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整改整治 » 太湖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太湖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2-03 00:48:18

Ⅰ 太湖有哪些治理工程

太湖流域除了水体污染之外,还有洪涝灾害的威胁。太湖流域有3万平方千米为平原,占流域面积的六分之五,地势十分平坦,因此一遇稍大的降雨,即发生泛滥,极易成灾。在总体上讲,太湖流域虽然水资源量较为丰富,但是流域农业发达,又是水稻高产区,农业用水量特别大。加上近年来乡镇工业发展较快,工业用水量也大大增加,这样水资源量已出现供需矛盾,据初步计算,遇到干旱年,需从长江引水100亿~200亿立方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经过长达27年的讨论研究,于1985年7月出台了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方案。这一方案同时考虑防洪、供水、航运和环境保护,按照“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全面发展、分期实施”的方针,安排各项措施。治理方案的主要措施包括十项骨干工程。

十项骨干工程可以概括为“拓浚河道,加固堤防,增设抽水”三大类,总计拓浚和新建河道达20条,总长454千米,土方2亿多立方米,加固和新修湖堤、河堤共560千米。在长江沿岸和杭州湾增设抽水站7处。大部分既可排水又可引水。这些工程建成后,能起到丰富水源、改善水质、免除洪涝、控制调度等作用。

综合治理方案在沿长江一线拓浚和新辟河道7条,并增设7座抽水站,这既可把流域洪水和地区涝水排入长江,又可引长江水补充流域水量之不足。据初步计算,最大引江能力达每秒1000立方米。引水沿线经过太湖西部缺水地区,既满足了该地区工农业用水的需要,同时可以将大量的水引入太湖,经太湖调蓄后,供给杭嘉湖地区和黄浦江,解决这些地区的用水需要。从长江引水,并经太湖调蓄,将水送到各用水地区,是太湖流域长期供水计划的主要措施,可以保证流域内今后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要求,也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基础设施之一,它将大大改善这一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经济环境。

Ⅱ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什么级别

  1. 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一般为副厅级。

  2. 具体依据为: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9〕65号),设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简称省太湖办),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经省政府授权,统一履行全省范围内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监管职责

  3. 综上所述:该办公室副主任为副厅级。

    附参考资料: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 出自: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09年14期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89号 2009年7月3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9〕65号),设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简称省太湖办),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经省政府授权,统一履行全省范围内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监管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调解决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参与拟订太湖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标准和政策;参与拟订太湖水污染防治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制订太湖水污染防治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主要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草拟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省各有关部门和太湖流域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太湖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和组织实施太湖水环境治理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全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五)协调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防控太湖蓝藻和“湖泛”大面积暴发的应急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太湖流域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查处工作。
(六)参与制订省级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参与审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安排,提出年度专项审计的建议;监督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落实,提出整改和调整意见。
(七)组织制订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其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提出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点科研计划。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联系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太湖办内设3个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和机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编报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联系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日常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处
参与拟订太湖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参与制订省级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参与对申请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审查论证,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会同省有关部门拟定太湖水污染防治科研计划,协调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的科技攻关;承担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督查应急处
对重点地区、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对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完成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情况;负责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和省领导同志批示件的查办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协调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太湖蓝藻和“湖泛”大面积暴发的应急工作;编发应急预警信息和应急工作简报,承办应急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太湖办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兼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7名,其中正处长3名,副处长4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四、其他事项
关于省太湖办与省各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关系。省太湖办是组织实施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第一责任主体,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和目标管理,对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履行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应责任。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服务,共同做好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执行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制订本行政区域太湖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逐级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团结治污”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Ⅲ 无锡太湖水污染的处理方法

据悉,这一行动计划不久将正式启动。会议要求大家必须以“凤凰涅盘”的决心,义无反顾地大胆创新发展模式,大力转变增长方式。确无锡市已确定了治理太湖、保护水源的“6699行动”,其中包括六大应急对策、六大工作机制、九大清源工程、九大治污措施。据悉,这一行动计划不久将正式启动。会议要求大家必须以“凤凰涅盘”的决心,义无反顾地大胆创新发展模式,大力转变增长方式。确保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确保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费用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确保到2010年底前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群。

“六大应急对策”是:自来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对策、打捞蓝藻对策、调水引流对策、人工增雨对策、地下水补充对策和净水保供对策。“六大工作机制”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调水引流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机制,以及考核监督机制。“九大清源工程”,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扩容和防护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进厂水源预处理和自来水深度处理工程、第二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新沟河通道拓浚工程、走马塘河通道拓浚工程、应急饮用水水源建设工程、太湖生态清淤以及太湖生态修复工程。“九大治污措施”,包括提前关闭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措施,沿湖地区排污口封堵、截污和水域功能区断面达标措施,取缔“三无”住家船舶、所有水上餐饮船舶、非清洁旅游船舶和所有直接向太湖排污设施措施,所有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措施,调整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和传统养殖业措施,禁止新建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和限制氮磷污染物排放总量措施等。

Ⅳ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规定不能排放氮磷吗

不是。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2011年11月1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法条链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1、第二十五条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太湖流域湖泊、河道纳污能力,向两省一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两省一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确定的水质目标和有关要求,充分考虑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制订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经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太湖流域各市、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2、第二十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需要,制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商两省一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在太湖流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具体地域范围和时限。

3、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4、第三十五条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

太湖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并指导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对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国家鼓励污水集中处理单位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Ⅳ 目前太湖流域中面临的问题是什么该如何解决

太湖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边,是我国仅次于鄱阳湖和洞庭湖的第三大淡水湖泊,不仅担负着为太湖地区居民提供饮水的功能,而且还担负着农业灌溉、蓄水调水和旅
游养殖等职能,在太湖地区的发展和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治理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使得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存
在的诸多问题已经影响到居民的安居乐业。因此,加强对太湖生态环境的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一、太湖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1.
太湖流域的水污染现象严重。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需求的日益增加使得太湖流域的水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其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为未经处理、任意排放的工业污染;
化肥农药过量使用的农业污染;未经净化或精华不达标的生活污水污染和缺乏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污染等。这些污染不仅影响了影响了太湖地区居民的安居乐业,阻
碍了太湖地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影响了太湖流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给太湖流域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2.渔业
资源的枯竭趋势明显。渔业资源的丰富为太湖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先天的优势,也是维护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重要因素。但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水利
工程的建设、围垦造田工程的实施、过度捕捞与不合理渔具的使用和不良的引种措施使得太湖流域的渔业资源已经呈现逐渐枯竭的趋势。这既对太湖地区的渔业资源
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又影响太湖地区的生态环境,使其水污染问题进一步恶化,给有效治理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增加了难度。
3.水生植被被破坏情
况严重。太湖的水生植被可以吸收沉积物中的营养盐,提高水体对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的净化能力,抑制藻类的过度生长,维持太湖流域的营养平衡,防止太湖出现
富营养化的状况。但是由于受到各种污染和营养盐的过度输入,使得太湖流域的水生植被被破坏,导致太湖的水体富营养化情况严重,以蓝藻为代表的藻类过度生
长,使得太湖生态环境的平衡被打破,其水质状况、渔业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各个方面收到的影响十分严重。
二、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太湖流域的治理,减少和消除对太湖流域水污染。首先,要完善和改革太湖流域的管理体制,建立综合治理的模式。地方政府要坚持流域管理和行政管
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行政决策和治理决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以及各治理部门行动的统一性和规划性,做到有效的经验交流沟通和资源共享,实现彼此的优势互
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决策的正确性与合理性,并搭建信息化和系统化的交流平台,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监管,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可以顺利的贯彻执
行。
其次,注重市场调节,建立和完善太湖流域水污染的预警机制和应对机制。地方政府可以有效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拓宽太湖流域生态环境
治理的融资渠道,以利于加大对其的资金投入和治理力度。例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债券、银行信贷、出台优惠政策和吸引投资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既吸引企业
的资金投入,又有效的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使太湖生态环境治理有充足的资金储备作保障,对于改善治理的设备和引进先进的治理技术与手段都大有裨益。地方政府
还要做好太湖流域水污染预警机制和应对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手段,对于太湖流域的水质状况进行实时的检测,一旦发现存在污染的问
题,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证将污染的情况降到最低。
最后,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太湖流域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加大对太湖流域污染
状况的执法力度,强化政府的监督监管职能,使治理工作在行动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于有高污染风险的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监控
和监测,并及时的公开有排污行为的企业单位,使其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2.坚持走生态渔业的发展道路,维持渔业资源良性循环。地方政府在
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要平衡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协调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而坚持发展生态渔业是唯一的可行性道路。这样既可以促进生态环境和渔
业资源的良性循环,又可以维持地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长期健康发展。
地方政府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对养殖基地的建设。地方政
府可以对水产品采取证明销售的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水质的安全管理,并由国家政府、省市地方和直管部门等不同级别检测部门对太湖流域水质实施定期检测,确保
水质质量始终处于监管体系之中。同时,地方政府要严格控制药品和养殖饲料在渔业作业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合理用药的管理制度,并对养殖基地做好卫生监测登记
和食品安全的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中的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此外,地方政府还要促进养殖基地的发展壮大和水产品产业的升级,以利于渔业养殖的规范化、规
模化和技术化管理。
地方政府要指导养殖户应用生态养殖的技术,对渔业作业采取轮养的制度。地方政府可以指导养殖户采取科学先进的养殖技术和
手段,既可以有效提高水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又可以保护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同时,地方政府可以依据太湖流域渔业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年度性轮养制度和季节
性轮养制度相结合的策略,让太湖的生态环境始终处于良性的休养生息循环状态,在丰富渔业资源的基础上,维持其长久的发展。
3.恢复和保护太湖流域水生植被,发挥其净化水质和抑制藻类的作用。水生植被对太湖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可忽略,因此地方政府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恢复和保护太湖流域的水生植被,时期发挥应有的作用。

依据水生植物生长需要充足光照条件的特点,地方政府可以采取降低水位的方法,为水生植物的生长创造合适的光照条件,以利于水生植物进行正常的光合作用,
减少太湖流域悬浮物的浓度。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制造较小风浪的措施,以去除附着在水生植物叶片与根茎上的生物,避免其对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造成不利影
响,并增加水生植物的叶片和水体之间碳交换的频率,从而水生植物光合作用的效果得到强化,促进其有力生长,进而净化太湖流域水质。
地方政府
要将营养盐对太湖流域的注入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使其既能为水生植物的生长提供必要的营养,又不使太湖流域富营养化,从而使得藻类的过度繁殖对水生植物
的生长造成损害。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围网养殖的措施,调节太湖水底沉积物的状态,使其不再处于悬浮的状态,可以有效提高太湖水域的透明度,为水生植物
的生长创造有利条件。此外,为了避免水生植物和藻类的过度生长破坏水质,地方政府可以放养适量的草鱼对水生植物的生长速率进行有效的控制,其数目以30条
/公顷为宜。
三、结束语
总之,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加强对其的治理和管理已经刻不容缓。地方政府只有建
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加大对水污染状况的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对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合理发展养殖业,以及为太湖流域的水生植物生长创造良好
的生存环境,做好水生植被的恢复和保护工作,才能真正的使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发挥其真正的功能和价值,为促进太湖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居
民的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http://www.xzbu.com/7/view-5356068.htm)

Ⅵ 如何综合治理太湖

太湖鱼米香,一直以来是太湖人的骄傲。近来太湖水污染甚为严重,蓝藻频发,居民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个人角度:不能乱扔杂物,不可乱捕杀水生物,也不可随意放生物种入湖,做到人人爱护环境,监督个人行为。

周边厂家:严格控制厂商的排污,进行有效监控,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力配合。
社会舆论的呼吁,生物专家的科学整治,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仅仅出自于个人理解,若有失偏颇,请各自斟酌。

Ⅶ 太湖流域不得排放氮,磷生产废水何时实施的

不是。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应当自2011年11月1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法条链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1、第二十五条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太湖流域管理应当组织两省一市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太湖流域湖泊、河道纳污能力,向两省一市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两省一市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确定的水质目标和有关要求,充分考虑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制订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两省一市人民批准并公告。两省一市人民应当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太湖流域各市、县。市、县人民应当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需要,制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商两省一市人民确定和公布在太湖流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具体地域范围和时限。
3、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应当加强监督检查。4、第三十五条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太湖流域市、县人民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并指导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对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国家鼓励污水集中处理单位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Ⅷ 2008年苏州市以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根治太湖、阳澄湖等流域水污染问题,以下措施与抑

A、①②中都可使水质净化,可抑制“水质富营养化”,故A正确;
B、③加大调水版力度需要的物力投资很大,且权不能根治太湖、阳澄湖等流域水污染问题,故B错误;
C、④拓宽河段并没有减少氮、总磷排放量,不能抑制“水质富营养化”,故C错误;
D、⑤在环太湖1km范围内将完成造林可优化环境,净化空气,对水质影响不大,不能从源头上抑制“水质富营养化”,故D错误;
故选A.

Ⅸ 太湖流域上污染区防治的措施预防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三十五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第三十八条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九条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第二节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十二条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第三节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九条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条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一条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五节船舶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条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应当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三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第五十四条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第五十五条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
(二)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三)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应当报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十六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六十二条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六十五条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水污染防治对策】
1.采取紧急而切实的行动,对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的渭河和黄河干流进行水污染综合防治造成渭河和黄河干流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们还在走只顾发展,不顾环境,或者是“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这条道路急功近利,破坏性利用资源,污染环境,不仅危害子孙后代,而且已经危害到了当代人类,因此是十分错误的。
克服这一危机的根本途径是改变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具体来说,为了救活渭河,保护黄河,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严格控制沿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末段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第一步是要调整产业结构,对于新上的开发项目,必须加强对发展规划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坚决不上资源消耗多、污染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项目,并要坚决淘汰已有的污染严重项目,要坚决杜绝东部地区淘汰的污染企业西迁。
2.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防止水污染处于中等水平和尚未受到明显污染的地区的水污染态势加重如果从工业化的起步时就开始注意把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西北地区就能健康发展。
具体地说,新疆的乌鲁木齐市、甘肃的白银市以及陕西的铜川市等城市和地区,应在对原有污染源尽快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的同时,严格把住新建项目关,做到在还清老账的同时确保不欠新账,使大多数属于Ⅵ类水质的河流得到改善。对于人烟稀少、河流水质保持在Ⅱ和Ⅲ类的城市和地区,则应一步到位,跨越传统发展的模式,直接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实现发展经济的目标。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争取实现工业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的零增长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零排放工业污染的控制是水污染防治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在我国西北地区的发展中应提出实现废水排放量零增长的要求。国内外的实践包括西北地区一些先进企业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可能性。
在黄河流域除了发现有机污染和氨氮外,还发现了有毒、有害的酚、石油及汞等污染物,其中酚的主要排放户是化工行业、造纸行业和冶炼行业,石油类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矿山开采、化工行业和冶炼行业,汞则主要排自冶炼行业和矿山开采。这些行业必须迅速革新工艺,改进管理,彻底消除上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4.加大城市废水处理力度,提高污水回收利用率,为西北地区开发提供稳定可靠的水资源,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保障人民的需要城市废水经过妥善处理后完全可以回收利用于工业、农业、市政等,应该在严重缺水的西北地区加快城市废水处理的速度,使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尽快摆脱污染的局面,尽快提高处理后废水的利用率。
城市废水处理厂的建设必须与城市废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同步进行,以免重复东部地区很多城市犯过的错误,即由于管网系统建设的滞后而使废水处理厂的功能得不到发挥。
城市废水处理工艺技术的选择十分重要,不应照抄、照搬东部地区甚至国外的所谓先进工艺技术,而应特别注重采用适合于西部地区自然条件的废水天然净化系统,西北地区地广人稀例如各种类型的土地处理系统和氧化塘系统。
5.加强面源污染控制,规范农药、化肥使用西北地区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9.3%。农牧业带来的污染不容忽视。国家应出台政策规范和限制农牧业农药、化肥的使用种类及使用量,大力扶植生态农业。这不仅关系到西北地区水污染的控制,也关系到西北农产品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Ⅹ 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效绩评估自我评价报告表怎么填

很简单,换掉现在当官就可以了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