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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整治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2-07 02:40:41

A. 1,为什么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 2,他的意义是什么 3,最终达到什么目的

治理庸官、无所作为的官

B. 如何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远离懒惰。有学者说,懒惰是人的本性。这个判断正确与否可以讨论,但它不能作为政府官员懒惰的根据。古人曰:“为官避事平生耻”。我们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决定了政府干部必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勤奋工作,追求卓越、追求效率、追求效益,决不能因为自己的懒惰,辜负人民期望,放弃政府责任。必须明白,别人可以懒,政府干部不能懒。各级政府机关必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有了责任心、责任感,就有了克服懒惰、保持勤政的内在动力。
加强效能监察,督促干部远离懒惰。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府的决定、命令,对公职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的监察活动。认真开展效能监察,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机关工作人员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治懒的有效手段。效能监察,可以是某个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环节的专项监察,也可以是针对某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的全方位监察。为了使效能监察更加有效,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实行政务公开,积极受理群众的效能投诉,完善效能投诉机制;坚持进行科学的效能考核,对干部的工作成绩作出客观评价;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根据不同部门和行业特点,健全和完善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各监督主体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鞭策干部不懒不庸。
加强依法问责,使为官不为者及时受到相应责罚。实行政府干部问责,是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应根据新形势下整治懒政怠政的要求,健全政府干部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体系。通过严格执法,真正使法律制度规定成为“烧红的火炉”,碰不得;使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的干部引以为戒。当前在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必须遵循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权责一致、惩教结合,寓教于惩、以惩施教,切实把惩处和防范、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起来,用好问责这把治懒的利剑。
贯彻优胜劣汰的干部选任原则,重用德才兼备、忠于职守、勇于负责的干部,及时清除庸官懒官。领导上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历来对官场风气起着导向作用。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坚持提拔重用敢于负责、勤奋工作的人,那么庸、懒之风就刮不起来,反之,庸官懒官就会顺势而生。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庸、懒干部不能下、不能出的问题。总之,要通过改革和强有力的干部管理,让贪官、庸官、懒官、昏官无路可走,而让那些为国为民尽心竭力的德才兼备者在管理国家的道路上畅行无阻。

C. 为官不为的改进措施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公职,职责是公务,待遇是公定,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当官与发财应当两道”、“干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不干事也是腐败”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
二是完善用人机制,引导为官有为。通过完善用人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及时撤换那些精神懈怠、能力滑坡、不思进取的庸官懒官。
三要强化监督机制,克服为官不为。包括加强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把为官不为作为监督的重点,严格执法执纪,让为官不为者及时受到问责和惩戒;加强群众监督,积极开展群众问政、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工作,督促干部认真履职,扩大人民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舆论监督,及时褒扬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鞭挞为官不为的干部,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D. 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要增来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自。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客观要求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转变一些不适应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模式,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管理经济事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权利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违犯法律就应受到制裁的观念,自觉的做守法、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的模范。

E. 在治理“为官不为”方面,你认为要采取什么措施

充分发挥上级的监督作用

F. 为官不为重点治理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一、“为官不为”现状评估
什么是“为官不为”?访谈中,有干部提及,“‘为官不为’就是‘不干活’”。也有干部谈到,“如果用创新作为、积极作为的标准来衡量,‘为官不为’人数还不少,这是官场潜规则”。据此,本研究认为,“为官不为”的内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为官不为”是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行为。而广义“为官不为”是干部由于理解与认可程度、自身能力及受益程度等原因,不完全、不及时、不有效履职履责的现象,包含动因、行为及后果三个维度。
在“‘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的14个选项中,干部选择最多、排名第一的是“遇到重大、疑难或棘手事件,回避逃脱”;排名并列第二的是“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和“工作出现漏洞或失误时,推诿塞责”;排名并列第三的是“枪打出头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决策讨论时,有意不充分阐明自己观点和意见”和“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执行力不足”。“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宁可工作不干,也决不得罪人”、“缺乏敢闯精神,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则紧随其后。
新形势下,各地方、各部门的“为官不为”现状如何?访谈中,干部大体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为官不为”是局部现象。有干部提及,“多数干部还是有为的,主流还是干事的,少数、局部存在着‘为官不为’的现象”,“还有少数干部存在着‘不吃不要也不想干’的现象。”也有干部谈到,“县以下干部干事多,不为少;机关干部干事少,不为多”,而有的干部则认为,“‘为官不为’还是一个现象,并非问题,并非主流。当然,如果没有适合的政策加以引导,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和影响”。二是认为“为官不为”已然成为一种潜在暗流。譬如,有干部指出,“不作为是很普遍、很严重的痼疾”,“‘为官不为’现象在八项规定之后特别突出,很是普遍”,或者认为“不少干部存在着‘新形势下不想干、不会干、不能干’的问题”。
在“您对当前‘为官不为’现象如何评价”问题的调查中,47.30%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为官不为”现象非常严重或是比较严重;29.73%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为官不为”现象一般;20.27%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为官不为”现象不太严重或不严重;2.7%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太了解整体状况。从数据中可知,大部分干部认为“为官不为”比较严重,值得高度重视。而“‘为官不为’现象在哪个层级表现比较突出”的调查显示,认为县级、市级、省级层面比较突出的比例分别为37.84%、28.38%、18.92%。
二、“为官不为”原因分析
为什么会出现“为官不为”现象?访谈中,干部主要从如下三个视角来分析“为官不为”的内在根源。
一是从干部自身角度进行诠释。有干部谈到,部分干部“为官不为”是由于主观上的政绩观出现偏差:“党性意识滑坡,责任意识下降”,“能力跟不上新的形势”,以及“部分干部为官动机不纯,有为是为自己而为,而不是为国家、为民族而为。没有自身利益就干脆不为,这样的干部还是为数不少的。”
二是从干部管理体系角度加以剖析。有干部指出,“现在的干部管理机制太松懈,只能上,不能下,除非是违纪违法被抓”。还有干部谈到,“导向问题非常关键。我们是用改革创新的干部,还是要不出事情的干部”,“有的地方,做得好不如说得好,说得好不如跑得好。做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也有干部谈到,“干部存在跳跃性使用的问题,今天做农业局长,明天可以做文化局局长,客观上存在岗位不适应的问题”。还有干部谈到,“干部激励机制跟不上,越到基层,越到边疆地区,收入越低”。也有干部谈及,“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扯皮,存在着体制上的障碍”。
三是从严治党的背景加以探悉。有干部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逐步成为新常态,原来干部管理松懈,一下子严格起来,有些干部感觉不适应”;“部分干部仍用老的思维来谋划工作,推进创新工作感觉‘压力山大’,能力不足”;“老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有群众反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干部管理严格了,找他们办事,态度是好了,但事情不办了”;“现在提出要依法行政,问责力度加大,干部心存害怕,我不干事就不能问责了吧”。还有干部指出,“‘为官不易’导致‘为官不为’,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干部们害怕秋后算账。现在的倒查机制不尽合理,有些问题在当时看是合规的,搁置到现在来看又是不合规的”,“为官风险加大,甚至部分干部也要求提前退休”。
本研究从干部个体、干部管理体系、政治生态与文化三个角度对“为官不为”的内在根源进行调研。调查结果表明,干部群体较为忽略干部个体因素、政治生态与文化因素,将干部管理体系视为“为官不为”现象产生的重要根源。在“‘为官不为’原因主要有哪些”的调查中,56.76%的被调查者选择“干部选用不够完善,没有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氛围和导向”;54.04%的被调查者选择“干部考评不够完善,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44.59%的被调查者选择“干部激励机制不足,缺乏足够上升空间”;40.54%的被调查者选择“部门权限不清,岗位责任模糊”,以及“干部工资待遇较低,工作压力较大,各种规矩多”。
针对访谈中干部提到的“为官不为”与从严治党的问题,就“为官不为”与干部选用从严、惩治腐败从严、改进作风从严、落实责任从严、管理监督从严、纪律约束从严之间的关联进行问卷调查。62.16%的调查对象认为,“为官不为”与“对落实责任从严的恐惧,害怕问责而不为”存在关联。中央加大对责任主体的问责力度,部分党员干部害怕问责而选择“为官不为”。41.89%的调查对象认为,“为官不为”与“对纪律约束从严的疑惑,不清晰‘红线’‘底线’而不为”存有关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仍在路上,中央对于党的建设顶层设计、改革思路明晰,但是地方和部分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干部不清晰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没有胆量放手推动工作而选择不为。还有40.54%的调查对象认为,“为官不为”与“对惩治腐败从严的忧虑,将反腐倡廉与干事创业相对立”存在关联。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情形下,部分干部把反腐倡廉与干事创业相对立,把更多精力花在琢磨如何安全着陆,退休后如何生活上,缺乏推进工作的动力与愿望。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部分干部不是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更多虑及个人利益得失,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产生认知与情绪偏差,害怕全面从严治党给自己带来潜在威胁,不同程度产生焦虑、恐惧、不安等负面情绪,出现“为官不为”现象,并通过上下级权威服从、干部间关系认同机制不断扩散。
三、治理“为官不为”对策建议
如何治理“为官不为”呢?访谈中,有干部谈到,“要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能力教育”,“要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要把有所作为、不乱作为的干部用起来”,“要加强让干部想为、会为、能为的制度建设”。还有干部指出,“要加强绩效管理,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完善职级并轨制度,以激励基层干部”。同时,还要“建立一定的宽容机制,改革创新本身就是打破原有的游戏规则,对于失败要有一定的宽容度”。
对于“怎样整治‘为官不为’”这一问题,干部建议中排名前八位的举措分别为:“实现‘为官不为’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体系的有机结合”;“拓展职级晋升通道,改革薪酬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落实‘为官不为’治理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编办牵头建立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负面清单”;“拟订‘为官不为’治理法规”;“健全包含述职报告、全面巡查、有力追究、试错免责等常态工作机制”;“构建‘为官不为’预警体系,采取谈话、整改、停职等举措加强监管”;“保障群众和媒体‘为官不为’治理的实质性参与”。
在调研的基础之上,我们认为对“为官不为”的治理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下管一级的分层级分领域治理体系。坚持“严”字当头,完善法规体系,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完善法规体系是从严治理的主要依据。
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使之与实际情况更为匹配,以法律形式规范“为官不为”。根据三定方案,各级编办牵头建立、公开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负面清单,合理划分各级机关党与政、正与副、集体与个人、不同层级之间的职责,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形成科学有序、清晰无缝的可监察、可考核、可追责的干部责任链条,构建覆盖决策、执行与监督的责任规程。每年对责任清单进行修订,使其与中央最新精神要求相互衔接,确保中央精神要求贯彻落实。
2.健全激励机制是从严治理的关键所在。
一是实现“为官不为”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体系的有机结合。把“敢于担当”标准贯穿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全流程。在干部选用实践中引入“为官不为”的一票否决权,畅通“为官不为者下”的渠道。二是拓展职级晋升通道,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职级与工资待遇挂钩,拓展干部职业发展通道,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引入平衡记分卡,加强绩效管理。借鉴企业从财务绩效、客户满意、内部管理及员工成长创新四维度进行关键绩效评价的做法,对干部薪资进行动态调整,以达成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增长目标和潜力目标、财务目标与非财务目标、外部目标和内部过程的平衡。四是建立干部试错的免责机制。及时出台规定鼓励干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对创新工作中的失误建立特殊的免责机制,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思想负担,明确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法律法规的就大胆去做,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3.建立约束机制是从严治理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重大决策的实录机制。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决策过程如实记录,存档备案,以便有据可查。二是健全全面覆盖的巡查机制。适时开展“为官不为”专项巡查,核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督查考核及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将发现问题作为检验巡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三是健全严肃有力的追究机制。制定“为官不为”追究实施细则,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严重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违反工作纪律,由组织部门负责追责;违反组织纪律,由纪检部门负责追责。对出现普遍性“为官不为”现象的地方和单位,既要处理不作为干部,也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四是建立全面动态的预警机制。广辟信息收集渠道,构筑包含党委政府、群众及同事在内的开放多元立体“为官不为”信息采集网络,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干部“为官不为”进行动态实时全面监测。结合预测推断法确定干部“为官不为”预警阈值,划分轻度、中度和重度预警区间。针对不同类型警情,采取告诫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停职检查、党纪政纪处分等举措。

G. 如何整治“为官不为”

1、将解决“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问题之一。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应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党的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持续深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人心,使正确权力观在党员干部中扎根,成为党员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要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党的作风建设从“运动式”向长效化、经常性转变。一是将治理“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将反“四风”丰富为反“五风”,增加反“懒政之风”;二是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体制机制,将防范和惩戒“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勤政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2、依据相关法纪,抓细、抓实,确保“止庸治懒”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出现“为官不为”现象,反映出某些官员在新形势下对如何服务于市场经济茫然不知所措,或缺乏担当。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充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分享者,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效率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懒汉”者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调离的调离,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大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敬感,引导社会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的理解和宽容,着力纠正社会上少数人眼中看到党员干部都是腐败分子的错误观念,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全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也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为党员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机关绩效管理,推行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选人用人机制,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要将机关绩效管理与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要建立健全党委考察和群众推荐评议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建立党员干部的“试错机制”,鼓励干部进行先行先试。

H. 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哪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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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I. 如何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为方面存在问题,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和国家的“致命伤”,那么,为官乱为、为官不为则是党和国家的“慢性病”。而不管是“致命伤”还是“慢性病”,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作用。对“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有关现象不进行严肃整治、严厉问责,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笔者认为,抓好“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和把握好以下要诀。

突出一把手负责。常言道,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干部,是“两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责任,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带头排查问题、深挖根源、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树好样子、作好表率,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主动将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扛起来,不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履责不到位的,要坚决追究、严厉问责、从严治理。

坚持一竿子到底。“两为”专项整治,是在向作风顽疾开刀,是党员干部的自我革命,没有好的作风抓不行,不抓出好的作风更不行。而作风实,才能成效显。各级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做到务实务实再务实、认真认真再认真,要坚持一竿子到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接地气,不断增能力。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克服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本位主义,将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不让问题挤压、矛盾成堆。要坚决反“四风”、转作风,将“两为”专项整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绝不能也不允许大而化之、马虎应付,要防止和杜绝形而上学的行为和官僚主义的作风。既要“沉下去”,更要“融进去”,与群众做朋友,为群众办实事。

体现一碗水端平。公开公平公正,是做人准则、做事原则,更是为官之道、为政之要。“两为”专项整治,是针对的所有机关工作人员,不是针对极个别人,也不是要解决极少数问题。这就要求在整治、治理的过程中,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则面前没有特例,要体现一碗水端平,不“看人兑汤”,要动真碰硬,不讲情面、不留死角、不搞特殊。无论是谁,不论职位高低,不论权力大小,只要存在“两为”问题,都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予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做到“四个一律”:问责决定书一律存入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被问责人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被问责人在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注重一揽子落实。整治“为官乱为、为官不为”工作面广量大,是个一揽子工程,这就要求各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形成一揽子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抓好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的对标和衔接,统筹推进、联动共为。既要抓好上级的示范带动,更要抓好下级的责任落实。上级机关、领导干部不能搞“上面害病、下面吃药”;下级也不能事不关己、消极应付。矛盾积压在哪个单位,就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衔接顺畅、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就能上行下效,让上面带得动下面;又能令行禁止,让下面跟得上上面。部门和部门之间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不互相推诿、不彼此扯皮。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的今天,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为官要有为,不能乱作为,但要奋发有为。各级各地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奋发有为,扎实推进“四个全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也才能使“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成为美好现实。

J. 街道社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情况总结

一、加强领导,取得实效
7月日,我局召开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动员会议,学习传达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并迅速在全局上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干部职工“七类”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在加强行业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查找情况
全局职工结合扶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纠,重点查找和整治七类突出问题。通过自己查找,别人帮找,征求意见汇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方面。主要表现:扶贫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执行力差,有”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现象。
2.廉而不勤、勤而无效方面。主要表现:不思进取、工作效率不高。
3.“中梗阻”、“踢皮球”方面。主要表现:学习业务少,研究扶贫政策少,生搬硬套;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
4.漠视群众、冷硬横推方面。主要表现:深入基层少,脱离群众,凭经验,相当然办事。
5.律己不严、作风散漫方面。主要表现:有时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有所松驰,有迟到现象,有星期五现象,制度执行说在嘴上、停在纸上。
(二)整改情况
1.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调研工作。完善调研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每年有调研计划、保证调研时间、拓展调研方式、丰富调研内容、,确保调研成效。切实纠正调研流于形式、走过场、无成果问题。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基层干部群众到机关办事有人处理、有人跟踪服务;工作限时办结、保证质量;工作过错严格追究、限期整改。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遇事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完善《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管人、管事、管纪律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是强化机关管理。完善并落实局机关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制度。
2.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认真实施“精准扶贫”。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移民政策,准确解读“精准扶贫”实质内涵,切实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按计划有序推进扶贫解困工程,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2019年基本解决我县10.21万贫困人口贫困问题。
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完善我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使扶贫项目建一个、成为一个、见效一个,资金使用安全,贫困群众满意。
三是做好联系服务基层工作。深入开展“双联”和定点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党员义工日等活动,主动到社区、挂钩村开展志愿服务,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班子成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其他党员干部联系1户贫困群众,要切实关注贫困地区、关心贫困群众,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按照上级信访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实行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畅通诉求渠道,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及时解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扶贫、移民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重视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要高度关心重视,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帮助解决。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对虽有政策,但受计划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到规划、逐步解决;对没有现行政策支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反映,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集中整治。按照“三对照三查看”,查干部职工工作状态、查工作作风、查工作效果。
2.完善制度。一是制定机关单位办事规范;二是制定机关干部行为规范;三是加强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制度规范。
3.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篇2: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廉而不勤”、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就我局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开渠道,认真查摆“三为”突出问题
为做好查摆问题工作,根据工作特点、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征集意见活动,一是通过座谈和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环卫工人、城管队员、服务对象、退休职工对我局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街道城管办、管理服务对象,对我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在局机关和各城管中队设置意见箱,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并分层次原汁原味地转达反馈。
二、深入剖析,客观查摆“三为”突出问题
(一)存在廉而不勤的问题
1、我局作为同基层群众直接沟通的部门,少数干部职工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敷衍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凭个人喜恶办事,热衷于形式主义。多年来存在的老旧化粪池的安全隐患问题,老旧市政设施破损严重问题,城区的烧烤规划问题,无物管小区的管理问题就避而不谈。导致这些问题拖了又拖,至今也没有拿出相关的解决办法,同时在工作中缺乏长效管理意识和工作机制,只讲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导致工作长期出现反弹,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时好时坏。
2、少数领导对工作不深入,不具体。习惯于办公室办公,习惯于电话听汇报,习惯于远程指挥。出现困难问题时有的班子成员不愿意主动走出机关,深入城管队伍、服务对象中对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分析,在新情况新形势如何开展城市管理学习的不够深入。
3、满足现状,缺乏锐意进取精神,对困难缺乏斗志,思想上不求进步,精神上没有动力,满足于既有“地位”,缺乏创新,放松思想,不再追求进步。
(二)“中梗阻”“踢皮球”的问题
1、少数领导对相关分工看太清楚,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问题,注重部门利益,各打各的“小九九”,遇事“踢皮球”,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比如扬尘治理工作,即涉及环境卫生工作也涉及市容执法工作,两个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存在问题,各部门各自为政,缺少团队合作精神,导致工作效果开展不佳。
2、个别干部职工对工作挑三拣四,好办、易办,在办公室就能办的的工作就做,难办、要跑路、要斗硬、要下功夫思考的工作就推诿。对市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不认真思考,马虎应对,与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存在“大懒支小懒”的情况,不亲力亲为,不过细,造成工作脱节。
(三)吃拿卡要的问题
由于城管队伍人员较为复杂,在招聘时未严把思想关卡,导致部分城管执法队员执法水平低下,简单粗放,乱执法、粗暴执法、不依程序执法,甚至出现“吃拿卡要”行为。
(四)漠视群众的问题
城管工作存在特殊性,一方面是面临生存问题的摊贩群体,另一方面是占道扰民的不规范现象,开展城管执法工作难,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之间的矛盾大,部分执法人员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管理思维死板,服务思维淡薄的现象,在工作没有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造成部分群众不理解城管执法工作,加剧了矛盾的产生。
三、问题的根源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入剖析,抓住问题实质,深挖思想根源,找准问题存在症结,一是工作中缺乏竞争氛围,少数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平平,不犯错误,总认为过得去就行,单位也没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纠正这些人的思想和行为,造成这些人缺乏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的精神,业务水平不高,办事效率低下,影响了整个机关的工作效能;二是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总认为行政管理部门是执法管理的主体,仅仅把自己当成管理者、执法者,没有真正树立服务的理念,强化管理而淡化服务,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的切入点等方面都还达不到高标准,难以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此外主动服务、创新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思想还没有彻底解放,很多方面还不能突破体制和机制的限制,缺乏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思想上固步自封,难字当头,缺乏改革创新的胆略;与时俱进做得不够,面对瞬息万变的形势,不能适应信息时代要求,解决日常工作难题感觉束手无策;四是制度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违规违章现象偶有发生,惩防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干职工思想懈怠,对工作缺乏热情,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一些干部怕得罪人,不敢管,不愿管,工作起来和稀泥,制度自然难以落实到位。
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整改“三为”突出问题
(一)提高认识,集中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三严三实”、“十个不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的各项措施,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宗旨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同时,牢牢坚持“晚抓不如早抓,被动抓不如主动抓”的工作思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针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二)结合实际,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继续落实“十不准”的执法纪律,在各中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禁重管理、轻服务,以罚代法、以言代法;执法监管方式不当吃拿卡要、粗暴执法、酒后执法等违纪现象;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和法制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对城管舆论的正确引导,发挥舆论引导的主动性,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城管工作,获得人民理解支持,塑造城管形象。
(三)加强督查,强化整改落实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岗位目标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查严管“十不准”违规违纪的问题,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存在“中梗阻”、“踢皮球”问题的干部职工,以及在重要岗位长期任职、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包括跨部门交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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