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治理结构
『壹』 秦朝未统一六国时是什么社会制度
自秦朝后中国的社会制度是封建社会制度。
封建制度是以封建性内质的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容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剥削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封建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对立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或农奴)阶级。
『贰』 这次变革和秦朝的统一有怎样的关系
秦汉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形成和初步发展时期。政治上,国家统一,秦开创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期实现了政治上和思想上的大一统。经济上,两汉前期的统治者调整政策,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全面发展。秦汉时期与匈奴的和、战关系构成了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与越族、西域各族、西南少数民族的交往和交流空前加强,我国多民族国家的格局初步形成。对外关系的发展处于起始阶段,中国与东亚、西亚、中亚和欧洲大秦的关系得到了发展,沟通东西方的陆路及海上通道——丝绸之路开辟。文化上,科技文化得到迅速发展,许多成就领先世界,哲学、史学、文学、艺术各放异彩。
2、秦汉的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演变
从中央制度看,秦始皇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封建社会最基本的统治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皇权至高无上的基础上,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组成中央政府,其中相权较重,可以辖制百官。到汉代,统治者虽然继续采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但开始加强皇帝的统治地位,汉武帝时还实行更为严密的监察制度,这对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起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朝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察举制。
从地方制度看,秦吸收周亡的教训,实行郡县制,而西汉初年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郡县制,到西汉中期则从实践中认识到分封制的弊端,逐渐取消了这一制度,然而地方割据则在刺史制度和察举制推行后期变得十分严重。
3、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作为封建社会的奠基时代,秦汉开创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政治制度。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①秦始皇建立了皇帝制度,通过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和地方实行郡县制,建立了一整套官制和地方行政制度。
②“汉承秦制”,沿袭了秦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但有所损益,在地方上实行郡县和郡国并行制。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③东汉初,扩大尚书台权力,加强监察制度,集军权于中央,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④中央集权一度被破坏:由于封建经济的分散性,地方割据势力仍然存在,西汉初年的郡国并行导致了七国之乱;东汉时期豪强地主势力膨胀;这些因素导致了统一局面的破坏和中央集权的削弱。但从整体上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确定并开始完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是符合中国古代国情的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
其他开创性制度: ①为加强对地方的监察,汉武帝时创立刺史制度;东汉时,刺史制度进一步发展,州成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域。②汉朝实行的察举制,是重要的选官制度。③两汉实行的编户齐民制度,是封建国家管理百姓的制度。
4、秦汉时期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初步发展时期
(1)秦统一六国后,加强边防建设,北击匈奴,修筑长城,治理河套;设三郡,加强南疆建设,初步奠定了祖国的疆域。这些都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发展,使全国形成了共同的经济区域,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状态,加强了民族凝聚力,为以华夏族为主干的中华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西汉对匈奴由和到战,安定了北方边郡,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发展;同时,加强了同西域的交往,设西域都护加强管理,有利于汉朝同西域各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对西南地区,设置郡县,加强管理。
(3)东汉继续对匈奴用兵,安定了北方边境;派班超经营西域,加强对西域的管辖和联系。
5、中国古代人口的迁移
古代人口流向有两类:一是由人口稀少的北方草原迁向人口稠密的黄河流域;二是由人口稠密的黄河流域迁向人口稀少的长江以南。
(1)第一种流动的主体是少数民族
①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游牧生产的不稳定性和黄河流域汉族先进经济文化的吸引。特点是人口迁移往往伴随着武装入侵而进行。
②概况:战国末年,蒙古高原上的匈奴南下,秦、赵、燕筑城墙抵御。秦统一后,北击匈奴,夺取河套地区。西汉初,匈奴大举南下,西汉长期以和亲政策绥靖边境;至汉武帝时,反击匈奴取得胜利。东汉时期,匈奴和平南下,与汉族杂居相处。西晋后,鲜卑、匈奴、羯等少数民族南下。
(2)第二种流动的主体是汉族
①主要原因是由于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期是政治中心,成为争夺政权和少数民族入侵的主要目标,造成北方战乱频繁,而南方则相对稳定,导致北人大量南迁。
②概况:东汉末年到南北朝时期,北方人民为逃避战祸纷纷南迁,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移民浪潮。
(3)人口迁移的意义
人口迁移促进了民族融合和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有助于文化的交流、传播和人口素质的提高,改变了中原人口过于集中的状况,人口分布渐趋合理;北人南下江南,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与南方人民共同开发江南,这成为经济重心南移的重要原因之一。
6、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含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含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两层含义。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具体说就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至行使军权、政权、财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是指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集中,全国军政财大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绝对服从中央。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基本的政治制度。
发展过程:春秋战国时形成——秦朝确立——两汉巩固——隋唐完善——宋元加强——明清强化。
特点:①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②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④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⑤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⑥文化专制是政治专制的副产品;⑦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实质:地主阶级压迫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的工具。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过程中存在两对基本矛盾:①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②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斗争。
评价: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巩固、发展。②有利于各地区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了先进技术和文化在较广范围传播。③有利于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兴建大型工程,奠定了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基础。④有利于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统一。
消极影响:①君主专制极易产生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压制了思想文化的发展。③在经济上表现为阻碍了封建社会末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7、古代郡县制的几个问题
郡县制是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实行的一种与封建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
(1)形成和演变:郡县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基础上,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需要,于春秋后期开始出现;战国时期,郡县制在各诸侯国普遍推行;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体制也更为完善;秦以后各朝代,在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一直沿用郡县制,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变化。
(2)特点:郡县制是在分封制逐步瓦解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地主阶级的集权统治;与分封制不同的是,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他们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等。
(3)影响:郡县制的实行标志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对后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郡县制度下的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使君主加强了对全国的统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
8、对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的认识
(1)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友好和民族融和:民族之间的主要内容是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密切联系和友好往来,共同建设祖国,共同反抗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尽管各民族之间有侵略,有迁徙、有战争、有议和,但战争是短暂的,而友好和民族融合是民族关系的主流。
(2)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的历史:①凡是在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活栖息过的各民族的历史,都是我国历史的一部分。这既包括汉族的历史,也包括古代少数民族的历史。②凡在我国历史上活动过的祖国境内的各民族的历史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那些曾经在我国史籍上有记载但现在已经消失或融合到其他民族中去的一些民族的历史,同样属于中国历史的范畴。
(3)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历史上的各个民族:①对各民族一视同仁。分析和评价历史上的民族,应当抛弃封建王朝的“正统”观念,站在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上,摆脱狭隘的民族感情,分析评判古代史上民族问题的是与非。②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科学地分析对待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这种民族战争不同于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的民族战争,是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不宜有侵略和反侵略的提法。在是非问题上,应当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一概地说成是汉族统治者的民族压迫,也不可把少数民族对汉族地区的进攻统称为掠夺或破坏。基于这一观点,我们只把那些代表整个中华民族利益,反对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如戚继光、郑成功等称为民族英雄;如岳飞、文天祥等人,虽然肯定他们在反对民族掠夺和民族压迫当中的作用与地位,但并不称之为“民族英雄”。③以平等的原则书写各民族的历史。应该更多地从少数民族自身发展的历史来书写他们的历史,突出其对中华民族文明和世界文明宝库所作的贡献和所起的作用。这样,才能充分肯定少数民族在中国古代史上应具有的地位,体现民族平等的原则,促进民族团结。
7、重农抑商政策
重农抑商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治国政策,其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作为一项完整的政策,最初萌发于战国,商鞅在变法过程中明确提出这一政策并大力推行,在实践上到西汉武帝时被推向高峰,成为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奉行的基本国策。
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主要起了积极的作用。商鞅变法鼓励发展农业生产,增强了秦国的实力,为秦统一全国打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西汉初期实行的重农抑商政策,有利于汉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保护小农经济、缓解国家财政困难、支持对匈奴的战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重农抑商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也产生了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1)这一政策过分扩大了农工商之间的矛盾,用制度遏制工商业的发展.打乱了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内部平衡。(2)从商品货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相互关系看,抑商思想强化,小农意识长期存在,造成了我国封建社会长期的缓慢发展。(3)从政治强制手段与经济的相互关系看,抑商过多运用政治强制手段(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给社会经济造成了危害。明清之际的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与之关系密切。
8、关于秦始皇的评价问题
被称为“千古一帝”的秦始皇,一直是争议较大的历史人物。建国以来,史学界对其评价有四种观点。第一,功大于过说。认为秦始皇对当时的人民,对整个民族的发展,对文化的发展,都是有很大贡献的。他一生的政治活动与实现统一、巩固统一分不开,他开创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和官僚政治体制为历代王朝沿袭,并在我国封建社会前期起了积极作用,把其称为暴君是不当的。第二,前功后过说。秦始皇一生活动应分三个时期:完成统一大业时期,统一后的几年为中期,后来的焚书坑儒、修造阿房宫、骊山墓为后期。其前期是丰功,后期是显过,中期是功过相兼。可以说,他是一位“前功后过,功过并重的一代君主”。第三,功过参半说。在秦始皇身上就同时存在极端相反的两个方面——光明和黑暗,伟大和残暴。他是对中国历史发展有巨大贡献的历史人物,同时也是一个残酷的暴君。第四,功大过亦大说。秦始皇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功大过亦大的人物,集中在他身上的矛盾重重交错。综合史学界对秦始皇的评价,一般都肯定其在统一中国历史进程中的历史作用,同时指出其残暴、严苛压迫和剥削人民的一面。
9、对汉朝与匈奴政策的评价
(1)对和亲政策的评价
史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肯定说。这种政策,不论是当时统治者的主观愿望,还是一种策略手段,其结果都导致了汉朝和匈奴间、汉民族与匈奴间的和好关系,有利于两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也有人说,当时中原农业和草原牧业两种经济交往,确定战争与和亲的方式}与战争政策相比,和亲政策更有利于两种经济的交流和发展。
第二,否定说。认为和亲政策,企图换取边境暂时的安宁,使匈奴愈益骄横,连年入侵边郡,两汉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也有人说,这是一种应急、权宜、妥协的消极政策。第三,具体分析说。两汉和亲的效果和作用,主要是取决于两汉国力的强弱,因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古代的民族间的交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不是甜美和谐的。
(2)对匈奴战争政策的评价
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肯定说。认为西汉对匈奴的战争,主观动机是为了卫国护境,以维护西汉王朝的利益不受侵害。战争的结果,超出了狭隘的阶级范围,使和亲政策产生了转变,对汉匈的民族融合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标志着汉匈民族融合条件的产生;第二,否定说。认为汉匈在景帝和武帝前期,关系平和,出现了和平交往的局面。从武帝开始对匈奴用兵,这是非正义的,违反了当时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了破坏作用。也有人认为,武帝改变和亲政策,对匈奴大举进攻,虽经过几十年的残酷战争,带给双方的只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叁』 关于秦朝[急]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他统一了六国,统一了度量衡,修筑了举世闻名的长城,一生功绩卓著。但另一方面,他也是一位暴君,实行暴政,秦仅二世而亡,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迷离身世
秦始皇,姓嬴,名政,是秦国秦庄襄王之子。但是,关于嬴政的身世,还有另一种说法。
公元前259年,秦国进攻赵国都城邯郸,赵国的平原君向魏国的信陵君、楚国的春申君求救。在魏、楚两国的帮助下,赵国打败了秦国。按照惯例,秦国必须从王子、王孙中选派一人到邯郸做人质。这样,秦国把异人送到赵国,异人到达邯郸时,有很多人围观,其中一人看到异人后,说:“此奇货可居!”说这话的正是战国时期的著名商人吕不韦。
吕不韦是卫国人,后来在韩国经商致富,家累千金,这次是从阳翟来邯郸,结果遇见异人。于是,吕不韦主动结交异人,并献金五百以供异人生活之需。
此时,吕不韦府中有一美女赵姬,深得吕不韦宠爱,并已有身孕。在一次晚宴中,赵姬献舞敬酒,被异人看中。吕不韦忍痛割爱,将赵姬献给异人。
赵姬嫁给异人后,深受异人宠爱,但是对自己已有身孕一事,从未透露过半点。直到后来,赵姬生下一子,是为嬴政。
这种说法主要是来自于汉代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吕不韦列传》。但是,有许多学者,如汤聘尹、王世贞、郭沫若等,都对这一看法提出质疑。因此,秦始皇的身世,至今仍是一个谜。
二、统一中国
公元前247年,做了三年秦王的庄襄王去世,13岁的嬴政即位。当时,吕不韦因为有庄襄王与赵姬的双重关系而在朝中握有重权。因为嬴政年少,不能处理政事,致使吕不韦以相国身份专权,并被尊为“仲父”。秦王嬴政处于傀儡的地位。
【1】平定内乱
公元前239年,嬴政命其弟成率兵进攻赵国,成趁机发动兵变,结果被嬴政派兵平定,并将成及其部下全部处死。嬴政初步巩固了王位。
公元前238年,嬴政年满22岁,已经长大成人,应该加冕亲政,但是,朝中形势却对嬴政极为不利。
嬴政即位时,其母赵姬不过30岁左右,而吕不韦又大权在握,加上嬴政年少无知,于是吕不韦与太后赵姬重温旧情,时时出入宫闱之中。
但是,吕不韦的最终目标是要窃取秦国的王位,而自己与赵姬的私情一旦泄露,将面临灭顶之灾。这样,吕不韦经过深思熟虑,想出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为赵姬找一个能替代他的男人。于是,吕不韦找来一个名叫 的市井无赖,把他献给太后。
身强力壮,精于房术,太后对他宠幸无比。不久,太后怀有身孕。为了避人耳目,太后借口避灾,搬到大郑宫居住。的权势也因太后的宠幸而日增,并被封为长信侯。
天长日久,嬴政也对太后淫秽之事有所了解。在加冕礼前,曾有人将此事密报于嬴政,嬴政密令追查,结果属实。
耳目众多,得知秦王嬴政追查自己后,慌忙发动叛乱,企图另立新君代替嬴政。但是嬴政早有准备,很快平定了叛乱,并加冕亲政。
一事使吕不韦受到牵连,公元前237年,嬴政免除吕不韦相国之职,剥夺了其军政大权。第二年,吕不韦饮鸩自杀。至此,嬴政彻底巩固了自己的权力,为其统一六国作好了准备。
【2】横扫六国
嬴政在亲政后,用了大约九年的时间,确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对六国的斗争也由先前的蚕食变为吞并。他根据李斯的建议,确立了“先取韩,以恐他国”的策略。从公元前230年起,嬴政全面发动了兼并六国的统一战争。
战国后期,七雄中只有赵国是可以勉强与秦国抗衡的国家,但是公元前262年的长平之战,赵国惨败,四十万赵军被坑杀,赵国实力大损,其他国家更加无力抵御秦国的进攻。
嬴政亲政,更把削弱赵国的军事实力作为统一的重要一步,并于公元前236年和公元前232年先后两次进攻赵国,但由于赵国大将李牧的英明指挥而没有成功,不过也使赵国的实力大为削弱。
公元前230年,秦王嬴政令内史腾率领大军转而进攻韩国,韩国几乎没有进行任何抵抗,就被秦军迅速攻下其都城新郑,并俘虏了韩王安。韩国灭亡,秦国在此设颍川郡。
第二年,即公元前229年,秦王嬴政派大将王翦率兵从上党进攻赵国,赵国仍然由李牧率兵抵抗,双方相持达一年之久。于是秦国使用反间计,以重金贿赂赵王宠臣郭开,向赵王诬陷李牧,结果李牧被罢,后被处死。这样,赵国无人可以统兵抗敌,于是,王翦在公元前228年俘虏赵王,并攻入赵国都城邯郸。赵国灭亡。
公元前226年,秦王嬴政派王翦、王贲进攻燕国,攻陷燕国都城蓟,燕王逃往辽东郡。
公元前225年,嬴政派王贲率兵将魏国都城大梁包围。王贲采取水攻的策略,把黄河与大沟的水引入大梁。三个月后,大梁城墙塌陷,魏王出城投降,魏国灭亡。
公元前224年,秦王政派王翦进攻楚国,俘虏楚王负刍,而楚国大将项燕又立昌文君为楚王。第二年,王翦、蒙武再次大败楚军,杀死昌文君,项燕自杀。
山东五国的先后灭亡,意味着齐国末日的来临。公元前221年,刚灭掉燕王喜班师回朝的秦国大将王贲,奉嬴政之命率军进攻齐国。同样,秦军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便攻下齐国都城临淄,齐国灭亡。
短短十年,秦王嬴政消灭了其他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分裂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三、确立皇权
【1】自称始皇
秦朝以前,统治者最高的称号是王。商、周时君主都称为王。后来周王室衰微,群雄并起,各诸侯国君也相继称王。但是,经过十年左右的兼并,其他六国的国王都成了阶下囚。秦王面对自己取得的成就,深感“王”的称号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地位。于是,秦王下令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伐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
于是王绾、冯劫、李斯等人与博古通今的博士们商议后,对秦王嬴政说:“以前五帝时,不过统治方圆千里之地,而且周边的少数部落只是时向时离,但是天子也没有办法。现在,陛下兴义兵,平定天下,这是自古以来没有的功业,三皇五帝也没法与陛下相比,所以请陛下尊称秦皇,自称为朕,命令称为诏。”但嬴政认为应采用上古帝位号,称“皇帝”,并立即制命天下。在制命中,嬴政决定自称始皇帝,后世继承皇位者以数计,为二世、三世,直至万世,传之无穷。这样,秦始皇就成为秦王嬴政的称号,皇帝也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专称。
为了神化皇权,秦始皇在议定帝号后,还规定了玉玺制度。由秦始皇下诏,李斯书写,后由工匠制成的玉玺,上面勾交五条龙,方四寸,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成为皇权的象征。
【2】设立三公九卿
在确定皇帝的称号后,秦始皇为了加强集权,对原来的中央和地方管理体制进行了变革,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官吏都由皇帝任命。
秦朝的三公指的是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丞相是百官之长,它的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秦丞相多设左、右二人。秦朝建立之初,分别以隗状、王绾为左、右丞相,后来则有右丞相冯去疾和左丞相李斯。在秦始皇统治时期,不但丞相的任免完全由皇帝决定,而且各项政事的处理,也完全取决于皇帝,丞相并无决断之权。
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工作,同时还要帮助丞相处理政事。在秦朝以前就有御史一职,但只是很低微的一种官职,秦始皇为了牵制相权,加强监察,于是改设御史大夫,位列三公。
太尉的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军事事务,是中央政府中的最高军事长官,太尉在战时有领兵作战的权力,但是没有权力调兵,军队的调动权只属于皇帝一人。
在三公下,秦朝还没有九卿(但是数目不只是九),分掌朝廷和国家的不同行政事务,分别受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的领导,并直接听命于皇帝。秦朝的九卿主要有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舆马的太仆、掌刑辟的廷尉、掌诸义蛮夷的典客、掌亲属的宗正、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的少府、掌列侯的中丞、掌皇后太子家的詹事。
以三公九卿为主的中央行政机构,是秦朝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核心,是绝对听命于皇帝的最高权力机关。
【3】实行郡县制
秦始皇在地方上的统治方式是推行郡县制,不再实行分封制。
在统一之初,秦朝曾经发生过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争论,众臣赞同以分封制度实行统治,惟有李斯持异议,他指出:“周文武所封弟子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之,甚是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根据李斯的建议,秦始皇决定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上郡、巴郡、汉中、蜀郡、河山、陇西等三十六郡,后又随着边疆的开拓,增设了南海、桂林、象郡等,至秦灭亡,秦共设置过四十八郡。
郡是秦朝在地方设置的最高行政机构,主要官吏有郡守、郡尉、监察史。郡守是一郡的行政长官,其职责是掌管一郡的民政、司法、监察乃至财政、军事等,以及维护地方统治秩序。郡尉辅助郡守并分管一郡的军事,监察史负责监察百姓及地方官吏。
县是秦朝在郡之下设置的第二级行政机构。县的官吏主要有县令、县丞、县尉及户“史”。县令是一县的行政长官,负责治理全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县设县丞。县丞主要负责司法,县尉则负责军事。在县令、县丞、县尉下设的令史、丞史、尉史,则是其下属的办事小吏。
郡县制的推行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郡守、县令的任免仍须由皇帝决定。
第一部分 秦始皇嬴政第2节 秦始皇嬴政(2)
四、焚书坑儒
为加强皇权,秦始皇加强了思想控制,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就是焚书坑儒。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中举行盛大宴会,庆祝寿诞,参加宴会的有文武百官及博士七十人。
宴会上,博士们都向秦始皇祝寿,仆射周青臣首先祝颂道:“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对于周青臣这番歌功颂德之辞,秦始皇十分高兴。这时博士齐人淳于越则奏道:“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这样,淳于越就再次提出了分封制的问题。于是秦始皇命众臣对淳于越的观点进行讨论。此时已担任丞相的李斯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认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统治方法,这些儒生借古非今,使得百姓的思想混乱。因此,李斯向秦始皇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根据李斯的建议,下令在全国“焚书”。第二年,秦始皇又进行了坑儒。
秦始皇坑儒是由几个方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
随着统一大业的完成,秦始皇祈求长生的欲望越来越强。早在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来到齐国故地,齐地的方士徐投秦始皇所好,告诉秦始皇东海中有蓬莱、方丈、瀛州三座仙山,并宣称只要挑选数千名童男、童女,乘几十艘大船,带足礼物,便可入海求见仙人。秦始皇竟信以为真,随即按徐所说的去做,结果徐率船东渡,却一去不回。
后来在公元前215年,秦始皇又派方士卢生去寻找仙人及长生不老的仙药,但是卢生仍旧是空手而归,卢生还以谎言蒙骗秦始皇说:“臣等寻仙求药,因为有妨碍的东西,所以常常不能遇到。只要皇帝时常秘密出行,居地无人知晓,真人就会到来,长生之药便可求得。”秦始皇对卢生的话信以为真,并说:“朕十分仰慕真人!”还按照卢生的话去做。但是卢生等人还是没有找到仙药,他们知道不可能永远隐瞒欺骗下去,于是便四处散布流言,说仙药求不得是因为秦始皇独断专权,性格暴躁。然后卢生等带着骗取到的钱财偷偷地逃离咸阳。
秦始皇见卢生等人寻求仙药长久不得,心中生疑,但是因为寻求仙药之事早已天下皆知,而且秦始皇也自称“真人”,所以仍希望会找到仙药。可是,卢生等的出逃使得咸阳百姓议论纷纷,秦始皇知道后,大怒,说:“朕先前收尽天下不用的书,尽毁去;然后召集天下方士儒生,优待他们,以求太平,炼寻仙药,可是徐等人竟一去不回,卢生等人还在背后诽谤朕,妖言惑众,朕要一一查问卢生在咸阳的同伙。”于是秦始皇下令审讯儒生,这些人互相告发,共查得四百六十人,全部被活埋于咸阳城外的骊山温谷。所以,骊山温谷也叫坑儒谷,据说到现在这个地方的土全部都是红的。
秦始皇“焚书坑儒”虽然加强了思想控制,但是,对于中国文化来说,则是一次严重的摧残,标志着封建文化专制主义的到来。
五、统一规制
秦国是消灭其他六国而统一起来的,但是由 于七雄并立时间长久,各国在文字、货币、度量衡等方面有很大差异,秦统一六国后,为加强统治、维护统一,实行了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的措施。
【1】统一文字
汉字产生后,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动荡和急剧变化,各地文字的形体和读音都有所不同,出现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当时,同样的字,不同的国家往往写法不同。典型的例子是“马”的诸多字形:在齐国有三种写法;在楚、燕国有另外两种的写法;在韩、赵、魏,还有两种不同的写法。这不但不利于文化的发展和各地人民间的交流,而且给秦朝的各种文书、档案的书写、阅览和传播造成巨大困难。
面对这种情况,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于公元前221年发布“书同文”的诏令,规定以秦国小篆为统一书体,与小篆不同者全都废掉。为了在其他六国推广小篆字,秦始皇命李斯、赵高、胡毋敬分别用小篆书写《乏颉》、《爰历》、《博学》三篇,作为文字范本。
李斯等人所书的小篆字范,其实是对中国几千年来文字自然发展的一次总结,尽管上述三篇范本早已失传,但是小篆被大量使用在秦始皇出巡时的纪事石刻中。据记载,这些石刻大多是李斯的手笔,其中《泰山刻石》存有九字。《峄山刻石》有南唐的摹本,《台刻石》尚存八十六字。这些小篆字形结构有较大的变化:字体整齐划一,布局紧凑,笔划匀称,很明显地纠正了六国文字结构繁杂、难写难认的缺点。
在秦朝,除了小篆以外,还流行一种比小篆更为简易的隶书。这种字体,以前认为是程邈创造的,但是实际上是人们在抄写公文狱讼时,仓促中用不规则的草书篆体,渐渐创造出来的。这种“草篆”最初主要由狱吏使用于德隶,所以叫隶书。秦始皇对隶书也进行了整理,经过整理后的隶书,笔划直线方折、结构平整、书写方便,不仅民间使用甚广,而且各级政府的官方文体也多用隶书,只有少数重要诏书除外。
秦始皇统一文字,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从此,汉字的结构基本定型。
【2】统一货币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不同的国家,铸币也往往不同。但是,铜币已成为当时流通领域里的主要货币,各国的铜币在形状、大小、轻重以及计算单位上却有很大差异。从形状上看,当时各国的铜币可以分为布币、刀币、圆钱、铜贝四类。布币的形状类似金属农具(布),主要在赵、魏、韩等国使用。刀币的形状象刀,主要在齐、燕、赵国流通。圆钱,分为外圆内有方孔和圆孔两种,主要是在秦、东周、西周以及赵、魏的黄河沿岸地区使用。铜贝,形状类似海贝,俗称“蚁鼻钱”,主要是在楚国使用。
币制的不统一,严重阻碍着各地商品的流通及统一国家的财政收支。所以,秦统一后,秦始皇下令统一全国货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项:首先将铸币权收归国家,禁止地方和私人铸币,对于私自铸币者,不仅没收其所铸钱币,还要拘捕和严惩私自铸币者;其次,明确规定货币种类。秦朝的法定货币为黄金和铜钱,黄金属于上币,铜钱属于下币。铜钱为圆形方孔钱,上面铸有“半两”的字样,每钱重十二铢;再次是废除原来六国使用的布币、刀币、铜贝等各种货币,不准以龟贝、珠玉、银锡等充当货币。
秦始皇统一货币,消除了各地区间的币制上的不统一状态,秦王朝制定的圆形方孔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货币的基本形制,沿用了二千多年。
【3】统一度量衡
秦统一前,各国的度量衡十分混乱,计量单位不统一。单以长度而论就有数种传世铜尺可以为证,如长沙楚国铜尺两边长度分别为22.7厘米和22.3厘米;安徽寿县楚铜尺长为22.5厘米;洛阳金村铜尺长22.1厘米。1尺的长度相差多达0.6厘米。在量制方面,各国的差异更大,齐国自田氏以来,实行以升、豆、登、种为单位,即“五升为豆,各自其五以登于釜,十釜为种”。而魏国则以益、斗、斛为单位。至于衡制方面则更加混乱,单位名称差别更大。楚国的衡器是天平砝码,以铢、两、斤为单位;赵国则以镒、为单位;东周、西周以孚、为单位。
度量衡是商品交换中所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国家收取赋税的重要标准。秦统一后,秦始皇下令,以秦国的度量衡为标准,统一其他六国的度量衡器。具体措施是将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全文刻在新制作的度量衡标准器上。这样既可以提供更多的标准器,又可以宣传秦始皇的功绩。统一后,秦朝的度制以寸、尺、丈、引为单位,以十为进位制度;量制方面以龠、合、升、斗、桶(斛)为单位,也是十进制;衡制方面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进位是二十四铢为一两,一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
文字、货币、度量衡的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成为维护中国封建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
第一部分 秦始皇嬴政第3节 秦始皇嬴政(3)
六、开疆拓土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先秦时就存在着众多的 民族。秦朝统一后,秦始皇南伐越族,北击匈奴,并通西南夷,不断开疆拓土,创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南征百越
在今天的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云南一带,很早就有一个人数众多的民族,即越族。越族部属众多,而且部落差异很大,又称作“百越”。依据其分布地区不同,可分为于越、闽越、瓯越、南越、西瓯等八部分。
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后,随即进行大规模征服岭南的军事行动,秦始皇命屠雎为统帅,兵分五路,统率五十万大军进攻南方。兵达南岭后,遭到了南越和西瓯的顽强抵抗。越人利用对地形熟悉的优势,逃入林中,与秦军周旋,秦军习惯于在中原开阔地区作战,不习惯于在密林中作战,因而伤亡较大。
比这更严重的是秦军的后勤补给,南方河流纵横交错,秦军面对这种情况,不知所措,这给粮草供应造成了极大困难。
为了解决粮草运输问题,秦始皇于公元前214年派监御史禄负责开凿灵渠,这条灵渠开凿于今天广西自治区的兴安县,因此也被称作兴安运河。灵渠是由铧嘴、大小天平石堤、南梁和北梁等工程构成的。铧嘴是用巨石叠砌而成,修建在湘江中的分水坝,是灵渠的关键。南北梁长34公里,是灵渠的主体部分。灵渠的开凿,沟通了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它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大约在公元前219年,灵渠修建完工,从而解决了秦军的军粮运输问题。秦军攻势猛烈,很快于公元前214年攻占岭南,并在这里设置了桂林、南海和象三郡,基本上统一了岭南。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下令将中原五十万罪犯流放到岭南地区,与越族杂居。另外,还一再大批迁徙刑徒和内地人民到岭南屯戍垦殖,这对于开发岭南、促进民族融合有极其积极的意义。
【2】北击匈奴
匈奴是我国古代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勇猛善战。他们主要游牧于蒙古高原和南至阴山、北抵贝加尔湖的广大地区。战国时期,随着匈奴的逐渐强大,再加上中原地区七雄纷争,所以匈奴贵族常率兵南下侵扰、掠夺财物。至秦朝建立时,匈奴已占领了自阳山至“河南地”的广大地区,并继续南下侵扰。这对秦王朝是一个严重的威胁。
在完成统一六国的战争后,秦朝初创,国力不足以应付大规模的战争。于是,秦始皇采取了积极防御的策略,命蒙恬、王离加强对北边的屯戍。公元前215年,经过五六年的准备,秦始皇命蒙恬率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当时匈奴的首领是头曼单于。蒙恬的第一个目标是收复“河南地”,他采用集中兵力、速战速决的作战方法,很快收复了“河南地”和榆中。公元前214年,蒙恬率军渡过黄河,大规模进攻匈奴,头曼单于难以抵挡,只好北移,蒙恬乘机率军占领了高阙、阳山、北假等地。秦政府一方面在这些地区设置四十四个县,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另一方面还大量迁徙刑徒,并鼓励一般民众移居边地。
秦朝反击匈奴的胜利,是匈奴贵族遭受的第一次沉重打击,使河套地区的广大人民在很长时间内有了安定的环境。这对于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边远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巩固抗击匈奴取得的胜利成果,秦始皇又命蒙恬负责修建了秦长城。
【3】修建长城
长城,最初在战国时即已开始修建,当时,赵、魏、燕、齐、秦等国都曾修建过长城,以作为防御工事。对于长城的防御功能,秦始皇深有体会,因此,为防御匈奴再次南侵,他决定继续修建规模更大的长城。
秦朝的长城是在连接了原来秦、赵、燕三国长城的基础上加以增筑的。公元前214年,蒙恬在夺回“河南地”及榆中后,就开始在北边沿黄河修筑长城。此后,大规模的修筑完全展开,经过数十万民夫的日夜劳作,历时几年之久,长城终于建成。
秦长城主要由三段构成。西北段,西起临洮,即今甘肃岷县,东至九原,即今天的包头市西北。北段,从高阙至代郡,即今河北蔚县。东北段,从代郡到辽东碣石,总长达五千余公里。
长城作为古代军事建筑工程的杰作,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血汗的结晶。
长城的修建在当时给劳动人民造成了沉重的徭役和负担。因此,民间有了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
孟姜女的丈夫杞良在当时被秦政府强行拉去修长城,杞良不堪承受沉重的劳役折磨,于是冒死逃跑,结果被抓回,活活打死,尸体被筑在长城城墙中。孟姜女千里寻夫来到长城,听说丈夫已死,于是痛哭十天,结果长城城墙倒塌,露出累累白骨。孟姜女无法辨认,于是刺破手指,将血滴在白骨上,并说:“若是杞良的骨头,血就渗入。”这样,孟姜女找到了丈夫的尸骨,并带回安葬。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反映了修建长城带给人们的深重灾难。
七、始皇暴政
强大的秦王朝从建立到灭亡不过几十年,秦 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秦始皇的暴政,这主要体现在赋役和刑罚两方面。
【1】赋役沉重
秦始皇时期,征收的赋税十分沉重。秦朝的赋税可分为田税、口赋两种,据汉代董仲舒所言,秦朝赋税“二十倍于古”。
另外,秦朝的徭役更是十分繁重。秦朝规定:一般人民从15岁开始服役,至60岁。一生中须正率一年,屯戍一年,每年还要更卒一个月。
秦始皇不断大兴土木,在咸阳及别的地方修建宫殿,其中以阿房宫的修建为最。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仍感到已有的宫殿太小,于是决定修建阿房宫。阿房宫规模庞大,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宫中可容纳万人,其宫殿之高,可以将高五丈的旗杆竖于其中。在南山上的山峰之顶还建筑了门阙,这是建在宫殿之前的建筑物。另外,还要修建复道。所以后来唐代诗人杜牧在其《阿房宫赋》中对阿房宫的规模作了较详细的描绘:“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涪,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慢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阿房宫作为秦始皇举行朝会、庆典、议决国家大事的场所,其设计自然要体现其身为皇帝的尊贵。
秦始皇不仅活着要享尽人间富贵,而且死后仍要穷奢极侈。他为自己在骊山修建了规模宏大的陵墓。在他即位之初,就开始为自己修墓,统一六国后,更役使数十万人继续营造,其陵高为120多米,周长2167米,陵下则“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宫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令匠作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也”。除陵墓主体外,还有许多作为陪葬的工程。兵马俑和铜赤马的出土即可作为明证。至今已发掘了三个秦兵马俑坑,出土的兵俑与真人大小差不多,造型生动、神态逼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据统计,秦朝人口约有两千万,每年服徭役的就达二百多万人,由此可见秦朝徭役之重。
【2】严刑苛法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山东六国的贵族与百姓,特别是原来六国的旧贵族,反秦情绪尤为强烈。
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秦始皇采用严厉的镇压手法,实行严峻的刑罚。其名目繁多
『肆』 秦朝将法家什么的理论作为治国方略.
以法治国,主张用严刑重罚以杜绝犯罪。
秦始皇采用战国时期法家韩非的建议,以内法治国,秦帝国容制定的法律十分细密、严苛,是秦始皇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秦法对于秦王朝雷厉风行的推行各种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
秦朝沿袭了商周时代的很多酷刑。据文献记载,刑罚有膑(剜去膝盖),刖(锯脚),宫,榜掠,腰斩,枭首,弃市,戳尸,坑死,凿颠,抽胁,镬烹,车裂,夷三族等。当时的中原地区古人多儒雅仁义,社会是宗族形式结构,不具备法治统治的基础。秦尊韩非的以法治国,这就造成了作奸犯科的人大增,面对条条酷刑,人们怨声载道,这也是加剧秦朝灭亡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伍』 秦朝、元朝、明朝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古代政治制度变化的轨迹 1.熟悉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发展线索,理解地方行政制度的历史作用及其影响。 2.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和演变的过程,掌握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了解明朝和清朝强化君主专制的史实,认识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3.掌握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理解其历史作用和社会影响。 4.理清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 专题线索梳理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和选官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更为深远。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辽朝的蕃汉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认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猛安谋克制以及蕃汉分治等我国少数民族政权所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制度,不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2.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 认识: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影响:①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评价这一历史现象时,应该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即使是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 认识: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门第高的士族腐败,因而加剧了当时的政治腐败和地方割据分裂的倾向,说明士族制度已经腐朽。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上实行了科举制。由于一般农家子弟生活贫困,能读书应试者可谓凤毛麟角,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是庶族地主。因此,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度的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清时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其种种弊端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产物。 4.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 西周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得以确立。这是一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时代。 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至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前启后的过渡性。如选官用人制度,自察举制经由“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过渡;中央中枢机构,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转变;军事制度,出现于北朝的府兵制,发展成为隋唐府兵制的基础;赋税制度,曹魏的租调制是隋唐租庸调制的滥觞;土地制度,从曹魏的“屯田”、西晋的“占田”发展到北魏的“均田”,为隋唐均田制所直接继承。这些发展中的重要制度,不仅在魏晋南北朝时支撑着国家机器的运转,而且为隋唐盛世的出现提供了制度保证。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隋朝统治者采取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确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科举制,扩大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唐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由统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并再度走向统一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进一步开发,民族融合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统治者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后来发展成为行政区域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元政府在澎湖岛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统辖西藏地区,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元朝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明初对专制政权进行了全面强化,皇权具有绝对权威,成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清朝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既减少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环节,又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和保密性,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体现。理藩院的设置,空前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各民族的管辖。我国的疆域得以最后确定。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驻藏大臣制度等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并为后代所效仿
『陆』 秦朝主要官僚机构及其职能
秦自商鞅变法后,逐渐形成二十等爵制度,它们是:
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秦汉的三公九卿制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秦王朝成为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封建的政治制度也向前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这时期,封建地主阶级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统治,在职官制度上确立了中央朝廷的三公九卿制和继续实行地方的郡县制体制。三公九卿制在秦朝只是初具规模,由于秦王朝的短命,这一制度在西汉时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一、中央的三公九卿等官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秦汉时的三公,主持国政,号称万石之官,是朝廷的中枢职官。实际上它们也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1.三公
丞相 丞相是朝廷最高的行政长官,“掌丞天子,助理万机”。(6)秦及西汉前期都有左、右丞相(秦汉皆以右为上)。秦二世时又增设中丞相,以赵高充任。因赵高是宦官,所以“中”是指内廷。对于特别受到尊宠的丞相,可授予“相国”的尊称。秦始皇时的吕不韦、汉高祖时的萧何都曾为相国。汉代丞相之下有丞相史若干,从事秘书工作,长史为其长。武帝时,丞相府又设司直,掌察举违法之官。
汉武帝为了加强皇权专制,常常破格提拔一些出身微*的人才,任用他们为中大夫、诸郎等,平时在皇帝周围出谋划策,形成所谓“内朝官”。汉武帝利用他们与丞相为首的朝廷行政官员们即所谓“外朝官”相抗衡;同时又常常通过少府所属的尚书署草拟诏令,转达奏章,以便于亲自裁决政事,以致丞相之权日渐削弱。武帝死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头衔主持朝政,其权势反在丞相之上。西汉末年,丞相更名大司徒,其权力、位次都在大司马之下,并且与大司马、大司空合称三公。
刘邦在夺取天下的战争中也常以相国、左右丞相的虚衔授给一些武将,因此史书中也常在虚衔前加“假”字。
东汉初,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合称三司。和帝时,邓骘以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于是三司之外又有“仪同”之号,意思是虽无三公的名号,但在待遇上与三公一样。东汉皇帝多为幼年嗣位,于是常以太傅录尚书事作为辅弼,主持朝政。这样,太傅更在三公之上,称为上公,或与三公合称四府。东汉皇帝为集权于己,也常通过尚书台发号施令,于是三公的权位进一步削弱,只能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年撤去三公,设置丞相、御史大夫。
太尉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尉是秦官,但在其它文献中尚未能得到证实。秦有国尉,为领兵作战的武将,但地位并不很高。汉代的太尉或许是由国尉演变而来的。
西汉前期,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刘邦死后,太尉一官时设时缺。武帝初年撤去此官。后来设置大司马,并冠于“某将军”之前,成为全国最高级的军事统帅。武帝死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头衔主持朝政,其职掌远不限于武事,权位逐渐越居丞相之上了。东汉初又取消大司马,恢复了太尉的名号。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作为丞相之副,其职掌有二:一为掌管天下文书图籍、呈递公卿奏章,颁布皇帝诏令等,类似皇帝的机要秘书长;二是掌管朝廷内外监察,为全国最高的监察长官。据《汉书·高帝纪》记载,西汉皇帝的诏令由御史大夫向相国(丞相)颁布,相国(丞相)再向诸侯王颁布;同时由御史中丞向各郡守颁布。汉代丞相一职出缺时,则按例常以御史大夫递补。刘邦也曾以御史大夫虚衔授予统兵将领。汉武帝为了加强君主专制,亲自裁决政事,逐渐将御史大夫所担负的机要秘书工作交给尚书署办理,于是御史大夫的职权日见缩小。西汉后期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东汉则称司空。
秦汉时,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统领侍御史若干人,具体负责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以及掌管国家收藏在兰台的图书档案;同时统管地方的监察长官刺史。
秦朝时,在地方各郡派有监御史,督察地方官员。
西汉初,曾废除御史监郡的制度。汉武帝时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作为监察区。每州下辖若干郡,长官为刺史。州刺史根据朝廷规定的六条标准督察地方官吏。武帝晚年,又设置司隶校尉,负责察举京城三辅、“三河”(河内、河东、河南)及弘农等郡官民违法行*之事,成为监察系统的重要官员。西汉御史监察系统的官署叫御史府或御史大夫寺,东汉改称御史台或兰台寺,所以古人也把监察官员称作“台官”。
2.九卿
九卿是指中央朝廷的九个重要官员和官署,它们是:
奉常 汉代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占卜祭祀等事,史官、博士等为其下属。
郎中令 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长,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郎是皇帝的侍从扈卫人员,有中郎、侍郎、郎中之分。太中大夫等及议郎为非武装人员,掌议论。
汉武帝时,郎中令改称光禄勋,职掌不变。又设期门郎、羽林郎,为皇帝微行出猎时的武装侍从。
卫尉 掌管各宫门的守卫,属官有仆射、公车司马令等。汉代,卫尉统领的军队称南军。
太仆 掌管皇帝的舆马,及军事用马的牧养。
廷尉 掌管刑罚讼狱,是全国的最高司法官。朝廷遇有大狱,皆由廷尉审理。
典客 掌管接待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事宜。汉武帝时,改称大鸿胪,掌管诸侯王、列侯及内附部族朝觐郊迎之事。
宗正 主管皇族宗室(包括公主)事务。属官有都司空,掌管对宗室犯罪之人的处置。
治粟内史 掌管国家谷帛租赋。汉武帝时改称大司农。汉初,治粟内史仅掌农业及仓廪,另有“大内”一官与之并行,掌管国家财政。改大司农后,大内为其属官,称都内,主管财货,掌国家的金库。
少府 掌管全国山海池泽之税,以供给皇帝私用,凡皇帝的衣食起居、医药供奉、器物制作等皆在其属下,因此是宫廷事务的总管。武帝以后,其职权日益缩小,但是其下属尚书署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则权势不断提高,后来终于脱离少府,独立成尚书台,分曹治事(指分科办事)。
实际上,中央朝廷除了九卿,还有一些重要的高级官员,例如:
中尉 掌管京师地区的戍卫治安。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平时巡逻街市,皇帝出巡则为前导。
将作少府 主管宫室、宗庙、陵园的土木建筑工程。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
典属国 掌管归附的少数民族的事务。汉成帝时,典属国并入大鸿胪。
水衡都尉 汉武帝时设置,掌管上林苑及诸池航政。
3.加官
秦时有侍中、散骑、中常侍、给事中等官,多由宦官充任,以侍奉皇帝。汉朝沿袭秦制,有侍中、散骑常侍、给事中、诸吏等官号,朝廷官员如具有这些官号,便可随时出入禁中,以备顾问应对。这些官号被称为加官。其中给事中可审核尚书奏事,诸吏可纠察弹劾内廷诸官,散骑随从皇帝乘舆之后,可随时提出建议。
二、秦汉的地方官制
秦汉地方实行郡、县制。至东汉末年,形成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
1.京师
秦朝的京师行政由内史掌管。内史位秩与列卿等同,也参议朝政。西汉武帝以后,京师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部分,分别由三官治理,称为三辅。三辅长官位同列卿,可参议朝政。
东汉迁都洛阳,京师行政改由河南尹治理。
2.州
东汉末年,作为监察区划的州的长官刺史,逐渐具有了行政、军事大权,于是州便成为郡上一级的行政区划了,刺史也就成为集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于一身的地方大员了。
3.郡、王国
郡是低于州一级的行政区划,其长官秦时称守或郡守,汉景帝以后改称太守。下有郡丞,为其佐助。又有郡尉,掌管一郡的军事甲卒,汉景帝以后改称都尉。
汉代与郡同级的还有诸侯王国。刘邦称帝后,翦除异姓诸王,除长沙国外,只封刘氏子弟为王,所封之地称国。汉初的诸王国割据一方,有自己的军队,所置官署与中央朝廷一样。当时朝廷只向王国委派太傅(辅导诸王)和丞相(统率王国百官),御史大夫以下官员,都由诸王自己任命。经过一段时间以后,诸王国的势力对中央朝廷威胁越来越大,并最终酿成公元前154年的吴楚七国的叛乱。为了限制和打击地方王国的势力,汉景帝接受晁错的“削藩”建议,命令诸侯王不得过问王国的行政事务,撤消诸王对官吏的任免权,并且改丞相为相,掌管王国民政,直接向朝廷负责。此外,还裁撤了一批官吏。汉武帝进一步实行“推恩令”:“令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辄别属汉郡。”(7)从此“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8)了。东汉王国制度同西汉。
4.县、侯国
秦汉时,郡下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长官为县令;万户以下的设县长,均由朝廷任命。县的令、长之下设有县丞,为其佐助之官;又设县尉,掌管一县的甲兵军事。据出土的湖北云梦秦简看,秦朝每县不只一个尉,多者可有四尉。史书中有时称县的丞、尉为县长吏;对县的低级官吏如斗食、佐史等称为县少吏。县官署中也是分曹治事,例如被称为主吏的功曹,便是主管县少吏的选用和考绩。此外还有主管文书的令史,主管监狱的狱掾等官吏。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县之下还有乡、亭、里,“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汉代统治者强调对人民的思想控制,因此十分重视三老制度,东汉时甚至在郡和王国都设置三老。亭的设置同邮驿制度有关。
列侯的食邑称侯国。汉代以县令、长为侯国的相,主管侯国行政,他们不向列侯称臣,只供给地租。
三、官秩和爵位
1.官秩
秦汉时期,官的等级称秩,以“石”数区分,而另以斛计算各级的俸禄米谷。唐代颜师古在《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中对此虽做了一些介绍,但实际上在不同时期是有变化的。根据史籍记载,两汉时期的官秩大体有如下一些级别:万石、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东汉无)、八百石、比八百石(西汉成帝时将这两级废去)、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东汉增)、百石、斗食、佐史。
据聂崇岐《汉代官俸质疑》推断,西汉官秩约有二十级,东汉约有十六级。西汉的俸禄,有时是钱谷均发,但后期似乎全部折钱;东汉则大致是钱谷兼发。
2.爵位
秦自商鞅变法后,逐渐形成二十等爵制度,它们是:
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爵本来是统治阶级内部体现不同政治地位的等级称号,由于秦在与山东六国争雄的战争中,大力推行军功爵制,就把爵的使用扩大到平民范围中来,这就使爵的社会作用大为增强,因此秦人的官职和爵位往往混同使用。
秦朝不封王,汉初则封有一批同姓王和异姓王,后来刘邦定下只封同姓子弟为王的誓约,所以汉朝的最高爵位实际是王。此外,汉朝还袭用秦二十等爵制,只是因避讳汉武帝之名,把彻侯改为通侯。秦汉时又把第八级爵以下称为民爵,以上为官爵,普通吏民获爵不得超出第八级公乘爵。在秦汉确立了统一的封建帝国以后,军功爵制难以推行,于是爵位的使用又逐渐恢复到统治阶级内部了。
汉武帝在对匈奴的战争中,为了奖励军功和缓解财政拮据,曾另设十一等级的武功爵,允许富人用钱买爵,但不久就停止了。
东汉后期增设了县侯、乡侯、亭侯等爵。这些侯虽然以某县、某乡、某亭的地名相称,但实际上只是虚名,并不在该地食邑。
3.服饰
汉代区分官员等级的服饰主要是冠和绶。
汉代文官戴进贤冠,冠上有突起的梁,据《后汉书·舆服志》记载:“公、侯三梁;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宗室刘氏亦两梁冠。”这是以冠上梁数区分官职高低。
在秦汉,绶是区分官职高低的最明显的标志。先秦时,绶是贵族、官员佩带玉饰时系玉的彩色丝带,又称为组。秦汉官员用绶系官印,佩带在身上。后来为了表现位秩高低和权力大小,官员们可以不带官印,但必须佩带印绶,使人一目了然。《后汉书·舆服志》记载了自天子至百石之官所佩绶的颜色和长度。秦汉的三公、九卿等高级官员,分别用金印紫绶和银印青绶,所以人们常以“金紫”或“银青”作为高级官员的代称;并且以“解绶”、“解组”表示辞官。
秦汉时职官的服装都是黑色。秦始皇自以为得水德,色尚黑,于是官服也用黑色。汉承秦制,官服也用黑色。
同战国时代的各国官制相比,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和地方的郡县制有利于封建地主阶级加强自己的统治,中央集权的确立也有助于全国统一局面的形成,但是秦汉的职官制度也有其局限性,例如作为朝廷高级官员的九卿中,既有负责军国大政的职官,也有只管内廷事务的职官,二者混杂在一起,对于有效地处理国家大政是不利的;此外虽然各级官府的主要长官是由朝廷任命的,但其僚属却可由这些长官自行辟除,这就容易在官员中结成党派,从事分裂活动。选官方面的任子制度也会助长封建特权的滋长和官吏素质的下降。这一切表明,中国的封建职官制度还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
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可分为三个方面:
①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将领;
②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
③领兵作战的将帅。
太尉(汉武帝时称大司马)掌全国军事行政。
大都督
都护
卫将军
镇军大将军
大将军
骠骑将军
车骑将军
左将军
右将军
前将军
中郎将
军师将军
先锋将军
偏将军
奋威校尉
折冲校尉
祭酒
旗门
骁骑
小校
参考资料:http://www.dhxf.net/bbs/dispbbs.asp?boardid=63&id=1124
『柒』 秦朝地方行政机构的分布有何特点对秦朝的统治起什么作用
秦朝将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两级:郡和县。
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机构,长官为郡守,掌全郡政务;郡尉辅佐郡守;监御史掌监察工作。
郡下设县,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县有大县小县之分,万户以上的大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县长。县令、县长下设县尉、县丞。县尉掌管全县的军事和治安,县丞为县令和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秦朝建立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以后增至四十多个。郡县制确立后,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东汉末年,原监察区性质的州转变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县三级。隋开皇三年(583), 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至元,郡名完全废弃。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战国时期。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国君对边远地区的统治。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家增多,有的在内地也设置了县,县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春秋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置了郡。这时的郡,虽然面积比县大,但是由于偏僻荒凉,地广人稀,地位却比县低。进入战国后,郡所辖的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在郡的下面分设了县。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郡县制开始形成。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均由国君任免。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战国时期,郡县制虽然形成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各国分立,执行情况不尽相同。直到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才健全了郡县制,进而在全国推广。郡县制于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县令和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郡县制的全面推行高中历史教科书----人教版里面的概述: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县,后来又在边地设郡。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经过朝廷上的两次辩论,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虾督责所属各县。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以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捌』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本质是皇权至高无上
秦朝中央官僚机构的设置,职能 特点 ①秦朝官僚机构的组成分为两部分即中央官僚机构和地方官僚机构。中央官制是所谓的“三公九卿”制,三公指秦朝中央三个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主要官吏即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是指三公以下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官职。地方官制在全国范围内推选郡县制度。特点:①整个官僚机构的核心是皇权。②中央官僚机构和地方官僚机构之间是紧密联系秦朝的官僚机构从中央到地方组织十分严密
郡县两极地方行政机构的职能:
秦朝施行郡县二级制,在地方上郡是最高一级政府,九卿是中央政府的设置 ,而乡、里则不是秦朝的行政设置。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其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中央集权制度有何作用及影响:对秦朝的影响:
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③建立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秦的暴政造成人民处境的恶化.
对后世的影响:
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政治制度具有很大的开创性,它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与完善.
『玖』 秦朝中央政权的基本结构是什么 越简单越好
秦 中 丞相
央
始 政 御史大夫 郡守 县令
权
皇 组 太尉
织
秦朝从中央到地方政权组织示意图 为了回适应新的统一形势,加强封建答统治,秦朝创立了一套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至高无上,总揽全国一切军政大权。中央政府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最后由皇帝决断。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郡下设县。郡的长官叫郡守,县的长官叫县令。
『拾』 秦朝和西汉初年分别采用了诸子百家的什么治国思想
一、秦朝采用的是法家的治国思想。
秦始皇采用战国时期法家韩非的建议,以法治国,秦帝国制定的法律十分细密、严苛,是秦始皇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秦法对于秦王朝雷厉风行的推行各种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
秦朝沿袭了商周时代的很多酷刑。据文献记载,刑罚有膑(剜去膝盖),刖(锯脚),宫,榜掠,腰斩,枭首,弃市,戳尸,坑死,凿颠,抽胁,镬烹,车裂,夷三族等。当时的中原地区古人多儒雅仁义,社会是宗族形式结构,不具备法治统治的基础。秦尊韩非的以法治国,这就造成了作奸犯科的人大增,面对条条酷刑,人们怨声载道,这也是加剧秦朝灭亡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统治一个大国,需要全国一致而又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出土的云梦秦简提供了自秦孝公至秦始皇时期陆续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内容,其中有刑律的律文和解释,有名目繁多的其他律文,还有案例和关于治狱的法律文书(见云梦秦律)。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律,制定了全境通行的法律。秦律经过汉朝的损益,成为唐以前历代法律的蓝本。
二、西汉初年,文景之治时期,用道家黄老学说治国。
经过四年的楚汉之争,西汉建立之初,由于战争的影响,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生产力低下,经济凋敝,国破民穷。如当时汉天子刘邦在汉初竟然找不到六匹同样颜色的马来拉车,而丞相连马也没有,只能坐着牛车去上朝。十分形象地说明了汉初的状况。 在这样的背景下,汉初统治者选择了黄老思想作为治国思想。汉初选择黄老思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经过长期战乱,经济凋敝,国力十分弱。从秦末农民起义到四年的楚汉之争,战争使社会生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其次,汉初统治者吸取了秦灭亡的教训。秦朝建国以后,尊奉法家思想,非但没有发展生产,与民休息,反而大兴土木,滥用民力,推行酷法,超出了国家经济和百姓承受力,激化了阶级矛盾。从秦末农民战争中走出来的汉初布衣卿相们,要恢复经济,稳定统治,必须了解秦亡原因,了解老百姓需要什么。秦短暂而亡,源于它的暴虐轻民,不修文教,是其尊法统治破产的标志。汉初的统治者们处处以秦亡为戒,如刘邦大封诸侯王就是一例。秦败亡的历史教训,使汉初统治者如惊弓之鸟,时时影响着汉廷的决策。故汉初反秦之弊,使黄老思想再次得宠。再次,汉初黄老思想的选择与民众的情绪有关,长期战乱给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民众急需休养生息,而黄老思想的主张适应了这一需求。最后,就是汉初统治者对黄老思想的偏爱,这也是选择以黄老思想为统治思想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