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治理理论
A. 林业发展方向
林业生态化森林生态系统是地球上生物量最大、类型最多、结构最复杂、稳定性最高、生态功能最为强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在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与基础性的重要作用。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同时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维持生态环境、调节气候、保护国土安全等重要功能和作用。
大量的科学研究表明,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价值远比它的林木直接经济价值大得多。然而,由于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致使人们过度利用甚至是破坏森林资源,一方面导致林业内部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现象”,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是,因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而造成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重大后果。深刻的教训促使人们认识到,林业必须走生态化道路,才能实现林业乃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细化生态发展目标
一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在天保工程区内,保护天然林就要严格管理商品材,执法部门要严厉打击民用材串换成商品材。特别是对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要按照重新调整区划的保护级别实行禁伐、限伐和动态管理,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旁、岩石裸露区、陡峭山坡等处省级公益林也要实行禁止或限制性采伐。二是抓好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湿地、石漠化保护项目和退耕还林后续、长防林项目,同时抓好补植补造,加强管护,确保成林。三是抓好城区的绿化质量,提高城郊绿化率。建设环城镇绿化圈,构筑城市生态屏障,加强地区的资源保护,加大封山育林和封育补植力度。四是抓好生态示范点建设。
2、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对很多人,尤其是农民来说还是个盲区,各级政府及土地、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民众的环保宣传力度,提高环境意识,让群众明白: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走生态林业之路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现代化林业的根本出路。否则,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虽然得到了暂时的好处,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只能是得不偿失。生态环境是人类生活生存的重要条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也就是保护人类本身。
3、 林农结合
林农结合是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在同一土地经营单位上组建以林业为主体,林、农、牧、渔等多种产业相结合,生物种群在时空上多层次,时间上多序列,实现物质多级循环利用的多维、高效、持续稳定的复合生态系统。从经济上看,这种生产系统收益高、见效快、投资回收期短;从生态方面看,林农结合系统在空间上是多层次的立体结构,在时间上是合理套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更有效地提高光能和土地资源利用率及产出率。
4、 造林规模化和多样化
因地制宜,宜林植树,选择当地适宜的树种种植。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力度明显提高。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果林,速生丰产林等经济型林地为主。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方式,有的以发展苗木养林,有的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林农还可以采取林苗结合、林禽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等方式提高林地产出和经济效益。
5、 生态林业应是以生态学原理、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为指导,建立多功能、多目标、多层次的森林生态经济系统,达到生态经济总体效益最高,实现资源持续稳定,满足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多种需要和最大限度地发挥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3]。生态林业是一种合理高效利用光、热、时、地、水、肥等自然资源,既能维护生态环境质量又能高效产出林业产品,统筹兼顾生态、经济与社会三大效益,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现代林业发展模式。生态林业的模式很多,例如有林林式、林农式、林牧式、林果式、林药式、林渔式、林工式等复合林业模式。生态林业作为一种现代化林业发展模式,以其理论基础的科学性、资源利用的高效性、环境保护的友好性、发展的可持续性,今后必将成为我国乃至世界林业发展的方向。
综上所述,生态林业的建设强调森林生态环境的意义,这是现代林业发展的趋势。森林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都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发展林业时,都在不断地调整战略规划,做出深刻的革新。在保持森林生产力的稳定和增长方面,提供林产品方面,发挥森林环境服务功能方面,营造各种类型的人工林方面,现有森林的经营管理方面等均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维持一个结构稳定、优势突出的森林生态系统,在森林生态系统能够承受的限度内进行林业资源开发与利用。
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方面的发展趋势是将水土资源的保护、改良、利用与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在保护水土资源的生态稳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生态和经济效益。通过运用快速的工程绿化和水土流失控制工程等技术,保护、发展流域治理的森林工程体系,促进区域生态的协调发展。将森林作为环境资源、生产资源、文化资源等大力发展,制定包括生物多样性、综合生存力、经济效益、农区发展、产品多样化以及环境保护等内容的管理发展计划。目前,我国在生态林业领域应用了一些技术和科研成果,但是从生态林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的角度来看,生态林业建设仍然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整和完善。
B. 林业专业知识
林业专业知识太多了,要看你要那些方面的
现代林业考试大纲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现代林业的概念和内涵。
(2)现代林业的主要特征和建设目标。
(3)我国现代林业的“六大工程”和“五大转变”的内容。
(4)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内涵及其原则。
(5)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及其特征。
(6)林业生物质能源与材料建设的内涵。
(7)林业碳汇及“碳汇交易”的概念。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8)* “十一五”林业发展中的五个重大问题。
(9)我国传统人工林培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10)林业分类经营的概念及内涵。
(11)近自然森林经理的概念、特征及技术要点。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2)我国现代林业诞生的历史背景。
(13)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14) 07年8月10日,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的主要内容。
(15)* 湖南现代林业发展的优势与潜力。
(16)* 湖南林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林业政策与林业法规考试大纲
林政管理与林业法规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森林法》的基本内容、我国林业法规体系的组成。
(2)证据的特点、种类,违法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
(2)林业行政处罚的原则、种类、条件、程序。
(3)林业行政复议、林业行政诉讼原则、范围、管辖、程序、条件。
(4) 林权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林权的概念;林权的主要内容;林权登记的内容、程序;林权流转;占用、征用林地主要法律规定;林权争议解决的办法、程序。
(5)森林经营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森林林种的划分、林业长远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森林资源清查与森林资源档案制度。
(6)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7)植树造林的法律规定。
(8)森林限额采伐的范围、制定年采伐限额的原则及程序。
(9)木材经营、运输管理,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进出口管理的的主要内容
(10)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对象、设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程序等相关制度的基本内容。
(11)林木种子法律制度包括种子的审定、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内容。
(12)违反森林法的主要法律责任及种类。包括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发放、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等证件、文件,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行为,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违法改变林地用途、非法运输木材等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与处罚规定。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2)林业分类经营的基本做法、意义。
(3)我国对林业进行扶持的主要措施。
(4)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主要政策障碍及改进措施。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及实施的主要途径。
(6)我国林业税费政策的主要内容及改进措施。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林业政策与林业法规的异同
(2)政策、林业政策、林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林业三定、退耕还林政策、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非公有制林业、育林基金、林业跨越式发展等概念的基本内容及相关组成
(3)林政管理的原则、主要职责范围。
(4)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地位、作用。
(5)与承包经营、林地流转相关的合同法律知识,包括合同的条款、履行、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林学专业考试大纲
一、专业基础知识
1、森林植物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的分类系统(2)湖南省主要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习性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植物分类学基本原理 (2)植物学名的组成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湖南省主要造林树种的科属种
2、土壤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土壤形成的基本规律 (2)土壤生态系统的组成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影响土壤形成的外界因素 (2)林业上常用肥料的特性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湖南土壤分布规律 (2)植物营养诊断方法技术
3、植物生理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植物的水分代谢、矿质营养(2)植物的光合作用、呼吸作用
(3)植物生长物质在林业上的应用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植物体内同化物运输与分配(2)植物的生长生理、成花生理和生殖生理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植物的成熟和衰老生理 (2)*植物的抗逆生理
4、森林生态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与主要特征(2)森林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规律与物质循环过程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森林种群和森林群落的结构特征(2)森林生态系统的演替原因与演替模式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生态模型的现状和前景(2)*森林生态学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5、林木遗传育种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选择育种的基本原理和方法(2)杂交育种的基本概念及杂交技术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种质资源的调查方法(2)种质资源的保存保存技术与研究方法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林木遗传育种学在林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2)*湖南省林木育种工作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6、森林培育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林木花芽分化与结实、种子形成的基本理论(2)造林树种选择的意义、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3)森林抚育间伐的目的、意义、方法和特点(4)林分改造的意义和对象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种子产量预测的统计学和生物学原理及操作方法(2)树种混交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森林抚育间伐的理论基础(4)天然林保护的有效途径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建国后湖南省营造林工程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湖南省林木种苗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种苗学的发展趋势及目前的前沿技术
7、森林保护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森林害虫综合管理的基本原理及主要管理方法(2)森林病害综合防治的基本原理及综合防治方法(3)害虫生物防治技术(4)森林火灾的发生规律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森林害虫资源化管理的途径和技术(2)主要林木害虫爆发成灾机理和发生规律(3)林木病虫害调查(4)林火扑救技术和善后管理(5)森林防火综合技术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湖南主要林木病害发病规律(2)湖南主要森林害虫概要(3)微生物在林业上的应用
(4)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治(5)森林火灾评估
8、水土保持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土壤侵蚀的基本原理(2)水土保持工程措施(3)水土保持林业措施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流域治理的理论基础(2)流域治理措施体系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流域系统分析与评价(2)流域规划治理与实施
9、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我国森林资源清查体系(2)中国森林资源现状与特征
(3)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理论与技术。(4)森林结构调整
(5)利用GIS编制林业专题图(4)我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体制。木材采伐证、运输证申办流程。(5)林地征地管理流程。(6)森林资源政策(7)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管理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法正林理论(2)森林收获调整概念(3)森林经营管理的理论模式
(4)森林经营管理决策(5)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6)森林资源信息管理
(7)遥感技术的发展(8)遥感图像处理(9)航空摄影和航空像片的几何特性
10 数理统计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方差分析的基本步骤与应用的基本条件(2)单因素和双因素方差分析方法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步骤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对单个正态总体和两个正态总体的均值与方差进行区间估计的方法和步骤
二、专业知识
1、掌握采种母树林的集约经营与管理技术
2、了解主要造林树种种子特性,掌握其储藏方法和技术
3、掌握提高苗木产量与质量的方法技术
4、掌握混交林营造技术
5、掌握整形修剪的原则和方法
6、熟悉我国主要的经济林木及栽培
7、掌握经济林产品加工利用的原料来源及种类
8、熟悉经济林产品加工利用的各种处理
9、了解低产低效林形成原因,掌握其改造措施
10、*了解生物技术在林木育种上的应用
11、掌握数理统计方法在林业中的应用
12、掌握1—2个树种的种子保鲜技术
13、掌握1—2个湖南主要造林树种的培育技术
14、掌握马尾松毛虫综合防治技术
15、掌握中国南方主要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技术
16、掌握经济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
17、掌握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灾善后管理技术
18、*了解生物技术在林木育种和森林保护上的应用
19、*了解数理统计方法在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上的应用
三、新技术知识
1、掌握苗圃地的布局及现代化设施的配置
2、*了解林木育种新技术
3、*了解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基本方针
4、*病虫害防治新技术
5、经济林优质高效经营新技术
6、经济林产品保鲜与加工新技术
四、主要参考书目
1、树木学(南方本),编写委员会会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2、土壤学,林大仪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3、植物生理学(第四版),潘瑞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森林生态学(第二版),李景文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5、林木育种学,王明庥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6、森林培育学,沈国舫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7、森林防火基础知识,文定元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8、森林昆虫学(第二版),张执中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9、树木花卉病害,吴光金主编,海洋出版社
10、水土保持学,王礼先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1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盛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12、《遥感技术基础教程》,林辉主编,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
13、《测树学》,孟宪宇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1996
14、《林业系统工程》,徐国祯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
15、《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亢新刚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16、《数理统计》, 盛骤,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
17、《林业经济学》,邱俊齐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18、《测量学》冯仲科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19、森林保护学,魏美才主编,辽宁大学出版社
20、植物检疫学,朱西儒等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21、自然保护区学,马建章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
22、野生动物管理学,马建章等主编,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
23、《经济林栽培学》(第一版),中南林学院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林产工业考试大纲
木材加工考试大纲
一、专业基础知识
1、木材学基础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木材的宏观构造(2)木材细胞壁结构(3)木材的显微构造
(4)木材的化学性质、木材的物理性质、木材的力学性质*
(5)木材的缺陷及其对加工的影响*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木材的环境学特性(2)竹材的构造与性质
2、木材保护学基础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木材的科学保管(2)木材防腐与防虫处理(3)木材的阻燃处理*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木材的材色处理(2)木材的脱脂处理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木材的尺寸稳定化处理(2)木材的强化处理(3)木材保护中的环境问题
3、木材干燥学基础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木材与水分 (2)木材干燥介质的性质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木材干燥常用的方法(2)木材干燥常用基准(3)木材干燥室的各种型式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干燥设备与测量仪表(2)木材干燥理论
4、木材加工装备学基础知识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液压传动基本概念(2)木材加工装备中的液压传动系统*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人造板生产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2)家具生产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二、专业知识
1、木材加工工艺学的主要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制材生产的原料与产品(2)原木供应与保管(3)原木锯解工艺
(4)实木加工的基本产品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集成材生产技术(2)实木地板生产技术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国内外木结构的应用与发展(2)原木旋切的定心方法
(3)实木加工中的木材不同处理方法
2、人造板生产工艺学的主要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人造板分类、人造板的性能与应用(2)人造板的主要生产工艺
(3)人造板对原材料的要求(4)人造板胶粘剂及添加剂*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基本单元制造(单板制造、薄木制造、刨花制备、纤维分离)
(2)基本单元干燥(单板干燥、刨花干燥、纤维干燥)
(3)基本单元的再加工
(4)基本单元施胶(胶粘剂调制、单板施胶、刨花施胶、纤维施胶)
(5)板坯成型和预压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热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2)人造板的后期加工(3)人造板工艺设计与计算
(4)特种人造板(水泥复合人造板、石膏复合人造板、无胶胶合人造板、大片刨花板、非木材植物人造板)结构与特点
3、人造板功能性处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人造板的基本特性(2)表面装饰用材料(3)表面装饰用胶粘剂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1)浸渍纸贴面工艺(2)浸渍纸生产工艺(3)装饰层压生产和贴面工艺(4)薄木贴面工艺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基材防火、防水处理(2)薄木制造工艺
4、家具制造工艺的主要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1)木制家具的基本机械加工工艺
(2)木制家具结构设计{家具各种部件的内在结构与接合方法}
(3)木制家具各类接合方法与技术要求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木制家具的类型(各类家具的概念、特点、使用功能要求及基本尺寸)
(2)家具透视图
(3)木制家具设计原则与步骤
(4)木制部件机械加工(弯曲成型零部件制造工艺、覆面板制造与加工、雕刻等)
(5)木制家具装配工艺(6)木制家具的基本用材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1)木制家具艺术处理(2)木制家具表面装潢
(3)家具造型设计的美学法则(4)家具的人体工效学
三、新技术(方法、材料)知识
1、掌握木材加工工业原材料的来源与今后的发展方向
2、熟悉人造板工业近些年在产品开发、工艺变革、新技术应用、设备更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发展动向
3、熟悉家具工业近些年在产品设计、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新设备的利用等方面的发展动向
4、了解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在家具设计中的应用
5、了解速生工业人工林木材的材性及改性利用的最新进展
四、主要参考书目
1、刘一星、赵广杰主编.木材资源材料学.中国林业出版社,2004
2、顾炼百主编.木材加工工艺学.中国林业出版社.2004
3、李黎主编.木工加工装备.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4、谢拥群,高金贵主编.木工加工装备.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5、朱政贤主编.木材干燥.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
6、华毓坤主编.人造板生产工艺学.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7、邓背阶等主编.家具制造工艺.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8、李坚主编,木材保护学,科学出版社,2006
9、韩健.人造板表面装饰工艺.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10、向仕龙、蒋远舟编著.非木材植物人造板.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林产化工考试大纲
一、专业基础知识
1、有机化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常见有机化合物的重要物理化学性质
(2)常见有机化合物的检验方法和提纯方法
附:主要有机化合物包括以下几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烃的含氧衍生物(醇、酚、醚、醛、酮、羧酸)、天然有机化合物(黄酮、生物碱与木脂素)等。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各种常见有机化合物的化学结构与物理化学性质的关系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各种常见的官能团化合物的正确名称与结构
2、化工原理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基本化工单元操作的原理。
(2)常见过程的计算和典型设备的设计计算或选型
附:化工单元操作的内容包括:流体流动、流体输送、热交换、蒸发、蒸馏、吸收、萃取、干燥等。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基本的单元操作的基本概念和基础三传理论(动量传递、热量传递和质量传递理论)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化工单元操作过程的常用典型设备结构和选型依据
3、化工设备机械基础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中低压压力容器与典型化工设备的设计与计算方法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刚体受力分析及平衡规律
(2)压力容器中的薄膜应力、弯曲应力与二次应力
(3)内压容器与外压容器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板壳的力学基础理论
(2)金属材料的基本知识
(3)压力容器与化工设备常用材料
(4)压力容器上的标准件与附件
4、木材化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木材细胞壁结构物质—三大素(纤维素、木素、半纤维素)的化学结构式及化学性质,物理性质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木材细胞壁木材化学组成、化学结构及分析方法和名词术语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木材的构造:宏观构造,微观构造
(2)针叶材及阔叶材的构造特征
二、专业知识
1、林产化工工艺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连续水蒸气蒸馏法松脂加工的工艺流程、工艺条件及设备特点
(2)影响松香产品的颜色、软化点、结晶趋势的因素
(3)了解浸提工艺特点,影响浸提液产量与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4)蒸发、干燥的工艺条件与设备,亚硫酸盐在栲胶生产中的作用
(5)活性炭的气体活化、化学活化的机理、典型工艺及设备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松脂、松香、松节油的基本组成特点与理化性质
(2)水蒸气蒸馏法松脂加工原理
(3)溶剂提取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4)栲胶的基本组成、化学结构与理化性质
(5)植物原料中主要成分的热分解过程理论
(6)活性炭的孔隙结构、吸附性能与用途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松脂、松香、松节油各组份的分离检定方法
(2)松脂采集原理、方法、特点及影响松脂产量的因素
(3)粗木浆浮油提取与加工工艺与路线
(4)栲胶的用途
(5)植物原料热分解主要产品
2、林化产品分析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林化产品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的分析测定方法;具体实验内容包括
(1)栲胶可溶物和不溶物的测定
(2)栲胶中单宁含量的计算
(3)松香颜色与外观检定
(4)松香软化点的测定
(5)松香结晶趋势的测定
(6)松节油颜色和外观的鉴定
(7)松节油折射率的测定
(8)松节油相对密度的测定
(9)粉状活性炭亚甲基兰脱色力的测定
(10)粉状活性炭PH值的测定
(11)粉状活性炭中钙镁含量的测定
(12)物理法及化学法活性炭制备工艺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理论
(2)常规化学分析理论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2)常规仪器设备的构造、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
(3)林化产品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
3、制浆造纸工艺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备料工艺方法、工艺条件与设备
(2)化学法制浆(含碱法制浆和亚硫酸盐法制浆)的生产方法、工艺设备及工艺技术、废纸浆的生产。
(3)纸张的洗涤、筛选与净化、纸张的漂白。
(4)蒸煮废液的回收利用。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化学法制浆(含碱法制浆和亚硫酸盐法制浆) 的基本理论
(2)高得率制浆(含高得率化学浆、半化学浆、化学机械浆和机械浆)的基本理论、生产方法与工艺技术和设备。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制浆理论与技术的最新发展与动向
三、新技术知识
1、林产精细化工工艺学知识
需掌握的知识内容:
(1)各种松香松节油为原料的精细化学品的加工工艺方法和工艺条件;松香松节油的深加工产品主要有:表面活性剂、食品添加剂、涂料、萜类香料等
(2)植物鞣剂、胶粘剂的合成工艺路线、工艺条件。
需熟悉的知识内容:
(1)各种松香松节油为原料的精细化学品的加工理论
(2)植物鞣剂、胶粘剂的作用原理及加工合成机理
需了解的知识内容:
(1)林产精细化学品工艺学所研究的主要内容
(2)了解松香松节油、栲胶、活性炭等主要林化产品的深加工及应用情况和发展方向
四、主要参考书目
1、安鑫南.《林产化学工艺学》(第一版),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年
2、杨淑蕙.《植物纤维化学》,中国轻工出版社,2001年
3、张可君.《林化产品分析》,中南林学院自编教材
4、隆言泉.《制浆原理与工艺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4年
5、姚玉英等.《化工原理》(上、下册),天津大学出版社,1999
6、董大勤.《化工设备机械基础》,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3
7、伍忠萌.《林产精细化学品工艺学》,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年
8、徐寿昌.《有机化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
C. 急求一篇关于林业系统的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获得市“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精神和要求,着眼于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
法治林活动,基本实现了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圆满完成了规划及各年度普法工作确定的任务,为林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在“四五”普法期间,我局先后被评为“XX市先进集体”、“XX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我局法制科、**市森林公安分局获得“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一、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确保“四五”普法顺利实施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本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管理制度,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开展起来。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我局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业务范围的普法工作。从而使“四五”普法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了有力保障,并对普法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从资金上保障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二)突出重点,增强林业干部依法治林意识几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普法部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完成了包括《宪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在内的30部以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有效地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及其运用能力。1、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教育。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几年来,我局共有500多人次参加各类普法培训班的学习,各县(市、区)林业局也认真组织了普法教育,使全市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如2004年,我局共有80多人次参加市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各业务科室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领会行政许可法的各章节条文,为贯彻行政许可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都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举办的活动,如法制短信征集大赛和法律知识短信回答活动;在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制教育电教宣传录像。三是及时发放普法资料。如征订《XX市“四五”普法资料》、《广东省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读本》、《全国林业职工法律知识读本》等,分发到相关人员的手中。四是建立学法考核登记制度。每年学法情况及考试成绩均作记录,作为干部的提拔、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普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近日,我局还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广东省“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干部职工对学过的法律法规温故知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抓好林业执法人员法律教育。我局一直把提高林业执法人员依法治林能力作为林业普法的重中之重,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中,都把林业法律法规作为重要课程,使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为林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知识保障。如在林政管理人员、公安干警等业务培训中,重点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广东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还在全市林业系统选送了400多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培训学习。这些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成为我市林业基层普法、执法的骨干力量。3、抓好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局党组每年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和建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作出具体要求,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还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我局班子成员对学法用法工作十分重视,除积极参加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学习外,还自学多种法律法规知识,并自觉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指导决策,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带头作用,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三)注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近年来,我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投入林业法制建设资金40多万元,在《XX日报》等媒体刊登林业法律法规和反映林业建设情况的文章600多篇,在县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1500多次,树立永久性宣传牌45600块,悬挂标语横幅15.7万条,印发林业法律法规小册子、单张16万份。在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中,我局主要是做到了“三个结合”:1、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普法活动。“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每年都结合“绿剑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林业法律法规巡游宣传活动,将林业法律法规送到全市各乡镇。如今年1月17日至23日,我局联合各县(市、区)林业局进行
大型林业宣传巡游车队,先后到各主要乡镇、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对普及广大群众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管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结合新政策法规开展普法活动。我局特别注重抓住林业新政策法规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如《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广东省义务植树条例》等政策法规颁布后,我局立即组织林业系统学习,为贯彻落实新政策法规打好基础,还通过知识竞赛、新闻媒体全文刊登、电视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普及宣传,使新政策法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3、结合林业活动开展普法活动。我局在每年的“植树节”、“爱鸟周”等全国性林业普法活动中,都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加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在“爱鸟周”活动中,我局在明湖商场门前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举办保护野生动物大型咨询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别野生保护动物的能力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局长还在XX电视台、《XX日报》就有关保护野生动物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并向广大群众介绍野生动物的种类和保护级别,在全市形成抵制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强大舆论氛围。2002年5月,我局邀请省林业局法规处领导给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辅导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林业部门共举办林业普法咨询活动18次,参观群众近10万人次,举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培训班5次,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派发手册、挂图等宣传资料5600份。二、主要成效(一)干部职工依法治林意识普遍提高通过普法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林业执法人员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广大共产党员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作为体现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做到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推动了我市依法治林工作的开展。我局以全面贯彻学习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X项,保留X项,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很好的转变。几年来,我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因违法执法而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出现因违法执法需要作出行政赔偿的情况。近年来,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均受到市测评小组的好评。(二)行政执法、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为推动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我局依据行政职能,制订完善了《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审核操作规定》、《XX市林业局对查处没收的野生动物处置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办案件的有关规定》、《XX市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程序,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自觉依法行政,维护了行政、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广大群众善待野生动物蔚然成风由于我市林业部门大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普法活动,使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善待野生动物已成为我市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识别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能力提高了。自X年以来,市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所接收的四条大蟒蛇,都是群众在田野中发现的,知道大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滥杀、乱捕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及时通知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放生。市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还接收了由群众发现的猴面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野生动物。二是群众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提高了。近年来,由于群众举报,我局破获了多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如X年7月,我局得到群众举报,查获我市至今最大的非法窝藏野生动物窝点,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活体7条、死体1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活体6只、死体10只,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水鸭等鸟类200多只、死体15公斤,抓获作案嫌疑人2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木咏对群众善待野生动物的行为作了专门的批示:不但教育人们要依法办事,也教育人们要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四)森林资源管护形势明显好转几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林区治安形势得到根本好转,林地、林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X年以来,我市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410宗,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490人。收缴木材3994立方米,没收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54只(头),二级野生保护动物4480只(头),三有保护动物13250多只。全市有林地面积已达51.21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11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8,森林资源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四五”普法还取得了一个喜人的成效,就是越来越多的林农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林农在遇到各种林事纠纷中,多数人不采取上访、械斗等极端的做法,而是通过打官司等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在“四五”普法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林业法制监督工作仍需不断加强等。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今后我局将着眼于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提高林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水平。
D. 急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加快林业发展决定》的原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文如下)
(2003年6月25日)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1.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近几年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方兴未艾,林产工业得到加强,经济林、竹藤花卉产业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山区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利用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组织、法制和工作体系。建国以来,林业累计提供木材50多亿立方米,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6.55%,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位。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林业有一个大转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3.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土地沙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仍呈加剧趋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很严重。林业管理和经营体制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结构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从整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林业资源缺乏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非常脆弱,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
4.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
5.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6.基本方针。
--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
--坚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务。通过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抓好退耕还林,优化林业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有所缓解,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重点地区的生态问题基本解决,全国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努力保护好天然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古树名木;努力营造好主要流域、沙地边缘、沿海地带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堤岸防护林;努力绿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头、城乡周围和道渠两旁;努力建设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发展好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其他游憩性森林。同时,要加快林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抓好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8.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切实落实对退耕农民的有关补偿政策,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后续产业,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继续推进“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集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生态移民、合理利用水资源等综合措施,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尽快使首都及主要风沙区的风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抓紧抢救濒危珍稀物种,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扩大自然保护面积,提高保护水平,切实保护好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工程,在条件具备的适宜地区,发展集约林业,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
9.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义务植树要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负责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绿色通道工程要与道路建设和河渠整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绿化要把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建设水平。鼓励军队、社会团体、外商造林和群众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四、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
10.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积极发展木材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品产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国地域辽阔、生物资源和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出口林产品。
11.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抓紧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规范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允许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12.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针对我国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要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制定有利于扩大林产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提高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海外林业开发。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输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退耕土地还林后,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对目前仍未造林绿化的,要采取措施限期绿化。
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新一轮的承包,都要签定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
14.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权的流转。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国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给附近的部队、生产建设兵团或其他单位进行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要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流转后应当用于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16.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有林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转由政府承担,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有森工企业要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企业重组,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切实关心和解决贫困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公有制林业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7.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账制的同时,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加快建立公益林业认证体系。
六、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
18.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要重点保证;地方规划的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由国家安排部分投资。逐步规范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造林补助标准。随着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原来由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事业投入,国家给予必要支持。
19.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国家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20.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予以规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七、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1.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发林木良种选育、条件恶劣地区造林、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及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重点实验室、野外重点观测台站、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国家在扶持基础性、公益性林业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推动非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走向市场。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工作队伍。对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22.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快林业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林业工程质量监管、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新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八、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2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发展。根据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林业动态监测体系,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对我国的森林资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态变化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促进林业发展再立新功。
24.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林业建设方面的事权。中央政府领导全国林业工作,主要负责制定林业法规、政策和国家林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国性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林业和生态问题,帮助地方加快林业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规划落实到省、任务分解到省、资金分配到省、责任明确到省的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要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建立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25.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中小学教育要强化相关内容,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林业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新华网 2003年09月11日
E. 林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林业发展,
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1.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近几年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方兴未艾,林产工业得到加强,经济林、竹藤花卉产业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山区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利用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组织、法制和工作体系。建国以来,林业累计提供木材50多亿立方米,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6.55%,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位。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林业有一个大转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3.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土地沙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仍呈加剧趋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很严重。林业管理和经营体制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结构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从整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林业资源缺乏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非常脆弱,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
4.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
5.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6.基本方针。
———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
———坚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务。通过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抓好退耕还林,优化林业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有所缓解,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重点地区的生态问题基本解决,全国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努力保护好天然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古树名木;努力营造好主要流域、沙地边缘、沿海地带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堤岸防护林;努力绿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头、城乡周围和道渠两旁;努力建设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发展好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其他游憩性森林。同时,要加快林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抓好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8.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切实落实对退耕农民的有关补偿政策,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后续产业,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继续推进“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集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生态移民、合理利用水资源等综合措施,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尽快使首都及主要风沙区的风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抓紧抢救濒危珍稀物种,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扩大自然保护面积,提高保护水平,切实保护好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工程,在条件具备的适宜地区,发展集约林业,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
9.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义务植树要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负责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绿色通道工程要与道路建设和河渠整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绿化要把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建设水平。鼓励军队、社会团体、外商造林和群众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四、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
10.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积极发展木材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品产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国地域辽阔、生物资源和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出口林产品。
11.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抓紧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规范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允许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12.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针对我国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要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制定有利于扩大林产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提高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海外林业开发。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输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退耕土地还林后,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对目前仍未造林绿化的,要采取措施限期绿化。
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新一轮的承包,都要签定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
14.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权的流转。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国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给附近的部队、生产建设兵团或其他单位进行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要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流转后应当用于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16.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有林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转由政府承担,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有森工企业要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企业重组,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切实关心和解决贫困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公有制林业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7.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账制的同时,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
六、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
18.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要重点保证;地方规划的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由国家安排部分投资。逐步规范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造林补助标准。随着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原来由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事业投入,国家给予必要支持。
19.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国家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20.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予以规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七、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1.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发林木良种选育、条件恶劣地区造林、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及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重点实验室、野外重点观测台站、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国家在扶持基础性、公益性林业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推动非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走向市场。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工作队伍。对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22.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快林业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林业工程质量监管、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新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八、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2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发展。根据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林业动态监测体系,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对我国的森林资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态变化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促进林业发展再立新功。
24.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中小学教育要强化,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林业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http://kbs.cnki.net/Forums/38711/ShowPost.aspx
F. 林业上的六大工程有何意义啊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意义在于发挥森林作为“大自然总调度室”的作用,同时提高我国版森林资源的蓄积量权,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森林资源的需求。具体为:天然林保护工程(Natural Forest Protection Project);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Green for Grain Project);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建设工程。内容一、天然林保护工程(Natural Forest Protection Project)二、“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Green for Grain Project)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五、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六、重点地区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G.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2003年( )发布的
是中发[2003]9号文件发布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文如下)
(2003年6月25日)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1.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近几年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方兴未艾,林产工业得到加强,经济林、竹藤花卉产业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山区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利用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组织、法制和工作体系。建国以来,林业累计提供木材50多亿立方米,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6.55%,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位。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林业有一个大转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3.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土地沙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仍呈加剧趋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很严重。林业管理和经营体制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结构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从整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林业资源缺乏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非常脆弱,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
4.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
5.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6.基本方针。
--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
--坚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务。通过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抓好退耕还林,优化林业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有所缓解,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重点地区的生态问题基本解决,全国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努力保护好天然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古树名木;努力营造好主要流域、沙地边缘、沿海地带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堤岸防护林;努力绿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头、城乡周围和道渠两旁;努力建设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发展好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其他游憩性森林。同时,要加快林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抓好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8.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切实落实对退耕农民的有关补偿政策,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后续产业,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继续推进“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集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生态移民、合理利用水资源等综合措施,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尽快使首都及主要风沙区的风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抓紧抢救濒危珍稀物种,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扩大自然保护面积,提高保护水平,切实保护好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工程,在条件具备的适宜地区,发展集约林业,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
9.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义务植树要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负责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绿色通道工程要与道路建设和河渠整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绿化要把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建设水平。鼓励军队、社会团体、外商造林和群众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四、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
10.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积极发展木材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品产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国地域辽阔、生物资源和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出口林产品。
11.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抓紧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规范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允许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12.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针对我国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要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制定有利于扩大林产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提高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海外林业开发。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输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退耕土地还林后,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对目前仍未造林绿化的,要采取措施限期绿化。
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新一轮的承包,都要签定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
14.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权的流转。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国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给附近的部队、生产建设兵团或其他单位进行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要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流转后应当用于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16.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有林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转由政府承担,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有森工企业要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企业重组,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切实关心和解决贫困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公有制林业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7.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账制的同时,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加快建立公益林业认证体系。
六、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
18.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要重点保证;地方规划的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由国家安排部分投资。逐步规范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造林补助标准。随着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原来由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事业投入,国家给予必要支持。
19.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国家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20.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予以规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七、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1.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发林木良种选育、条件恶劣地区造林、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及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重点实验室、野外重点观测台站、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国家在扶持基础性、公益性林业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推动非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走向市场。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工作队伍。对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22.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快林业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林业工程质量监管、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新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八、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2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发展。根据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林业动态监测体系,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对我国的森林资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态变化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促进林业发展再立新功。
24.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林业建设方面的事权。中央政府领导全国林业工作,主要负责制定林业法规、政策和国家林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国性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林业和生态问题,帮助地方加快林业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规划落实到省、任务分解到省、资金分配到省、责任明确到省的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要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建立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25.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中小学教育要强化相关内容,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林业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新华网 2003年09月11日
H. 日本林业是什么
(forestry in Japan)
(陈陆圻)
日本森林面积为252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24.83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4.28亿立方米,阔叶树占2/3,针叶树占1/3;人工林10.54亿立方米,多为针叶树。森林的年生长量为6200万立方米。日本的森林按水平分布,由暖带林、温带林、亚寒带林、亚热带林构成。由于受季风的影响,气候温暖,土地湿润,适合树木生长,形成世界重要的常绿阔叶林地域。
森林经营管理
全国森林面积中,国有林790.7万公顷,占31.3%;民有林为1737.2万公顷,占68.7%。日本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1977年全国一般会计预算额为285143亿元,其中林业预算为2148亿元,占农林预算的8.1%。林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率,1955年为3.2%,以后逐年下降,目前为0.7%左右。林业管理机构是农林水产省的林野厅,下设林政、指导、职员、业务四个部。国有林归林野厅下设的营林局、营林署直接管理。营林局是监督机构,分设在全国14个地区,下设有350个营林署。营林署属于执行机构,它的基层组织是保护区,全国共有2333个。每个营林署的平均管辖面积为2.3万公顷。从60年代起,日本林业随着战后经济的恢复,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速度较快,生产技术水平也有提高,已走上森林多种目的利用的集约经营轨道。①日本每隔5年进行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在制定森林计划的前一年摄制1∶20000的航测照片。一般使用抽样法、标准地法和分层抽样法,精度可达95%。为了恢复森林,对现有森林资源进行了科学的经营管理,早在1951年就创设了森林计划制度,于1973年经内阁阁务会议编制了《森林资源基本计划》和《重要林产品供需长期预测》,并制订年度森林施业方案。一切森林经营活动都要根据森林施业方案来进行。②对森林经营规定的基本方针是:保护自然环境,永续不断地提供林产品和发展山村经济。在森林经营中,通过年采伐量不超过年生长量(1981年木材生产量为3137万立方米,仅为林木生长量的1/2)、采用小面积皆伐(不超过20公顷)或择伐、将低质林改造为高产林、提高林道密度(1981年为7米/公顷)、注意野生动物繁殖、伐后及时更新等措施,协调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与木材生产两种效益之间的关系,以发挥森林多种作用。③从1945年到1956年,开展荒山造林,消灭荒山116万公顷。自1957到1970年又新造人工林300万公顷。1981年人工造林面积15.62万公顷。主要造林树种有柳杉、日本扁柏、日本赤松、黑松、落叶松及一些阔叶树。造林用种苗,根据《林木种苗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全国共设有5个国家林木育种场、4个支场。林木育种采用优树选拔育种法,应用林地施肥新技术,在增强抗病虫害能力、提高木材产量上取得了良好效果。④日本是气象灾害较多的国家,每年因洪水、台风、雪崩、滑坡等而招致的森林破坏、水土流失,屡见不鲜。为了防止上述自然灾害,每年都以大量投资开展治山事业,主要采取复旧治山、预防治山、防止滑坡、营造防灾林和防护林整备等五项具体治理措施。⑤日本很重视森林的防护效益,1954年制定了防护林临时措施法,先后实现了三次防护林调整计划,使防护林的面积不断扩大,到1981年已达776万公顷,占全国森林面积的30%。由国家规定的防护林有17种之多,其中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护林的面积比重最大,前者占防护林总面积的73.4%,后者占21.8%。从60年代开始,还注意自然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绿化工作。目前,日本已规定的风景地区和近郊绿地保护地区总计有1795个,总面积为27万公顷;划定的自然公园共369个,占地521万公顷。
森林工业
日本是世界最大的木材进口国家,进口率达68.3%。60年代以来,随着林产工业的发展,各种用材需要量显著增加。1981年锯材用材需要量为4872万立方米,制浆用材和木片需要量分别为2906万立方米、645万立方米,胶合板用材需要量1109万立方米,其他用材需要量297万立方米。制材工厂数自1974年以来每年持续减少,到1981年尚有21535家。1979年锯材产量为3958万立方米。胶合板工厂到1974年曾达到769家,1981年减少到621家。胶合板材主要依靠进口,以柳安材为主。近年来,由于出口减少,国内建筑结构发生变化,水泥模板、脚手踏板、胶合地板需要量逐年增多,因而胶合板生产向耐水性能的一、二类和强度大的厚板方向发展。日本从1928年开始生产软质纤维板,后来逐渐发展半硬质纤维板和硬质纤维板。在70年代刨花板生产有了迅速发展,产量比60年代增加了5倍。经二次加工的刨花板产量有逐年增长的倾向。随着纸浆工业的发展,生产木片的工厂逐年增加,1979年已达6618家,就业人数16876人,产量1602万立方米,木片的原料主要来自木材加工剩余物,占42.9%。纸浆生产以硫酸盐浆为主,占总产量的56%。由于剩余物的充分利用,木材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0%以上。
林业教育与科学研究
日本重视林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全国在21所国立大学、1所公立大学和2所私立大学的农学部设有林学系和林产学系。每年约培养1100名大学毕业生。有些著名大学还设大学院,培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此外,各都道府县还设有80所农林学校。日本的林业科学研究工作,由农林水产省林野厅直接领导的林业试验场(它的本部设在茨城县筑波科学城,并设有北海道、东北、关西、四国、九州等五个支场)和各都道府县的林业科研机构来进行。各大学和国立试验科研部门规模较大,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及其他边缘学科的广泛研究。地方研究机构,以结合该地区开展生产应用技术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