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整治
『壹』 重庆如何整治货车超限超载
4月5日起,重庆高速执法部门将在我市高速路网收费站各入口开展对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超限超载货车进行拦截治理的专项执法行动。
『贰』 韶关交警开展货车扬尘整治行动,共同维护我市道路环境
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
良好、干净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想跟所有人说:我们一直在行动!
今后,韶关交警将继续从源头进行治理
不断深入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叁』 北京如何整治大货车
8月17日,北京市交管、环保部门在京承高速收费站设置检查点,对大货车严重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检查、治理整顿。记者获悉,“一控两防”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一周以来,大货车违法行为日均下降600多起。
程伟表示,通过处罚等措施希望起到震慑违法司机和遏制违法行为的作用,继而倒逼运输企业和单位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从而力争10月底前,所有货运车辆在全市主路网行驶遵章守法率大幅提升,货车重大交通事故直线骤降。同时,保证影响空气质量的高排放货运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驶率骤减,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
『肆』 吉安整治货车的标准
吉安市中货车管理实施细则:
一、限行的主要内容
1、限行的车辆:大中型货车、挂车、工程车简称大货车。
2、限行的区域:吉州大道(含)以东、大桥西路(含)以南、井冈山大桥(含)以南、大桥东路(含)以南、青原大道(含)以西、赣江大道(含)以北、赣江大桥(含)以北、吉安南大道(含)以北。
3、限行时间:全天。
4、过境大货车禁止进入城区,经新105国道、大广高速绕行。
5、确需进出上述限行区域的大货车,实行申领临时通行证制度。
6、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大货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严禁超载、超长、超宽、超高,严禁遗洒、飘散运物,严禁闯红灯、鸣高音喇叭。
二、临时通行证申办程序
1、运输鲜活产品、蔬菜瓜果的大货车和一次性进城装卸货物的大货车由路面交警中队或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警服务窗口办理临时通行证。申办时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证、货单。
2、水、电、气、油、邮等公共生活服务类大货车,由辖区交警大队审批,在该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临时通行证。申办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证。
3、中心城区城建工程建材类余土等运输大货车通行证的办理:
(1)持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书面申请及施工许可证报批。市重点工程由市政府领导审批,其他工程由市交警支队领导审批。
(2)持上述材料及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证到辖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临时通行证。
(3)领取临时通行证时,每辆车的驾驶员或车主都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宣传资料,及时在资料上签写“我已认真学习过,保证自觉遵守”,并署名。
三、罚则
1、交通、城管、公路、交警等部门按职责强化监管,认真执法。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将进行查处。
2、进城大货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超载30%以上,闯红灯,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行为累计二次以上的大货车,收回已经申领的临时通行证,并取消再次申领资格。
『伍』 冬季交通安全在行动,严管严控严打“百吨王”!
车和货总重量超过100吨行驶在路上的,被戏称为“百吨王”,非!常!危!险!
如果您在道路上发现“百吨王”货车超载交通违法,可通过手机视频拍摄进行取证,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的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核实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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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河北省对大货车超载超限今年怎么治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运车辆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一)车货总重超过五十五吨(不含五十五吨); (二)单轴承重超过十吨(不含十吨); (三)由汽车和全挂车组合的汽车列车,被牵引的全挂列车总重超过主车总重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通行管理 第七条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行驶。除运输重型不可解体物品确需超限超载行驶公路的货运车辆外,公路管理机构不得为其他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许可证件。 第八条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治超检测站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施治理,也可以根据本省有关规定设立流动检测卸载点。 第九条治超执法人员在进行治超工作时,可以设置车辆缓冲带和自动路障装置,保障治超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应当经称重检测后方可认定。货运车辆驾驶员拒绝称重检测或者车货总重超过称重设备标定限值等无法用称重设备检测的,可以采用量方测算的方法认定。 第十一条治超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货运车辆涉嫌超限超载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驶并引导到治超检测站或者流动检测卸载点进行检测。 称重检测结果与当事人之前接受处罚后的法律文书记载的卸载后的车货总重不一致,且超过认定标准的,可视为二次货物拼装。 第十二条治超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应当责令违法责任人自行卸载。违法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自行卸载的,应当强制卸载,卸载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查获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查处。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的管养单位或者部门,可以在农村公路的重要出入口以及节点位置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县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对车货总重超过五十五吨(不含五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百分之百以上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收费公路的,可以利用计重收费系统,加收相应费用。其收费标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阻扰、拒绝治超执法人员实施超限超载检查,不得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设施、威胁治超执法人员。 对拒绝检查、车辆妨碍交通通行的,由治超执法人员将车辆强制驶离或者拖至治超检测站、流动检测卸载点实施检测,相关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第十七条治超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而上路从事治超执法工作; (二)只罚款、收费,不实施卸载,放行车辆; (三)将罚款、收费据为己有; (四)发现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予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治超执法人员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按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三章源头管理 第十八条从事砂石料、铁粉、煤炭、钢材、水泥、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的企业和港口经营企业、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及其他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确本单位有关从业人员治超工作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三)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登记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货物的信息,并及时报送登记结果; (四)配备装载、配载计重设施、设备; (五)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九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二)为没有号牌或者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为未出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五)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 第二十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合法的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从事货物装载、配载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货运源头单位公布超限超载标准、监督机构名称和监督电话,通过巡查、派驻人员等方式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制止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第二十二条货运源头单位的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许可部门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货运源头治理工作予以协助,对其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机构。 第二十三条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知识和依法装载、配载的培训学习,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不得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货运车辆驾驶员。 第二十四条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向货运源头单位出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货运车辆驾驶员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第二十五条货运车辆生产或者改装企业应当按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告的本企业产品种类和参数生产,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禁止虚假标定。 车辆生产、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车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为违反前二款规定生产、改装的货运车辆办理登记、发放号牌和行驶证。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货运车辆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禁止在公路上行驶。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的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应当将有关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信息通报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查处部门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通报信息的单位。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许可证件的; (二)违反规定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或者只罚款、收费,不实施卸载的; (三)乱罚款、乱收费或者将罚款、收费据为己有的; (四)为违反规定生产、改装的货运车辆办理登记、发放号牌和行驶证的; (五)对有关部门移送或者通报的案件不及时查处的; (六)接到投诉、举报后,未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的; (七)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治超职责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工作人员是行政执法人员的,由政府法制机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离岗培训或者调离执法岗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而上路从事治超执法工作的,除责令其停止执法活动外,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一千元的罚款。 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源头单位装载、配载危险化学品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一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货运经营者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一年内超限超载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货运车辆或者驾驶员,由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道路运输证或者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取消该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格;对已售出的,由货运车辆违规生产、改装企业自行召回处理;拒不召回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召回。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违法责任人限期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恢复原状,其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公路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违法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车货总重超过五十五吨(不含五十五吨)的; (二)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以上的; (三)查处后对货物进行二次拼装的; (四)阻挠、拒绝检查的。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倒查装载、配载的货运源头单位、车辆生产或者改装企业、车辆所属单位、途经治超检测站或者流动治超检测卸载点等单位或者个人。 责任倒查中涉及企业或者个人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的,由政府法制机构实施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时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对治超责任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因超限超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行政领导,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通报批评,予以行政问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柒』 大型货车禁行限行整治行动如何达到理想的效果请大家一起来出出点子
我市拟在中心城区北区对大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引起了货运企业、市民以及交警的普遍关注,他们认为,这将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还将改善大型货车噪音扰民问题,为我市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根据中心城区大型货车交通管制线路示意图,大多数的老市区道路如新兴路、博爱路、同益路、同平路等由于道路较窄、通行能力较差,通行大货车时常容易造成拥堵,均设置为大型货车禁行路段。同时,长平路、金砂东路、金新路、龙眼路等路段则由于车流量大,路面也不是很宽敞,也被设置为大型货车禁行路段。此外,不少道路的车流量不是很大,但是周边很多运输企业的路段,则被设置为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路段、时段。 针对金砂路等路段被设置为禁行路段,交警二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马锦龙结合执勤体会告诉记者,金砂路是我市一条东西走向的重要交通主干道,特别是上下班的高峰期,金砂路车流非常大,特别容易造成塞车,禁行大货车,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黄汉和也对记者说,大型货柜车占路面积大,提速慢,通行效率低,已成为目前高峰期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同时由于货运车辆自重较大、载货等原因,车辆发生故障后无法采取人工推移等应急措施,清障难度大,耗时长,带来了极大的交通疏导压力,部分路段禁行大货车和部分路段大货车通行错开流量期是非常必要的。 汕头西交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友仕告诉记者,现在的货车越来越大、越来越长,以前每部车最多载重20多吨,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的大型货车大多载重在50吨左右,而汕头中心城区的道路由于建设的时间较久,特别是在老市区的部分道路和桥梁,明显不能承受如此重的大型货车,均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破损。实施大型货车禁行、限行不仅能有效改善中心城区的交通,同时还能减少载重车辆对城市道路的损坏,保持城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禁、限大货令”一出,不少市民也拍手称快。不少学生向记者表示,放学时候踩单车在没有隔离栏的马路上,身边如果有大货车经过,时常手忙脚乱,害怕不已,今后对大货车实行交通管制,骑车上学或回家将会更加安全了。老市区的黄阿姨也告诉记者,“禁止大货车在我们居住的这个路段行驶,以后就可以少受汽车噪音的困扰,相信不仅能夜晚能睡好,也能睡好午觉了。” 搜了篇新闻。。 你看看有帮助没? 顺便给个分吧~
『捌』 偌大的中国为什连大货车都管理、整治不好
为什么这么说?你一定不是跑车的人!管理?整治?当然是国家法规和开大货内车的人有利益矛盾才造成!容不要老是中国中国的!第一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不是政府的!政府只是代表人民!你只站在国家一方看肯定是开大货车的不对违法了。那广大的货车驾驶员看来是国家不对,守法和填饱肚子养家糊口那个更现实!虽然有小部分人有驾驶陋习但大部分货车驾驶员还是文明驾驶的。当然超载除外!他们不偷不抢,不给社会增加矛盾,不给国家就业造压力。吃苦受罪的凭本事吃饭!怎么在你嘴里像是在说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一样?你应该说偌大的中国为什么连贪污受贿的官员都管理,整治不好?应该说偌大的中国为什么连食品卫生都管理,整治不好?如果所有货车都不超载,中国的物价要涨到什么地步?你的衣食住行那样不涨价!你微薄的收入又能所剩多少?你在享受着所有大货车因为超载带给你的实惠的时候还在说管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