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整改方案
① 跪求重点建设项目报批流程、所需资料及时限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单位需向市规划局提交以下资料(两份A4):
1、选址申请:申请应说明本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所属主管部门,申请的理由,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用地规划性质(住宅,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工业厂房,市政公用设施)等。
2、营业执照、法人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业项目);
4、环评报告(工业报告);
5、土地使用证(旧城区)。
(1)人防工程整改方案扩展阅读:
建设项目与其他项目一样,作为被管理的对象,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单件性或一次性这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最主要特征。所谓单件性或一次性,是指就任务本身和最终成果而言,没有与这项任务完全相同的另一项任务。例如建设一项工程,需要单件报批、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和单独地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它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的批量性。也不同于其他生产过程的重复性。
(2)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凡是工程建设项目都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建设项目只有满足约束条件才能获得成功。因此,约束条件是项目目标完成的前提。建设项目的主要约束条件为限定的质量、限定的工期和限定的造价,通常也称这三个约束条件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② 规划局报规划是在图纸什么阶段,还有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图结束需要哪些阶段,请说一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③ 房子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不交钥匙.开发商不欠施工方工程款,有权利叫业主上
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拒绝收方。
收房流程及收房注意事项
加入时间:2007-11-29 13:17:3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 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
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 《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 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三、房屋检验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
1. 检测房屋面积:
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 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
(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装修质量
特别提示:
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
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
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
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 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特别提示:
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注意事项
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买房相关税费
(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
1、契税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
4、公共维修基金
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
7、权证工本费
(二)税费问题
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
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
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 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
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
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 产权代办费
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二、面积问题
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
(一) 存在的问题:
1.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
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不易被发现。
正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一、两米面积轻而易举。再有,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
(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
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特别提示:
1. 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
2. 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三)关于分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
特别提示:
1.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
2.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3.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三、审查销售广告
(一)出现问题
“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幼儿园、会所……”
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现实当中虚假宣传、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另外,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
(二)解决办法
1. 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
如买房时的楼书、广告一定保存好,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
2. 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实,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
四、法定退房条件:
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
1. 购房合同无效:
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2.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3.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4.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 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特别提示:
1. 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
2. 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
五、特别建议:
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买房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在此,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人多力量大,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
如果你拒绝收房,开发商会把责任归结为业主,但是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可以采取协商。协商不交延期这段时间的无业费或者交一半。当然,延期这段时间,开发商是不会给你违约金的。最好多找些业主与开发商协商。
④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专交《人防工程竣属工验收通知单》(表21),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
2、竣工验收应符合《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除参建各方参加外,本项目应告知XXXX市人防办参加。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22)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
4、人防质监站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进行备案。
5、一般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明书》。指挥所等涉秘的重要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⑤ 基建办要协调那些具体事项先了解些什么给领导参考。急。
因某单位即将或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项目工程,而需要组织一套成员班子代表甲方完成工程报建相关手续,组织和落实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等招投标,组织工地现场监督和管理的办公室,简称“基建办”。
一、基建办的构成
基建办成员由建设主体即甲方负责筹建,一般由本单位非常信任的人出任负责人,可包括工程建设方面比较懂行的专业人士,人数可在3-10人。
二、基建办的作用
基建办的成立,主要是为了配合工程相关的报建、设计、监理、施工等合作方完成工程建设,代表建设主体即甲方协调各方的关系,组织各项招投标程序,监督和管理现场作业。
三、基建办的职责
保障工程建设有序、快速的实施,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有效地控制工程量,为甲方节省工程成本。
然后给你一份某学校基建办的工作总结和展望,应该可以作为你的参考。
基建办公室2009年年终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
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稳定, 2009年的基本建设项目在满足基本教学需求的基础上,以提高科研环境、提高教学实习环境、改善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为主,以适应学校特色内涵发展的要求。现将2009年基建办公室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
1.政治理论学习。
今年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掀起了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热潮,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的指导思想,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明了我们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战略。我们在工作中,要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际,用来指导工作,坚持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兼顾。
2.业务知识学习。
基建办公室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和服务的部门。当前的知识水平和知识结构更新非常快,新工艺的应用、新法规、新规范的出台、新政策的贯彻,不断冲击着每一位技术管理人员。面对新的形势,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工作需要。基建办领导鼓励同志们通过多种方法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
3.网络宣传与学习。
2009年基建办网站以全新面貌改版展现。新网站加强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贯彻,以及新专业技术和知识的更新,可供大家学习交流;加强了基本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图片、工程进度等基本信息,可供查询;还有建筑领域常用的申报表格、文档的链接下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网站的建设是宣传、学习、交流的平台。
二、 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
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合肥市的地方规章政策,我办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依法、依规办事,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
1. 全年减免建设项目大配套费近600万元
按合肥市政府规定,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向政府交纳城市建设大配套费。我校今年开工建设的图书馆工程、餐饮中心工程、小麦区域创新楼工程应分别交纳456万元、232万元、61万元;经过我办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考虑给予减免大配套费用,市政府分别给予减免三个工程大配套费418万元、132万元、35万元,合计585万元。
2. 充分利用招投标机制节约建设资金约1200万元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公开招标、投标,公平、公正评标、定标。充分利用建筑领域的买方市场,结合我校在合肥市建筑市场严格履约的良好信誉,我办与校直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构思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以合理较低价格招得中标单位。今年几个建设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及建筑材料的采购招标,共节约建设资金约1200万元。
3. 严格现场管理,保质保量
a.积极要求监督和审计,提高工作透明度。基本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主积极邀请并诚恳接受校纪委监督,从招标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建筑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全程邀请校纪委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为有效控制投资,我办主动要求校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计。隐蔽工程的验收、重要的设计变更、较大费用的经济签证、材料价格的确定等都在校审计部门参加下共同研究决定。
使基建工作始终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从源头上遏制了违规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基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且更加规范化,为工程的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组织纪律保障,也避免了诸多外界的猜疑。
b.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严格工程质量。由于基建任务多,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我们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监理制,通过第三方对施工单位检查监督,基建办作为我校的基本建设管理部门,每项工程均指派2人以上交叉派驻现场,会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现行各项工程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并要求监理进行监理巡视、旁站,实行见证取样,隐蔽验收等,发现问题,立即给予纠正,严格工程质量。
c.明确责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派驻现场的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在熟悉施工图和验收规范下,时刻关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抽验进场的建材,见证取样送检;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及时总结前一时期的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解决现场问题,安排下一时期施工计划,对基建办不能确定的事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工程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绝不手软。例如:①餐饮中心工程在墩基础正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将设计强度等级C25砼误作C15砼灌注入墩基础中,现场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及时发现并上报,我办立即责令施工企业立即停止施工,进行内部整顿,同时要求施工企业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并更换该工程原有项目管理班子,责成施工企业按设计院出的技术整改方案无条件将工程质量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对工程质量负责;②图书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设计粗糙,出现标识不清、尺寸不对、结构与建筑错位、结构安全考虑欠缺等一系列问题。发现图纸问题后,立即与设计院联系,多次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图图纸交底、修改、完善。因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图纸存在的问题太多,且不能及时解决,导致施工现场一度停工等待,我办强烈要求设计人员到现场答疑服务,深圳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委托其合肥分院派员常至施工现场答疑服务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设计院内部由总工程师组织该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人员对图纸进行全面互相审查,自行完善施工图;在设计院未能及时到现场服务时,我办派员与施工企业共同飞往深圳与设计人员交流沟通以求解决图纸问题以使工程顺利开展;但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图纸存在的问题实在太多,现仍在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解决中。
4. 进一步规范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的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造价,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单、技术联系单、经济签证单等,涉及到工程造价增减的部分,必须严格进行审批后,才可进行施工,方可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涉及工程造价增减在1万元以内的,由基建办主任审批确认;涉及工程造价增减在1-5万元之间的,由分管校长审批确认;涉及工程造价增减在5万元以上的,由校长审批确认。
5. 配合省教育厅进行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中专学校和事业单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计〔2009〕28号)的有关要求,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学校工程建设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促进学校反腐倡廉的建设,我办制定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对2008年以来的工程项目,尤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及在建项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工程项目在决策、规划、立项、设计、招标、投资、施工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完善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推进我校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促进学校基本建设的良好发展。
三、 2009年主要完成工作
1. 图书馆工程
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42546m2,批复文号为发改社会[2006]122号。该工程于本年元月完成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其后完成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平房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于2009年6月6日开工建设。
目前建筑主体已完成人防地下室、会议中心的结构工程。为了便于后期其他专业工作的顺利衔接,在这段施工期间,进行了人防设备招标工作,消防工程招投标工作、电梯招投标工作、内装饰及外幕墙设计及施工招投标工作,并组织其与总包单位的协调合作。
正在进行暖通工程招投标工作、弱电综合布线设计招投标工作。
2. 餐饮中心工程
餐饮中心工程,建筑面积12068m2,批复文号为发改社会[2008]574号。本年完成方案设计及定位审核、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该工程2009年9月19日破土动工,目前正在进行桩基施工。
3. 科技大楼工程
科技大楼工程,建筑面积25641m2,批复文号为教秘计[2006]6号。该工程目前在进行建筑设计方案报建,按校领导指示,同步进行地质勘察、初步设计论证、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招投标、环境评价等工作。
4. 农业园综合楼工程
农业园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9989m2,批复文号教秘计[2006]84号,建设地点在高新技术农业园内。本年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监理招标报名、卫生审核、消防审核、施工图审核等工作,目前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中。
5. 研究生公寓和综合楼工程
研究生公寓和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约70000m2,批复文号发改社会函[2007]464号,发改社会[2009]309号。本年完成综合楼40000m2的立项审批工作,通过消防、卫生、环保、地震、建筑设计方案及定位审核,并进行了初步设计专家论证。目前在进行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
6. 5#、6#学生公寓楼工程
学生公寓5#、6#学生公寓楼工程,建筑面积13022m2,批复文号教秘计[2006]147号。2008年11月破土动工,2009年8月底交付使用。本年完成楼内的内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学生公寓家具招标安装,室外道路工程招标及施工;完成消防验收、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接地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城建档案归档、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顺利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7. 茶叶教学实验厂
茶叶教学试验厂工程,建筑面积1196m2,批复文号教秘计[2006]262号。建设地点在高新技术农业园内,2008年8月开工,2009年5月竣工交付使用。
8. 小麦区域创新楼
小麦区域创新楼工程,建筑面积3196m2,批复文号为发改社会函[2007]759号。该工程为农学院在农业园内课题资金投入的项目,为科研项目,建设地点在高新技术农业园内,2009年4月破土动工,目前主体建筑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9. 三食堂后堂改造工程
三食堂后堂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650m2,2008年底开始建设,因牵涉退让合肥市安庆西路的规划道路红线,耽搁一段时间,2009年暑期交付使用,目前在正常运营中。
10.GMP工程施工企业招投标工作。
11.配合省教育厅进行各项、各时期基本建设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12.第二田径运动场招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及施工企业考察工作。
四、 2010年工作计划
1.图书馆工程
2010.1月暖通工程招投标
2010.1-3月弱电综合布线设计、施工招投标
2010.3-8月进行花岗岩、铝合金门窗、配电箱等甲供材及专业分包招投标
2010.1-9月主体结构施工并封顶
2010.10-12月进入水电、弱电、消防、装饰等施工阶段
2.餐饮中心工程
完成餐饮中心工程结构施工、装饰施工、水电安装施工、室外工程施工等全部施工内容,办理消防、环保、卫生、规划等验收手续,2010年9月交付使用。
3.科技大楼工程
因该工程为校领导要求紧急上马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非常规式,为争取建设时间,采取同步并进的方式进行。
2009.12-2010.1月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
2009.10-2010.1月建筑单体方案及定位审批
2010.1-2月施工图设计
2010.3月施工图设计审查
2010.3月规划报建、报建费用减免
2010.3-4月施工许可证及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2010.4-12月开工建设,主体结构施工
4.农业园综合楼工程
该工程是为加强对农科类专业实习基地的管理,提高实习基地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高新技术农业园内沿合淮路新建的。目前的工作瓶颈是规划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环境保护评价的审批,计划2010年1-4月完成规划报建、费用减免及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并办理施工许可证,争取4月底开工建设。
5.农业园区水、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高新技术农业园区的水、电网基础设施一直不能满足园区内的基本建设需要及园区内的运行需要,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目前已由农业园牵头在进行全园区水、电网基础设施的设计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将进入全面建设中。
6.研究生公寓综合楼工程
该工程已完成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及定位的审查、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初步设计专家论证,但因建设场地内房屋迁移及拆除尚未完成,地质勘察工作无法进行,施工图设计也就无法进行。目前项目处于暂停等待状态,一旦具备地质勘察条件,立即进行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一系列工作。场地内房屋的迁移及拆除工作是该项目制约的关键。
五、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1.学习方面。
缺少与外部学习交流的机会。技术知识可以从书本学习到,但管理知识和经验需要交流、需要互相学习借鉴,尤其需要向学校以外的兄弟院校、建筑领域其他部门和单位学习借鉴。今后应多加强交流学习,以及新技术、新规范的学习。
2.工程管理方面。
缺少投资概算管理。我办的建设项目建安成本造价控制较好,与省内高等院校相比,单方成本造价较低。但在项目建设初始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内容、投资概算不明确。今后应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管理。
校基建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⑥ 如何才能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
1、确保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机构,配置专业安全员,加强安全督导,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懂安全知识和规范,掌握安全技能,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作战能力的骨干队伍,从而能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2、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遵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要通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不仅要自己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必须懂得且主动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职工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3、加强安全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实效。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要求实效,要着重于事故的防范,系统的、有效的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建筑企业在落实公司和项目部规定的安全检查内容和频次等要求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安全检查形式和检查的内容,不但要查一些明显存在的隐患,还要查各工段、各小区及各合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缺陷等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三定”,即: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
4、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发生各类事故时,要认真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机制中。
二、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树立群体安全意识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其安全管理的水平关系到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如何坚持不懈地开展班组安全工作建设,将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常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是建筑专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期努力的一个目标。要建立起一种“群体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对班组长这个集体核心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管理技能。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使班组安全管理逐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一线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预防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关键因素。
三、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是预防企业事故的基础性工程,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安全建设的灵魂,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战略性意义,培养和增强安全文化意识,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特别是本单位以往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使职工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加深对遵章守纪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创建群体安全意识,结合适当的奖惩等手段,开展讨论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增强安全意识。要抓好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工作。习惯性违章行为有两类,一类是个人习惯性违章,另一类是群体习惯性违章,个人习惯性违章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就会蔓延成群体习惯性违章。因此,要从制度上、职工心理等方面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形成的原因,采取教育、奖惩、教化等办法进行治理,不能让习惯违章成为风气。在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教育基础上,在执行上要求要严,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为自觉做到“三不伤害”,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积极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贯彻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思想,按照PDCA(规划一实施一验证一改进)模式进行事前风险分析,如作业指导书集体评审,同时安排施工队伍参加,确定本次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⑦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是什么关系
城市化建设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托。当前,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已经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城市与中心城镇的规划区不断扩大,城市人口迅猛增加,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坚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基本途径。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如何坚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及其他人民防空法规不能打折扣
《人民防空法》自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先后制定了《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不断规范全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这些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人民防空法规,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原则、标准、程序、分工、保障和维护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它既是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依据,又是搞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保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这些法规,是实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目标的最根本措施。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法规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没有真正坚持“应建必建、以收促建”的原则,而是把这一刚性政策演变成五花八门、讨价还价色彩甚浓的“软柿子”,大打折扣。更有甚者,一些政府部门竟把免建人防工程、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堂而皇之冠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名义下发文件,公开违法。少数人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部门,职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管理措施滞后,对不建、少建人防工程和随意降低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的违法现象缺乏足够的认识,听之任之,破坏了人民防空建设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重地制约了当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出台后,经过一年多的工作,特别是当前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正在得到有效的纠正。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及其他人民防空法规,首先在人防的宣传教育的对象上,应该把重点放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上来。坚决纠正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存在的“人防无用”、“影响当地招商引资”等错误观念。要让他们真正了解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民性的人防战备建设,涉及范围很广,党政军民各系统和国民经济各部门都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人民防空体系在战时的有效性,取决于和平时期的长期准备。特别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模巨大,技术性强,耗资较多,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经过长期的、艰苦的建设,才能适应战时需要,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坚决杜绝随意减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标,或随意不建、少建人民防空工程,以及故意拖欠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等违法现象。人防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也要注重加强对人防法律法规的学习,适应人防工作的需要,不当门外汉,不断在工作中加强人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坚决防止人防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渎职犯罪现象发生。
对开发商的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工作。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打铁先要自身硬”,在面向他们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同时,人防主管部门也要为他们做出样子,在人防行政执法中牢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做到对待建设单位一视同仁,审批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坚持用一个标准。不循私情,不搞照顾,不破坏规矩,不给违法者以空子可钻,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开发商严格遵守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
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是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必要条件。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以《人民防空法》和其他人民防空法规为依据,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质量标准的人防工程责令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报建审批、设计审核、施工与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严格按程序进行。重视和加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民防空执法行政机构,提高执法行政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制定人民防空工程规划不能作样子
我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和“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这是《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的。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应当成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自觉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90号政府令对此明确提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建设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且重申:“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近年来,经过人防部门的努力,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取得了十足长进。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用消极应付的工作态度搞规划,调研分析工作不深入,对规划的科学性、工程建设目标的合理性缺乏足够的论证,规划的指导作用不强,是其一;装门面,作样子,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束之高阁,在城市建设的具体操作中并不执行,是其二;由于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专业性强,市、旗(县)人防部门缺乏这方面的技术力量,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力度有限,造成规划质量不高,可操作性不强,是其三。
为了在城市建设中认真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防止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流于形式,应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重视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工作。“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是指在一个城市内,根据国家对不同城市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确定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模、布局、主要建设项目、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方案以及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综合部署。它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主要在城市进行,离开城市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计划,统盘考虑,同步发展,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根据当地城市建设的长期、中期、近期发展计划,科学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全面部署一定时期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进度、规模、类型和布局,并将其与城市发展计划相融合、协调。人防部门要提供详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组织专家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二是要牢固树立“规划就是法规”的意识,认真抓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落实。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是与城市总体规划配套的专业性规划,一经批准,就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个法规性文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发改、住建、规划、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执行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在工作上给予协助,业务上进行指导。各级人防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起实施规划的责任,及时检查督促新建民用建筑和旧城改造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详细规划的执行情况,一定要严把防空地下室的报建审批和竣工验收关,加大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与质量监督。
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不能有缺失
当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当中管理缺失问题,普遍存在,由此引发的违法渎职事例时有发生。尤其是在防空地下室建设中,审批手续不健全、对图纸审查把关不严、施工管理不到位、竣工验收不规范、人防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等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地制约着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的落实。要有效地解决管理不到位、监管不规范问题,应注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计划立项、图纸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擅自简化建设程序、放宽建设标准进行审批现象。
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防空地下室建设工作程序,落实好“新建民用建筑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依法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核手续”的规定,把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关、质量关。从根本上解决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不同步的难题,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走上依法审批、依法建设、依法监督管理的健康轨道。
三是要突出抓好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阶段的管理工作。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发改委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文件、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等报建资料进行详细审核,对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进行认真核实,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四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审核后的施工图纸进行监督检查。要认真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填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对人防工程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督。要真正落实“工程项目技术交底制度”、“隐蔽工程验收责任制”、“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和“人防工程验收制度”等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人防工程的防护标准与质量符合要求。
五是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现有专业人才素质能力不能够满足现实工作需要的问题。要把人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作为人防建设的战略性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改变人防队伍专业人才匮乏的状况。人防主管部门的领导应当充分认识到,培养人才与依法管理同等重要,都是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途径。
以上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的几点思考,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⑧ 日华科技人防指挥信息系统为实现哪些目标做了改进
我知道一些
公司从事应急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及云计算应用,是国内领先的智慧人防和人防警报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长期致力于人防应急技术、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创新,足迹已遍布民防、消防、港口等多个领域,是中国智慧人防和人防应急建设的领航者。
人防指挥信息系统是同信息获取系统、信息处理、系统、指挥组织系统和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等系统构成。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是国防战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重要保障,在平时还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其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 日华科技人防指挥信息系统是一个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具有综合、高速信息处理和传输能力,为各级指挥人员提供科学的指挥、决策依据,为有关人员提供详尽的资料,实施快速有效的指挥自动化系统。实现将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利用、信息对抗手段综合集成为一个整体,确保指挥的实时和精确,显著提高指挥效能;实现力量的综合,即将各个系统紧密交链,确保各个系统间信息互联互控;实行横向间的控制和协调能力,实现网络化、扁平化指挥,使各类人民防空力量形成整体。具有快速、准确、保密、不间断信息传输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实时、可靠、大容量的信息综合处理能力;与军队指挥网上下级互联互控能力等功能特点。最终实现实现将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利用、信息对抗手段综合集成为一个整体,确保指挥的实时和精确,显著提高指挥效能;实现力量的综合,即将各个系统紧密交链,确保各个系统间信息互联互控;实行横向间的控制和协调能力,实现网络化、扁平化指挥,使各类人民防空力量形成整体。
⑨ 建筑施工具体流程
总体施工顺序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制;先结构、后围护;先主体、后装修;先土建、后专业的总施工顺序原则进行部署。
主体工程自下而上施工,室内装修采用自上而下的流向,水、电、电梯和设备等各专业分项工程在结构阶段配合结构施工做好预埋及预留的同步作业,其施工阶段随结构与装修工程穿插进行,专业分项工程与土建工程必须相互密切配合,由项目部统一协调与指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9)人防工程整改方案扩展阅读
施工顺序确定的依据如下:
1.依据合同约定的施工顺序的安排,如重点工程、难点工程、控制工期的工程以及对后续影响较大的工程确定先开工;
2.按设计图纸或设计资料的要求确定施工顺序;
3.按施工技术、施工规范与操作规程的要求确定施工顺序;
4.按施工项目整体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要求确定施工顺序;
5.结合施工机械情况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施工顺序;
6.依据本地资源和外购资源状况确定施工顺序;
7.依据施工项目的地质、水文及本地气候变化,对施工项目的影响程度确定施工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