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和引导
⑴ 民兵政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民兵政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民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第三条民兵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民兵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民兵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民兵绝对领导和民兵履行职能使命的根本保证。
第四条民兵政治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着眼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保证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民兵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民兵政治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民兵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民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民兵;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民兵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民兵担负的任务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学习借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国的民兵政治工作。
军区政治部主管本区域的民兵政治工作,军兵种政治部负责有关的民兵政治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警备区,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与同级地方党委共同领导本区域的民兵政治工作。
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按照上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的指示、要求,领导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政治工作。未设立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政治工作,由所在区域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基层人民武装部负责。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好有关的民兵政治工作。
第八条民兵政治工作经费,列入民兵事业费保障。
第二章职责
第九条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上级的指示、要求;
(二)落实党委议军、人民武装委员会例会、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等党管武装制度,研究解决民兵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指导所属有关部门与省军区系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
(四)组织指导所属有关部门配合同级省军区系统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政治工作;
(五)组织指导所属有关部门会同同级省军区系统做好基层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配备、考核、管理等工作;
(六)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
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条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上级的指示、要求;
(二)组织落实党委议军、人民武装委员会例会、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等党管武装制度;
(三)协调解决民兵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领导民兵动员征召中的政治工作;
(五)根据需要参加并主持本级党委会议。
乡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书记、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上级的指示、要求;
(二)会同同级地方有关部门承办本级党管武装工作事项,指导和督促下级落实党管武装制度;
(三)制定本级民兵政治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会同同级地方有关部门组织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
(五)组织领导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政治工作;
(六)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七)会同同级军地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队伍建设;
(八)会同同级地方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九)协调同级地方有关部门加强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
第十二条基层人民武装部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民兵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组织实施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落实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任务;
(三)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政治工作;
(四)依照规定权限调整配备民兵干部,做好民兵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协调落实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有关待遇和抚恤优待政策规定;
(六)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第十三条民兵团、营、连(含相当等级单位,下同)的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带领民兵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要求;
(二)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
(三)组织指导做好民兵的经常性思想工作;
(四)教育民兵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坚决完成各项任务;
(五)组织发动民兵立足本职岗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六)提出所属民兵干部、骨干调整配备建议,做好民兵干部、骨干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协调落实所属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有关待遇和抚恤优待政策规定;
(八)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第三章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应当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部署,紧密结合民兵担负的任务和思想实际,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做好民兵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不断增强民兵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第十五条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主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二)人民战争思想和民兵光荣传统教育,主要学习人民战争思想,学习民兵的光辉历史,学习民兵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学习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
(三)职能使命和形势战备教育,主要了解国家安全形势,学习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明确民兵担负的任务和职责要求;
(四)战斗精神教育,主要学习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学习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培育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
(五)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主要学习公民道德规范和军人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六)履行国防义务教育,主要学习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观念。
第十六条民兵思想政治教育中属于全民性教育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等,由地方党委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属于人民战争思想、民兵光荣传统和职能使命、形势战备、战斗精神、国防义务等内容的教育,由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统一部署,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应当以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为重点,抓好教育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落实。民兵集中进行军事训练期间,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不少于训练总时间的10%。
对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在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平时执行任务等时机进行,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16课时。
对普通民兵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结合民兵组织整顿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全民国防教育开展。
第十八条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课堂教育灌输、随机教育引导、刊授函授辅导、先进典型示范、文化环境熏陶、仪式庆典激励、心理教育疏导等方法,发挥报刊、广播、影视和网络的作用,增强教育效果。
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应当了解掌握民兵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与外出务工民兵保持联系,搞好跟踪教育。
第十九条县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每年对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应当会同地方有关部门适时检查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对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检查和考核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
第二十条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基本教材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组织编印,辅助教材由军区、军兵种和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根据需要编印。
军队有关政治机关应当办好民兵刊物;民兵连、营所在的村、社区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好“青年民兵之家”等民兵学习活动场所,为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条件。
第四章组织整顿中政治工作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加强民兵组织整顿中政治工作,根据年度民兵组织整顿的任务和要求,开展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保证民兵组织健全、编组合理、队伍纯洁、干部齐备、制度完善。
第二十二条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国防、兵役和民兵的法律法规,开展国防教育,动员适龄公民依法参加民兵组织。
第二十三条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和民兵所在单位党组织,参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规定,对拟编入民兵组织的公民和在队民兵进行政治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编入民兵组织或者不再继续留队。
第二十四条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做好民兵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
营级以下民兵干部,由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研究提名,报上一级党委(党工委)批准,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县人民武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任免;团级民兵干部,经省军区或者军分区商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后,由省军区任免。
村、社区建立的普通民兵组织的军事主官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政治主官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普通民兵组织的军事主官由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或者由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行政负责人兼任,政治主官由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
基干民兵组织的军事主官由民兵组织所在的乡镇、街道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行政负责人兼任,政治主官由民兵组织所在的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根据需要,军政主官可以由省军区系统现役军官兼任。
第二十五条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应当做好入队、出队民兵的思想工作,对入队民兵进行民兵性质、宗旨、光荣传统和使命任务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对出队民兵,由民兵连、营召开欢送会,教育其珍惜荣誉、继续关心支持民兵建设。
第二十六条民兵连、营应当组织新入队的民兵宣誓。民兵誓词是:我是中国民兵,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随时响应国家号令,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决完成任务,永不背叛祖国。
民兵连、营应当组织新入队的民兵学唱《中国民兵之歌》。
第二十七条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指导民兵组织在组织整顿中健全民兵政治工作各项制度,促进民兵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章军事训练与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
第二十八条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以及民兵组织,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民兵军事训练与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激发民兵的训练热情和高昂斗志,巩固和提高民兵战斗力,保证军事训练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二十九条在民兵军事训练中,应当做好下列政治工作:
(一)了解参训民兵的思想情况,分析研究民兵军事训练中可能出现的思想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准备,培训教员队伍;
(三)进行形势战备教育和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教育;
(四)教育引导民兵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培育战斗精神和战斗作风;
(五)开展民兵互教互学、评教评学和评比竞赛活动;
(六)教育激励党员和民兵干部在军事训练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略);
(八)开展参战支前和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完善政治工作预案;
(九)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参训民兵的待遇;
(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审批后,评选表彰先进,做好奖励、处分等工作。
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应当根据民兵年度军事训练计划,制定下发民兵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指示。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按照上级指示,认真组织实施民兵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
第三十条在民兵平时执行任务中,应当做好下列政治工作:
(一)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动员;
(二)教育民兵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要求,严格遵守纪律;
(三)做好宣传鼓动工作,搞好随机教育;
(四)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五)教育党员和民兵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领民兵完成各项任务;
(六)做好防间保密工作;
(七)做好心理服务和法律服务工作;
(八)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民兵的待遇,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帮助民兵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九)总结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审批后,评比表彰先进,做好奖励、处分等工作。
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组织,应当做好民兵平时执行战备勤务和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应当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做好下列政治工作:
(一)教育引导民兵发扬劳武结合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组织发动城市民兵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
(三)组织发动农村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创业致富和扶贫帮困;
(四)组织发动民兵参加当地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五)教育引导民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学科技、用科技,带头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组织发动民兵参加平安创建活动,协助政法机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应当加强对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应当根据本区域、本单位的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十二条民兵组织集中进行军事训练或者成建制执行任务时间达一个月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委、临时党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民兵哨所,设立临时党支部。民兵临时党组织的组成、职权、隶属关系和产生办法,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并报同级地方党委备案。民兵临时党组织对所属人员和各项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带领民兵完成各项任务。
民兵组织需要设立临时团支部的,由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确定民兵临时团支部的设立、组成、职权、隶属关系和产生办法,并及时将设立民兵临时团支部的情况通报同级地方党委和团委。
⑵ 在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整治了哪些拒收现金的行为
目前支付手段的不断丰富,导致很多机构出现了拒收人民币的现象题,为了维护人民币的权威,保障人们能够正常使用现金,人民银行专门开展了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内容展开了整治: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最大的问题就是遇到假币,一旦收到,一般人们都会非常生气,而且即使收了真的现金,保管起来也存在很大风险,所以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损失,很多做生意的人都习惯于在线支付、扫码支付,这样就不会出现现金,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收到假币,但他们没有想一下,这样做的危害性,如果每一个单位都以此为理由拒收现金,国家的金融秩序就很难得到维护,所以人民银行严厉打击拒收现金的行为是非常正确的,如果这一问题现在得不到重视,未来将会愈演愈烈,很多不会扫码支付的人正常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当然了最终也会影响人民币的形象和权威。
所以人民银行开展整治活动是必要的,借助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这种不正当的行为,维护了人民币的权威,同时也保证了人民币的正确常使用。现金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任何人都不能拒收现金,这一点一定要记得!
⑶ 从文化生活的角度说明整治网络低俗之风的原因以及如何引导网民文明上网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文化生活一个密不可分的部分,而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去看,有利就有弊,决不能干那种因噎废食的事情;其次是要我们的政府部门、网络媒体、民间团体等要不断地推出一些能够满
⑷ 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摘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深化认识、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根本。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不但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更要发挥好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使人民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人。
关键词:社会管理 转型期 创新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把社会管理工作纳入了总揽和谐社会建设全局性的工程,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们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实践。
1.深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这个问题任其积累蔓延必将引发更大的矛盾,势必成为“发展的陷阱”。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在封闭半封闭环境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全方位、根本性变化,阶层群体冲突逐年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多元多样多变,社会价值观混乱,社会失范风险加大。这些问题都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这些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好,不但经济社会发展要严重受阻,而且过去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受到侵蚀。
2.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的理念
要进一步树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政治制度相适应,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理念,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1是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靠服务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
2.2是要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我们必须在发挥好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基础上,发挥好各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在更大范围配置社会管理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管理力量、更高水平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
2.3是要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要求,把科学发展作为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问题的基础,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问题、减少矛盾。
2.4是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社会矛盾的大多数都属利益诉求,这就要求我们学会使用利益分析法解决问题,要统筹兼顾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既左盼右顾,又瞻前顾后,学会更多地运用民主的方式、群众路线的方式、说服教育的方式来进行社会管理。
2.5是要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我们工作的最终取向,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依法回应社会诉求,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3.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考虑,确保改革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牢牢把握以下六条:
3.1是必须立足国情。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面对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深刻变革和快速发展,能够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这足以证明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中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有着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国情,与他们也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会管理的有益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决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价值观念和制度,决不能东施效颦、胡乱模仿。
3.2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世界上任何发达国家不管采取什么形式的管理模式政府都始终发挥着社会治理舵手的职能。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融为一体的。我们党最大的优良传统就是群众工作,我们党拥有380万个党组织、7800多万党员,党组织覆盖全社会、延伸到最基层。在新形势下,只要我们我们各级党组织发挥好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事实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把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渗透到一切社会管理活动中去,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就一定能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3.3是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是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级政府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服务意识,对于应该由政府负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一定要做到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好社会组织,畅通公民参与渠道,切实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3.4是必须强化社会协同。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协同作用,形成与党委和政府互联、互补、互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把社会组织纳入到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组织体系,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要全面推进社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努力使“社会人”变成“社区人”,使社区管理服务达到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
3.5是必须扩大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集中公众社会管理的智慧和力量,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有利于防止和化解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调性,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活力。要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3.6是必须注重文化引领。要把提高全民族文明素养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教育,建立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惩戒机制,尽快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
4.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的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关键。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针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了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了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社会利益表达功能,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群众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依法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节、行政调节、司法调节工作,社会大调解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五是推行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初步推开;六是启动了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属地化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已深入人心;七是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应急管理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机制、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公众情绪疏导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普遍加强。对于这些体制和机制,还有待于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有力措施去实践。
5.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
社会管理的根基在基层,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基础工作,再好的思路、政策也落不到基层和老百姓身上。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夯实基层基础、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切实把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末梢,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全社会,筑牢群众工作组织基础。要强化村(居)委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在全社会推行社区化管理、社区化服务,把各级社区、村庄建设成为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全民广泛参与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作者简介:
冯振东(1966-),男,陕西延长人,中共富县县委书记,主要从事社会管理与行政管理研究。
⑸ 央行严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2020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以服务消费、畅通支付流通环境、保障民生为目标导向,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指引公告,加强规范引导,并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
据介绍,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16家单位主要为公园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上述被处罚单位或法律意识淡薄、或服务意识不强、或基于商业目的,张贴“拒收现金”标示牌,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下,拒收现金。
(5)整治和引导扩展阅读
央行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
12月15日,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对外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公告要求大中型商业机构特别是批发和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经营场所,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轮渡码头等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转换手段。
同时,央行表示,如果公众或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⑹ 该如何整顿饭圈文化,引导艺人成为正能量偶像
饭圈曾经是因为喜欢的人所组建的小圈子,大家在这里交换信息为爱豆打榜声援。但是近些年来饭圈越走向极端化的态势,在匿名的遮挡下,屡次做出出格的举动,漠视网络的规则。艺人也因此受到波及,粉丝行为偶像是否应该买单也成为这一时期的热点话题。艺人如何引导自己的粉丝向善想好?艺人理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传播正能量给自己的粉丝。
1.饭圈文化 亦好亦坏群体的力量往往更加强大。在疫情期间,各家粉丝以自家偶像的名义群体捐款捐物,默默的做了很多善举。在偶像的感召下,粉丝也开始好好学习,用功读书,努力健身,对周围的人保有善意和爱。在张艺兴超话中高考放榜日,饭圈大粉给考取功名的粉丝派发奖品,希望他们继续努力,也感召其他尚处在高中的小粉丝好好学习,像张艺兴一样努力努力再努力。
必要时刻,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承担公众人物的责任,传递正能量给自己的粉丝。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偶像,一言一行都会被模仿,所以更要努力的管理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向上。
⑺ 怎样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街区环境治理
社区是城市居民的家园,社区的安定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繁荣与稳定。创建“平安社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区域竞争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
我觉得,要做好社区综治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必须从上至下,从领导到基层,从社区居委会到居民群众,都要得到共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专群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体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
一、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从街道干部到各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综治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抓好,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治安防范,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制定全年综治工作方针。
2、建立责任到位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街与各居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及时指导工作的开展。
3、以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开展综治宣传,如一些机团单位较多的社区宣传阵地,可利用这些社区文化角、墙报,深入地宣传严打的重要性,普及综治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分发宣传材料,收集居民意见,在社区内也起到广泛宣传的作用、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和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激发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二、开展“安全创建”活动,推动防范措施的落实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创建”活动,营造各社区范围内的治安稳定环境,是搞好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途径。要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
1、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和与驻街单位共建安全社区等工作,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
2、我们可以从居民中选出身体素质好、责任感强的同志充实到治安防范队伍当中,定期在社区的各个楼院当中巡逻,起到良好的镇慑作用。其次,与派出所、物业公司配合,由派出所指导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在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归人员实行护送制度,确保小区大楼的走道照明亮灯率达95%。
3、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和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健全治安防范队伍,严密监控和重点路段、部位的治安动态,及时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对全街道治安秩序进行有效的监控、防护和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维稳工作机制,能有效预防、发现、调处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4、开展治安乱点、盲点、治安混乱部位的整治活动。对一些主要街道的车辆停放秩序、小区治安秩序、出租屋、商铺、废旧物资回收业、娱乐行业和重点路段进行治安情况专项整治。
三、健全综治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1、结合目前各社区实际,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和专区民警、居民群众的力量,健全防控网络,增设治安岗亭或警务室,加强边际治安联防,加强街巷、道路巡防,将治安巡逻覆盖街道整个区域。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增强治安防控能力。
2、建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暂住人口各项工作。积极发挥检查督促作用,配备暂住人口专管员,使暂住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维权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教育,结合街道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培养吸收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团组织,组建若干由暂住人口组成的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强管理,对出租房屋加强治安管理,督促和鼓励用工单位、出租房主与居委会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做证工作,深入排摸“三证合一”和暂住人口办证一站式服务,做好暂住人口治安、计生、劳动就业等工作。三是加强服务,推行暂住人口适度集中居住。四是要重视暂住人口的维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努力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
3、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街道应每年评选、表彰奖励各社区涌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弘扬社会正气,营造全社会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
4、加强各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心,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排查化解那些可能导致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可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耐心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发挥街道、企业治保会调委会作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努力减少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四、构建党建工作载体,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
1、各社区应积极与驻地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驻地单位搞好内部的环境卫生,落实解决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提供后勤服务等。结对共建单位也积极帮助社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推动社区党建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2、掌握居民和党员的专业特长,在社区中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本着深入社区为民服务的宗旨,动员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加各种义务服务活动,如开展“党员义务奉献日”、义务劳动、法律援助、义诊、免费维修维护电脑、扶贫帮困等活动。
3、以建立为群众服务的组织,为居民排忧解难。关心下岗、失业、孤独、病残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这些活动,使党员在社区作用得到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群防群治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我们要积极研究综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综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逐年推进并有新的突破,不断探索群防群治新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把居民群众的心凝聚起来,使他们充分认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东风街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健康的文化环境、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社区居委会综治工作的开展。
⑻ 如何教育引导群众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立足本职岗来位,结合自源身实际,就加强党员宗旨意识和干好本职工作扎实开展讨论;要把环境问题作为具体案例,开展“环境整治依靠谁”专项讨论,着力回答三个问题:一是在环境整治中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做好示范!二是如何引导群众支持和理解环境整治工作,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去,打赢一场环境整治“人民战争”!三是如何带动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将环境整治成效长久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