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宣传活动
Ⅰ 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有那几种
社区居委会职责和任务: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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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设立原则: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同城市基层政权的关系居民委员会同城市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居民委员会在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Ⅱ 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要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须研究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的科学规律,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安全管理虽然是极其艰巨的一项工作,但是,只要不断研究探讨和把握安全管理的规律,就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科学管理是安全管理之基础,愚昧无知往往是安全之祸,事故之源。许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们缺乏必要的教育训练和科学知识造成的。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两种情况,一是当观察到系统发生变化时,探求这种变化是否会产生不良后果,如果是,则寻找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另外一种是当观察到一些不良后果后,先探求是哪些变化导致了这种后果的产生,进而寻找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时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职能人员的作用,按总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公司各供热所,调度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供热期和节假日期间以及有较大型生产活动时,要加大检查频次。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我们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抓,层层管,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制定,完善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不能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公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坚持领导负责制。各所,科,室的行政主管人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每一个层面都有人负责,要形成一个公司,所,站班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所,站班要分别设立兼职安全员。要在公司内建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机制,每一名员工对安全生产都负有责任,职工全员都要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也是一项重点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往往就在于认识不到位,有些部门领导认为安全管理增加了不必要的投入,这完全是错误的。现代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就是正确认识安全管理,首先要提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真正把安全教育摆到重点位置,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教育途径上要多管齐下。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月等形式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厂报、黑板报、警示牌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在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使广大职工在参与活动的同时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跃,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
要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使广大员工熟悉和掌握许多安全知识,真正做到懂安全也懂技术,避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我们要认真执行总公司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同时,要教育职工增强劳动保护意识,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因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安全管理是一项很重要又比较容易忽视的工作,无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从社会影响力都显得特别突出。如果做不好,势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会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作保障。
Ⅲ 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党委履行职责“虚化”。少数基层党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不坚决或不到位的现象,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二是党支部作用发挥“弱化”。农村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无从谈起。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给群众办实事不多,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待提高。有的党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带头致富、带动致富的能力不强,在群众中威信不高。
三是政治功能“淡化”。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尤其是企业、机关、学校和非公党组织负责人摆不正位置,对于抓党建促进中心工作认识上含糊不清,措施上缺乏创新,效果上成绩平平。有的党组织很少在党内生活中组织党员汇报思想,组织监督和批评自我批评不够,党内政治生活空洞化。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面对错误言行和坏人坏事不敢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勇敢斗争。
四是队伍建设“软化”。有的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团结不够,协调不足。有的农村党支部党员队伍“青黄不接。有的党员在党不言党,利益来了抢着显示党员身份、讲条件、要待遇,组织需要时“躲猫猫、玩失踪”。
五是制度落实“形式化”。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民主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没有形成凝聚力。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党小组会议不能按时召开。部分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形式缺乏针对性;管理上讲从严管理多、讲关心激励少,不够人性化;监督上监督工作学习多、监督日常生活少,没有形成全天候。
六是工作基础“薄弱化”。突出表现为硬件不硬、软件偏软,投入不足。
七是党建创新“碎片化”。党建工作创新浮在表面,零碎而不系统,只抓“点”的选树,“线”的延伸和“面”的拓展上做得不够,整体效应发挥不足。有的只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只讲理念创新、实践载体没有配套,口号喊得响、工作无实效。有的片面追求标新立异,提法过时、不准确,甚至还有明显错误。有的只搞体内循环、自娱自乐,群众和驻地单位认可度不高、参与率不高,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大。
八是问责机制“缺失化”。党建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不完善。部分党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抓党建成了个别部门的事情。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和问责力度不够,对基层党组织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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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Ⅳ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什么意思
二00八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就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3、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和互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督促检查。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4、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学法等制度,重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继续推进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网校等方便、实效的法制教育方式。
5、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各系统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6、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开展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举办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
7、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8、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好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明确职责,抓好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9、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10、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地方和部门开展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11、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和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建设;继续向农村、社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村赠送实用法律资料,充实法律图书角;扶持农民夜校、社区法制学校工作;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试点。
12、各部门、各行业要积极参与,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13、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区、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14、重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培养典型,推动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开展。
15、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五、着力法律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相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研讨交流活动,适时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法律文化研讨会。
17、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律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社区、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18、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制文艺作品调演、会演活动,适时召开法制文艺工作座谈会,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
19、坚持法律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中培育法律文化,在培育法律文化过程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更多优秀的法制文艺作品;策划引导创作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栏目剧。
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20、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从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加大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的设立和维护,开展城市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
21、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丰富节目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加法制节目、栏目,进一步发挥法制公益广告、法制讲堂、法制故事和法制电视连续剧等的作用;整合法制宣传资源,继续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办好"今日说法"、"法制编辑部"等栏目。
22、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网上法制宣传活动。开办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网上法制学校。开展"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等。继续办好中国普法网。
23、做好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24、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
25、继续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6、充分利用2008年奥运会、迎接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在我国举办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七、加强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27、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工作研讨交流,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8、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各地讲师团工作交流研讨。
29、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指导各地组织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多渠道开展培训;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志愿者宣传水平。
30、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强指导,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心开展法制新闻宣传。发挥好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作用,组织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八、提升工作指导水平,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3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发展规律,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调研工作。
3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已制定几个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着重研究建立、完善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
33、推进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支持,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平等享受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资源。
34、加强工作总结和表彰。组织年度工作和专项活动督导、评比、表彰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作用,加强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35、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
Ⅳ 维稳打击的七类人员是什么意思
公安部明确规定七类为重点人员为:
1、涉恐人员
2、涉稳人员
3、涉毒人员
4、在逃人员
5、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
6、肇事精神病人
7、重点上访人员
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重点人口管理是为了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括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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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口管理为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严禁对外泄露。"重点人口"为公安机关内部用语,严禁对外使用。有下列行为嫌疑的人员应当列为重点人口: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1、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投敌叛变、叛逃等活动嫌疑的;
2、有参与动乱、骚乱、暴乱或者其他破 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嫌疑的;
3、有组织、参加敌对组织嫌疑,或者有 组织、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组织活动嫌疑,或者与这些组织有联系嫌疑的;
4、有参加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嫌疑的;
5、有故意破坏民族团结,抗拒国家法律 实施等宣传煽动活动嫌疑的;
6、有从事间谍或者窃取、刺探、收买、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嫌疑的;
7、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1、有杀人、强奸、伤害、拐卖妇女儿童 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嫌疑的;
2、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物 嫌疑的;
3、有放火、爆炸、投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或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活动嫌疑的;
4、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嫌疑的;
5、有参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或者参加境内黑社会性旗的组织及犯罪团伙嫌疑的;
6、有伪造、变造货币、国库券及有价证券或者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货币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活动嫌疑的;
7、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贷款或者进行金融票据、信用证、搐用卡、保险诈骗等金融诈骗活动嫌疑的;
8、有经常聚众赌博或者聚赌抽头嫌疑的;
9、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嫌疑的;
10、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三、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1、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2、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由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写《列管(撤管)重点人口呈报表》或者《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报县 (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审批。
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由县 (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核报地市公安处、局审批。
Ⅵ 谁知道一个乡镇府有多少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大概就可以!谢谢
一个乡政府大约有20个左右的部门,各部门大小不一。主要包括: 党政办、武装部、宣统办、组织部、镇工会、财经办、计生办、纪检办、 信访办、安监办、民政所、司法所、国土所、团委、妇联、文化站、农综站
民政所:主要负责老年、孤儿、五保户及敬老院等特殊困难群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好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劳保所:主要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办理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支取,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
综治办: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精心组织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组织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纪检监察: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安排和镇党委、纪委的要求,起草镇党委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宣传部:抓好全镇的理论教育,协助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拟订学习计划,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助手和参谋
Ⅶ 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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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委总体思路:
根据《党章》第32条规定的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的精神,突破社区党组织的传统建制,探索建立新的社区党组织体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必须立足形势,统筹全局,从体制机制改变党组织设置模式,成立社区“大党委”,广泛吸纳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党员代表、党员民警进入社区党委班子;
建立以社区党建工作为基础,以驻区单位党建工作为依托,以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共建协作机制为关键,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的社区党建工作模式,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从垂直管理向区域整合,实现社区党建工作“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
Ⅷ 法治政府宣传月总结
乐安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2009年乐安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紧紧围绕着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完成《乐安镇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任务,面向“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加强法治政府教育的形式多样性,以党委、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为核心,适时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宣传,并注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有所突破和创新。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落到实处
一年来,全镇各党组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2009年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并以乐委发(2009)18号《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镇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居)、各部门按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工作在村(居)、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进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围绕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举办“建设平安乐安,构建和谐社会”、“3.15”消费者权益法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弘扬法制精神,共建文明乐安”。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政府、司法所牵头在场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以法制图片展、法制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打造“寓法于乐”的宣传教育氛围。充分利用场镇广播、村(居)广播和远程教育站点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交流沟通和互动教育学习平台。
(二)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我们重点在全镇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对全镇200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确保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11月上旬,全镇国家公务人员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统一考试。
(三)公务员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树立法治政府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抓好公务员学业法用法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执法能力。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加强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今年举办一期的“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印发资料150本,分发镇直机关干部学习,并组织全镇公务员参加全市普及法律知识《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统一考试,进一步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确保执法公正、公平,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将法律基本知识列入政治课、思想品种课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暑假,由团委及我镇普法办、司法所举办了形式多校的暑假法制夏令营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提高学法兴趣,增长法律知识。我镇发起的“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乐安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主动定期上门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同时由法律工作者为在校中小学生上法律课,使广大青少年受到生动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五)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充分借助各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栏,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的法律专栏,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乐安法律服务所与社区签订协议,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针对居民生活实际的需要,三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编印《务工维权必读》、“五五”普法宣传小册——解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共发放1000本给社区居民。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外来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任重道远,既是“五五”普法教育重点之一,也是普法工作难点。乐安镇地处三台县城,务工经商流动人口多,流动量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素质较低,因此对流动人口普法教育难度较大。我镇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司法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联合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举办流动人口、出租户专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长效管理,社区居委会成立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都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劳动保障所、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在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同时,抓紧抓好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帮助和引导广大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增强务工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2009年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活动3场次,受教育人数10000余人。把流动人口管理、教育和服务三项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外来流动人口的学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外口普法教育和建设“平安乐安”相结合,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保证我镇社会治安的稳定,促进我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题,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工作队伍建设,实行社区事物公开,依法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乐安”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居)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司法所在加强人民调解、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2009年社区矫正经费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成立乐安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以及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推进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制定《乐安镇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实施意见》,举办全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全镇28个调委会共计9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今年共计排查纠纷108件,已调处纠纷108件,成功调处纠纷10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37%。
四、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通过“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今年在抓好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召开镇“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布置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补缺补漏,认真落实,整理档案迎检软件资料。7月30日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小组莅临我镇开展检查,我镇普法工作所呈现的“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普法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结合,法律服务进校园,运用创新和现代化的网络手段开展普法工作”等工作亮点给检查组留下深刻印象,为“五五”普法迎检工作打下了基础。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2、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Ⅸ 综治办的全称是什么,工作职能是什么
综治办的全称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内中央社会治容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提出建议
掌握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提出奖惩建议和总结表彰意见
(9)基层社会治理宣传活动扩展阅读: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综治办,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