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理乱收费
『壹』 能否彻底治理学校乱收费的现象,关键在于有关部门严格执法。这句话怎么错了
前面 能否 ,后面只说能 ,前后不一致
『贰』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教基一〔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审计局:
2010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6号),提出了治理工作的目标、原则和要求。各地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经过努力,不同程度上缓解和遏制了择校乱收费。但是,从近期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治理目标不明确,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群众对择校乱收费问题反映依然强烈。为实现“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得到明显缓解,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工作目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共同制定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八条措施》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治理择校乱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实施《八条措施》的组织领导和部署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把治理择校乱收费作为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强化责任分工和责任考核。
二、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治理成效。本通知下发后,各地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八条措施》,切实掌握政策要求;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研究贯彻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对于八条措施中相关指标加以量化明晰。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要突出重点,分析难点,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对问题严重地区要加强个别指导,单独制订工作方案,重点督办,力求突破工作瓶颈,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创新机制,提升治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各地、各学校要配合治理工作,完善公开承诺和收费公示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反馈机制、教育行风评议机制、行风问题督查督办机制、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典型乱收费案件通报机制,不断提升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物价、审计、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中的职能作用,形成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治理择校乱收费的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八条措施》和治理乱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向社会和群众做好政策内容宣讲;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媒体反映的社会关切的特别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要快查快办,及时反馈,主动公布结果;要加大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广泛动员各级主管部门、各学校和师生员工积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和家长加强监督,自觉抵制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行为。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以及所辖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实施方案于2012年3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教育部。
附件: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叁』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治理高校乱收费
高校要切来实落实收费管理自“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各地教育、价格、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对高校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按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接受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与大陆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政策。
教育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 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肆』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措施
改革现有的预算体制,逐步取缔预算外资金,将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依法查处小金库,从源头上治理
『伍』 自己学校有乱收费的现象可以去教育局投诉吗
只要事件属实,完全可以到教育局投诉。但是,最好还是到治理乱收费有关部门投诉,也可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
『陆』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计划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力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经费自治区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经费“校财局管”的体制。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执行审计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农村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确保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地方和学校,除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收取寄宿学生的住宿费、代收教科书、作业本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教科书费。从今年春季开学起,一律取消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城市学校要继续严格按“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要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凡经改制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否则,要停止招生。
(三)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实行择校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15%的比例和收费标准规定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四)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地区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征订学生用书,用书征订单中不得加进未经审定的书目;严禁在职教师或不法商贩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兜售任何教辅材料,切实有效地保证学生用书的自愿征订,坚决杜绝乱编、乱印、滥订现象。对在教辅材料采购中发生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 严格规范勤工俭学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乱收费。
(六)认真做好各类考试和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七)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今年,对全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教育经费拨付情况、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奖惩等制度,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教育收费案件,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八) 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效、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义;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大力宣传规范收费、勤俭办学的典型,弘扬正气,促进教育行风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乱收费案件,在媒体上坚决予以曝光。
三、主要措施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治本之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民心的大事;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发挥地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领导,教育、纠风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计划等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本地区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管力度,坚持和完善经费自治区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经费“校财局管”的体制。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同时,要确保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得到落实。
(三) 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选用的管理。坚决查处教材和教辅材料发行中的违规行为,全面执行新教基〔2006〕34号《关于农村小学停止使用小学生教辅用书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农村中小学学生购买教辅用书;农村小学及教师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教辅用书;农村小学的学生不得携带教辅用书进入教室;发行部门不得向农村小学推荐或随教材搭售教辅用书。”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按照教育乱收费查处。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或财政专户。依法履行人民教育基金和城市教育附加费的经费管理。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推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经费管理、资金支付等改革工作。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五)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收费公示工作,要通过公示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予以公示;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等政策规定及申请、审批、操作程序也要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六)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建立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一是通过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教育经费的及时到位,推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二是对各县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收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三是积极开展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审计,促进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收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七)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教育收费案件,切实落实好《教育收费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顶风违纪的各种乱收费案件要从严查处,从严追究;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体制和机制上防止乱收费的发生;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工作重点要放在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新的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得到全部落实,确保财政投入资金安全有效。
(八)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稳步推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活动。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规范收费的正面典型和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柒』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权威解读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印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
印发《八条措施》的依据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主要依据是《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但由于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存在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突出,产生了择校问题和择校乱收费问题,在一些大城市尤为突出。解决择校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本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造薄弱学校,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同时抓紧完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必须通过不断的加大治理力度。
现在义务教育已经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通过择校的方式收费完全没有根据,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必须坚决制止。
8条措施的新特点
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地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经过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和遏制了择校乱收费。但是,从近期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治理目标不明确,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反映依然强烈。要实现“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得到明显缓解,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目标,任务依然艰巨。
这8条措施是依据《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原则和要求,针对近期调研中发现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6个方面,采取的具体治理措施。一是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占坑班”)乱收费,二是制止通过跨区域招生乱收费,三是制止通过组织招生考试乱收费,四是制止通过特长招生乱收费,五是制止通过捐资助学与升学挂钩乱收费,六是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和以往相比,这8条治理措施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其中有的明确提出处理办法,有的明确提出了量化要求。这样做有利于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有利于对各地的监督检查。
每条措施采取的治理方式
这8条措施有2个量化要求,一是10%。免试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是理想目标,这次的措施在坚持这一目标的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合理流动,提出了要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跨范围招生的比例不能超过10%,低于的要巩固并努力逐年减少,高于的要制定3年计划,逐年减少到10%以下。为什么要确定10%的指标?因为不确定一个指标,就没法作量化检查。也因为当前毕竟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非就近入学情况,比如,在居住地而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在家长工作单位附近学校而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但无论如何都要坚决禁止以择校为名乱收费。
二是30%。措施要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30%的要巩固提高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这既是对全国不少地区做法的总结,也是对以往原则性要求的深化,还是对分配比例较低地区的新要求。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小升初”择校,因为就近上初中比择校上初中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大。
关于“占坑班”,不仅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就近确定生源的制度安排不符,也因为有经济利益,容易滋生腐败,要坚决禁止、严格问责。
关于和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收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偿自愿捐助,不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要坚决禁止。措施还要求收取捐赠款时必须依法出具凭证,便于甄别“捐资助学”行为,在开展监督查处工作时取证。
关于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及收费行为,一是要求学校遵守免试入学的政策;二是不希望学校因组织招生考试,使家长带着孩子到处奔波,校园周边汇集大量家长、学生,影响交通秩序;三是制止通过各类招生考试设定门槛进行收费。
关于限制特长招生及收费的行为,主要是考虑学生特长不应成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手段,误导家长为升学强迫孩子进行特长培训,加重身心负担,消弥兴趣爱好,产生逆反心理,影响健康成长。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成功经验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既是教育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在教育上的反映。治理择校乱收费关系多方利益诉求,确实不易,但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态度鲜明,一抓到底,以实际成效在社会上树立信心。
这8条治理措施实际是地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各地的成功做法为我们增强了解决问题的信心。例如,山西省晋中市全面实现了100%电脑派位、电脑分班,消除了择校现象,还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80%分配到初中,均衡了生源,调动了大多数学校和教师提高教育质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处在太行山深处的榆社河峪中学“回流”在县城和外地借读的学生229名,“回流”率达98%。榆次区北田镇一位家长反映:“今年不考虑孩子进城就读啦,咱北田中学各方面也不错,还能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只要孩子好好学,到榆次一中或榆次二中读高中很有希望,也省去了俺们托关系、交择校费、进城陪读等许多麻烦。” 安徽铜陵、河北邯郸等地的经验已为社会熟知,这些地方都很好地解决了择校问题,而且教育质量普遍提高。
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不断完善和深化政策是基础,狠抓落实、常抓不懈是关键。我们一定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专项治理,确保各地把8项措施的要求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捌』 如何治理教育乱收费
什么是中小学乱收费?乱收费表现形式有哪些?
所谓中小学乱收费,是指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擅自出台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中小学乱收费的形式名目繁多,花样百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特长班、补课班,乱发复习资料,收取借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为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为小集体谋取利益。
二、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
三、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学校为市场,以学生为盈利对象,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
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50%左右。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和部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群众举报教育乱收费有哪些渠道?哪些部门会受理群众的举报或投诉?
首先,要对教育乱收费进行具体分析,搞清楚什么是乱收费,其属于哪种形式的乱收费。一般意义上讲,我们通常所说的教育乱收费,主要是指中小学乱收费,当然也包括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乱收费行为。
教育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学校自身的乱收费。这类问题,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进行制止和纠正。另一类是指政府行为乱收费或社会上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各种摊派或搭车收费。这类问题,应向当地政府机关、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反映,要由政府出面进行制止和纠正。
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也可向当地物价等有关部门反映。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会及时严肃处理。
●什么是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其主要原则、规定有哪些?
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什么是“校务公开”制度?实行校务公开起到了哪些积极作用?
校务公开包括校内事务和校外事务的公开。校内事务,如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教学管理、财务、后勤、职称评定、评模选优、住房分配等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公开,可以促进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学校决策的正确性与办事的公正性。校外事务,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支出等,招生政策与规定、入学条件、录取结果等通过设立公开栏、收费卡、召开家长会或校园网络、《招生章程》等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及其家长公开,可以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收费。
实行校务公开,是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一项重要监督措施,也是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校务公开确实密切了党群关系、师生关系,以及教育部门与广大群众的关系;完善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学校领导依法治校、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自觉性;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增进了沟通与理解,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学校与社会的稳定;有助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把招生行为、收费行为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校务公开被群众誉为“阳光工程”,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教职工的称赞。
●教育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有何意义、作用?
开展行风评议是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行风评议一般由政府牵头组织,各级教育、纠风、人大、政协、新闻等部门和单位参加。重点是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招生考试、收费、师德师风等。评议活动一般分为自检自评、群众评议、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开展行风评议,能进一步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从政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能大力提高各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约束机制;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的教育系统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已开展此项工作。从实际效果看,开展评议活动对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有何意义、作用?
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是近年来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主要由省级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对全省中小学收费行为进行验收评估,要求所有省、市重点中学、实验小学、示范初中、模范中学必须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出示范。并且不搞“终身制”,已达标的学校如出现乱收费问题,则予以降级、摘牌。
开展此项活动的积极意义在于,教育部门在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建立一种新的激励机制,并将之运用到每一所学校,推动学校进一步加强收费规范管理。
从实践看,自2002年开始,迄今已取得了初步效果。在专项治理上,它有助于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在规范收费上,有助于调动学校的积极因素,促进其增强自律意识;在监督上,引入教育系统以外的监督,有助于保证活动的质量;在制度建设上,有助于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如江苏省常州市已命名10所学校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对其他学校起到了示范作用。
●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哪些内容、意义和作用?
为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参加,于2003年5月19日建立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下设联络组和办公室,在教育部办公。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司局级干部组成;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和统一指导。它的建立,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从根本上对教育乱收费进行综合治理,有利于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标志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已经形成齐抓共管态势。
从实践看,自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以来,全国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6月26日,国务院七部委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部署,随后在长春、贵阳、南昌召开了3个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进行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迅速行动,也相应组成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加大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
『玖』 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名言、格言,每条至少2条。。。。。。(急求)
1、养一身正气,去半点私心。
2、不屈于利称之为富有,不屈于名可谓高贵。
3、养廉贵在自律,立德贵在践行。
4、知足常足,终身不辱,知止常止,终身不耻。
5、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6、讲理想、讲道德、讲纪律、讲奉献。
7、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8、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长思百姓冷暖。
9、慎独远离奢靡,慎交是以正身,慎微可保清廉。
10、敬廉崇俭,反腐治奢。
1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12、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长思百姓冷暖。
13、心清才能志高,心浊必然气短。
14、心正则廉洁,身正则刚直,行正则威严。
15、闲时静心思已过,他日清正无事非。
16、正人先要正已,无私才能无畏。
17、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
18、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19、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20、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21、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2、公生明、廉生威。
23、树行业正气,守职业道德。
24、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强魂,知廉耻以净心,祛食欲以守节。
25、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