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常规
⑴ 如何治理五乱
抓“城来乡清洁工程源”不能做表面文章,搞突击应付检查;各部门要端正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杜绝职责不分、推诿扯皮、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要科学合理规划,合理安排,长效管理;要狠抓面上的综合治理和点上的常规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调整力量,通力合作,落实责任,力求责任到人、责任到街。
⑵ 在"十大整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学习上静不下心。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部分党员干部缺乏主动性,满足于一般了解和应付上面的考核。 由于平时政治理论不扎实,对上面的政策理解不透彻,与工作联系结合不紧密,上级政策很难在群众中得到有 效地宣传和贯彻。有时在做群众工作中甚至出现了理屈词穷的局面,工作中很难说服群众,让群众理解上级意 图,支持和配合市里的中心工作。在业务学习方面,不少同志满足于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习惯于按常规办事,习惯于按经验办事,缺乏钻研精神,缺乏创新意识,工 作难以打开新局面。
二是工作上沉不下身。一些党 员干部习惯于在办公室开展工作,习惯于用电话指挥工作,特别是一些镇(街道)干部,缺乏深入基层、深入 群众的工作意识。有时下村只在面上走一走,到村干部那里谈一谈,而直接到农户,访贫问苦就更少,对基层 群众提出的问题,也是能推则推,不能一抓到底。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和自己分管的工作, 习惯于用会议去贯彻,用会议去落实,而直接到一线了 解督查的比较少。有些工作上的会议自己觉得不是很重 要,请人代会现象也比较多。有的干部把许多精力化在 了接待、应酬上了。
三是原则面前拉不下脸。有许多领导干部习惯于听好 话,看好脸,喜欢报喜不报忧,自己在原则问题上比较 圆滑。对部下存在的问题该提醒该批评也没有严肃地提 出来,怕得罪人,怕在民主测评中失选票。对上面的规 定,自己遵守还可以,但去大胆批评别人就觉得比较为难。在有的问题上不讲规矩,讲人情,不讲原则,讲感 情。在同事之间、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很有一套, 批评别人不痛不痒,表现出一种洁身自好,事不关已, 对事业对同志不负责任的处事态度。
四是名利面前吃不了“亏”。有的干部对名利看得很 重,职位上、待遇上,不比成绩,比资历,不比贡献, 比级别。平时工作不用心,认为年头到了就该提拔,同 事提职,他就应该有份,否则,组织上就亏待他了。从 政府部门到党群部门工作就认为不重用,从街道调到镇 里工作就感到没有面子,不提拔就不想去,在任职上与组织讨价还价,斤斤计较。
⑶ 幼儿园常规差该如何整治
多表扬好的幼儿 还可以食物 贴纸等奖励他们 然后乘机做规矩或让幼儿乖乖的就好。千万不能 凶但是可以严肃 对不听话的要严肃的指导 等他听话了再进行下一个活动 多用夸张的语言表情动作 这样他们转移注意力围着你 习惯养成后 孩儿们全都听你的了 加油 别气馁啊
⑷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什么意思
是相对于日常的、常规性的安全检查而言的,“专项”就是专门针对某一项目或某一领域进行,例如“打非治违”专项,“木材加工业”专项,“水上交通”专项,等等。
“整治”就是整改、治理,一般由上级部门下发专门文件,下级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然后再向上级部门提交专项整治报告。
⑸ 环境现状评价的恶臭的常规治理技术
从最初的扩散稀释、水洗,发展到传统的吸附、焚烧、化学吸收,直至新兴的生物脱臭、光催化氧化、臭氧氧化、等离子体分解等除臭技术,恶臭的治理不外乎是借助于物理、化学、生物手段,或其联合工艺,通过稀释中和、吸收转化或生物降解等过程,减轻或消除之。
恶臭的常规防治技术(如表1所示)各有其优势和局限[3-11]。物理法只适宜处理低浓度、范围小的恶臭,且成本较高;化学法除臭不持久,除臭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高;生物法虽成本低廉,效果好,但菌种的筛选培养较为困难,见效稍慢。
因此,应根据填埋场恶臭的特性、强度和除臭要求等,选用合适的治理技术,或采取联合工艺,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恶臭,减少污染。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为1.4亿吨,除了少部分焚烧、堆肥或回收利用外,其余70%以上被运送到填埋场进行处置。垃圾在填埋场的存放、装卸、平铺、压实等过程中,由于其中有机物的腐烂分解,不可避免将产生恶臭污染。
恶臭气体按其组成可分成5类:①含硫化合物,如H2S、SO2、硫醇、硫醚等;②含氮化合物,如氨气、胺类、酰胺、吲哚等;③卤素及衍生物,如氯气、卤代烃等;④烃类及芳香烃;⑤含氧有机物,如醇、酚、醛、酮、有机酸等。
恶臭既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又将产生二次污染,因此在填埋场的选址、运行和封场等过程中均应被单列考虑。特别是在填埋场运行过程中,因其产生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等特点,近年来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环保工作虽然越来越重要,但中国的整个环保体系的运作流程和十几年前相比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春节假期刚一结束,国家环保总局便连发两道金牌,先是通报近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接着在次日,环保总局又开始全面排查新建化工项目,少帅潘岳高调要求全力消除环境隐患、推行规划环评、防止松花江事件重演。
在国家计划委员会改名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之前,跑环保口的记者,肯定不象今天这样动辄便能发出头条新闻。毕竟,在计划经济当道时,一纸命令直接就可以让项目或停或死,根本无需采用环保测评这样间接婉约的手段。
早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中央对地方经济调控方式的改变,严格执行环保程序成为中央地方博弈时,中央政府组合拳中较有力的一个套路。
但环保风暴也有自己的问题要解决,那就是在保持其坚硬力度的同时,能否更加常规化程序化而不要演变成一场运动。
按照日本制度经济学学者青木昌彦的理论,转轨经济中存在历史的路径依赖,简而言之,在制度转轨过程中,尽管出现了新的制度,但在新制度框架中,仍难免有相当一部份是由其经济的历史条件所规定下来的。
把这个理论放在屡屡刮起的环保风暴中来套,那就是环保工作虽然越来越重要,但中国的整个环保体系的运作流程和十几年前相比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举个例子,上个月,我去粤北山区采访北江污染一事,当地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也向我讲述了他们的难处,作为山区县,经济落后,只能吸引一些被珠三角淘汰的污染型企业,于是,地方财政来自于这些污染企业所带来的收入,而地方环保人员的工资又全部由地方财政解决。由于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受多方因素左右,环保工作的艰巨重担,又只好落在了轻飘飘的官员自身道德建设上了。
多年以前,我也曾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参与过项目落地工作,因为投资上亿,便有来自中央的环保官员拿来材料让我们去填,我记得其中有一份材料叫做《当地居民对此项目的意见调查》,大概有一百多份,我们转手把这些问卷塞给了当地的官员。为了吸引投资,官员自己就把问卷搞定了,所以,在这些卷子里面,你当然看不到,有谁会不知好歹地怀疑项目可能会造成的污染。
其实这种境况绝非环保部门一家所遇到的。我曾做过一个检察改革的调查,许多检察官向我抱怨,由于检察机关的经费依靠地方财政负担,于是司法机关仰人鼻息的事就在所难免。甚至在各级检察院的人员录用上,省检的话语权还比不上该市人事局。
在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一个思路,希望效仿海关,将各级检察机关的经费转由省级甚至中央财政支付,但这仅是一厢情愿,至今没有见到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倘若由于制度设计的漏洞,使得司法独立都遇到这么多的阻碍,那么,对地方环保机关能否自觉自愿地贯彻中央的意图,我们当然也有理由抱怀疑态度。
水环境质量评价分级及程序
我国的环境质量评价工作起步较晚,但近几年来进步很快。特别是国家环保总局于1993年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1U/T2.1—2.3—93),从技术和方法上对我国环境质量评价进行了系统的规定,环境质量评价工作逐步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