果等情况,及时揭露和查处在贯彻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政府公权的制约
国家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特别是“领导人”的治理,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人格化”的审计类型,它虽然不是直接对政府部门的审计,但通过对领导人的审计,进而评价政府受托公共责任履行情况,为进行有效治理界定了责任范畴。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民主与法制的产物,更是民主与法制的工具。为此,一方面要通过对被审计人所在单位控制程序、控制方法与手段以及会计与管理控制制度的审计,
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促使政府部门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的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减少政府随意行为与腐败现象,促进加强政府自我控制能力建设。同时,要通过审查领导人所在部门的预算执行及决算、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国有资产以及内控等的审查,查清该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分清领导人应负的主观责任,并查清其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廉政规定以及其他违纪行为。另一方面,要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将审计出的问题以及应该进一步追究的责任诉诸公众,从而 “让阳光和社会为问责导航”,促进政府责任的法制化和行政透明化。
(三)加强政府绩效审计,夯实公共管理基础
绩效审计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同时又是推动政治民主化发展的动力。国家审计引入绩效审计模式,不仅符合了国家审计自身发展的需求,也为有效促进国家治理开拓了视野,激发了活力。国家审计通过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对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管理行为的效果进行审计,以促进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有效实现,夯实公共管理基础。具体而言,一是通过对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和测评,以考察政府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手段是否符合理想的预期、宏观经济政策对国家发展的影响等等,从而促进政府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二是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的评估,分析其是否充分发挥了作用,取得了预期的成效,进而评价政府的具体经济行为是否产生了积极影响;三是通过对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分析,判断制度安排是否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
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体现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性。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有利于监督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与效果性。为此,首先要加大对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力度,高度关注政府热点建设项目,抓住竣工结算的关键环节,科学、合理地审核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预决算、招投标等,有效遏止建设工程实施中的投机取巧、乱签证、随意变更等现象,促进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的进一步合规、合法、有序。其次,要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拓宽投资审计领域,完善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制。对投资规模大、工程子项多、建设周期长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最后,要积极探索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工程的招投标是工程建设过程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得以有效运用,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实行招投标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监督。
(五)开展风险管理审计,高度关注金融运行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金融安全是保证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 国家审计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审计,高度重视金融风险。
审计机关可通过以下方面实施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审计:一是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的情况,开展对重大金融活动的专项审计或调查;二要关注金融资产质量和风险。
审计机关既要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进行相对准确的把握,同时要关注金融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果断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对监管机构的绩效进行监督评价,关注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机制,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四、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保障条件
(一)创新审计观念
为使审计这个“免疫系统”依法、独立、专门、主动去预防、揭示和查处问题,促进其他各系统的功能平衡,为宏观调控服务,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安全,就需要不断创新审计观念,实现从“就审计论审计”的观念向“就审计论国家治理”的观念的转变,通过审计工作,促使有关部门转变管理理念,走集约化管理之路。同时,要积极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审计管理体制,尽快建立能有效促进国家治理的审计管理体系。要对国家审计职责定位和职能划分进行改革创新,增加和强化审计为宏观管理服务职能,为促进国家治理提供有效服务。
(二)创新审计运作机制
首先,要实现由以事后审计为主向以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并重的转变。事前审计对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尤为重要。其次,要实现从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并重的转变,从以账表导向型审计向制度基础型和风险导向型审计转变。最后,要实现从微观审计为主向微观审计和宏观审计相结合的转变。
(三)完善审计法规制度
审计机关要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宏观经济调控管理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审计在促进国家治理中发挥有效作用的专门法规制度,从法律上确定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从法律上保障国家审计人员行使正当的监督职能。
如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经济责任审计准则》等,修改不适应国家审计机关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的法律法规,对国家审计机关如何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如何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国家治理为国家审计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而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国家审计适应新环境新要求的必然选择。为此,需要将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国家审计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和学历教育等方面,其中应当对审计人员进行终身的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教育。发展中的审计手段,除了加强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外,更要加强软件的开发应用,这也是提高审计效率的关键环节之一。必要时,探索实施审计干部到财政、金融、发改委综合经济部门的交流制度,掌握这些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创新审计技术方法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国家审计应当不断创新技术方法,广泛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努力降低审计风险。具体而言,国家审计应当从传统的账表导向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向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转变,通过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对国家财政金融运行风险进行预警,对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评价,以充当国家治理的“吹哨人”。
另一方面,通过开展风险导向审计,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此,需要修改现行国家审计准则,废止制度基础审计内容,嵌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以规范和引导国家审计工作;同时,加大对审计人员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理解并掌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与方法,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㈥ 在地方治理中人民政协发挥怎样的作用
政协组织对地方政治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地方治理是多主体治理,需要发挥多方面的作用。我国政治体制的组织结构中,党的组织、人大、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一大特色,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政治协商会议是政治协商机构,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分别行使着政治领导权和政治协商权,他们的工作在本质上也是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这个统一战线组织,联系着各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和国内外各界民主爱国人士,成为执政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各界的一座桥梁,他既能整合民意,又能监督执政党和政府。
我国基层政治生活中,地方治理应该是依托于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民间公民组织等各种组织化的网络体系,应对地方的公共问题,共同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过程。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是依靠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维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治理可以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有效的治理必须建立在国家和市场的基础之上。
人民政协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地方治理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平台。人民政协具有协商议政的特点,强调通过沟通、协商取得共识,通过一套成熟、定型的协商方式,从制度设计和体制机制上保证了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公民对于社会政治问题的观点和意见。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都是广义的民主协商。人民政协包括了各政党、各阶层、各民族、各宗教以及海内外同胞等各方面的代表,除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各参加单位、各界别的委员,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还联系着一大批社会各界人士,他们都是各行业、各界别的优秀分子和代表性人士,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通过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社会成员,表达社会各界的利益要求。政协的特点与优势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代表性强,信息量大,能够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位置超脱,视野宽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能够发挥民主渠道作用。所以在地方治理中,人民政协可以广开言路,使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能通过协商渠道得到较为全面的反映,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整合各方面的利益,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可以在地方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出现了多元分化,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不断出现,产生了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如何处理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寻找出化解矛盾、消除冲突的办法,为社会营造一个平稳发展的环境和机制,是实现政治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地方人民政协可以协助党委和政府,促进社会各阶层和谐相处。阶层和谐是社会和谐的轴心,社会各主要阶层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一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
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手段。人民政协具有渠道畅通、代表性强的特点,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收集舆情、反映民意方面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一条重要的社情民意信息可引起党政领导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一个新观点可以帮助党政领导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一项科学的建议可以促进党政部门决策的完善。人民政协可以进一步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把当前社会中带有普遍性、预警性、突发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有助于党委和政府掌握情况,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和群众要求,有助于革除社会弊端、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政协虽然不承担决策的职能,但可以通过政治协商制度规定的各种方式和途径,向上级和同级的权力机构传递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决策咨询。人民政协是政治包容性很强的社会精英阶层的集合体,传统的政协工作对象主要是在社会上层,是团结各界别代表人士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在当前强调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形势下,基层政协要更加关注基层,把工作领域向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拓展。
㈦ 在治理雾霾中,公民和政府应如何发挥作用
政府引导产业布局,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发展;
公民积极了解环保知识,养成节能节水的生活习惯,摒弃浪费能源水资源的陋习,这才是最终解决的方法。
㈧ 国家审计在政府治理中有哪些独特作用
国家审计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国家审专计是强化公共受托责任的属监督机制。
2.国家审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锐利武器。
3.国家审计是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调控杠杆。
4.国家审计是提高经济效率效益的重要工具。
5.国家审计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
㈨ 政府工具在政府改革与治理中发挥何种作用
三个关系在今天的社会背景下,可以是简单简单地说:政府调控市场和保护的合理分配社会资源,通过市场的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并以,社会各阶层都广泛参与的社会建设,共享社会文明,社会的繁荣。
我们都知道,实施一次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初期,市场萎缩几乎不存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市场化”的社会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已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和重视。
此后,政府改变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主要是市场上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通??过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宏观调控。市场的社会资源,直接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同时,政府的反应也有一定的市场,市场经济不仅改变了社会和经济的运行,同时也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因此,政府和市场现在是一个很好的改变独裁统治的关系发挥了积极的宏观指导和促进的作用,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对立并不简单,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在这里,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是政府的政策,最终保证社会的和平与稳定是市场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希望政府为公众利益服务,通过发展生产,在中国的市场化战略的各项工作。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的性质是由政府过滤的利益,以社区为导向,以市场机制自发失明或其他负面因素。关闭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运用市场机制,以刺激私营部门的经济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最后的分析中,对公共事务的治理和对市场的繁荣和进步,将取决于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土壤,但市场经济的发展,支持和社会文明的第一届政府共享的对象,因此,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独裁统治到自由市场的发展,市场和社会被动接受,政府的宏观调控,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监督,共享文明成果的良性互动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