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社会治理
Ⅰ 谈谈你对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12月12日上午,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和社会组织与协同治理研究基地联合举办会议,邀请来自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缘起、任务、路径等话题开展了深入交流。
一、社会治理精细化动因何在。
国家治理现代化催生社会治理精细化。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教授指出,过去我们的工作范式经历了从社会治安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传统粗放式、经验化社会管理已经无法满足时代需求,必须加快向精细化社会治理转型。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洪大用教授持相同观点,他认为精细化概念起源于企业管理,指的是减少资源投入、降低管理成本,后来其逐步运用到行政领域和社会事务。以科学、理性为特征的精细化管理代表了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因此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逻辑。
社会领域诸多问题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直接动因。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兼总编鲍静研究员提出,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不乏精细的做法,但“差不多”“马马虎虎”“大概也许可能”等思维方式也甚嚣尘上,这就带来社会治理标准化程度低,群众工作不到位,社会事业服务表面化等一系列问题。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社会治理精细化与认真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要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不仅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投入,更需要精细的制度设计和执行。
网络社会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了物质基础。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我国人口众多且社会结构复杂,网络社会使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加多元,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与此同时,网络社会互联互通的特征也为精细化治理带来契机。当前我国有近7亿网民,12亿手机用户,5亿多微博微信用户。不论是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还是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如果离开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都是不可能的。
二、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涵和任务。
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理念。纲举方能目张,树立科学治理理念是把握准确变革方向的前提。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长王名教授强调,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对社会管理模糊化的反思和超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法治、自治和德治的高度统一。法治是社会和公众的底线准则,在此基础上划分政府与社会的边界。自治是社会主体性即自我规则和秩序,政府要起到培育引导作用,而非大包大揽。德治是社会内在的面向,强调各类社会成员道德自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魏宏教授也表示,现代文明下的社会治理应当秉持权利保障、民主参与、市场经济、良法善治四大原则。只有真正从社会视角而非政府本位出发,才能确保社会治理精细化在实践中不发生异化。
政府、社会、公众相协同的格局。如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是研讨会热议的话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傅昌波提出两个建议:一是党委、政府应侧重法规标准、信息化、行为监管等基础制度建设,这样才能给社会和公众腾出足够自治空间;二是中央政府要向地方政府下放权力,让具有信息优势并嵌入城乡社会网络的基层工作人员更好为民众提供个性化服务。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研究员进一步强调,社会治理格局亟待实现三大转变:一是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要从依附的“伙计”关系转变为平等的“伙伴”关系;二是社会组织与公众要从利益关系转变为协商关系;三是国内社会组织与国际社会组织要从对立的斗争关系转变为包容的竞合关系。国内社会组织唯有通过学习国际规则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治理。
岗位、人员、考核相支撑的制度体系。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程萍研究员等专家指出,社会治理精细化首先是政策制定的精细化,最终落脚到具体执行的精细化。要通过专业化的岗位职责体系,科学的目标管理体系,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平的考评结果应用体系,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尤其要重视政府自身履职精细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素养和能力。也有专家表示,提供完备的社会治理制度框架是政府职责所在,要加快互联网、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领域立法,形成完整的制度闭环。
三、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实现路径。
明确牵头部门。多位专家表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当务之急是明确或新建一个强有力的社会治理牵头部门,赋予其明确的职责边界,从根本上改善有关部门的尴尬处境,杜绝末端维稳和硬性管控的工作方式。实践中,一些地方的社会治理体制正在向传统回归,这一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摸清工作底数。有专家强调,底数不清就不可能实现精细化治理。可通过排查人口类型、利益诉求、关键风险点等信息,全面深入了解治理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和提供服务。基层要在内容上而非形式上建立工作台账,尤其是关注贫困人口,严重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
实施重点突破。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杰秀指出,社会治理工作千头万绪,社区是实现精细化的突破口。社区能够针对老年人、儿童、失独家庭、司法矫正人员等人群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人性化服务,许多是政府想做但做不了的。要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并从制度设计、经费来源、能力建设等方面改善社区社会组织生存环境。
四、应把握好几对关系。
技术和人文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研究员指出,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靶向性,但若使用不当可能威胁个人隐私,甚至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与之类似,一些地方的网格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机械化、扩大化等问题。因此需要在技术进步和人文关怀之间寻求均衡,承认并善待社会多元利益诉求,绝不能让精细化治理异化为单纯的管控。
秩序和活力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教授认为,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个体嵌入不同社会秩序的结果是产生张力和冲突。不同主体的目标和身份冲突是正常的,关键是创新多中心治理合作机制解决冲突。要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等机制,使秩序冲突与内生活力相兼容,在动态均衡中达到最佳点。
社会治理与社会事业的关系。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张林江副教授指出,当前一些领域社会管控力度在加大,同时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的服务规模和水平也在提高,此外市场机制在治理实践中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这些现象都值得关注。理想的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关系是互补兼容,而不是“两张皮”。决不能用社会事业代替社会治理,更不能把社会治理异化为管理社会。只有通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的“双向运动”,才能最终促进共享发展。
Ⅱ 信息化大社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将给电子政务带来哪些影响变化
在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政治制度下,“社会治理”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代表和领导人民掌握政权、运行治权的过程,是强调在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统筹各方的格局下,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人民群众各方主体共同发挥作用的治国理政。“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层面。其中,“社会治理体系”是保障治国理政有效运行的各项制度所构成的制度体系,“社会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现阶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重要任务就是全面建设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现代国家制度,更加有效地发挥国家和政府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电子政务作为依托于信息技术的新型管理模式,对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电子政务有助于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并促进治理结构扁平化、网络化,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和质量,优化社会治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电子政务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电子政务进一步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在新时期,电子政务平台的发展加快了简政放权的步伐,加快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化。
2、使政府服务更加丰富多样
传统的政府服务很难覆盖所有领域,而电子政务利用统一的信息资源,通过网络、多媒体等信息技术手段,可为公众提供直观简便的多领域、多元化服务。
3、推动政府服务更加专业和精准
电子政务可以根据用户偏好和智能化的数据分析,实现政府服务个性化定制,提高用户满意度。比如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深化政府和公众间的互动,进一步优化服务项目。
二、促进社会治理结构转型
1、在强化党的领导的基础上有效推进治理结构转型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是以中国共产党统筹领导下的多方主体共同发挥作用的制度体系。电子政务通过问政平台和网络监督增强党的执政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基础。同时,电子政务倒逼政府不断简政放权,有利于加快形成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发挥作用的新型治理结构。
2、通过网络渠道促进治理结构扁平化和高效化
网络问政加强了高层决策者和行政执行层以及民众的直接联系,简化了行政程序和层级,扩大了管理幅度,使组织结构趋于扁平化。
3、基于业务系统的创新加强跨部门网络化联动
在电子政务环境下,跨部门联动平台的建立成为可能,进而可真正建立围绕活动连续运作的工作体制。比较典型的是全国普遍建立的行政审批大厅和部分网络审批平台,以及可提供多部门审批的一站式服务和远程、网络审批。
三、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升级
1、互联网的开放公开特性不断强化公众参与
电子政务为社会其他主体参与治理提供了新型渠道,公众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更快捷高效地参与治理,社会治理的多元参与特征会不断加强。
2、基础数据库建设使社会治理更加客观有效
电子政务的推广使政府能够获取原先难得到的各类公众信息,政府核心业务数据库和基础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政府和公众的决策行为将基于大数据挖掘和分析而得到优化,社会治理将更加客观有效。
3、电子政务平台使社会治理流程更加透明科学
电子政务将传统的人格化管理转变为系统程序化管理,让政府工作受到同事、公众和媒体多角度的监督,杜绝可能的“暗箱”操作和其他腐败行为。
四、推动社会治理环境优化
1、通过多元化平台不断推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电子政务倒逼相关体制机制不断革新,加快了相关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变革。如政务一站式服务带动了全国政务系统公共服务大厅的建设和推广,通过建立网络举报和监督平台、移动医疗服务平台来推进反腐倡廉和医疗体制改革等。
2、利用互联网监督转变行政工作作风
电子政务有利于推动绩效管理,有效地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估和奖惩。同时也可以促进不同管理环节的业务协同,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3、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网上听证等新的网络问政平台丰富了政府与民众互动的渠道,使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得以充分体现,有利于赢得公众信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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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社会治理网格化是啥来的
一、从总体性社会到社区建设:基层国家——社会关系的变迁
自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在“动员型集体主义”的发展模式下,中国社会始终是一个结构分化程度很低的总体性社会。在此种社会体制下,国家对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面的垄断,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三个中心高度重叠,国家政权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而总体性社会的主要制度载体就是单位制。单位制的起源可追溯到建国前根据地时期所形成的对“党的革命队伍”的特殊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生活上对成员一律实行供给制并且具有严格的纪律和高度的政治意识。建国后,党将这种组织结构延伸到工厂、商店、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社会的各种组织和机构中,将其变成单位。单位几乎垄断了所有与成员有关的社会资源,使单位人完全依附于国家,从而形成了一种集政治、经济、社会各种功能于一身的高度合一的综合性社会管理体制。
二、网格化管理的勃兴
所谓网格化管理,就是在保持原有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按一定标准将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并搭建与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相连接的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起一种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作为我国政府在基层社会管理模式选择上的最新尝试,网格化管理模式最早诞生于“数字城市”建设之中,是一种通过数字化平台整合资源、传递信息以加强管理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维稳任务凸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背景之下,网格化管理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治理功效,在政府各部门得到较高的肯定性认同,并显示出极强的横向拓展和复制的能力,很快扩展到社会的其它领域,逐渐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网格化模式的功能
网格化模式之所以为政府所推崇,主要是较之原有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其在社区治理上所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功能:
1) 社会控制功能
网格化模式核心的特征,是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而网格化管理模式则有利于克服这一弊端,它通过政府行政力下沉的方式,将原有的区级行政职权和资源直接下沉到街道,覆盖到社区,实际上是在社区层面上对原有“条线”部门进行了重新的横向协调。同时,由于它是在社区边界不变的前提下划分的更小基层单位——“网格”中展开,使得其对下沉的行政资源重新整合更为容易,变革的制度阻力也较小。网格化模式正是通过行政力的下沉实现了政权力量和社会个体在更微观的层面上实现了联接,个体更加明确的被纳入了社区管理的轨道中,从而使社区治理的实际绩效大大提高。
2) 信息传递功能
网格化模式可以看做是数字信息技术嵌入到科层化行政体制过程中引发的制度与技术互动的产物。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往往会使社会事件产生一种瞬间无限放大的效应,故在转型期的城市基层治理中,那些看似是微小的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可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社会后果。而网格化模式通过网格管理人员的定时巡视和排查,将对社情民意信息的掌控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收集”,及时掌握第一手的社区动态,从而使得信息的“收集——反馈”间隔时间大大缩短。
3) 社区服务功能
网格化模式的另一功能优势便是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上,在以往城市基层权力结构下,公共服务资源只能下沉到街道一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布置的各种难缠事务的具体执行都落到了街道头上,面对面积过大、人口过多的社区,街道仍沿用行政化控制手段,自然难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而处于上级的条线部门又可以凭借其分工权限的制度设置,相互推卸责任。网格化模式则是将公共服务的权责直接下沉到社区,在街道和社区之下建立了一个更小的执行单元——网格,将过去各自为政的资源重新整合并合理配置,这无疑有利于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
2、网格化模式的局限
网格化模式之所以能够体现出上述诸项优势,主要源于政府行政力的下沉。面对当前社会群体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局面,网格化模式的推出体现了政府基于全面掌控基层秩序、实现社会稳定的心态。通过社会管理的下沉,将城市社区个体纳入到社会行政管理体系当中,所体现的仍是传统的“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治理思维。在这一意义上,网格化管理在本质上仍然是技术治理背景下行政科层化力量的进一步展开。它是在未触动原有“街道——居委会”体制的前提下在网格——社区之下细化出的微小单位——实现的一次行政资源和服务资源的整合。从网格化模式的制度安排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其三大功能中,仍是以社会控制作为目标的。正是因为如此,因缺乏社区力量的参与,在基层管理的权力结构上,它并没有实现由“垂直结构”向“平面结构”的转变,这使得它在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方面,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1) 从社会公共服务层面来说,网格化所能提供的服务较少,服务面较窄,带有很强的执行行政任务的色彩,其持久性令人怀疑。尽管在网格中几乎投入了街道——社区所能掌握的所有行政资源,但仍距城市基层全面的公共服务型治理甚远。也就是说,网格化模式中社会管理的“下沉”中,行政责任的下沉多,而服务资源的下沉少。技术治理改革的主要特征在于目标责任和量化考核,但是它并不能打破条线部门的科层结构和信息资源的垄断地位,而全面的公共服务治理仍有赖于条线部门的权责在宏观意义上的横向整合与联动,而网格化显然还无法做到这一点。
2) 从社会管理层面来说,由于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实质是政府行政力的强力下沉,将国家政权力量向基层社会的延伸,刚性的行政力是其维系的核心,运作结构缺乏弹性。网格化模式主要着眼于社会秩序的控制,它所代表的社会管理的下沉,实质上仍是政府行政力的下沉。
事实上,城市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护一直存在于两个维度,即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维度与居民自上而下的自治维度。在社会矛盾显著增加、政府管理难度加大的背景下,城市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护实际上取决于这两个维度良性互动的程度。由于网格化模式所代表的行政力扩张的趋势,其具备潜在的形成新的城市行政管理层级的可能性,不仅与简化政府城市行政管理级别的趋势不符,同时也蕴含着基层政权内卷化的风险。这无疑与社区治理的另个维度——社区自治之间形成张力,使原有的“国家—社会”结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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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如果说工业时代的奥秘是分工,那么互联网时代的奥秘则是融合,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合作。这就要求我们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的特色,也是我国的优势。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我们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发展不均衡的国家,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4)信息化社会治理扩展阅读
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
一是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社会,只有政府和社会携起手来,才能建设好安全家园。要在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
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优模式,应该回应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我国传统文化中推崇直觉、感性思维,习惯于对事物进行模糊的归纳,严谨、理性、体系化的实证研究不够。这种思维方式容易导致粗枝大叶、大而化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实、推崇理性。
参考资料
人民网-《人民日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Ⅳ 如何理解社会信息化及其特征
信息化是一个相对概念,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着的进程,因此,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基础和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实现信息化的具体要求也不同。但一般来说,实现国民经济和人类社会生活全面信息化应该是信息化发展追求的高级阶段目标。也就是说,社会信息化应该包含国民经济全面信息化和社会生活全面信息化两大部分内容。
(1)国民经济全面信息化的三个层次。①企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和核心。②产业信息化指的是传统产业,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在内的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行业信息库和网络,从而实现产业内各种资源的优化与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化,并逐步向高级化的产业结构迈进,从而实现产业升级换代的过程。③国民经济信息化是经济活动逐步实现信息化的过程,指的是在国民经济各个产业信息化的基础上实现的整个国民经济大系统内统一的信息利用、信息沟通和信息流动。
(2)社会生活全面信息化的内容。①社会生活信息化是指社会生活主体在一定社会领域中生存与活动方式和内容的信息化。②社会服务信息化从狭义的角度,通常指的是社会服务方式的信息化,它包括社会服务手段的信息化和社会服务方法的信息化。从广义的角度,它还包括社会服务主体的信息化、社会服务客体的信息化和社会服务内容的信息化。社会服务主体的信息化涉及范围较广,包括社会服务行业的网络化、社会服务组织的信息化,以及社会服务人员的知识化等。③社会管理信息化就是指政府和社区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各种现代技术手段,包括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各种信息化的办公技术、调查技术、监控技术、传播技术、沟通技术等来不断提高社会行政效率和效益,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和社区管理机构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社会菅理信息化是当今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会信息化的特征:
(1)社会组织网络化、扁平化。
(2)无所不在的信息网络。
(3)信息终端的基本普及。
(4)社会生产方式实现转型。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传统机械化的生产方式被自动化的生产方式所取代,生产方式的转型加快了产品的开发速度,更重要的是实现零部件的一次开发成功,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二是刚性生产方式转变为柔性生产方式,一方面突出了研发设计在整个生产流程当中的比董,另一方面注重模块化部件和变异设计的零件;三是大规模集中性的生产方式正在转变为规模适度的分散型生产方式,全球专业化分工进一步细化,而企业间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成为分散型生产方式的补充。
(5)交易方式实现转变。
Ⅵ 如何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感为目标,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由违法犯罪防控网络及其运行机制所构成的系统工程。我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源于地方公安机关对城市治安管理的探索。公安部在总结地方城市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概念。2009年,公安部提出构建“六张网、四机制”的治安防控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开始从城市拓展到乡村。2015年,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入国家与社会共建阶段。由此可以看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体经历了由地方公安机关到国家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到中央政府,再发展到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性互动阶段。这一发展路径遵循了国家治理逻辑和现实逻辑,是中国社会转型和国家治理模式转变的一个缩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本质上是一个有组织的、系统化的社会控制工程,其内容不仅是防范和控制,而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包括打击、防范、建设、教育和管理等多元化的方式、方法。将这些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治安防控体系的功能更加丰满,措施更加多样化,更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
社会治安的“立体化”防控,主要体现在多维度和多层次两个方面,即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可以理解为多维度的防控和多层次的防控。多维度主要体现在时间上的全时段防控、空间上的人类活动地域全覆盖、观念上的社会公众自我防范意识提升、社会关系上的社区居民协同防控及邻里守望;多层次性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层面,既要重视传统的现实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也要加强网络环境下的虚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国家和地方层面,以系统论为指导,从更为宏观的视角构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相统一、相协调的防控体系;三是从主体上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入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来,尤其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形式,建立多元主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此,《意见》中特别强调坚持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协同作用,实现互动互补、共同治理。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群众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四是城市和乡村层面,不仅要关注城市的社会治安治理,而且要多加关注乡村地区的社会治安防控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实现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的城市与乡村协调共进。总之,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中国社会转型期,治理违法犯罪、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系统工程。
社会治安的“信息化”防控,在一定意义上是强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数据和信息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数字化、可视化、全程留痕等特点,凭借发达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可以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全程追踪,为防控社会治安问题提供有效手段。在迈入大数据时代的形势下,通过大数据的科学分析,可以对社会治安中的问题进行预测,展现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实现对各类风险的自动识别、预警,由此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案事件的发生。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的建设中,信息资源一体化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是增强防控体系效能的重要基础。在治安防控体系的具体运行中,要尽快解决信息共享困难、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根据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要求,到2018年,中央层面将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实现金税、金关、金盾等十多个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而言,要通过信息采集网、数据平台、数据云和公民信用根的建设以实现信息共享。例如,对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一些地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诈骗信息进行监测、拦截和用户提醒,对伪基站进行识别、封堵,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方法,破解防范难、破案难等问题。2015年11月,公安部联合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22个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追根溯源,全链条侦查打击,运用信息化、立体化的防控手段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实施有效治理。
从立体化和信息化二者的关系来看,信息化是立体化的基础,即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将现代信息手段与传统有效做法紧密结合起来,提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转型升级。在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过程中,要注意强化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信息采集质量,通过布建和整合门禁系统、移动上网、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物联网等智能化信息采集渠道,全面掌握辖区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信息及吃、住、行、消费等动态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快信息整合、共享和深度规模应用机制的建设,尤其是充分利用云技术,提升“数据决策”指挥实战能力,提升对涉恐等重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动态研判、动态评估和动态预警能力。例如,有些地区公安机关在反恐工作机制上,把情报工作向基层下移,密切关注极端组织、恐怖分子的动态,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建立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情报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做好社会治安风险信息的综合研判,及时准确掌握“三股势力”等境外敌对势力的动向,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科学预测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高度重视情报信息基础工作,形成“村连村、乡连乡、农村连城镇、公安连社会”的情报信息网络。
Ⅶ 信息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
你好。信息来化手段现代主要应用于自教学实践中,可以应用的内容包括:硬件、软件和资源。
硬件有比如投影、电脑、手机、VR设备等,软件主要有手机端何电脑的各种应用软件,说白了就是手机APP,资源就是各种网址教材、学习资料等内容。
Ⅷ 请谈谈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内容有哪些
所谓网格化管理,就是在保持原有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按一版定标准将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个权单元网格,并搭建与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相连接的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起一种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作为我国政府在基层社会管理模式选择上的最新尝试,网格化管理模式最早诞生于“数字城市”建设之中,是一种通过数字化平台整合资源、传递信息以加强管理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维稳任务凸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背景之下,网格化管理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治理功效,在政府各部门得到较高的肯定性认同,并显示出极强的横向拓展和复制的能力,很快扩展到社会的其它领域,逐渐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