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项整治工作
⑴ 林业局在落实专项行动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回
(一)对森林答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⑵ 怎样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未雨绸缪、见微知著,多举措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期准备。
要想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前期准备工作必不可少。首先,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在于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因此每一名监督执法人员都应当深入学习消防监督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协调、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在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方案出台后,应当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请政府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建立工作领导机制,统一部署任务,统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过程中,消防机构还要重视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2)林业专项整治工作扩展阅读:
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调,也需要公安消防机构的积极努力。
只要全体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重视整治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和纠正。消防工作就一定会向更完善、更有效的方向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就一定能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
⑶ 如何做好以森林公安为主力军的林业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调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签订林业内依法行政责容任书,明确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宣传查处力度。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强林业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统一安排,开展“百日严打”、“区域性严打”、“警车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经营、加工及占用林地行为。
⑷ “6+6”专项整治工作指什么
今年以来,嵩县创新方法,实行“6+6”工作模式,精准推进“四查四促”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脱贫攻坚进行精准服务。
做到“六个建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县、乡、村三级“四查四促”领导体系和工作队伍,层层联动,密切配合,彻底解决“谁查谁促”的问题;建立三级查促明细台账,印制举报公告,接受群众举报反映,真正解决“查什么促什么”的问题;建立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县、乡、村三级查促责任,解决“查谁促谁”的问题;建立督查、通报、追究三级查促机制,解决“怎么查怎么促”的问题;建立三级便民服务中心,解决“为民务实”的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立三级阳光村务微信监督平台,解决随时随地及时全面知情监督的问题。
做到“六个结合”,服务中心工作。专项行动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结合,有力推进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与深化“两个责任”落实相结合,推动“两个责任”在嵩县落地生根;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结合,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全县;与巡察工作相结合,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实现警钟长鸣;与“以案促改”相结合,深挖违法违纪根源。
在“6+6”工作模式的推动下,“四查四促”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全县共排查问题线索563个,立行立改416个,查处问题257个,处理197人。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单位负责人26人,其他领导约谈43人,诫勉谈话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⑸ 林业工作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有几个方面
(一)林业科技项目财政投资不足,不利于项目的后期管理。由于财政补助资金仅够购买种苗及开支部分肥料、整地、植苗等费用,基地建成后至投产前缺乏管理资金,特别是白夹竹低效林改造项目,必须连续3年投入进行综合改造措施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因此资金匮乏成为影响项目建设成效的重要因素。
(二)林业科技项目建设规模小,不具备规模化经营条件,实施产业开发潜力受影响。
(三)林业科技推广经费缺乏,工作开展困难。由于财政没有将林业科技推广经费列入预算,县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科技推广工作经费缺乏,工作开展困难。乡镇林业站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没有经费收入,工资难保。国有林场(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没有其它收入,职工只有靠从事天保工程建设获得部分劳务费,国有林场及经营所没有其它经济收入。基层林业单位只能从各方面挤出一点儿资金来用于林业科技工作,但这只能是杯水车薪,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四)信息闭塞,科技推广项目筛选困难。由于县级林业科技人员很少参加诸如林业科技交易会、科技产品博览会、学术研讨会等林业科技相关活动,加之信息宣传报道较少,无法获得最近先进实用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资料,找不到适合本地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林业生产仍沿袭传统落后的生产经营措施,生产力水平较低。
(五)林业产业开发人才奇缺,产业经济落后。由于我县大多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所学专业为林业、森保等,擅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但对从事林业产业开发就比较困难,不具有从事林业产业开发的前瞻性思维,没有掌握林业产业开发的关键技术,对项目选择、品种引进、生产经营技术、产品加工等把握不准,造成经营粗放,林产品加工业不发达,从事林业产业开发效益差,产业经济落后。
(六)科技推广机构设备落后,不适应现代林业科技工作的需要。县上虽然成立了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但由于财政无科技推广经费预算,上级部门对县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几乎没有资金支持,科技推广机构缺乏必要的设备,已经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制约着林业科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