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① 建设企业环保制度和考核办法急需~!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了员工建造适宜和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 责任
生产部、总务部及各生产车间。
4 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 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 废水方面
4.7.1 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2 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3 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 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 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 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各级环境保护任制
1.1环境管理者代表
由总经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实施,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运行经果和管理者
1.2环境管理委员会
由由主任委员(环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员组成的一个环境方面的审议机构。
1.3各层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
三.三废处理方案
1.1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务排出室外,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
1.3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1.4废料销毁
锅炉房中出现的固体废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皋废水管道中,不溶进水的废料禁止丢进废水管理中,必须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面无害物。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环境保护应贯彻国家的环保法规,遵循“全面规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法制观念,重视环保工作;
2、技术中心做好环保基础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况,按期测定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3、企业改造和生产,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包装袋、包装桶等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总务部门回收;
5.“三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处理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6.躁声的管理:采用低躁声设备。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消灭污染物。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防止“三废”污染,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本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 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厂部有关环保的制度、规定和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本科规定。
二、协助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的环保措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三、掌握全厂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协助科长提出有关污染治理的意见。
四、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环保长远的规划,治理污染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
五、掌握全厂工业污染物的综合利用情况,按期向本科、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或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水质监测取样工作,完成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七、协助科长做好环保工作规划、典型经验总结及其他文字材料的编写整理工作。
八、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及接待来厂参观学习环保工作的外来人员。
九、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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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是哪个机构制定的
《"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是国家环保局制定的
③ 什么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在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内市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容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为保护和改善城市总体环境,对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采取综合性的对策进行整治、调控。对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活动予以管理和调整的一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④ 什么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在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发专挥属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为保护和改善城市总体环境,对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采取综合性的对策进行整治、调控。对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活动予以管理和调整的一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⑤ 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本届政府(2003—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并重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坚持远近结合、以近为主的原则;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管理机制 (一)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共同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以市政府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制度。责任期限与政府任期相同,一般为五年,各县(市)区政府与基层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期限可视情况自行确定。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每年要向当地政府报告所承担环境保护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内容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调整,须由下级政府呈报上级政府批准。有关工程项目可视具体情况以保证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为原则进行适当调整,由下级环保部门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 (五)涉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由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协调确定,并按管理权限,将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 (六)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国家和省级各类开发区。 三、考评内容与指标体系 各县(市)考核环境质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环境建设指标、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环境管理与执法等七个方面的指标;各区考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环境管理与执法等六个方面的指标。 (一) 环境质量指标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TSP(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水环境各监测断面考核指标为河流水质11项指标、湖库水质13项指标。 3、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005年底以前,考核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市)区政府的“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六项污染物控制目标。2006年和2007年,按照省里部署,另行确定考核内容。 按照“十五”总量控制计划的规定,各县(市)区将六项污染物排放量和净削减量分别落实到2003、2004和2005年,现已达到总量控制目标的可不制定削减任务,但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总量控制目标之内。 (三)污染防治指标 2007年以前,各县(市)区所有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要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各县(市)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四)生态环境建设指标 各县(市)到2007年前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和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建成一个环境优美乡镇;各区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和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每年要核定每个项目年度进展形象化目标和完成期限。 (五)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 考核各县(市)区每个年度环境保护投资占生产总值的百分比。环境保护投资包括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科技投入三部分。 (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县(市)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18项指标。 各区考核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及清洁能源使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8项指标。 (七)环境管理与环境执法 考核各县(市)每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环境信访结案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考核各区每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环境信访结案情况、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及所有规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四、考评办法 (一)方法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采取一签五年、项目一年一核定、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奖励、五年进行总评的办法。每年由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委、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考评成绩优秀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年度考评和任期总评是在各地自检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现场检查和抽测等形式进行。 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任期总评按年度加权计入总评分,2003—2006年每年权重各占10%,2007年占60%。 (二)评分 各县(市)区考评满分为100分,并按如下规定评分: 1、各县(市)环境质量指标18分。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10分,其中TSP(PM10)6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各2分。 (2)地面水环境质量指标6分。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分。 2、各县(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5分,各区20分。 3、污染防治指标各县(市)22分,各区15分。 (1)各县(市)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10分,各区15分。 (2)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各6分。 4、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各县(市)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及建成一个环境优美乡镇共15分,其中各项均为5分。 各区完成一个有机食品基地和一个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共16分,其中各项均为8分 5、环境保护投资比例指标各县(市)6分,各区10分。 6、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县(市)考核分数达到68分(含68分)以上的12分;各区考核分数达到24分(含24分)以上的20分。 7、环境管理与执法指标各县(市)12分,各区19分。 (1)各县(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3分;环境信访结案3分;污染防治设施4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2分。 (2)各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4分;环境信访结案率4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4分;污染防治设施和医院污水污染处理设施7分。 各委、局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分。 (三)要求 1、考评数据来源要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有正式认定的手续。 2、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各类监测数据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将监测指标纳入日常质量管理体系中,参与监测指标的考评。 3、各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有验收手续。企业长期停产、关闭等情况,视为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消除污染为原则)。未按期达标排放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发现对各种数据档案弄虚作假者,取消该指标分数,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五、奖励 (一)县(市)区的奖励 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按照年度考评和任期总评在县(市)设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城区设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等奖考评得分必须达到90分,二等奖考评得分必须达到80分。 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评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2007年任期总评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 (二)委、局的奖励 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评达到90分奖金3000元,80分奖金2000元;2007年任期总评达到90分奖金5000元,80分奖金3000元。 (三)奖金来源及分配 奖金来源由市财政预算列支。奖金的分配按单位和责任人的贡献确定。
⑥ 中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有何特点和优势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在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为保护和改善城市总体环境,对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采取综合性的对策进行整治、调控。对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活动予以管理和调整的一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
⑦ 如何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加强长效管理
为巩固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强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农村环境“三脏六乱”(“三脏”:房前屋后脏,村道河道两侧脏,河塘沟渠水面脏;“六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披乱挂、乱停乱放、乱倒乱排、乱涂乱贴)。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健全村庄环境卫生保洁、道路清扫、河塘清理、绿化管护、垃圾清运和工业、农业污染源防治等方面的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确保组织管理有力、硬件设施到位、保洁队伍齐全、资金筹措多元、考核机制有效,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负责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城管中队每村安排一名队员,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委通报;各村要成立工作班子,要有专门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任),具体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2、加强保洁人员配备。各村要根据人口、规模和地域环境等不同情况,配备相应的保洁员队伍(一般根据服务范围和农村人口数量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员,如自然村较分散则按同等劳动强度配备)。保洁人员应选择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划分作业范围,包括农村道路。
3、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由各村委负责招聘、管理和考评,根据保洁量安排保洁员一定的工资收入,并应拿出部分作为考核工资,考核工资年终根据全年考核成绩一次性发放(年终与村干部报酬同时兑现)。各村必须与每位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必须为每位聘用保洁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对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组织应有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是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必要条件。各村要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加强管理。一是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自然村按每20户建1座垃圾房(桶)的要求或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设置垃圾房(桶)。垃圾房(桶)的设计要规范,要有门窗(顶盖)。二是加强对卫生设施的管理。各村应对垃圾房(桶)、垃圾收集点的所在位置、数量等登记造册,备案留查。垃圾房(桶)由保洁员管理,加强维护保养。三是配齐配全环卫工作必需的作业工具,落实环卫工具维护责任制。
(三)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度。
1、落实垃圾清扫和收集责任制度。要合理界定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要与保洁人员签订保洁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区域和工作报酬,并公示上墙。要督促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实行房前屋后自我清扫、保洁,要按规定地点、方式投放垃圾。垃圾清运人员要做到日产日清。
2、落实垃圾集中处理制度。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制度。要不断提高利用农村垃圾资源化水平,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垃圾总量。
3、落实考核奖惩制度。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将实施动态督查和考评验收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及时组织对各村和城管队员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和跟踪督查。(1)对各行政村的考核: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考核或暗访一次,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每月考核一次,具体详见《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对城管中队定村人员的考评:根据各定村人员工作表现,年终由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评选3名先进,给予适当奖励。(3)对优秀保洁员的奖励:在各行政村对保洁人员考核的基础上,年终各行政村各推荐一名优秀保洁员,由政府对其嘉奖。
4、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村将每次检查情况通报城管定村人员和长效管理办公室。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将每次考核结果和年终考核总评结果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公示和通报,通报对象:领导小组人员、村书记、城管队员、定村领导。对考核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镇村两级要设立反映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举报电话(镇举报电话:环卫所87967870),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保障机制。
各村要按照“政府导向、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用镇政府补一点、村委拿一点、社会筹一点的运行机制,多方筹措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一是镇政府根据各行政村人口、面积、自然村个数等情况,安排财政资金年终对各行政村进行“以奖代补”,用于环卫设施建设、保洁人员工资等运行经费。二是村委要测算全年环卫管理经费,安排专项资金弥补政府“以奖代补”资金的不足。三是要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运作,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
⑧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有何关系
个人觉得考核是考核 综合治理是综合治理了 不能混淆
考核是对整个城市环境的一个定量评价
综合治理是根据城市环境的好坏 采用不同的方法 改变城市环境脏乱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