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整治
Ⅰ 防水卷材施工后保护层不能及时施工或防水卷材长期裸露不刷水泥浆的原因整治建议和措施
这种肯定就是容易造成成品的破坏,不能保证防水的使用功能
Ⅱ 你如何看待多地整治北京比基尼
夏天到了,天气是过于的炎热干燥,但是也不应该过于裸露,在公共场所也应该有形象,这是不文明的行为,国民的素质都在提高,是应该整治这种现象。
Ⅲ 电线裸露问题怎样解决
你很多很多线缠在一起暴露在室外,想整理就得花钱用马口铁加工一些线槽,把所有的线放到线槽里不就解决了吗?否则,这种导线你长期暴晒很容易老化的,到时一旦出问题很难收场的。
Ⅳ 在公共场合 不穿衣服 裸上身 违法吗 要法律依据!
1、天津
5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赤膊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处罚。一名男子在公共场所赤裸上身。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经劝告不以为然,拒绝穿上上衣。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处以五十元罚款处罚。
2、沈阳
2015年,沈阳市文明办、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陋习大整治。这项整治尤其强调个人在公共环境中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光膀子、路边随意躺卧等陋习或被管理部门处罚,并抄报单位。
3、邯郸
在2015年河北邯郸城管开展的“美丽邯郸拒绝膀爷”专项行动中,邯山区市容监察大队队员在一个餐饮摊点前停下,递给正在享受美味的一个膀爷一件“文明衫”。据介绍,除了进行规范整治以外,工作人员还会动员摊主对赤膊者实施劝阻。
(4)裸露整治扩展阅读:
罚款案例
据平安天津官方微信,5月17日11时20分许,静海公安独流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男子在公共场所赤裸上身。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
几分钟后,民警在一超市内找到了这名男子,而他此时仍在旁若无人的光着膀子闲逛。
经查,该男子为顾某某,家住附近,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宣讲教育,责令其穿上上衣,立即停止不文明行为。但该男子对民警的劝告不以为然,拒绝穿上上衣,并表示“这大热天的,光个膀子怎么了?”无奈,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顾某某处以五十元罚款处罚。
Ⅳ 全民小视频整天发裸露的比基尼视频,为什么不整改,怎样举报平台
你好,全民小视频,您想举报的话,你在你看到的视频,右上角点击有个举报按钮,举报的话,这个人就可以把它给封了
Ⅵ 裸露板材治理施工流程有哪些
小草环来保觉得(1)首先喷涂“强效源甲醛去除剂”一遍;
(2)间隔15分钟后喷涂“速效甲醛消解酶”一遍;
(3)间隔15分钟后再进行“装修高效除味剂”喷涂一遍;
(4)以上流程依次完成以后,间隔15分钟进行“家具护理蜡”喷涂一遍,至此,板材治理完成;
Ⅶ 电力公司以前拉的裸露电线现在发现了要整改,费用谁承担
电力公司出
Ⅷ 如何处理城市中暴露垃圾之我见
处理城市中暴露垃圾的治理的实施方法:
(一)完善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监管机制
1、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制度、市场作业任务的招投标制度、资本进入的市场准入制度、行业内的中介制度等。通过面向社会的招投标组织采购,逐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建立作业服务交易有形市场。在市市容环卫局建立市容环卫作业服务招投标办公室,加强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和建立作业服务交易市场,有计划地提高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比例。
3、加强政府对作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确定专门部门负责对市容环卫质量监管和环境监察的综合管理;同时,制订和完善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咨询、评审制度,推动设施建设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
(二)暴露垃圾的治理步骤
暴露垃圾治理实施步骤,原则上先生活垃圾、装潢垃圾,再渣土垃圾,然后其他性质垃圾;先内环和中环,再外环以内,最后其他区域;先市政道路(不包括弄堂,社区内道路等),再居住区;先市级层面启动,再区级层面启动,然后街道、镇级层面。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生活垃圾、居民装潢垃圾等城市垃圾;区域范围为内环线以内。
第二步:扩大到近期产生的全部倾倒垃圾;范围扩大到中环线以内。
第三步:再扩大到一年左右所产生的暴露垃圾;范围扩大到全市城市化地区。
第四步:对历史上形成的垃圾堆点、仍存在污染和市民反映大的垃圾堆点进行治理。
(三)推进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通知,结合实际,分步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拟先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然后逐步在居民中推行,促进源头减量,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暴露垃圾治理实施归口管理
1、暴露垃圾信息处理,市级行政由市容环卫局(环卫管理处)负责、具体行政事务由市废弃物管理处实施。
2、市局环卫管理处与废弃物管理处对暴露垃圾信息处理采取信息在线对接。
3、在信息处理中,超出废弃物管理处处理权限的部分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局环卫管理处,由市局环卫管理处按照快速处理原则,视情况请示市局领导后处理。
4、对重大的、敏感的处理结果信息,由市废弃物管理处报市局环卫管理处或市局办公室请示市局领导后处理。
(五)加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信息处理
1、对暴露垃圾专项信息,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与市废弃物管理处直接对接。
2、区领导对暴露垃圾处理批注意见的信息,应报市局办公室或市局环卫管理处,同时转市废弃物管理处的,应注明已报市局办公室或市局环卫管理处。
3、综合性文件中涉及暴露垃圾信息部分,仍报相应部门,相应部门应把暴露垃圾信息部分转入市废弃物管理处。
4、其他渠道的信息由市废弃物管理处负责收集处理。
Ⅸ 对于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该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一定时间的,
根据新《华民共气污染防治》: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拒绝进入现场等式拒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负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接受监督检查弄虚作假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负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责令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款;构违反治安管理行由公安机关依予处罚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列行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或者限制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报经批准权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未依取排污许证排放气污染物;
(二)超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重点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气污染物;
(三)通逃避监管式排放气污染物
第百条 违反本规定列行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款;拒改责令停产整治:
()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改变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气污染物排放自监测设备;
(二)未按照规定所排放工业废气毒害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气污染物排放自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运行;
(四)重点排污单位公或者实公自监测数据;
(五)未按照规定设置气污染物排放口
第百零条 违反本规定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禁止设备产品采用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禁止工艺或者淘汰设备产品转让给使用由县级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责令改没收违所并处货值金额倍三倍罚款;拒改报经批准权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进口行构走私由海关依予处罚
第百零二条 违反本规定煤矿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由县级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处十万元百万元罚款;拒改报经批准权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规定采含放射性砷等毒害物质超规定标准煤炭由县级民政府按照务院规定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百零三条 违反本规定列行由县级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没收原材料、产品违所并处货值金额倍三倍罚款:
()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石油焦;
(二)产、销售挥发性机物含量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原材料产品;
(三)产、销售符合标准机车船非道路移机械用燃料、发机油、氮氧化物原剂、燃料润滑油添加剂及其添加剂;[1]
(四)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
第百零四条 违反本规定列行由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没收原材料、产品违所并处货值金额倍三倍罚款;构走私由海关依予处罚:
()进口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石油焦;
(二)进口挥发性机物含量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原材料产品;
(三)进口符合标准机车船非道路移机械用燃料、发机油、氮氧化物原剂、燃料润滑油添加剂及其添加剂[1]
第百零五条 违反本规定单位燃用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石油焦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处货值金额倍三倍罚款
第百零六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符合标准或者要求船舶用燃油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处万元十万元罚款
第百零七条 违反本规定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城市集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能达标排放燃煤供热锅炉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锅炉由县级民政府质量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没收违所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款
第百零八条 违反本规定列行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款;拒改责令停产整治:
()产含挥发性机物废气产服务未密闭空间或者设备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
(三)石油、化工及其产使用机溶剂企业未采取措施管道、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泄漏物料未及收集处理;
(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家关规定安装并使用油气收装置;
(五)钢铁、建材、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采等企业未采取集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气态污染物排放;
(六)工业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产燃性气体未收利用具备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燃性气体收利用装置能作业未及修复或者更新
第百零九条 违反本规定产超污染物排放标准机车、非道路移机械由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没收违所并处货值金额倍三倍罚款没收销毁达污染物排放标准机车、非道路移机械;拒改责令停产整治并由务院机车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产该车型
违反本规定机车、非道路移机械产企业发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充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厂销售由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所并处货值金额倍三倍罚款没收销毁达污染物排放标准机车、非道路移机械并由务院机车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产该车型
第百十条 违反本规定进口、销售超污染物排放标准机车、非道路移机械由县级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没收违所并处货值金额倍三倍罚款没收销毁达污染物排放标准机车、非道路移机械;进口行构走私由海关依予处罚
违反本规定销售机车、非道路移机械符合污染杨徘放标准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损失销售者应赔偿损失
第百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车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社公布其产、进口机车车型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由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机车产、进口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社公布其产、进口机车车型关维修技术信息由省级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款
第百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伪造机车、非道路移机械排放检验结或者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所并处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由负责资质认定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违反本规定伪造船舶排放检验结或者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由海事管理机构依予处罚
违反本规定临更换机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式通机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机车所处五千元罚款;机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车五千元罚款
第百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机车驾驶驾驶排放检验合格机车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予处罚[1]
第百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排放合格非道路移机械或者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处五千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机械由城市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予处罚
第百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列行由县级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处万元十万元罚款;拒改责令停工整治:
()施工工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段作业、择施工、洒水抑尘、冲洗面车辆等效防尘降尘措施;
(二)建筑土、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暂能工建设用裸露面进行覆盖或者未超三月能工建设用裸露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由县级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处罚
第百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处二千元二万元罚款;拒改车辆道路行驶
第百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列行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处万元十万元罚款;拒改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扬尘物料;
(二)能密闭易产扬尘物料未设置低于堆放物高度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式控制扬尘排放;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
(五)码、矿山、填埋场消纳场未采取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六)排放毒害气污染物名录所列毒害气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排放口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七)向气排放持久性机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其产经营者及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单位未按照家关规定采取利于减少持久性机污染物排放技术工艺配备净化装置;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百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排放油烟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油烟净化措施超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处五千元五万元罚款;拒改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规定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油烟、异味、废气餐饮服务项目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拒改予关闭并处万元十万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民政府禁止段区域内露烧烤食品或者露烧烤食品提供场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没收烧烤工具违所并处五百元二万元罚款
第百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口集区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烟尘污染物质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并处五百元二千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口集区其依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产毒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单位处万元十万元罚款处五百元二千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城市民政府禁止段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依予处罚
第百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事服装干洗机车维修等服务未设置异味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处二千元二万元罚款;拒改责令停业整治
第百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向社发布重污染气预报预警信息构违反治安管理行由公安机关依予处罚
违反本规定拒执行停止工土石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气应急措施由县级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处万元十万元罚款
第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造气污染事故由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处罚款;直接负责主管员其直接责任员处度本企业事业单位取收入百五十罚款
造般或者较气污染事故按照污染事故造直接损失倍三倍计算罚款;造重或者特气污染事故按照污染事故造直接损失三倍五倍计算罚款
第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其产经营者列行受罚款处罚责令改拒改依作处罚决定行政机关自责令改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连续处罚:
()未依取排污许证排放气污染物;
(二)超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重点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气污染物;
(三)通逃避监管式排放气污染物;
(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扬尘物料未采取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举报解除、变更劳合同或者其式打击报复应依照关律规定承担责任
第百二十五条 排放气污染物造损害应依承担侵权责任
第百二十六条 各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其负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其工作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依给予处
第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