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整改报告
1. 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两评议如何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一报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自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2. 如何加强改进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
为政之要,惟在用人。如何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始终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一件大事。当前,应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契机,切实改进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情况,挤出票中水分
要注意综合分析民主推荐可能出现的四种情况:一是民主推荐得票非常高、接近全票。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群众公认度一定高,还应具体考虑干部所在地或单位的风气是否正,是否提前“统一”了思想,是否存在跑官要官或拉票贿选等现象,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是否出于公心。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参加推荐人员意见不一致。这就要看是因为干部本人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造成的,还是因为敢抓敢管、勇挑重担、不怕得罪人造成的;是因为干部老好人思想严重造成的,还是敢于向领导提意见甚至触及领导个人利益造成的。三是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意见不一致。一般而言,会议推荐是背靠背,结果较为真实。个别谈话推荐是面对面,由于谈话者存有各种顾虑,有时未必能反映真实思想。四是民主推荐得票不靠前但工作业绩非常突出。对于上述情况,在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看票不唯票,注意结合党组织平时掌握情况、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等进行综合考虑。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真正干事、实绩突出的干部,即使得票不是最靠前,也要公正对待,敢于提拔使用,把干部心思引导到干事创业上,而不是用在拉选票搞关系上。
客观甄别干部谈话内容,听出弦外之音
在个别谈话时,要注重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方面,要掌握谈话艺术,引导谈话人讲真情、说实话。要注意启发引导谈话对象而不诱导,控制谈话进程而不阻止。要见微知著,善于从细节中发掘深层次问题,通过综合分析,得出正确考察结论。
另一方面,要具体分析谈话情况,看谈话内容是否准确。应主要从谈话对象的个人素质、心态和重视程度来分析。看谈话对象的个人素质,谈话对象的个人素质比较高,平时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则谈话的内容、反映的情况就相对更为客观真实;看谈话对象的心态,多留心谈话人体态、语言变化所反映的信息,善听“弦外之音”。此外,还要重视分析少数人的意见。
突出考察干部政治品行,读出内心世界
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要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思想政治品质,要通过翻阅考察对象亲手撰写的读书笔记、述职报告、发表的文章,了解其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见解,看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来考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高低和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把握;要通过了解考察对象对一些重大问题或事件的剖析,看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通过了解被考察对象在关键时期、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态度和行为,看其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方向是否正确,政治鉴别力、政治敏感性强不强;要通过了解考察对象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具体措施,收到的实际成效,看其思想是否解放;要通过了解考察对象的“官念”和权力意识,特别是了解其如何选人用人,以及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时的态度,来考察干部的官德。
考察干部道德品行,可从其社交圈、生活圈来了解。了解干部社交圈是作风正派、积极上进的人员居多,还是由酒肉朋友、不思进取的人员构成;是爱傍大款,还是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干部教育子女的方法、与亲属邻居的关系、对待老领导的态度,进而判断其品行是否端正。了解干部的性格爱好,判断其生活情操是否高尚、生活作风是否检点。
采取科学考核评价方法,考出工作实绩
全面综合地考察干部实绩,应做到四看:一看原来的基础,二看发展的后劲,三看发展的质量,四看个人的作用。即既要看该地该单位的面貌变化程度,又要看原来的基础和客观环境与条件;既要看主观努力程度,又要看取得实绩的方法;既要看整体成绩,又要看个体因素;既要看经济效益,又看社会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分类差异性考核机制,突出干部考核的针对性、可比性。通过对干部的实绩考察,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鼓励、保护和大胆选用一批党性强、敢担当、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能打开工作局面的好干部。
3. 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两评议,如何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一报告两评复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制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4. 如何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新形势下怎样开展巡察工作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巡视工作从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体现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与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质属性相同,将新修订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与巡视工作一样,市县一级的巡察工作主体是市县一级党委,巡的是政治,而不是业务。从对象上说,政治巡察,巡的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内容上说,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问题,看看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
1问 巡察怎么巡?
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巡察全覆盖的制度机制要求,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对每届任期内所有单位至少覆盖一遍,县级还要做到对信访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且处理问题矛盾不力、软弱涣散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延伸式”专项巡察。巡察流程包括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组织整改督查、立卷归案等6个环节。巡察重点根据对象特点而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侧重“四个着力”“两个责任”的监督;对基层党员干部,侧重解决“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应注重从三方面入手。
建立完善制度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建立巡察组同纪检、组织、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为巡察开展备足“弹药粮草”。建立工作联动制度,根据巡察工作开展需要,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立所涉及部门在必要时派员参与巡察机制,所派人员服从巡察机构领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监督。建立干部考评制度,以巡察发现和报告的问题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为重要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干部实施绩效考核。
明确巡察重点
明确任务重点,贯彻落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注重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败坏党的形象,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微腐败”问题列为重中之重。明确对象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延伸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等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
注重方法创新
在统筹谋划上,重点做好“五个结合”,即注重把巡察工作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所在区域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此倒逼工作落实。在工作方法上,重点用好“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六项纪律”,严格对照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所列内容,逐项查找突破,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2问 成果怎么用?
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巡察工作就要围绕成果运用最大化,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实现标本兼治。
在抓好整改落实上出实招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压实“两个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抓好整改公开工作,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制度。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签字背书。巡察机构对巡察成果严格实行“五账管理”(即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避免出现挂账、呆账,并随时杀个回马枪,对能够解决而没有立行立改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党员群众的关切和期望。
在发挥治本效应上讲实干
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一是全面集中整治,放大成果运用。建立牵头单位组织实施、配合单位积极参与、巡察办跟踪督办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全覆盖推动落实到位,增强巡察成果的辐射性,扩大受益面。二是分别约谈反馈,直面个性问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建约谈小组,“第一时间”分别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对巡察中发现的整改事项进行逐一点评,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快速移交问题线索,依托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典型案件。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到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再到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馈,要做到“优先办、承诺制、短平快、速曝光”,整条程序链“闭环”运行,以确保“快查快办”效果最大化。
在深化成果运用上求实效
要通过初核、筛选,集中力量、集中人员查处有影响、性质恶劣的案件,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情况,也作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听取巡察办和相关巡察组的意见,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慑效果。
5. 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两评议 ,如何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6. 结合实际 谈谈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加大对广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广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活动,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和组织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干部任用条例》落实情况,列为201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促领导干部学习对照,查摆不足,整改提高。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地、县(市)两级党校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必学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及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二是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9月,我们将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演讲、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了解干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各县(市)党委、各单位党组织充分运用板报、学习园地等载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党建刊物等媒体,主动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以及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做好信息公开。地委组织部将结合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继续在塔里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组工信息》、《阿克苏党建》等党建媒体上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并及时更新内容。同时,认真落实《阿克苏地区县(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试行)》精神,通过组织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务员遴选、干部任免等工作,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好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实录制度。各县(市)、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组织部门检查、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充分依据。凡发现违反规定程序选任干部问题,需要责任追究的,纪检、组织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追究,要追究到人、问责到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凡应报告而未报告做出的任免决定,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取消任免决定。同时,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县(市)委任免干部报告备案制度和地委组织派员参加县(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今年将选择部分有干部任免权限的,有干部任用问题举报反映、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好的地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结果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进行戒勉谈话;“不满意”率超过30%的,选人用人单位要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作出专项说明,主要领导要向地委作深刻检讨。
二是注重创新,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措施。为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探索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操作办法,健全配套措施。地委组织部将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完善奖惩措施。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在评先选优方面优先考虑;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大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改正,取消年度评为好班子、主要领导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地委批准后执行。
三是拓展干部考察内容。凸显“德”在干部考察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以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个基本内容为基点,采取述职述廉述德、民主测评评德、个别谈话询德、民意调查问德四种形式,强化对干部“德”的考核考评。凡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德”的评价中,一般和差的得票达到或超过50%的,经调查了解确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四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比例,地区和各县市每年结合空缺职位情况,拿出部分领导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逐步增加地直、县(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公开选拔职数,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成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渠道。通过挂职锻炼,从地直单位向县市、乡镇输送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同时,加大从乡镇、农村、社区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力度,畅通从优秀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渠道。
五是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制度落实的质量。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情况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情况、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文书档案记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对被检查单位的干部群众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以此印证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效。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畅通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加强12380举报电话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内专人接听,8小时外自动留言接听。加大对塔里木党建网“12380网上举报信箱”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做好群众网上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建立更为完善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畅通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问题监督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渠道。
二是严肃查处涉及选人用人上的举报问题。发挥好组织部干部监督功能。对发现和反映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主动查、深入查,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带病提拔”情况,按照规定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检查制度,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对批转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调查处理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规定查办时限,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将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同时,建立举报核查结果反馈制度,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实名举报人,确保让干部群众满意。
三是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审计部门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力度。尤其是对任职时间较长、有举报问题反映、即将离任领导干部,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把握好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制定与执行财税政策、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管理和绩效、执行国有土地政策、土地审批、贯彻落实援疆经济政策情况,以及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突出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与班子的年度考核挂钩,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交流、降职、免职等挂钩,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各级党委选准人、用好干部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围绕中组部重点推进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6项工作和整治工作“六看”考核指标体系(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情况、看“一报告评议”情况、看接到的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看对用人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看整治工作宣传特别是媒体反映用人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情况、看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从制度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