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货车整治行动措施
1. 大型货车禁行限行整治行动如何达到理想的效果请大家一起来出出点子
我市拟在中心城区北区对大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引起了货运企业、市民以及交警的普遍关注,他们认为,这将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还将改善大型货车噪音扰民问题,为我市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根据中心城区大型货车交通管制线路示意图,大多数的老市区道路如新兴路、博爱路、同益路、同平路等由于道路较窄、通行能力较差,通行大货车时常容易造成拥堵,均设置为大型货车禁行路段。同时,长平路、金砂东路、金新路、龙眼路等路段则由于车流量大,路面也不是很宽敞,也被设置为大型货车禁行路段。此外,不少道路的车流量不是很大,但是周边很多运输企业的路段,则被设置为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路段、时段。 针对金砂路等路段被设置为禁行路段,交警二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马锦龙结合执勤体会告诉记者,金砂路是我市一条东西走向的重要交通主干道,特别是上下班的高峰期,金砂路车流非常大,特别容易造成塞车,禁行大货车,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黄汉和也对记者说,大型货柜车占路面积大,提速慢,通行效率低,已成为目前高峰期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同时由于货运车辆自重较大、载货等原因,车辆发生故障后无法采取人工推移等应急措施,清障难度大,耗时长,带来了极大的交通疏导压力,部分路段禁行大货车和部分路段大货车通行错开流量期是非常必要的。 汕头西交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友仕告诉记者,现在的货车越来越大、越来越长,以前每部车最多载重20多吨,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的大型货车大多载重在50吨左右,而汕头中心城区的道路由于建设的时间较久,特别是在老市区的部分道路和桥梁,明显不能承受如此重的大型货车,均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破损。实施大型货车禁行、限行不仅能有效改善中心城区的交通,同时还能减少载重车辆对城市道路的损坏,保持城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禁、限大货令”一出,不少市民也拍手称快。不少学生向记者表示,放学时候踩单车在没有隔离栏的马路上,身边如果有大货车经过,时常手忙脚乱,害怕不已,今后对大货车实行交通管制,骑车上学或回家将会更加安全了。老市区的黄阿姨也告诉记者,“禁止大货车在我们居住的这个路段行驶,以后就可以少受汽车噪音的困扰,相信不仅能夜晚能睡好,也能睡好午觉了。” 搜了篇新闻。。 你看看有帮助没? 顺便给个分吧~
2. 北京如何整治大货车
8月17日,北京市交管、环保部门在京承高速收费站设置检查点,对大货车严重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检查、治理整顿。记者获悉,“一控两防”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一周以来,大货车违法行为日均下降600多起。
程伟表示,通过处罚等措施希望起到震慑违法司机和遏制违法行为的作用,继而倒逼运输企业和单位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从而力争10月底前,所有货运车辆在全市主路网行驶遵章守法率大幅提升,货车重大交通事故直线骤降。同时,保证影响空气质量的高排放货运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驶率骤减,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
3. 封开交警昼夜“奋战”,掀起冬季“治超”风暴
【封开交警昼夜“奋战”,掀起冬季“治超”风暴】为进一步加大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冬季道路安全畅通。2019年11月至12月份,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货车交通违法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掀起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动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通过昼夜奋战,大队共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148宗(含“百吨王”2宗),严厉打击了货运车辆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同时,依法对92名超载未达30%的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对56名超载30%以上的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2020年1月封开交警再次掀起冬季“治超”风暴。
交警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超限超载情况进行研判分析,详细了解辖区内货车运输路线、重点运输企业、沙石料厂、木材厂等分布情况,掌握货车超限超载规律特点,拟定具体行动计划。整治中,各中队以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城市工程运输车、农用运输车辆等大中型货运车辆为整治对象,并根据摸查的实际情况,落实警力在货车出入频繁的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国省道主干线灵活机动设置查缉点。
面对严查严管态势,有些司机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与执勤民警打起时间战术,玩起了“捉迷藏”,想要以此逃避交警检查。针对此现象,各中队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轮岗治超,坚持“白天严查处,夜间不放松”的原则,并通过设点检查、沿路巡查等灵活机动的执勤方式,破解违法驾驶人与交警“打游击”的现象,保持治超工作严查严管不放松。
为深化治超工作成效,大队坚持路面严管与源头治理、宣传教育警示相结合,深入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驾驶人管理教育。在查处过程中,民警采取现场批评教育的形式,教育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1月6日凌晨2点18分,封开交警机动中队民警、辅警在国道321线沿江口至长岗路段、高速连接线长岗水口至平凤路段进行突击行动,行动中共查获3辆严重超载的货车,严厉打击了货运车辆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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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宁横县:打击货车超载超限整治行动,全力降低安全隐患
近日,横县交警大队抽调路面精干警力,采取兵团联合作战的方式,深入横县新福镇210省道等道路,开展打击货车超载超限整治行动,全力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
新福镇属横县西南偏远乡镇,210省道贯纵全镇,货车通行量较大,部分货车驾驶人因地处偏远、夜间监管不足等原因,实施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严厉打击货车超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横县交警大队从交警秩序中队、城区中队抽调警力奔赴新福镇,对超载货车开展严查。
5月9日凌晨2时,执勤民警采取固定设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的货运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对存在超载、超限、非法改装以及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未粘贴车身反光标示或粘贴反光标识不规范、安全设施不全等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货车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顶格处罚,保持严管重罚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为推动治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执勤民警在整治的同时还兼顾对货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货车驾驶人深刻意识到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自觉树立起交通安全意识,遵规守法出行。
当日的整治行动从凌晨2时持续到早上7时,共查获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18起,其中查处“百吨王”超载货车1辆,暂扣大货车司机驾驶证13本,行驶证12本。
下一步,横县交警大队还将进一步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从严打击辖区货车超载超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秩序,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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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持续至月底!中山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获悉,本月内,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持续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百吨王”超载货车上路的,严查严处。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4月1日至4月30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据了解,此次重点整治的车辆包括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俗称泥头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3宗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客车,使用性质为“营转非”“非营运”“租赁”等不具备营运资格的大客车。
其中,货车类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主要包括:严重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注销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货车闯禁行驶以及故意逃避超载超限检查的,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聚众闯关、暴力抗法等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整治的主要路段为干线道路集中施工、大型建筑工地等重点企业,快递物流货运站场、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重点源头周边道路,城市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严重超载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
客车类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包括: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对站外上客、非法营运的,取证后实施登记抄告、移交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整治的主要路段为:高速入口、国省道、市际可通行大客车的出入口、辖区通向扫墓点的集散通道。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利用集成指挥系统、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预警系统等科技手段,分析研判路网情况和“百吨王”货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规律特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及时调整勤务部署,加大违法多发、事故多发等路段的检查整治力度,同时针对夜间、凌晨等货车超载违法多发、“营转非”大客车跨省、市活动频率高的情况,科学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午夜”整治行动,对货车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违法及时布控、及时预警、及时拦截,开展全方位防控打击,对“百吨王”超载货车上路的,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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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韶关交警开展货车扬尘整治行动,共同维护我市道路环境
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
良好、干净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想跟所有人说:我们一直在行动!
今后,韶关交警将继续从源头进行治理
不断深入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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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月24日起,这些道路将对大型货车实施禁、限通行管制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20年1月24日起,中心城区(北区)的部分道路将对大型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届时,请广大驾驶人合理规划路线,根据交通管制措施的相关规定通行;违反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市中心城区(北区)的部分道路,对大型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大型货车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车长大于或者等于6米,载质量大于或者等于4500千克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以及全挂车、半挂车。
二、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汕樟北路——泰山路——海湾大桥以及中山东路(天山路口以东)路段。
三、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禁止通行的路段:跃进路、安平路(西堤路口~小公园)、韩江路、长平路(汕樟路口~泰山路口)、金砂路(汕樟路口~泰山路口)、韩堤路(八角亭~民族路口)、金园路、嵩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衡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天山路(中山东路口~珠池路口)、华山路(中山东路口~金砂路口)、公信路、龙眼路、金新路、金陵路、新陵路、饶平路、新兴路、博爱路、同益路、同平路、镇平路(同平路口~福平路口)、月眉路(八角亭~杏花桥)、利安路和金泰立交桥首层、中泰立交桥首层、黄山路(珠池路以南)、庐山路(珠池路以南)、黄河路(天山路口~泰山路口)、海滨路、金环路(中山路口~海滨路口)、中山路(民族路口~金环路口)、滨港路(龙眼路口~金环路口)、外马路、大华路、天山北路(东厦路口~金新北路口)、金新北路(金凤路口~嵩山路口)、乐山路(汕樟路口~春江路口)、春江路(嵩山路口~天山路口)、珠峰北路(汕樟路口~汕汾路口)、凤凰山路、金环北路(汕樟路口~黄河路口)、公园路。
四、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限制通行的路段:滨港路(龙眼路口~东厦路口)、红领巾路、金砂西路、杏花桥、杏花路、珠池路、榕江路、珠江路、金湖路(护堤路口~东厦路口)、练江路、长江路、兴业路、天山路(珠池路口~黄河路口)、东厦路(海滨路口~金凤路路口)、汕樟路(外马路口~金凤路口)、潮汕路(杏花路口~大学路口)、衡山路(珠池路口~汕汾路口)、嵩山路(珠池路口~汕汾路口)、黄山路(珠池路以北)、庐山路(珠池路以北)、东厦北路(金凤路口~天山北路口)、天山北路(东厦路口~汕汾路口)、东厦北路(天山路口~嵩山路口)、华山路(金砂路口~汕樟路口)、嵩山路(汕樟路口~汕汾路口)。
以上路段每天7:00~9:00、11:00~13:00、17:00~19:00,以及深夜24:00~次日6: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金环路(黄河路口~中山路口)、中山路(金环路口~天山路口)等路段每天5:00~24: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礐石大桥:礐石大桥桥面和大桥A匝道(潮阳往礐石大桥方向)、C匝道(南滨路往礐石大桥方向)、2号匝道(永泰路上礐石大桥入口)、4号匝道(杉排路上礐石大桥入口)及西港高架桥。以上路段每天7:00~9:00、17:00~19: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六、违反上述交通管制措施规定的,由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公告自2020年1月24日起施行,施行有效期五年。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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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春运期间佛山交警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春运期间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1、夜查统一行动
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纳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为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应急航空救援油料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等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车辆则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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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冬季交通安全在行动,严管严控严打“百吨王”!
车和货总重量超过100吨行驶在路上的,被戏称为“百吨王”,非!常!危!险!
如果您在道路上发现“百吨王”货车超载交通违法,可通过手机视频拍摄进行取证,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的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核实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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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十项措施”施行,为了你的安全,交警蜀黍殚精竭虑!
今年月、4月,南宁市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61%。5月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65%。其中,南宁市普通国省道的交通事故指数明显高于市区城市道路。南宁交警以严执法为主线,聚焦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推行协同共治、多元治理的理念,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实现全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即减少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前5个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呈现与往年完全不同的态势。2月份,疫情防控措施趋紧期间,由于群众交通出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呈全面大幅下降。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交通流量快速回升,交通事故反弹势头明显。3月、4月,虽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61%,但与1月、2月相比上升47.83%。
“从3月12日起,我们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子夜行动’,以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事故易发、管理薄弱时段为重点,开展全市夜查整治统一行动,落实分片包抓,实现对重点时段秩序管控全覆盖。”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义学说,进入5月,形势更加严峻,伤亡交通事故频发,事故导致45人死亡,同比上升4.65%。3月以来,马山县和江南区苏圩镇先后发生2起较大交通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33.33%。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南宁市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020起,造成179人死亡、99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5万余元,同比分别下降27.61%、25.73%、33.84%和33.9%,降幅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主要特点
普通国道省道事故指数偏高
“南宁市今年1至5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387起,造成52人死亡、44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37.94%、29.05%、44.53%。”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哨介绍,电动自行车单方事故30起,造成12人死亡,主要原因是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头部受到致命伤害。
另外,货运车辆的交通肇事风险也比较突出。今年1至5月,南宁市发生涉及重型货运车辆交通事故141起,造成53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3.82%、29.61%,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率明显高于其他车型。
5月15日,在江南区苏圩镇国道359线上思往吴圩方向大塘至渠黎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3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统计,今年1至5月,南宁市普通国省道及农村道路共发生伤亡交通事故441起,造成114人死亡、493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43.24%、63.69%、49.45%,事故各项指数明显高于市区城市道路。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可小觑。”孙哨说,全市1至5月发生涉及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76起,死亡14人,受伤84人;涉及酒驾的交通事故143起,死亡12人,受伤76人;涉及超速行驶的交通事故12起,死亡4人,受伤10人;涉及超限载货的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2人。马山县死亡3人的“3·9”较大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即存在无证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人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仅5月,全市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32起,造成11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33.33%、120.0%。肇事原因主要为行人违法上道路、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涉及行人事故主要集中在国省道,5月份造成5人死亡,占当月死亡总数的50%。
未雨绸缪
多措并举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从我们到现场处理的交通事故来看,国省道、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路面管控相对薄弱等问题较为突出。”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钟国庆说,6月正值夏收夏种农忙时节,农村地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和农机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赶工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交通肇事风险比较突出;景区、旅行社陆续恢复经营,时逢端午节假期,中短途旅游有可能迎来出行高峰,道路流量将大幅增加,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学校基本全部开学复课,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风险上升。另外,天气多变,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强降雨天气多发,也带来交通事故隐患。
交警支队结合南宁市“城市治理提升年”和“创城百日攻坚”行动,开展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专项行动,梳理排查25处交通组织不合理、设施不完善、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4家爱心企业自愿出资40万元,在358国道沿线事故多发点段安装一批太阳能照明设施,改善夜间照明条件,保障行车安全。
“我们优化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会同银保监部门及保险企业,在全市32个乡镇建设警保合作劝导站,深化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等。”罗义学说,通过各方努力,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多元治理
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
当前,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和诸多挑战,南宁交警部门将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的大力支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对于南宁市普通国省道事故各项指数明显高于市区城市道路的情况,南宁交警突出抓好“十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全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积极推出协同共治、多元治理的理念,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日前,交警部门邀请多个职能部门,与桂西公路发展中心一起组建南宁市普通国省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小组,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
“我们要充分借助安委会、综治办、联席会议、文明办等平台,借力平安南宁、法治南宁建设以及综治考评、文明城市巡查检查等载体,提升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影响力,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蒋卫红说,接下来,南宁交警将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查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建立重大安全隐患通报机制。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征信管理、保险监管等部门协作,推动加强行业监管、信用联合惩戒、保险费率浮动,进一步推进警路联合、警保联动、警企合作,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
十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
①全面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增设信号灯、照明灯、爆闪灯、减速带、视频监控设备、凸面镜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推动市、县(区)政府挂牌督办事故多发、隐患突出路段。
②深化城市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开展低速电动车、城市工程运输车、非法改拼装车等易肇事肇祸车辆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毒驾、飙车飙声等重点违法治理专项行动。
③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主动适应省际收费站撤除、ETC推广、入口称重政策实施等新形势,推进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切实强化指挥调度、路面管控、应急处置、服务保障等工作。
④创建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深入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选取G7201绕城高速、国道358线南宁辖区路段作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改进提升路面管控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⑤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两站两员”和路长管理制度,推进标准化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加大对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货车违法载客等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执法力度。
⑥提升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水平。将治安卡口、流量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实现镜头站岗、机器巡查、智能预警,控住动态风险,提升管理效能。推广安装使用城市工程运输车右转盲区监控系统和蜂鸣器装置。
⑦加大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力度。针对汛期、恶劣天气、紧急突发事件等情况,健全完善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严防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⑧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新媒体矩阵,开设交通安全“网络课堂”。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零酒驾”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⑨推行道路交通安全信用管理。推动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将严重交通违法失信的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
⑩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便民服务举措,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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