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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与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 2021-02-04 13:40:44

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何重大意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什么?
第一,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
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第二,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第三,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

一、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就是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这些构成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这种能力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治理能力的关键是人的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其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国家治理能力=制度执行力=改革发展稳定能力+内政外交国防能力+治党治国治军能力等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依照我国宪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担负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使命,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
一是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是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四是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Ⅱ 如何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政治属性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政治领导和政策推动下治理国家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集中体现。
从治理结构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含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和党的建设六大体系,且这六个体系不是孤立存在或各自为政的,而是有机统一、相互协调、整体联动的运行系统。其中,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市场治理、政治治理体系中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核心要素。
从治理目标来看,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一是规范化,无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都应该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法治化,任何主体的治理行为必须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民主化,即各项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各项制度安排都应当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四是效率化,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行政效率;五是协调性,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在这五个目标中,能否实现法治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至关重要的。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从治理主体角度讲,有效的治理,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过去我们的社会管理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管理主体的政府一家独揽,市场、社会、民众的力量比较薄弱,甚至缺席,这导致了社会治理的过度行政化,造成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通过改革,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市场本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从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人民本位,让人民群众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实现自我治理,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点。
其次,从权力运行角度讲,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原来政府承担了其他主体的许多职能,现在要通过简政放权,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放权于社会,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力的边界范围。在此基础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最后,从组织结构角度讲,有效的治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重点是要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用机制再造流程、简事减费、加强监督、提高效能。

Ⅲ 如何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体现了我国对30多年来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表明了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把握。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丰富了国家现代化的内涵,是对改革目标的拓展和延伸。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放在总目标的高度,是对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高度提炼,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治理理论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分析框架,是对传统理论的超越和发展。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服务型政府的理想模式是公共治理模式,公共性是治理的灵魂和宗旨,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共同治理,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持续互动过程。
1、从治理能力角度看,强调将市场的激励管理机制以及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强调效率、市场化、竞争性和灵活性。
2、从治理主体角度看,强调“三部门”合作治理。政府和市场均存在失灵现象,传统的“二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管理需求。治理主体应具有多元化,政府作为第一部门、市场作为第二部门、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共同构成治理的主体。
3、从职责权限角度看,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公权力机构;市场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权力组织;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三者彼此分离又相互依赖。
总之,治理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它不同于行政和管理,它掌舵而不划桨。治理与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1、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等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权力机构,也可以是市场和社会组织。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主体共治的理念。
2、权力来源不同,管理的权力来自统治阶级及国家法律授权;治理的权力来自公众认可及社会契约,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公民直接行使权力,达到自治的效果。
3、适用范围不同,管理是一个制度性概念,体现国家意识形态,只适用于政府权力所及领域;治理是一个比政府更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全社会。
4、手段机制不同,管理以政府命令、控制和规制为主,强调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治理强调对话、协商、长期合作,强调权力的自上而下或平行运行。
5、价值取向不同,管理强调的是行政观、制度观和责任观;治理强调民主观、社会观和法治观。
6、达成效果不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管理多头痛医头、就事论事,效果往往事倍功半;治理更注重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顶层设计与摸石过河有机结合,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就具体内容,包括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安排,如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等;就构成要素,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手段及治理效果三个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使之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指在新的历史时期,建构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它为行政体制改革确立了新的目标愿景,是实现以发展为诉求的政治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个良好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
1、国家机制、市场机制、公民社会机制的互相支撑与平衡;
2、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宪法与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社会契约和价值认同成为公共治理的社会土壤;
3、民主与效率的相互补充与协调,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且有利于提高行政与经济效益。
全面深化改革,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关键要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使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国家、社会、市场三者良性互动的“善治”效果。那么,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灵魂,当前不论是权力机关干部还是广大群众对国家治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甚至存在很多过时的、不与时俱进的观念和思想。例如,官本位思想十分盛行,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的主人,将行政权力看作是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利益的私人物品,将权力的运用看作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和管理,习惯以管理者身份干预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缺乏服务意识,缺乏法律与规则意识,习惯以自由裁量权对权力的运用进行界定,习惯于“家长式”管理模式,认为政府或公权部门是唯一的管理者,将公民、市场及社会组织看作被管理者。同时,从公民角度而言,官本位思想同样存在,遇事找政府成为既定的思维模式,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参与政治生活、争取自身利益的内生动力和能力,公民社会的发育仍处在萌芽状态。
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刻不容缓。就政府而言,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委托属性,人民群众是权力的委托者、监督者、制约者,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树立法治权力观,用法律规范、治理和控制国家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必须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从人民群众角度而言,必须树立主体意识观,认识到自己是权力的委托者,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理顺各治理主体的协调匹配,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关系。
一个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内部权限分工合理、职责范围有限、高效运转、与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政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化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与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到经济建设型政府再到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场经济的活力不断得到释放。然而,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依然采取稳定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的管理导向。随着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复杂化,国家决策范围不断扩大,政府已经无力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政府失灵现象在众多领域开始显现。
因此,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职责有限的政府。将市场与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体组织化发展,分散国家治理资源,在多元、集体、互动的治理模式中,解决庞杂、专业的社会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坚实基础。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
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应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各个治理领域的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四、在具体治理方式的创新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思路:
1、契约化与合作方式,转命令为协商,转独占为合作,为权力寻求新的合法性途径。
2、市场化与竞争方式,转官办为民营,转垄断为竞争,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3、法治化与服务方式,转人治为法治,转管理为服务,让权力在法律与制度的框架下运行,汲取现代治理的思想精髓。
4、注重信息与科技手段的运用,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武装国家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减少治理成本。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放权于社会、让权于市场,既是政府转型的现实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个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必将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国家,是一个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充满活力、人民的创造力得到充分释放的国家。

Ⅳ 十九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
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版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权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Ⅳ 为什么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创造经济高速成长、社会充满活力、政治安定团结的“中国奇迹”,之所以能战胜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传染病疫情,从容应对一系列关系我国主权和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经受住一次又一次国际政治、经济风浪的重大考验,就是因为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
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这就告诉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二、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旧中国留给我们的,人治的传统比较多,法治的传统比较少,而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国家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有效实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是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依然广泛而深刻地存在。与那些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差就差在法治,差就差在国家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到过西方发达国家的人们会有一个印象:我们许多领域的“硬件”现代化水平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了它们,差距主要在“软件”。西方社会经过了几百年的现代化进程,各方面制度已相对成熟定型,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法条“管”着,违法必究的铁律深入人心,完备的法律体系能够覆盖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各种社会行为。
西方社会的文明,很大程度上是法治“管”出来的。应该承认,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国家治理方面,确实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这种学习借鉴带给我们的只会是进步。当然,学习借鉴不是照抄照搬。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制度、发展阶段、法治理念等,都与西方国家不同,对国外的东西必须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三、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国家制度,也没有一成不变、可以终结历史的制度模式。任何制度都需要改革创新,僵化和停滞只会窒息制度的生机。现代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是经过几百年发展才达到今天这样的水平,但已经是弊端丛生,这些弊端近些年正集中地暴露出来,使之面临严峻的变革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在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既是我国发展进步的一个根本原因,也是一个根本成就。伴随着中国的成功,中国发展模式的影响也日益扩大,西方一些人虽然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经济成就,却不愿意认可中国的制度,他们把中国制度的影响力视为最大威胁。
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懈奋斗,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要创造和建设更先进、更优越的社会制度,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有着伟大的创造力,我们一定能够探索建立起适合自己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同时为人类制度文明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自信!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历史是一部治乱交替的历史,几千年来乱世多、治世少,太平盛世更是罕见。长期动荡、战乱频仍,使人民深受其害。能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成为人民衡量制度好坏、政权优劣的最重要标准。说到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制度执行力,靠国家治理现代化。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步将伴随实现“两个100年”目标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将大大推进这一进程。我们坚信,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我国将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时,我们迎来的将是一个长治久安的新中国!

Ⅵ 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 党提出的全新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中 国 特 色社 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境界。

社会主义是一种新 生的社 会制度,还处在实践和发展的初期。怎样治理社 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世界社 会主义历史上没有成功的经验,只能在实践中探索。马 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 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 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有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党在全国执 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但在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 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 族团结,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出现动乱局面形成了鲜明对照。这说明,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

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国家制度体系还不完善,法制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还比较突出,各级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程度还不高,国 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制度和法律执行不力密切相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正在经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农村社会向工业、城市社会,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这种转型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长期农业、农村社会形成了深厚的“人治”传统,而工业化、城市化的现代社会则以“法治”为主要特征;如果说“熟人社会”难免是“人情社会”的话,那么“陌生人社会”则必然是法 治社会。就是说,我国社会转型已经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对时代要求的回应。党的十 八届三 中全会提出建设“法 治中国”的任务,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 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国的改革,本质上是社 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要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邓 小 平同志1980年在《党和 国 家领 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建立的社 会主义制度尽管还不完善,但是无论如何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 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他1992年在南 方谈话中又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 邓小 平同志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着眼点和着力点都是要改革和完 善国家各方面制度。读读十 八届三 中全会《决定》,涉及“制度”的内容何其多,可以说通篇都在讲制度、讲体制机制。也就是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整体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Ⅶ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大基本标杆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的提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这一总目标中,大家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熟悉,而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够了解。那么,应该怎样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呢?一般说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就我国而言,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是指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这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运用制度体系管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治党治国治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各种复杂国际事务等方面的能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形成的基础,治理能力的提升有赖于治理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治理能力彰显治理体系的功能,治理能力强大是治理体系完备的表现,只有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治理之路,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实践证明,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自信。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相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缺陷,还有许多亟待完善和提高的地方。要确保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完成,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就必须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制度层面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我们比较强调物质文明层面、精神文明层面的现代化建设。其实,社会主义现代化除了物质文明层面、精神文明层面的现代化,还应包括制度层面、治理层面的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科学思维、民主思维和法治思维等,善于依靠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来,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更高水平,表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改革那些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另一方面,要继续提升治理能力。当前,我们虽然在各方面都建立了制度,但在发挥制度效能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很多制度虽然建起来了,但并没有能充分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治理能力的提升,努力把制度体系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实际效能。参考文献:《怎样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日报2013年12月16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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