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治理的措施
Ⅰ 如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现将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普建(2008)59号文件精神,及时编制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活动精神,落实责任人员。
2、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能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3、依托民工学校平台,对生产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
4、制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备相关物资、设备及维护、后勤保障工作,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5、严格按公司制度对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并进行交底;对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6、对公司所属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安全运行;进入施工场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时,派专人现场监督,安装人员持证上岗。安装结束后,会同安装,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派专人进行维修保养。
7、公司对各在建工程进行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查出的隐患能及时消除,不留死角。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形式化。
8、公司所属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每周对本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周检,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进行登记汇总。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进行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在安全日记及隐患排查汇总表中进行记录、登记,确保工程每天的安全生产。
9、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和限期整改隐患公示表。
10、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及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汇总表。
11、公司加强对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的安全管理。夏季高温季节时,各在建项目部都妥善调整了高温期间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的施工,减轻劳动强度,并配备了防暑降温用品,充分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夏季台汛气候的特点,公司及各项目部成立了抗台领导小组,公司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得到台风消息,及时通知各项目部做好抗台准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
通过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开展,(全年企业月检73次,平时安全检查111次)进一步落实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促进了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之以恒地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Ⅱ 如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偏重于现场的多,广度、深度明显不足。为切实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认真、系统、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查思想。查管理人员、职工对安全的认识是否到位?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如何?安全学习及教育培训是否紧跟形势发展并结合矿井实际?是否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企业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
二查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施工组织合不合理?有无超强度、超定员、超能力组织生产情况?
三查规章、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并及时修改完善各项制度?证照是否有效、合法?调度值班、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带班跟班管理、定期学习、技术审批等制度是否认真贯彻执行?
四查规划、设计,规程、措施,分析、评估。是否按要求制定中长期规划?有无年度与近期灾害防治计划?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几大系统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及灾害程度是否相符?是否按要求汇审并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措施不能仅管局部、只考虑具体工作,要检查措施对作业地点及周边区域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考虑全面并有相应防范措施?治理前后有无灾害情况分析、治理效果总结?重大隐患治理是否进行必要的评估?
五查现场。应分系统、分专业,逐一检查。主要包括仪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入井设备有无安标?供电(三专两闭锁)、运输的一坡三挡、提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设备管理、检查、维护、检测、检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支护质量好坏?风量、风质情况如何?防灭火设施、材料,防水设施,放炮母线敷设,放炮点、警戒线设置,瓦斯监测监控是否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转?防突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如何?
六查人的个体行为。管理者有无违章指挥?操作者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工程质量验收、把关情况?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管理情况?出入井管理,作业时的相互监督与保护情况等。
在隐患排查之后,更重要的还在于必须及时处理到位。治理隐患要在人员、物资、资金及时间安排上给予充分保证,要责任到人,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为安全让路。对疑难、复杂问题即重大隐患,在细致分析,制定严密可靠措施,进行科学评估基础上,精心组织人员实施整改,必要时应先停产、撤人。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对治理难有安全把握的,要制定和采取断然措施、以绝后患。
在隐患整改落实后,还要进行分析总结,要逐步积累经验、找寻规律,使隐患排查、治理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煤矿生产过程,就是同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随着采掘活动的进行,问题和隐患在不断涌现,它贯穿生产活动始终。因此,我们对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常抓不懈。
Ⅲ 什么是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安全隐患的有一层定义是风险失控(或者超出单元可接受的程度)。从回这个角度讲,隐患整答改措施就是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让风险受控(可接受),因此,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可以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同起来。风险控制措施一般分为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劳动防护措施(网上查具体的)。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事故隐患的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因此,事故隐患又分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对这些隐患的整改措施是不一样的。
对于你问题上的所指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是没有统一的定义的。只能说是为消除事故隐患所采取的工程技术对策、管理对策和个体劳动防护对策的统称。
Ⅳ 如何做好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
一、如何做好安全检查与整改:
1、检查要有目的性,要求和计划要明确;要经常检查,抓落实、促整改;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坚持做好巡检工作;重视交接班的检查,认真对待隐患问题的交接。
3、管理人员要强化对员工检查与整改的监督、考核职能,严格要求,合理奖惩,积极整改。
4、做到“四个及时”:及时查找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汇报协调,及时组织整改解决,及时做好记录台账。
5、定期组织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相结合,如查岗或结合活动、工作需求随时安排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综合全面的检查。按要求做好专项检查如消防设施、机具设备、车间用电、防火、防汛等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还包括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如每天一次的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6、必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落实责任和期限。不检查就不知道隐患在哪儿,也谈不上整改,而光检查不整改,等于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处理的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实施临时应急措施,挂牌限期整改。
7、安全要你管我管大家管,要调动全员参与安全检查与整改的意识和责任,每一个人都要尽职尽责,才能防微杜渐。
二、检查与整改注意的原则:坚持早发现、早汇报、早整改的原则。
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
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原因分析,及时实施整改解决措施。对事故隐患,按照隐患整改“四定”原则落实(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期限、定资金来源)。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处理的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实施临时应急措施,挂牌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要采取一定的应急防范措施,或临时解决措施,按要求限期整改或停车停产整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彻底整改掉,确保安全生产。对危险性及危害性较大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落实。
检查和整改是互动互补的关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加以整改,在整改中继续排查隐患,不断优化和完善,最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安全检查与整改,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与整改。
(4)隐患治理的措施扩展阅读:
安全隐患是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与构成要素。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分生产型和储存类型。
Ⅳ 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是什么
一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企业在排查出隐患后,应当指定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避免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治”、“久病难医”。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企业应当制定合理有效的隐患治理方案,积极协调生产安排和隐患治理工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安排生产和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确保隐患治理中不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三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企业应当将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费用列入企业安全费用计划,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列支安全生产费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充足可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无“粮草之忧”。
四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
企业不但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更要落实治理时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真正避免隐患排查治理“拖而不办”、“办而无效”的情况产生。在治理时限内确实无法完成的,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困难与问题,重新给定治理时限,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
企业应当针对企业生产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预案,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真正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到隐患查得出、治得了。
(5)隐患治理的措施扩展阅读
事故隐患内容介绍: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事故隐患主要的有以下10个方面:
一、隐蔽性
1、隐患是潜藏的祸患,它具有隐蔽、藏匿、潜伏的特点,是不可明见的灾祸,是埋藏在生产过程中的隐形炸弹。它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条件下,显现出好似静止、不变的状态,往往使人一时看不清楚,意识不到,感觉不出它的存在。
2、正由于“祸患常积于疏忽”,才使隐患逐步形成、发展成事故。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常常遇到认为不该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设备、工具,却发生了事故。这都与当事者不能正确认识隐患的隐蔽、藏匿、潜伏特点有关。事故带来的鲜血告诫我们:隐患就是隐患,隐患不及时认识和发现,迟早要演变成事故。
二、危睑性
1、俗话说:“蝼蚁之穴,可以溃堤千里”,在安全工作中小小的隐患往往引发巨大的灾害。无数血与泪的历史教训都反复证明了这一点。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就因为一个烟头烧了一个月,死亡193人,经济损失数亿元;
2、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友谊宾馆惨烈的大火,就因为舞台纱幕后7号光柱灯离纱幕23cm,灯柱温度过高,引发火灾,无情地吞噬325人的生命,其中有287人是8~14岁的儿童;1995年9月24日首钢炼铁厂,由于二位“行家里手”,一位粗心大意,一位擅离岗位,几分钟内酿成6号过滤池检修人员2死6伤的悲剧……。以上事实说明,在安全上哪怕一个烟头、一盏灯、一颗螺钉、一个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发生危险。
三、突发性
任何事都存在量变到质变,渐变到突变的过程,隐患也不例外。集小变而为大变,集小患而为大患是一条基本规律,所谓“小的闹、大的到”,就是这个道理。如在化工企业生产中,常常要与易燃易爆物质打交道,有些原辅燃材料本身的燃点、闪点很低,爆炸极限范围很宽,稍不留意,随时都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突然发生。
四、因果性
1、某些事故的突然发生是会有先兆的,正如“燕子低习鸡晚归,蚂蚁搬家蛇过道”是雷雨到达的先兆一样,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先兆,而事故则是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俗话说:“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2、在企业组织生产的过程中,每个人的言行都会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不同的效果,特别是企业领导对待事故隐患所持的态度不同,往往会导致安全生产的结果截然不同,所谓“严是爱,宽是害,不管不问遭祸害”,就是这种因果关系的体现。
五、连续性
实践中,常常遇到一种隐患掩盖另一种隐患,一种隐患与其它隐患相联系而存在的现象。例如:在产成品运转站,如果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工具发生隐患故障,就会引起产品堆放超高、安全通道堵塞、作业场地变小,并造成调整难、堆放难、起吊难、转运难等方面的隐患,这种连带的、持续的、发生在生产过程的隐患,对安全生产构成的威胁很大,搞不好就会导致“拨出罗卜带出泥,牵动荷花带动藕”的现象发生,而使企业出现祸不单行的局面。
六、重复性
事故隐患治理过一次或若干次后,并不等于隐患从此销声匿迹,永不发生了,也不会因为发生一两次事故,就不再重复发生类似隐患和重演历史的悲剧。只要企业的生产方式、生产条件、生产工具、生产环境等因素未改变,同一隐患就会重复发生。甚至在同一区域、同一地点发生与历史惊人相似的隐患、事故,这种重复性也是事故隐患的重要特征之一。
七、意外性
1、这里所指的意外性不是天灾人祸,而是指未超出现有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和规定以外的事故隐患。这些隐患潜伏于人——机系统中,有些隐患超出人们认识范围,或在短期内很难为劳动者所辨认,但由于它具有很大的巧合性,因而容易导致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的发生。
2、例如:飞轮外侧装防护罩、内侧未装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2m以上高度会造成坠落伤亡事故,1.5m高度有时同样也会坠落死亡;36v是安全电压,然而夏季在劳动作业者有汗的情况下,照样会发生触电伤亡事故;劳动者在作业现场易发生伤亡事故,而在职工更衣室内也会被更衣橱柜压死……这些隐患引发的事故,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意外性,往往是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始料不及的。
八、时效性
1、尽管隐患具有偶然性、意外性一面,但如果从发现到消除过程中,讲求时效,是可以避免隐患演变成事故的;反之,时至而疑,知患而处,不能有效地把握隐患治理在初期,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鞍山市消防部门两年前对鞍山商场进行4次检查,提出6条隐患整改意见,隐患却一直未按期整改,并在1996年3月造成火灾事故,使35个活生生的生命被烈火吞噬。
2、沈阳一家机器厂的主厂房两年前定为危房,一拖两拖,结果一面墙突然倒塌,7名工人被夺去宝贵的生命,损失达百万元之多。鞍山商场、沈阳一家机器厂主厂房的隐患,从发现到事故的发生的两年多时间,就是这两起事故隐患的时效期,它随着火灾、坍塌事故的发生而结束,然而这两起隐患留给人们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它告诫人们,对隐患治理不讲时效,拖得越久,代价越大。
九、特殊性
1、隐患具有普遍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由于人、机、料、法、环的本质安全水平不同,其隐患属性、特征是不尽相同的。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岗位,其表现形式和变化过程,更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同一种隐患,在使用相同的设备、相同的工具从事相同性质的作业时,其隐患存在也会有差异。
2、例如,某厂在用的18台行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吊具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基本相同,周期性出现断毛等隐患是其共性,但由于各台行车使用的频率、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包括操作者的技术素质程度的不同,其使用周期、断毛磨损的部位、程度是不同的,其中特别是4、9出钢主车由于其钢丝绳有一段被固定在中间定滑轮组的位置上,它的一个端面始终与高温接触,并处于受力点,极易引起脆断。如果在实践中不认识这种隐患存在的特殊性,及时采取定期抽出检查,适时移动受力位置等措施,而运用与其它钢丝绳相同的监控管理办法,就很难发现成股脆断,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必然是非常严重的。
十、季节性
1、某些隐患带有明显的季节性和特点,它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一年四季,夏天由于天气炎热、气温高、雷雨多、食物易腐烂等变质等情况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人员中暑、食物中毒、洪涝、雷击。使用、维修电器的人员又会因为汗水过多而产生触电等事故隐患;
2、冬季又会由于天寒地冻、风干物燥,而极易产生火灾、冻伤、煤气中毒等事故隐患……充分认识各个季节特点,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隐患季节性防治工作,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十分重要的。
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Ⅵ 隐患治理五到位是什么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6)隐患治理的措施扩展阅读:
隐患治理的措施:
加强对生产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冰雪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领域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销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要抓好交通隐患排查,重点打击超载、超速、超限、非法营运、疲劳驾驶、携带危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严格抓好学生校车、大客车安全。
还要抓好消防隐患排查,对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粮食仓库等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