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参赌涉赌措施
㈠ 一票否决事项,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统计表怎么填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关岭自治县始终紧扣反“四风”转作风,深化中央省市“7+4+3”、“1+10”、“六风一卡”等专项整治,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以实际行动赢得好评。
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方面。较上年同期精简会议266个、文件526个;取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28项;清理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51个;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从7项减少到3项;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101个。
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21项;查处“吃拿卡要”、“慵懒散拖”案件4件,查处查办干部4人。
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方面。共清理清退超标配备公务用车22辆,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476.44平方米。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方面。“三公”经费同比压缩306万元,因公出国(境)与活动前相比减少派出10批次,减少派出9人。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查处涉农利益及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案件8起,查处查办干部10人。
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方面。与活动开展前相比减少收费项目3个,查处乱摊派案件1起,查办干部1人,查处查办金额0.4万元。
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务方面。查处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案件1件,查处查办干部2人,查处查办金额3.5万元。
整治干部“走读”方面。查处8名乡镇领导干部“走读”,并进行全县通报。
整治“吃空饷”方面。清理清退“吃空饷”干部2人。
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方面。查处查办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1起,查处查办干部3人。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方面。排查出14名兼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已清理14名。
㈡ 蟋蟀赌博刑事拘留会判刑么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违法界限:回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答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如果蟋蟀赌博暂未构成赌博罪,很有可能只是治安拘留,不会判刑。
㈢ 如何出台制度,促进机关干部正风树纪工作
一、总体要求
贯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以打造作风新常态为目标,坚持抓时段、抓节点、抓难点,通过强化组织保障,突出整肃重点,严格问责追究,切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和回潮反弹,推动正风肃纪工作走上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营造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以转作风树清风的实际成效, 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组织领导
构建起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正风肃纪工作格局。
1.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正风肃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纪委各室、各纪工委、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派员配合参与正风肃纪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活动。
2.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正风肃纪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正风肃纪工作。同时,积极协同配合正风肃纪组联动检查和交叉检查工作。
3.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作用。邀请公众监督员、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及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参与正风肃纪工作。
三、工作重点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以查纠“四风”问题、严查执行不力、整饬工作纪律、严查利益冲突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查纠“四风”问题。重点检查:①工作餐和公务出差期间饮酒,同城安排公务用餐,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大吃大喝,超规格、超标准安排和接受公务接待和组织会议;②下基层调研接受公款宴请、娱乐和其它消费,违规收送礼卡礼金礼券或土特产等相关礼品;③违规组织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违规收受并使用会员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④公车私用、超范围租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和相关企业车辆;⑤违规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公款旅游以及借考察、学习、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⑥因私护照未按规定上交组织;未经组织批准因私出国(境)等问题;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⑧参与“酒局、牌局”,参赌涉赌;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⑩办公用房超标准。
2.严查执行不力。重点检查:①区平台拓展、项目推进以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猪养殖业转型提升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②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及群众工作中存在为官不为、少为、慢为和事难办等懒政、怠政现象;③行政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权谋私搞执法交易,执法不公、不严、不廉;④窗口服务人员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办事不公开、不公正,吃拿卡要;⑤对作风效能投诉、市长电话、行风热线等移送交办问题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
3.整饬工作纪律。重点检查:①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②上班时间使用QQ或微信闲聊、网上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网络小说或与工作无关的视频;③擅离职守,随意脱岗离岗;④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⑤对管理服务对象作风粗暴、态度恶劣、推诿扯皮等问题。
4.严查利益冲突。重点检查:①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②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③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④公款存放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⑤接受企业或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⑥其他利益冲突行为。
四、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机制优化确保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不减、频率不降、标准不松。
1.专项检查机制。保持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频度,每月有计划、每周有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三必查”,即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必查、问题暴露较多的重点单位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隐形变异问题必查。坚持多措并举,做到日常检查和节点督查、飞行检查和联动检查、举报核查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确保专项检查抓实抓长。正风肃纪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2.查办督办机制。对上级交办督办的事项以及正风肃纪检查发现或信访受理的问题,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分级核查。对涉及重要或敏感问题以及较复杂的违纪线索,正风肃纪组可直接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对于交办督办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完成核查,并向纪委报送由单位盖章、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情况报告。
3.问责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问题多发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作风建设要求的,要按规定对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领导予以党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效能执行力等方面的问题,除对当事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实施问责追究外,视情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作风震慑。
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肃纪摆在重要位置,形成合力抓、经常抓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率先垂范,又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亲自抓、亲自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㈣ 中纪委首次批量通报参涉赌干部有何深意
长期关注中纪委官网的朋友不难发现,在中纪委对违纪违法官员的历次通报中,尽管也有一些涉及到了官员的参赌涉赌问题,但从未单独提出来点名通报。现在,将各地查处的官员参赌涉赌问题归结到一处,集中统一发布,这还是近年来的第一次。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尤其是当前在反腐与改革共同成为贯穿我国2014年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高频词汇的大背景下,在中纪委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的当下,中纪委此番首次批量通报参涉赌干部的举动自然会引发人们的议论。在笔者看来,其目的主要有三:
一是提醒党员干部要自警自持。赌博是社会一大公害。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在全国各地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知收敛,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中纪委此番通报就是在提醒党员干部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要自觉做到与赌博绝缘,不参赌,不涉赌,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来,投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倘若心怀侥幸,屡教不改,则必将遭受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是清除党员干部腐败的陷阱。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个别党员干部常常以此自诩,认为打打麻将、斗斗地主什么的无伤大雅。殊不知,近年来,打业务牌成为了一些商人贿赂官员谋取利益、一些下级干部变相行贿上级官员获取官位的新手段。某些官员认为自己每次打牌都赢钱是自己运气好,技术高,殊不知,这却是商人或者下级为了拉近彼此关系、为了步步引诱官员入彀的诡计。而且自古以来,赌博就是与色情、贩毒并列的破坏社会道德秩序,践踏法律尊严的“三大原罪”。试想,在赌徒心态下,当官员一旦越输越多无力支付赌债或者急于翻本时,受贿或者贪污挪用公款就成了其最为可能的选择,而无论哪一种都是违法乱纪行为。中纪委此举就是在事先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避免其陷入腐败的陷阱而不可自拔。
三是以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转变。赌博的恶习害人不浅,古往今来,赌博历来是社会公害,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的逐步提高,在城镇、在农村,酒楼茶馆会所之中赌博之风又在潜滋暗长。中纪委通过通报曝光就是为了展示坚决抵制赌博等不正之风的决心,刹住官场的赌博之风,从而通过官场风气的净化来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治官场赌博之风仅靠中纪委的通报显然不够,这还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作用,把禁止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自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二是要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帮助指导党员干部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坚决抵制赌博等不正之风。三是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惩戒,使其不敢赌、不能赌、不想赌。
㈤ 赌博罪的违法界限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㈥ 赌博被抓,一般会罚款多少
赌博被抓之后,如果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但要是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整治参赌涉赌措施扩展阅读:
构成赌博罪的条件:
(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三)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
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㈦ 如何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行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2014]15号)文件精神,以及吕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按照孝群组发[2014]47号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在全市开展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中央、省、吕梁市及市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工作要求,把“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严肃党纪政纪,狠刹党员干部赌博歪风,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的范围:
全市所有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农村“两委”干部
整治的内容:
1、在工作岗位上聚众赌博或在工作时间离岗参与赌博的行为;
2、参与社会上组织的聚众赌博,含到赌场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等行为;
3、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参与赌场赌博,或者赴境外赌场赌博的行为;
4、与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在宾馆、酒店、私人会所、洗浴中心、茶楼等公共场所参与赌博的行为;
5、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活动;
6、利用赌博变相行贿受贿的行为;
7、贪污侵占、挪用公款和集体资金或借贷高利贷等进行赌博的行为;
8、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等便利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9、其他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2014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对本单位存在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梳理,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各单位务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由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回市纪委检查室(党政大楼429室)
(二)积极开展整治(2014年9月27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问题和时限,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各单位务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由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回市纪委检查室(党政大楼429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认真总结和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新经验、好做法,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组,单位一把手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反赌”、“禁赌”的思想认识,自觉“不参赌”、“不涉赌”。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市公安局要对群众反映赌博现象比较严重的场所加强突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行为。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与市公安局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整体联动,提升专项整治活动效果。
(四)加强监督,完善机制。要通过拓宽举报渠道、组织暗访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间相互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实施禁赌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发现机制建设。
六、问责的办法
市纪委监察局将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纪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甚至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加大问责力度,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㈧ 涉赌债务事实的的认定,涉赌债务怎么处理
一、涉赌债务事实的的认定
此类案件事实认定的过程有其特殊性,作为被告的债务人往往是沉溺于赌瘾不能自拨,或债台高筑,长期在外避债,下落不明;或是经合法传唤后,不出庭,不答辩,而且本身诉讼能力差,无力寻求法律援助,不能正确有效的行使答辩、举证及质证的诉讼权利,造成原被告双方实质上诉讼能力的巨大差别,不能形成有效的对抗和协同,不利于案件事实的真实重现;
另外,由于事实上作为民间借贷的最重要证据——“借条”,一般不会注明债务的赌债性质,原告方或只有委托代理人出庭,或是原告到庭后陈述很少,而参与赌博的人又往往不愿意出庭作证,被告除了自己的陈述几乎不可能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的赌博性质。待证事实的隐秘性,案件证据的稀缺性,造成此类案件往往据以作出裁判的诉讼资料相当单薄,实践中也比较容易发生问题。因此法院在审理中,很难对此类赌债的法律性质进行正确认定,这也导致了有很多看似借贷实为赌债的债务受到了法院的保护。
如果法院囿于证据规则,认为原告提交的欠条本身即能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借贷关系,被告不能提交有力证据推翻欠条,依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判决被告败诉,那么法院无意中即成为了赌博的“帮凶”,使非法利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该类案件的特殊性质,要求法院在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在进行事实认定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证明责任的分配,应该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实行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驳借贷关系主张赌博债务并举证证明;
2、强调原告的出庭及真实充分陈述义务,原告未到庭的,若无正当理由一般应予中止审理;另外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应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详细经过(包括给钱与出具欠条的详细经过、先后顺序及其他细节)、借款的来源、支付方式、借款用途、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约定等有关细节进行详细充分说明;
3、法官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职权探知职能,应结合原、被告双方陈述以及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各自的职业,品行,另外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查询聚众赌博的查处情况,了解原、被告是否有参赌的前科,逐个调取与涉诉借款相关的证据,充分发挥间接证据和辅助证据的证明作用,判断大量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的赌债性质。
4、隔离作证规则的运用。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多名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法官应有效运用隔离作证规则,引导当事人对证人进行隔离交叉询问,结合证人作证情况,形成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事实。
二、涉赌债务怎么处理
法院经审理能够认定原告所诉系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法院应不予支持并可以直接处理有关当事人。
1、如果原告对借款有关的事项不能作出令人信服合理说明,或法官依据职权调查的间接证据和辅助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结合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待证事实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那么法官即应大胆运用自由心证,作出事实认定。
2、法院经审理能够认定原告所诉系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法院应不予支持并可以直接处理有关当事人。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规定:在诉讼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可对原告作出民事制裁,收缴赌资上缴国库,同时驳回其诉讼请求还可以对双方处以罚款等制裁措施。另外人民法院也可向有关部门给行为人处罚。
3、如果原、被告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官应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