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专项整治
⑴ 聚焦街头不规范用字:招牌用字怎样才规范
聚焦街头不规范用字:招牌用字怎样才规范?
东昌宾馆的招牌中使用了繁体字。记者 张跃峰 摄
东昌路小学的校名牌中使用了繁体字。记者 张跃峰 摄
在一处售楼中心,联合整治工作人员与相关负责人商议整改方案。记者 张跃峰 摄
12月4日上午,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执法局等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上街,对街头一些不规范用字进行整治。仅在东昌路上,一上午就发现了20多处不规范用字现象,其中包括东昌路小学、东昌宾馆、昌润大酒店等一些小学和知名宾馆酒店,招牌上的一些用字不合格需要整改。
招牌字体残缺 也得及时整改
联合整治从上午9点钟开始,工作人员从市政府出发沿东昌路往东,刚走出不远就在一处售楼中心发现了问题,在售楼中心门口竖写的“售楼中心”四个大字中,“心”字下半部分缺失,就剩下了上面的三个点。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属于字体残缺的情况,也在此次整改的范围内。随即,工作人员向售楼中心负责人发放了整治街头不规范用字的通告,并责令其在12月10日前整改完毕。
发现问题的第二站是东昌路小学,学校门口的两处校名牌上的“东”字及“学”均使用的是繁体字,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街头用字要字形完好,不得出现残字、漏字现象,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体字。虽然也规定,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但东昌路小学这个情况没有落款,应该属于电脑打印的字体。
“像小学校名里使用繁体字的这种情况,对小学生的误导作用是很明显的。”一位参与联合整治的工作人员说,东昌路小学这种在校名中使用繁体字的情况,带来的危害比一些商业机构还要大,因为学生们每天上学、放学时都能看见。在整治现场,根据管理权由相关部门责令东昌路小学尽快整改。
大多不规范情况是使用繁体字
除了一些小店铺外,像东昌宾馆、昌润大酒店、中苑大酒店等一些知名宾馆同样也存在类似情况。其中,东昌宾馆的“东”字及“宾”字均属于使用了繁体字,又不属于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整治过程中,宾馆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宾馆的名称其实也是专门请人题写的,当时找了包括名家在内的很多人,后来大家一致认为现在这个由原聊城酒厂一位职工题写的最有气势,但由于这位职工感觉自己不出名,就没留落款。
对此,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属于招牌的手书字应该留有落款,因此东昌宾馆这种情况也应该整改。在商量整改对策时,工作人员还帮着想出一个简单易行的办法,按有关规定建议宾馆制作一个规范的副牌悬挂在旁边即可。在接下来对昌润大酒店、中苑大酒店等一些出现用字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整治时,也给予了类似的建议。
聊城市近期将接受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使用不规范用字的单位必须在12月10日前自行改正,不整改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哪些繁体字和异体字可保留
根据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整治街头不规范用字的通告,此次整治的街头用字,是指全市所有街头用字,包括地名牌、路名牌、巷名牌、楼名牌、门牌、单位名称牌、商店名称牌、条幅等用字,文体活动、会议会标用字以及其他面向公众示意性文字中的用字。
其中规定,使用汉字和拼音文字必须正确、规范,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标准。街头用字要字形完好,不得出现残字、漏字现象,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体字,不得使用已废止的简化字,不得使用自造简体字和错别字。文字书写须工整、易于辨认,横行书写由左至右,竖行书写由上至下,汉语拼音应与相应汉字共同使用。
历史文物古迹遗存的文字(不含后加的示意性文字)。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如:经国家认可的“中华老字号”商店沿用的牌匾;新华书店、邮局、银行等单位使用的全国统一的牌匾用字等。经注册的商标定型字。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的,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通告发布以前制作的大型金属、水泥、石刻、霓虹灯等用字有繁体字的,如店招、牌匾等,须制作规范字体副牌挂于醒目位置。(本报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高洁)
⑵ 城管说我一店多牌匾 我不太懂 城管的规定 请问什么叫一店多匾
一店多匾的意思 是指一个店铺 安装多个牌匾 如果按照正常来讲店铺内多家都是合法经营有执照 是可以各自安装牌匾的,手打希望采纳!
⑶ 悬挂牌匾有法律规定吗
以不影响市容为标准。
⑷ 哈尔滨目前整治门脸门市房楼梯进户门牌匾有什么规定要求
哈尔滨目前。整治能染门市门房。嗯,楼梯进户门店有什么规定呢?这个他们好像是统一的那个盆卖。牌匾,牌匾。
⑸ 北京故宫周边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怎么回事
根据报道,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正式启动“百街千巷”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并率先对故宫周边的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红楼段)、北河沿大街进行专项环境整治,计划用一周时间对这三条大街上的违规牌匾进行整改,并拆除38处违法建设,共2331平方米。
未来一年内,东华门街道将以“十无”为标准,对22条主要大街、87条背街小巷进行集中治理,全面完成“百街千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⑹ 为三项整治提一条建议
文水县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
“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巩固我县城乡建设成果,提高城市品位,努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活动的决定》的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广泛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标准、限期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积极创建文明卫生、舒适有序、安全畅通、人民满意的城乡环境,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时间安排
2011年2月底至4月底,集中两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确保“五一”节前大见成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三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要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
严格按照市、县实施方案要求,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引导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横向到村,纵向到户,不留空白,不漏死角地进行废弃物清理、陈旧垃圾清运。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4月6日至4月22日)。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组织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4月25日至4月29日)。
县领导组要组织人员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严格进行检查评比,评出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对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个人要采取严厉的组织措施。
三、整治重点
(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浮尘治理。
标准:减少城区浮尘污染,净化空气,无暴露的扬尘点进行作业。
措施:①对城区烟尘排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下达通知书,限期治理达标;对整治进度缓慢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企业,要严肃查处,直至达标排放。
②加大对料堆、煤堆及建筑施工场地等扬尘点的封闭、管理。
③各乡镇、村委组织开展好农村焚烧秸秆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环卫管理
标准:保证街道路面干净整洁,视野内无垃圾。
措施:①合理配置垃圾桶、果皮箱,配足垃圾清运车、路面清扫车、洒水车。环卫作业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要求道路定时清扫,实行全天候保洁。保证责任区内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过程中全部苫盖,沿途不得抛撒。
②垃圾倾倒实行限时管理,单位、居民和个体工商户门店、小区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规定的时间倾倒到指定垃圾点或垃圾池内。同时,加大对在街道乱扔垃圾、杂物、烟蒂等的处罚力度。
③城乡结合部及非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区域产生的垃圾,由垃圾产生村或单位清运到冀周村、北街村的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严禁垃圾上路、垃圾填河、垃圾围城的不良行为。
④医疗卫生、生物制品、屠宰场等单位及化工、钢铁等企业产生的有害有毒废弃物,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⑤各建筑工地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围场作业、密闭运输的同时,硬化临时停车场地,场内设置清洗场所,渣土外运车辆必须清洗后方可上路。对不围场作业,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输渣土并污染路面的,实行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3、绿化管理
标准:做好城区绿化树木和草坪的日常养护、维护,杜绝一切毁坏绿化树木、草坪的行为,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
措施:①城市规划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性质。
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县城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③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一)损坏护树围栏、花草和绿篱的;
(二)钉栓刻画树木、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或伤根;
(三)在绿地内割草、挖土、取石的;
(四)圈围树木或依树搭棚、建房的;
(五)擅自在绿地内或树旁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的;
(六)在草坪、绿篱、花坛内堆物堆料的;
(七)在绿地内倾倒垃圾、废渣、废土和乱扔废弃物品的;
(八)故意损坏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
责任单位:城建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4、城区周围主要交通干线及环境整治
标准:路面干净整洁,两侧视野内无垃圾堆放、无粉尘、无污染、无乱修乱占行为,公路沿线无违章建筑、残垣断壁,达到整齐划一效果,合理规划设置代表性的城市景观。
措施:①由公路段负责307国道、南二环东至转盘的环境卫生管理。
②由交通局负责北二环东至转盘的环境卫生管理。
③由国土局负责打击城区周围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乱修乱占行为。
④由环保局负责对城区营业性锅炉污染进行取缔,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击烟尘、粉尘污染、车辆尾气排放。
⑤由城建局负责高速引线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设置有关地段的城市景观。
责任单位:公路段、交通局、国土局、城建局、环保局、
5、乡镇环境卫生治理
标准: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村环境卫生标准,由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所在地及重点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措施:对所辖范围内的公路沿线、乡村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积存、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装饰专项整治
1、县城主大街沿街墙体立面改造
标准:则天大街、狄青大街、凤凰路沿街立面墙体及门头店名牌、广告牌要按规划,统一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并将凤凰路创建成为我县的示范性街道。
措施:①建筑物立面清洗、美化,不雅墙体实行整修、补缺、粉刷、清洗。
②规范统一陈旧的店名牌、广告牌等,按建筑群(段)及经营性质要求,统一规划格更换、改造。
③凤凰路示范街创建要求沿街建筑整治以暖色调查为主,一层用房采用霞红石材。店名牌匾统一为朱红色格栅,上面白色亚克力字,字高0.9米,字体为楷体。
④道路两侧参照《文水县整治县城环境的实施方案》做好规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城建局、工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城区沿街、乡镇沿路残垣断壁的治理。
标准:城区沿街门店要建筑规范、干净整洁,无破烂门店和不雅墙体;各乡镇所辖范围内307国道、省道文祁线及县乡公路沿线无残垣断壁。
措施:清理、拆除城区街道两侧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破烂门店和不雅墙体,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清除307国道、省道文祁线及县乡公路沿线的残垣断壁。
责任单位:城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广告管理
标准:广告设置整齐、大方、整洁,统一规划广告牌规格特色,形成一条城市风景线,严禁广告设置不规范、不雅观、乱做乱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
措施:①沿街的广告牌匾要做到严格规范,统一高度、安装整齐、样式一致、整齐划一。
②临街门店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灯箱、牌匾,现已设置且影响市容的,要责令限期拆除。
③批准设置的各类广告,要定期维修、油饰,保持外形整洁、美观。
④严厉打击乱写乱画、乱贴等城市小广告的城市“牛皮癣”,坚决遏止非法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行为。做好小广告动态清理工作,做到发现一处、取证一处、清除一处,彻底取缔县城“牛皮癣”。
责任单位;工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5、“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标准:临街单位,门店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门前范围内的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及城市“牛皮癣”的清除、清洗。同时落实相应的监督处罚制度,确保“门前三包”制度的有效落实。
措施:①县城内干道、繁华街道两侧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住户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负责保证各自门前范围内的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和落实。
②各临街单位、门店墙体都应按城市管理装饰、清洗、设置轮廓灯、粉刷等亮化、美化行为。
③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倒垃圾、粪便、污水;
(三)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和包装袋、纸盒等杂物;
(四)焚烧树叶和垃圾;
(五)散发经营性广告印刷品;
责任单位:爱卫会、清洁办、工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道路管理
标准:机动车道设施完备、交通畅通,人行道无各种商业占道行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摆放整齐,保证路面干净、整洁。
措施:①严禁各种店外经营和游商小贩占道经营,各类商业一律实行坐店经营。
②重点治理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组装,饭店占道、水果蔬菜门市向外延伸等现象,彻底取缔“马路工厂”、“马路市场”。
③环卫部门实行全天候保洁,保证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树坑内干净整洁。
④各种店铺外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摆放全部上人行道,并摆放整齐有序。
⑤临街工地周围需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并采取美化措施,要保持街道景观和安全施工。
⑥规划设立的道路农贸市场实行严格的限时管理,早9:00前,晚6:00后方可开市,其余时间按时清市并杜绝占用机动车道经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车辆管理
标准:允许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要按交通规则行驶、停放,确保交通畅通,无乱停乱入现象。
措施:①严禁无牌、遮牌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
②严禁农用车、畜力车、大型货动车进入城区行驶,严禁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③各商场、摊点的装卸货车辆实行限时管理,严禁在冬至早7:00至晚6:30;夏至早6:00至晚8:00期间内在城市主要街道上占道装卸货物。
④严禁建筑工程车未经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⑤严厉打击不按交通秩序行驶、停放的车辆,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尤其是对出租车当街载客、下客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车辆暂扣、拖走等措施。
⑥在城区主要街道及路口,特别是设置红绿灯路口,严格实行交警值勤制度,确保交通秩序通畅,严厉打击损害红绿灯、翻越隔离栏等交通设施行为。
⑦强化城区人流车流密集路口的轮流执守,严查机动车辆特别是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闯灯乱行以及违章占道、逆行、掉头等行为。
⑧彻底解决学校附近主要街道上下学期间的拥堵现象。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全面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郭宝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娥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组织、建设、环保、交通、卫生、爱卫、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具体活动计划和方案要及时上报县委办、政府办及清洁办。同时,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着力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协调联动、全民动员、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2、广泛宣传,动员群众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科学策划,开辟专栏,对“三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系列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爱我文水、创优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着力营造人人支持、全民参与“三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清洁办牵头,创办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反映正反两方面典型,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群众代表进行监督评议。对“三项整治”活动进行专项考核、奖惩兑现,任务完成好的通报表彰,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特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动于衷、推诿扯皮、应付差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纪检部门启动问责机制,组织部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
⑺ 环境治理八项专项行动包含哪些内容
一是专项治理道路秩序。重点对次支道路、市场周边500米内占路摆卖、占路加工作业进行专项治理,对道路立面进行大规模清整,规范牌匾,拆除破旧牌匾,提高整体景观效果。二是专项治理建筑违章。重点解决群众反映集中,影响“创国卫”工作进度的官搭及私搭。三是专项治理居民区卫生。加大对居民区环境治理的力度,拆除违章棚亭,清理楼道堆物,使居民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是专项治理违章私开门脸。进一步加大封堵居民楼首层开门的力度,拆除学校周边违章建筑,实行拆墙透绿,创造良好环境。五是专项治理病媒生物。坚持环境治理方针,消除四害孳生地,巩固灭鼠达标成果。六是专项治理五小行业。加强对小餐饮业和熟食制售点的治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治理。七是专项治理城乡结合部。重点对二号桥街道先锋路、东新街道沙柳路等地区市容环境进行治理,消灭家禽家畜,消除垃圾死角,完善环卫设施。八是专项治理铁路专用线环境。搞好全区铁路专用线两侧32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环境美化绿化工程,并加强对铁路沿线已建成绿化工程成果的养护工作。
⑻ 大家对太原市要求统一店面牌匾大小的拆牌改造有什么看法
当然是为了规范市容市貌,是为了城市颜面整洁这一目的的。但是不乏面子工程的考虑的,没有实质。改善市容市貌不是但从为难中小商户入手的,PS如果政府出钱改造,当然支持。
前几天老师还说,太原脏乱。。。
关键是从城市布局,城市规划上入手整治,这是大的层次。小的层面就是城管出手了,但是同时考虑一下百姓生计啊。。。赶尽杀绝是能让颜面整洁,但是基层民怨沸腾就不好了
乱扯一通
⑼ 市容巡查员的工作体会
一)加大执法力度,占道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这一难点问题,全局执法人员本着“重点街路管死、日常巡查区域管严、偏远区域有效控制”的原则,采取定岗定位管理和往返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节假日不休息,早、中、晚加班,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管理。共进行集中清理行动15次,警告店外店、马路工厂等700多户次,清理马路流动商贩2000多人次,纠正各类违章行为600多人次,教育训诫300多人次,处罚800人次,查处扰民的加工作坊、自唱厅、烧烤店等265家,没收高音小喇叭54个。特别针对各学校、医院反映的门前“三乱”问题,各大队按照局党委指示,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上放学期间站岗值勤,确保人流高峰期这些学校门前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通畅以及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时,“门前五包”办公室树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思想,积极探索“管理+商户”共建共管模式,促进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并积极与公安巡警、交-警、工商局等“门前五包”成员单位联系协调、联动配合,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下达警告通知单64家,处罚32家。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点、热点、突发性问题。
(二)加快建设餐饮商业街。
年初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餐饮商业街的规划蓝图,以及现代化标志物、跨街霓虹灯彩虹门等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工作;研究制定了《餐饮商业街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并上报市发展改革局。3月23日,我局收到发展改革局的立项批文。之后两日内,我局完善了招投标所需要的全部相关材料,并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3月25日,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正式介入该工程的招投标前期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开》之日到最终公开招标,整个过程共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其间,各相关部门于4月7日举行了投标预备会,有辽宁营园装饰公司等6家企业参加了会议。之后,由于参与投标的6家企业在的资质认证中只有2家企业通过,未能达到法定的3家以上,使该次招投标未能如期进行。5月12日,我局再次向发改局递交了《招标申请书》,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照法定程序,于5月21日召开了招标预备会, 6月4日召开了招标会,最终该项目由大石桥市钢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按照招标协议规定,该项目将于7月中旬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该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当中。届时,现云桥广场夜市的所有商贩将全部安置在该区域内经营,云桥广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状况,以及周边的交通状况、卫生状况等将得到极大改善,“城市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三)全力保障城市建设。
2015年,是我市“城市南移西拓”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先后有一系列的重点工程项目陆续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为了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局领导班子审时度势,周密部署,充分发扬“敢打硬仗、善做细活”的优良传统,采取科室包片、人员包户的方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逐户走访,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无情拆迁、有情操作”,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减少因强制拆迁给动迁户带来的经济损失。对那些心存侥幸、观望心理,迟迟未能按时搬迁的个别加工业户。我局于6月3日早上6时,专门雇佣了吊车、板车、电焊工、电工等专业人员及机械车辆,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在公安局、工商局等11个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依法对哈大路两侧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的38户彩板房加工作坊进行了强制搬迁。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营大路两侧的彩板加工作坊已全部搬迁完毕,确保了营大路两侧规划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严格执法,有效治理违章建筑。
法制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临时建筑、门市装修等项目的审批关,对申请的审批事项严格审查,通过对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同时,按照“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的要求,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严查违章建筑。对市区内不经申请、审批的各类擅自搭建的建筑物,以及临时违章设立的商亭、电话亭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坚决予以拆除,共拆除78处,面积达8400平方米,狠刹了乱建乱占风,切实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了市容的整齐有序。
(五)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扮靓城市市容市貌。
户外广告牌匾的规范、亮化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为稳妥开展此项工作,局党委专门修订了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标准,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从年初至今,我局已进行了80余次户外广告牌匾的专项整治行动,几乎每星期最少进行一次。户外牌匾广告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触及广大商户的切身利益,是一次非常艰巨的“攻坚战”,但全体执法人员不畏严寒、耐心说服,徒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00余份,最终把这一工作难点干成了工作亮点。工作中,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干扰,领导班子带头做到面子不给、口子不开,形成了主要领导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截止目前,已有近1600户的商业网点主动更换了不符合标准的牌匾,执法人员强制拆除各类陈旧、破损严重的大中型灯箱广告、门市牌匾780余块。累计拆除违规广告、刀匾1560余处,没收、销毁落地灯箱广告牌匾1800余块。同时,审批科重新制定了全市亮化标准,要求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门市牌匾上必须设置亮化设施,并在节日期间一律亮起来。目前,已有5个单位设置了大型楼体显示屏,60多个单位安装了楼型灯、射灯,110余家店面安装了集美观性、装饰性、艺术性于一体的霓虹灯牌匾,构建了市区立体化、多层面的夜间景观。随着整治行动的不断推进,我市户外广告牌匾面貌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变化。哈大路、震兴路等主要街路两侧原来破旧杂乱的广告牌匾已被造型新颖、美观大方的新式广告牌匾所代替。
(六)加强市民投诉处理力度,信访工作扎实推进。
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以来,我局继续深化“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共接待群众上访、投诉100余人次,登记处理违章建筑、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各类举报案件70余起,处理民心网投诉案件6起,市政府“444”、“优化办”、信访办、监察局交办案件3起。经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这些投诉、信访案件都已全部办结,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大部分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大大提高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今年我局承办的4件人大议案、4件政协提案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并达到了“办结率、满意率、见面率”三个100%。
回顾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半年,综合执法局将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
一是突出一个“净”字,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是管理好城市市容的组织保障,总结以往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结合长效管理工作的实际,各基层单位将继续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管理方式,切实抓好各自辖区的日程管理工作。同时,“门前五包”管理办公室要强化“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大对人民大街、哈大路、振兴路、石桥大街的严管力度,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治理,采取长效管理整治措施,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是突出一个“快”字,抓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
目前,餐饮商业街正在建设当中,审批科、收费科要按照“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特色、提升品位、惠及百姓”的原则,精心谋划、踏实苦干,进一步合理规划、利用好现有闲置场地,认真组织实施好餐饮商业街的规划建设工作。要以创建特色商业街区为抓手,努力把餐饮商业街打造成美化城市面貌的新景观、体现城市商贸繁荣的新载体、解决下岗再就业的新途径、商贸和休闲互动的新亮点,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购物休闲环境。
三是突出一个“严”字,抓好违章建筑查控工作。
要充分发挥城-管职能作用,严把各类临时建筑、商亭、摊点审批关,保证城市市容的整齐有序。要加大巡查的密度、处罚的力度,并继续坚持“以拆为主”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定期组织大规模的集中行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拆违风暴”,狠刹违章建设风。
四是突出一个“齐”字,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严把广告牌匾、门市装修、礼仪庆典等项目的审批关,通过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对不符合城市美化、亮化要求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按照规范、美观、整齐、高档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活动,确保了街景立面的整洁。务必将户外广告牌匾打造成宣传企业文化、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的优质服务载体。要进一步深化城市亮化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进而不断推进市容面貌向“高标准、高档次、高品位”迈进。
五是突出一个“稳”字,抓好城市开发拆迁工作。
按照市政府“城区南移西拓、产业北上东进”的发展思路和全面建设“山水镁都-文化商城”的宏大构想。下半年,我局必须把服务城市建设、抓好城市拆迁作为总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涉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对破坏社会稳定、阻挠拆迁的“钉子户”实行强制迁出,高效率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拆迁任务,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是突出一个“铁”字,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执法人员自觉将顾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纠察力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末位淘汰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建队,以此保持严整的队容风纪,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纪律严明”的铁军。
总之,下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体执法人员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优化环境、执法为民”为己任,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为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容管理人员工作总结2017-09-11 11:51 | #2楼
一年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在中安镇党委和县建设局的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认真履职,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市容、城市交通、城市环卫、市政设施、城市公交、户外宣传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使县城规划建设、城市容貌、交通秩序有了很大转变,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城-管综合执法水平。
(一)理顺关系,继续深化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富源富发〔2003〕20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县市容市貌监察大队于2003年9月对原有体制进行改革后由建设局和中安镇共同管理。大队设立党组织,由中安镇党委管理。县出租汽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大队,履行管理职能。监察大队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5人,聘用45人。监察大队下设办公室、督察队、城建监察中队和5个社区监察中队。随着我县建设不断推进,县城规模和城市人口日益增加,市民城市意识日渐增强,对城市生活环境、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管理任务越来越重的客观实际,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执法队伍内部进行了改革,明确了各个机构的管理范围及目标任务,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管框架,具体工作推行“政府管面、大队管块、中队管片、队员包段”的管理模式。
(二)多渠道宣传,提高了市民的城-管意识和文明意识
大队积极组织了队员上街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宣传,向社会各界发放宣传资料4600份,主要内容有城-管综合执法职责简介,城-管综合执法法规摘要等宣传材料,加深了群众对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理解。有效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在县城全面营造了人人关心城市环境,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宣传车辆进行沿街宣传;安排执法人员深入各企业事业单位、市民门店、家庭征求意见;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及时受理群众举报820件;积极办理热线、热线各一件,并认真落实解决予以回复。全面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把维护市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部署上,以大多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调动市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三)文明执法,强化队伍建设
2015年,大队始终把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根据管理需要调整工作部署,对一些工作作风拖拉,执法水平不高、纪律松懈、在执法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社会影响较坏的执法人员根据情节予以警告、记过、辞退、开除等行政处分,净化执法队伍,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1、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
我大队全年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3106件,其中查处打击非法客运案件652件;全年罚款金额524800元;依法暂扣物品1226件;依法停工停业280件,清理拆除违章违规户外广告120件。通过城-管综合执法人员的艰苦努力,使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得到应有处罚,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使县城容貌和交通秩序有较大转变,市政设施得到了有效利用和保护。
2、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提倡文明执法
一年来,大队加强了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让全体执法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到不能把群众放在我们的对立面,罚款是管理、教育也是管理、而真正治本的管理是教育,有时说服教育能起到罚款收不到的效果,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多学会说服教育的方法,在执法中不能以管理者自居,学会使用礼貌语言、文明行为感化教育当事人,处理案件中不得态度生硬、语言尖刻,甚至污辱、打骂当事人,要把当事人作为我们服务的对象,真正做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大力开展文明执法活动。
(四)狠抓工作重点,确保城市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到位
随着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县城的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有了根本性转变,市政设施得到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县城环境得到了美化、亮化,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位进行规范性管理。如清真屠宰、殡葬、开业庆典等,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启动清真屠宰的前期工作,加强了殡葬出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
(五)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确保城-管综合执法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去年以来,我大队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促进大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使大队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是各中队财务收归大队统管,财务收支实行一把手一支笔审批,罚款票据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及时上缴罚款,核销票据,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完善了执法工作公示制度,将执法范围、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进行公示,每月公示一次;三是建立了监督管理机制,聘请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对依法办案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队伍作风给予监督评议。
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城区单位和广大市民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体执法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前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依然不顺,存在职能交叉问题,部门协调困难;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和执法队伍装备滞后,管理困难;三是城-管宣传教育不到位,少数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不够,对城-管执法不理解、不支持,执法困难;四是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存在偏差,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还存在差距,少数部门缺乏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少数执法人员存在懒、散、软、浮的执法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