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局限
环境污染末端治理的局限是:
1、传统末端治理是问题发 生后的被动做法,因此不可能从根本 上避免污染发生。
2、末端治理随着 污染物减少而成本越来越高,它是相 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 益。
3、邮末端治理而形成的环保市 场产生虚假的和恶性的经济效益。
4、 末端治理趋向于加强而不是减弱已 有的技术体系,从而牺牲真正的技术 革新。
5、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 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去投资开发污 染少的生产方式。
6、末端治理没有 提供全面的看法,而是造成环境与发 展以及环境治理内部各领域间的隔 阂。
7、末端治理阻碍发展中国家直 接进入更为现代化的经济方式,加大 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发达国家的依赖。
② 湖泊都有哪些环境问题(不局限于中国)及治理的措施
湖盆及抄其承纳的水体。湖盆是地表相对封闭可蓄水的天然洼池。湖泊按成因可分为构造湖、火山口湖、冰川湖、堰塞湖、喀斯特湖、河成湖、风成湖、海成湖和人工湖(水库)等。按泄水情况可分为外流湖(吞吐湖)和内陆湖;按湖水含盐度可分为淡水湖(含盐度小于1g/L)、咸水湖(含盐度为1-35g/L)和盐湖(含盐度大于35g/L)。湖水的来源是降水、地面径流、地下水,有的则来自冰雪融水。湖水的消耗主要是蒸发、渗漏、排泄和开发利用。
③ 历代治黄思想存在的局限性分析
纵观历代治黄思想,其中有过五次大的认识上的飞跃,伴随着五次飞跃,产生了五起治黄思想上的重大突破,形成了我国古代早期原始的治黄思想、古代中期朴素的治本思想、古代晚期初步的治本思想以及近代综合的治本思想和当代高度综合的治本思想。
我国古代的治黄思想,一般多限于黄河下游地带(晚期扩展到中游地区),其主要的治黄思想是“排洪排沙”入海。所采取的治理措施也极为简单,即“障、疏、浚”三法(疏浚河道,修筑堤防)。其中古代早期和中期多以“分流(分疏)”思想为主,且古代早期人们尚未看到泥沙的危害,只考虑“单纯地”排洪入海。所不同的是,古代中期张戎反对分流,他首次认识到黄河沙害,并首先提出“泥沙淤积和流速之间”的粗略定性关系。但同贾让的“治(排水排沙)-用(灌溉放淤)”结合一样,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表13.1 历代治黄思想简析与初步分期评述
到了古代晚期,在明确认识到黄河之害,在于“泥沙”的情况下,考虑到“既排洪又排沙”的需要,以潘季驯、万恭为代表的“束水(即合流、集水)”思想逐渐占据优势,取代分流成为这时期的主导治黄思想。但是,就其实施的效果来看,不论是“分流”思想还是“合流”思想,都只是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洪沙危害,收到了暂时的效果。分流者只知“分则势小”,而不知长期分流会造成分流口门以下河道的严重淤积。他们只从“洪水”着眼,而没有看到黄河多“泥沙”特性,没有认识到“河道输沙能力与流量大小成正比”的内在规律。导致“水分则势弱”,势弱必然引起泥沙淤积的不良后果。使之河床逐年抬高,河道往复变迁越发不可收拾。而合流者则只看到“合则势大”,“势大有利于攻沙”,并寄希望河道会因此愈来愈深,排洪能力会愈来愈强。然而,由于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又极不协调,且流量变化也很大。故“合流集水”的结果,到头来只能是束水,而不能很好地攻(冲)沙。就全河道而言,仍不免出现此时冲、彼时淤,此段冲、彼段淤,河床总体上继续加积抬高的局面。产生上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或者是只看到洪水,而没有认识到泥沙;或者是认识到了泥沙,而缺乏对河床冲淤变化规律的认识。
同古代相比,近代治黄对黄河本质规律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治黄思想得到很大发展。横向上,治理范围已不仅限于下游地带,而是扩展到整个黄河上、中游地区,并首次提出“上、中、下游并重,防洪、航运、灌溉、水电兼顾”的综合开发性治河的思想,而不仅仅是过去那种简单的“分与合”及其“排洪排沙入海”的思想;纵向上,已明确指出了“黄河之害,在于泥沙”以及它的危害特性及其策源地,并首次给出了较详尽的“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的水土保持治理方法。但是,就“治沙”问题来讲,除中游“蓄水拦沙”思想外,在下游其“治沙”思想没有任何进展,仍然没有脱离古代那种“束水攻沙”和“宽河行洪,淤滩刷槽”的思想。同时,在水、沙运移规律、水土保持微观机理研究等方面仅仅是刚刚起步,许多东西还知之甚少。仅有的一些理论研究,还缺乏必要的治黄实践来检验。
而当代治黄,在总结吸取以往治黄思想和经验的基础上,首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治黄实践活动,并在实践中对历代治黄思想进行了纠正与完善。横向上,认识范围已扩大到本流和支流的整个黄河流域地区;纵向上,加强了水沙运移、水土保持、河道稳定性试验研究等科学治黄工作。在“治沙”问题上,明确提出了“上拦、下排,两岸放淤”和“拦、排、放结合”的治理思想,在“治理”思路上更加清晰了,其认识更加接近于黄河的实际。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中游地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快速发展,实现了一定时期伏秋大汛不决口的奋斗目标。
总体上看,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治黄实践和认识逐步深入,其治黄思想不断得到提高并趋于完善。
然而,当我们进一步审视当代治黄思想的实践效果时发现,其成绩是不容置疑的,但在“治沙”这个关键难题上,尚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许多问题只是点题而远未破题。当代治黄60多年来,“上拦”并未拦住,多年平均泥沙下泄量没有明显的减少;“下排”也并未排走,下游河道还在逐年长高;“两岸放淤”则收效受限,终非长久之策。近几年来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运用,就长远来看,恐难创建全下游河道动态冲淤局面。因此,昔日黄河“多沙、善淤、善决、善徙”的本性没有得到根本改变。60多年来,不断依靠庞大的工程体系获得的暂时安澜,其中潜伏着更大的危机,黄河威胁依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
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应该是目前我们的治黄思想仍然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局限性和问题所致。就目前观察情况来看,其表现可能在以下几个的方面:
13.1.2.1 中游水土保持治理思想僵化,忽视或放慢了其他拦沙减沙途径的寻找工作
迄今为止,中游的水土保持拦沙治理思想“一直仅仅局限于中游地区”。诚然,黄河中游,特别是黄土高原地区确系黄河泥沙的主要策源地,黄河90%的泥沙尤其是粗砂产自这里。然而,岂不知这个“中游地区”不是一个封闭的、孤立存在的地区。它不仅与下游有着“千丝万缕的水沙传递”联系,而且就水土流失(泥沙输移)来讲,它与上游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我们抛开“上游”于不顾,单纯地在“中游”探讨和实施各种方案的“拦”,则可能是一种天真的行为。这种“拦”是脆弱的,60 多年来的治理实践告诉我们,也是很难拦住的。究其原因,除中游黄土地区所特有的“岩性、气候、植被、地形”等自然因素决定外,更重要的是,没有把“上游因素”对“中游的影响”搞清楚并掺进去,则是其最根本的原因。那种企图把上游因素对中游水土流失的影响“割裂”出去的治理思想是不完善的、难有出路的“治沙思想”。实践证明,也是注定收效不大的、一种僵化的“局地拦沙”思想。
13.1.2.2 研究与实施“分水、合流、改道”等治理方案,均在黄河下游地区进行,缺乏全流域乃至流域外更大空间尺度的统筹考虑和规划
纵向上,包括当今在内、历代治黄开展的“分水、合流、改道”研究与实践均在黄河下游地区进行,从未涉足上游、中游地区。他们或出于防洪而“分水减势”,或用于冲淤而“合流攻沙”,或考虑到下游现行河道“已趋于老化”而“另辟蹊径”等。从表面上看,这些“下游措施”似乎在短时间、小范围内确有一定的效果。然而,由现状治理结果来看,在长时间的整个下游地区几乎是没有效果的。这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中游地区入黄泥沙总量没有得到有效改变,泥沙下泄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显著减少的情况下,任何“下游措施”可能都是一种权宜之计或暂时的“投机”行为,是难以实现黄河的根本治理的。
横向上,历代治黄认识范围多局限于黄河本流的地区,即便是现代治黄,其最大横向延伸范围也不过为整个黄河流域地区,而流域外的协同治黄研究及统筹规划则十分“匮乏”。
虽然明、清及当代也有人士曾经提出“蓄淮之清水刷黄之浊流”和“借江水冲沙刷床”的看法,将认识范围扩大到黄河流域以外地区。但都只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单一性地偶然谈及,缺乏专门性的、深入细致的“多方位多目标综合开发性”的治理研究。例如,潘季驯就是在黄、淮交汇于一起(实为一个流域)的情况下,看出清水冲沙作用的。借江水冲沙也是近些年来鉴于平时季节黄河水小而提出的一种减沙想法。然而,这种想法存在下述诸弊端:第一,同世界相比,在人均占有水资源量本来就不多的我国,是不允许进行这种“单一性的、纯粹的”借水冲沙活动的。倘若不走“治-用”结合的综合开发之路,其结果,岂不重蹈历史上那种“单纯排洪排沙入海”的覆辙。它是在大量浪费水资源的前提下,企图获得下游河道冲淤环境的改善。第二,在中游拦沙措施不能产生显著减沙作用的前提下,事实上,同上述任何“下游措施”一样,到头来,只能是引水“冲沙”,而不能很好地“减淤”,在溯源侵蚀的“上掏下拉”作用下,不仅下游河道动态冲淤平衡局面难以创建,反而还将导致泥沙下泄量增加,加速黄土高原侵蚀夷尽局面的早日到来。
13.1.2.3 下游现行“调水调沙”减淤效果不容乐观,从长远角度来看,难以真正创建河道动态冲淤平衡局面
现在,人们认为造成下游河道淤积抬高的罪魁祸首就是河水泥沙太多和来水来沙不平衡所致。常常出现水少沙多、小水拉大沙的局面。于是,寄希望“调水调沙”,通过对水、沙结构比进行优化调整后,利用宾汉型高含沙水流而达到冲沙刷床的减淤目的。然而,从过去的三门峡水库调水调沙实践和目前的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运用结果来看,情况并不令人乐观。特别是小浪底水库拦沙(主要是粗沙)功能丧失后,下游河流很大程度上将恢复它原有的本性。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不论我们怎样地去调整水、沙结构比例,其结果仍难以摆脱前人那种“束水攻沙”所产生的“此时冲、彼时淤,此段冲、彼段淤”的最终局面。就全下游而言,企图创建动态冲淤平衡局面恐难实现。
究其原因,主要是仅仅依靠黄河系统内部水、沙结构比的调来调去,没有从根本上使得黄河系统(流域)本身固有的水、沙各自总量及其蕴含能量发生良好改变所致。
13.1.2.4 迄今为止治黄研究与实践,大都局限于水利工程学科领域,缺乏地质工程等多学科交叉会诊与辨证施治等实践活动
迄今为止,治黄研究与实践,大都局限于水利工程学科领域,黄河人为了驾驭黄河,呕心沥血、恪尽职守,想尽法子、“十八般兵器”轮番使用或组合出击,确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由于受水利工程单一学科领域的局限,一些做法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偏颇或隔靴搔痒的问题,付出和收益不成比例。从黄河流域第四纪地质环境演化及其黄河发育形成角度来看,当今治黄缺乏地质工程等领域多学科交叉会诊与整治实践活动,特别是围绕黄河发育演化及其各个“成长阶段健康体检与防治借鉴”工作缺位,利用地球系统科学,从更深层次上揭示黄河演化规律,探寻“健康黄河”的研究工作力度不够,治黄实践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着“单一学科头痛医头、脚疼医脚”的行为,多学科交叉会诊与科学辨证施治实践亟待开展。
上述治黄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局限,已严重影响到了我们今人的治黄。如何突破以往治黄思想的禁锢,及时跳出上述怪圈的局限,从而另辟蹊径,寻求“新的治沙治黄”的根本途径,是21世纪治黄工作必须面对的重大而迫切的课题。
④ 成大事之人不拘小节出处
1、“不拘来小节”出处:《后汉源书·虞延传》:“性敦朴,不拘小节。”
白话翻译:性格敦厚朴实,不拘泥于小的事情。
2、“成大事一人”出处:苏轼《晁错论》“古之立大事者 ,不惟有超世之才, 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白话翻译:从古至今,能够成就大事的人,不仅仅有超越世间其他人的才能,还必须有能够坚持忍受不轻易被打败的志向。
3、“成大事之人不拘小节”释义:成就大事的人,一般不拘泥于小事情,而是关注于人生的大事情。
(4)治理局限扩展阅读
晁错传原文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水,凿龙门,决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惟能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于成功。
白话: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参考资料
网络-《晁错论》
网络-《后汉书·虞延传》
⑤ 李斯为何要帮助胡亥继位,害死自己的女婿扶苏
秦始皇出游,左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幼子胡亥随行。秦始皇在沙丘病故,赵高、胡亥,与李斯合谋,篡改秦始皇命长公子扶苏回咸阳主持葬礼的遗诏,改令扶苏自杀,令胡亥继皇帝位。
那么李斯为什么要跟赵高合谋呢,他与扶苏之间是否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呢?遗诏公布后,朝堂上下为什么没人替扶苏说话呢?仅仅一个蒙毅逃到北地报信。
最后,很多人都认为扶苏可以拯救秦朝,恐怕他担不起这个大任。秦朝的灭亡可以对比汉朝,建国后,刘邦并没有急于对外作战,而是持续对国内的反对势力进行镇压,彻底消灭六国的残余势力,保证了汉室的一统。
所以秦朝要维持长久,必然要对国内的反动势力进行长久的镇压和屠杀。这个任务本该是秦始皇的,但是他有点好高骛远,将目光投向了草原和岭南,使秦军在岭南陷入泥潭。
⑥ 庇古税治理环境问题的优缺点。
庇古税的意义在于:首先,通过对污染产品征税,使污染环境的外部成本转化为生产污染产品的内在税收成本,从而降低私人的边际净收益并由此来决定其最终产量.其次,由于征税提高污染产品成本,降低了私人净收益预期,从而减少了产量,减少了污染。第三,庇古税作为一种污染税,虽然是以调节为目的的,但毕竟能提供一部分税收收入,可专项用于环保事业。即使作为一般税收收入,也可以相应减轻全国范围内的税收压力。第四,庇古税会引导生产者不断寻求清洁技术.
但庇古税的实施难点在于,它的理想化动作,必须以税收t等于社会最优产出点上的边际外部成本为前提,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了解污染损失的准确货币值。但这很困难,或者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污染的影响不仅具有多样性、流动性、间接性和滞后性,而且限于人类的认知水平,还具不确定性,而有的损失很难用货币来表示,譬如说物种的灭绝。因此,在实践中,庇古税缺乏可行性。一个变通办法是,通过设定环境标准来替代理论上的最佳点,并以此为目标来设计税率。现实中的污染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思路。事实上,只要对污染行为征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庇古税的作用,虽然税负不能完全等同于理论上的理想水平,但若实际税负与之越接近,则作用越明显。
⑦ 有人说儒家思想是颗毒瘤,毒害了中国几千年,对此你怎么看
我认为什么东西都是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儒家思想毒害了许多人,也帮助了很多人。经过这几千年的传承发展,儒家思想已经融合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多种流派的思想,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下面就从正反两方面来谈一下我对儒家思想的认知。
因此,儒家思想要分正反两面来看,我们要学习其优秀的思想,但是不能尽信书,不能尽信儒家思想,让科学武装我们的头脑,跟随时代向前进步。
⑧ 社会治理的局限性
社会治理是指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专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属、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从运行意义上,“社会治理”实际是指“治理社会”。或者换言之,所谓“社会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对于社会实施的管理。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
(8)治理局限扩展阅读
社会治理是一种导致公共理想的社会和经济效果的治理模式。社会治理理论是西方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是一系列的价值、政策和制度,通过这些,一个社会可以来管理它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进程。
社会治理是一个国家开发经济和社会资源过程中实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时也是制定和实施决策的过程。社会治理还被界定为限制和激励个人和组织的规则、制度和实践的框架。所以,治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动。由于西方国家治理理论奉行社会中心主义和公民个人本位,因此,理性经济人的社会自我治理,在理论逻辑上构成了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⑨ 论“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的局限性和政府在防治污染中的作用
海洋环境污抄染具有其内在的袭复杂性 ,不同海域有不同的特点、污染物的来源和种类多种多样 ,污染可能是故意造成的也可能是偶然造成的。因此 ,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必须针对不同的情况 ,分别制订不同的规范。“谁污染谁治理 (承担责任 )”原则是制订环境保护行政法律法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 ,在防治海域污染行政管理中 ,这个原则体现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 ,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 ;这个原则还体现在有关的国际公约中 ,如《196 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 1992年议定书》等。应用这一原则 ,在处理污染海洋环境事故中取得了很多有益经验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1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的局限性应用“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解决了实践中的很多问题 ,但也有一些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顺畅 ,如以下的几种情况 :(1)就污染源来说 ,水域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陆源污染和大气污染。
⑩ 利而不害为而不争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伤害它们;施惠于众人而不与人争夺。
出处:《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译文:
真实的话不漂亮,漂亮的话不真实。行为善良的人不善于用言语自辩,爱用言语自辩的人不一定善良。有真知灼见的人知识不一定广博,知识广博的人没有真知灼见。
有道的人什么也不保留,他愈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加富有;他越是把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自己就越加丰富。自然的规律是让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伤害它们,有道的人的法则是施惠于众人而不与人争夺。
(10)治理局限扩展阅读: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这是全章的总结,也是整部《道德经》的总结。在老子看来,人类就像是浩瀚大海里的游鱼一样,成群结队,但是每一个个体又有差异。
在这个浩瀚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要成长、衰老和消亡,也都无一例外地喜欢生而厌恶死,这是因为生是幸福的,人生在世,既可以抬头观望天上的星星,又可以低头俯看草叶上的露珠。世界上的美丽事物是天地赠予人们的礼物,这些事物可以让人们尽情地享受着它们的美好而不要求回报。
圣人也是如此,他们只默默地奉献而不要求人们的回报,没有欲望,也不妄为。圣人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其实他们的境界是高深而幽远的,常人又怎么能与他们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