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绅保甲治理
A. 为什么古代十几个官吏就能治理一个县呢
以官员编制最少的清代为例,县的最高长官为知县,兼管刑事和赋税,正七品;县令的副手为县丞,正八品,主管行政;清代没有设县令的武职副手县尉。
尽管如此,这个班子也不算很庞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代对基层地方单位的编制和人头费用开销控制严格,“官”都是国家发薪俸,而“吏”则或由地方财政负担,或由名目繁多的补贴、摊派,甚至知县自己从“小金库”里开支,国家负担少且固定,知县和相关地方部门只能量入为出,省着花钱,这样政府负担比较轻,如果耽误公务,大不了撤换个县令,换个有钱的捐班上去,至于耽误公务或权力寻租,那就再说了。
此外清代乃至帝王时代绝大多数朝代,基层主要是靠保甲制、里甲制,依靠宗族或士绅来维持最基层的秩序,县官不会真的“下乡”到最基层的村镇,去管鸡毛蒜皮的事,因此自然也就不需要过于庞大的官吏编制了。
B. 宋朝的保甲制度如此复杂,为啥会一直延续至清朝
而在清朝时要想进入国家编制,就必须对朝廷有一定的贡献;而随着朝与清朝实力的发展,这些贡献经常会和钱财划上等号。
因此虽然程序复杂,但保甲制度从实际上确确实实为减少国家财政的压力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它即便到了清朝,依旧能够继续发展下去的重要原因。
结语:
自宋代以来创制的保甲制度虽然程序繁琐,但是依旧能够流传到清朝,这在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这使得与其他制度相比这一制度更具研究的空间。
保险制度的流传,恰恰证明了与时俱进才是所有事物,最终能够发展的最终因素。对于时代声音的正确反应,才是把一件事物真正推向顶峰的最好做法。
C. 民国时期国民党武制人民实现白色恐怖,是因为法制威力不够吗,那武制人民法制人民,都是为了制服人民吗
你这个问题包含三个问题:
实行白色恐怖确实因为法制威力不够
a.民国时期是共和制,国民党是执政党,还有很多的民主党派,有很多议员,奉行的依然是美国为核心的三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中法制威力不够,设想一下,现在中国推行依法治国几十年,依然有很多法盲,更别说近一百年前了。国民党是依托买办和资产阶级为主体,那么在实际的政权控制中特别是对于下层的区县乡的控制非常弱,基本属于传统的保甲制度,依靠乡绅治理,依托家族宗亲来进行协调,鲁迅的《祥林嫂》中可见一斑,大家对于法律及法制的理解更多是表层的,旧社会的捕快变成了巡捕房而已。
b.实行白色恐怖的主要手段是任务逮捕和杀害异见人士和抵抗人士
这点从政权的角度说是无可厚非的,无论哪个政权上台都不会容忍颠覆政权的所谓叛乱行为,越是强力的政权,镇压的越是恐怖。清朝初期的 江南屠城留发不留头 其实本质是一样的。
武制人民和法制人民的目的不是为了制服人民,而是政治诉求
a.国民党的统治在孙中山时代已经确立了大致方向,在民智未开的时代实行训政,在条件适合的时候实行宪政
b.说的简单点,训政就是以严厉手段约束,宪政是以宪法治国,进入真正的法治社会,最终达到孙中山心目中的大同世界,这个学说 很明显蒋介石也是相信的,后期放手蒋经国之流走宪政的道路,剖离一党制,进行民主选举,造成岛内蓝绿阵营的对立。
3.人民不是任由掌控武器的政府驱赶的牛马
a.首先人民是个政治概念,人民的概念在国内过敌人是对立的,似乎是个统一的集体。
b.人民的概念是需要分阶层的,在民主社会政府由人民选出,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但归根到底代表人民中的大阶层的利益,即在选举中占大多数话语权的选民的利益。比如美国人民内部会有劳工阶层/中产阶级/财团/华尔街/钢铁公司/医药巨头等多个不同阶层,他们通过支持选举来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实现。
c.在成熟的国家中 政府充分代表民意,当民意对政府执政表示怀疑时政府会重新解散选举,充满体现民意。日本近十年来反复换首相,菅直人等等,直到安倍才比较稳定,获得日本国内的高支持率。
d.在独裁政府中,由于政府不是人民选举而出,故政府对于民众的呼声和利益诉求基本时暴力压制。比如萨达姆屠杀库尔德人,以国家安全之名,肆意关押秘密处决异见人士,在独裁政府中人民反而变成了政府驱赶的牛马。
D. 概括并评价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阶段性特点
一、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一阶段:乡官制模式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典型形态是乡里制度,乡官制是乡里制度早期的具体形态与模式,这一时期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
二、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二阶段:由乡里制到保甲制、乡官制到职役制的模式转折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二阶段是由乡里制向保甲制、乡官制到职役制的转折时期,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至宋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
三、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三阶段:职役制模式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以体现族权的宗族组织为基础,以拥有绅权的士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乡村自治政治。
由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其乡村治理尽管含有一定的自治因素,但始终没有发展为真正的乡村地方自治。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王权的扩张,乡村社会治理越来越深地受到国家政权的干预和控制,其自治性逐渐消退。鸦片战争以后,在接连不断的内乱外患的打击下,农村社会的权力组织趋向解体,进入20世纪之后,清王朝被迫于宣统五年实行新政,传统的乡里制度、保甲制度被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其后国民党政权虽重拾保甲制,但旋即被新政权以摧枯拉朽之势废止。
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乡村治理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的历史变迁,并以乡里制度和保甲制度为主线,结合历朝历代的具体实践形成了不同的治理模式与特点。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变迁体现出乡村治理的内在规律,即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治理的介入应当适度,乡村治理不应被过多限制,唯有增强其自治性,方能保持其活力。在当前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尤应注意国家与社会的适度分权,保障村民自治的自治性。
E. 宋朝保甲制度复杂却一直延续到清朝,为何生命力强大
而在清朝时要想进入国家编制,就必须对朝廷有一定的贡献;而随着朝与清朝实力的发展,这些贡献经常会和钱财划上等号。
因此虽然程序复杂,但保甲制度从实际上确确实实为减少国家财政的压力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它即便到了清朝,依旧能够继续发展下去的重要原因。
结语:
自宋代以来创制的保甲制度虽然程序繁琐,但是依旧能够流传到清朝,这在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这使得与其他制度相比这一制度更具研究的空间。
保险制度的流传,恰恰证明了与时俱进才是所有事物,最终能够发展的最终因素。对于时代声音的正确反应,才是把一件事物真正推向顶峰的最好做法。
F. 乡绅指的是什么人群,清代县以下的治理真的要靠他们吗
我们观看各种清代影视剧时,经常会发现有“九品芝麻官”这样一个人物形象的塑造。似乎这个芝麻官县太爷就是官员的最低一级。那么,清代在县以下怎样实行基层社会的治理呢?随烂柯人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G. 宋朝保甲制度复杂,一直延续到清朝,为何生命力强大
而在清朝时要想进入国家编制,就必须对朝廷有一定的贡献;而随着朝与清朝实力的发展,这些贡献经常会和钱财划上等号。
因此虽然程序复杂,但保甲制度从实际上确确实实为减少国家财政的压力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它即便到了清朝,依旧能够继续发展下去的重要原因。
结语:
自宋代以来创制的保甲制度虽然程序繁琐,但是依旧能够流传到清朝,这在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这使得与其他制度相比这一制度更具研究的空间。
保险制度的流传,恰恰证明了与时俱进才是所有事物,最终能够发展的最终因素。对于时代声音的正确反应,才是把一件事物真正推向顶峰的最好做法。
H. 清末到民国时期的人,如何管理人的
应该还是以保甲制度为核心的,乡绅的作用很重要
I. 宋江、方腊起义,是王安石的“保甲法”导致的吗
王安石变法里抄实施的“保甲袭法”一开始就是为了防止农民的起义,并节省军费。 从熙宁三年(1070年)法令颁布以来,就很受老百姓反抗,因为乡绅、官府向来是阳奉阴违,继续压榨农民,一时间北宋后期的阶级矛盾更加激化。 然而宋徽宗时期,宋江起义的导火线却只是宋朝廷为解决财政困难,宣布将整个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为“公有”,贫苦的农民与渔民交不起重税,长期积压在胸中的对社会现实的不满终于像火山一样爆发了。他们在宋江等人的领导下,铤而走险,武装聚险,凭借梁山泊易守难攻的地形,阻杀前来镇压的官兵。 在宋江起义后,南方的方腊假托“得天符牒”,率领农民,杀死地主家,以帮源峒为据点,聚集贫苦农民,号召起义。
J. 民国时期,保长是做什么的有工资拿吗
在中国的历代王朝当中,基本上到县一级的长官就没有了,也就是所谓的九品芝麻官。很多时候都是家族式管理,如果有了问题,先不找父母官,族内人自行解决。
但是这种自制效果并不理想,于是很早之前就探索于如何治理“最后一群人”的问题。
什么叫做联保连坐?
所谓的联保就是户与户之间互相做保证,承诺不通共、通匪等行为。所谓的连坐,就是有一家犯罪,其他的9户人家都要举报。但凡有不举报的人,10户人家同等罪责处理。
一旦发生连坐的相关事宜,由户长签字画押。一式两份,一份放在县里面,一份放在区里面。
等到了抗战时期,有关于连坐甚至更加严格起来。根本都不用再签保证书了,也不用给大家互相担保。只要发现一家有罪,全部人都要受罚。
总的来说,保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不过管辖范围更大。因为以前人口稀少,居住的也不是特别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