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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治理

发布时间: 2021-01-23 02:11:24

1. 如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治理目标,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应注重用创新引领和推进社会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应彻底改变那种认为社会治理就是单纯用行政力量管控社会的传统理念和粗放做法,按照以人为本和建设现代化社会的理念和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引导、服务、组织、协调社会活动。通过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科技运用创新,运用创新思维、创新路径、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应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着力提升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突出表现在社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建设滞后等方面。社会治理应更好服务于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更好加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建设,着力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应注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着力提升通过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一些地方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的社会矛盾有加剧之势,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身心健康。应切实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依法加强生态环境和城乡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实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幸福指数。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应注重把握全球治理与各国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加强同各国开展社会治理研究的合作交流,更好促进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文明进步;同时,运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的智慧,彰显“和谐、和睦、和平”的中国风范,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应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国内外许多事实表明,贫富差距过大是最大的社会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如果贫富差距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势必导致社会动荡,就不可能建设平安社会,更谈不上建设和谐社会。为了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必须调整生产关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我们看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包括大力推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发展,特别是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等。应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和制度安排,以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2. 如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群众满意度

面对我国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正确认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现社会公
正,前提是提高认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公正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一些人尤
其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社会公正的价值看轻了、位置摆低了不无关系。事实
上,人类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犹如空气对于人一样,都是一种必需品,须
臾不可离开。首先,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没有社会公正的引领,经济的
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公益品的增长、贫困人口的减少、公共服务的均等、社会福利的共享
等,反而有可能导致两极分化。社会公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价值和基本特征,就像
一面旗帜、一座灯塔,引领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不断增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向心力
和凝聚力。其次,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社会公正通过权利的合理分
配、义务的合理承担,使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发
展。
二.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先决条件。始终坚持发展首位,在发展中实现
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须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
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
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
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
会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三.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
根本保证。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的六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加强保障公平正
义的制度体系建设,最终建立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
完整的社会公平制度保障体系。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只有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政治、经
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社会公正制度体系具体化为实践中的措施和行动,使广
大人民群众能够共建共享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从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
要手段之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改善贫困群体的生活处境,缓解贫富差距过大带
来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社会保障的目标应立足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
老保险、失业救助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安
全。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根本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
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一,完善民主权利的保
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主权利是
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领导下
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从各个层次扩大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程序,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
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第二,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
础。加强法制建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
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制定
法律,防止立法“部门利益化”。必须加紧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要
完善和发展有关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权
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第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保障。要以公正为
目标,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制约公正的关键环节着手,推进体制和工作机制的
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制度。加强的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
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加强救
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廉洁,严肃
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实现
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第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
政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要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加大财
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
方面的投入。逐步增加国家财政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调节收
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同时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完善中央和地方共
享税的分成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转移支付的规范化、法制化,完善财政奖励
补助政策,增强基层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保障各级政权建设的需要。第五,完善收入分
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对收
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
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完善劳动、资本、技
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健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
度,加强对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
和调节。努力缓解和遏制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促进共同富裕。
五.建立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第一、建立公正的利益表达机
制公正的利益表达机制,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利益表达的制度性,使多元化的利益诉求,通
过正当的渠道予以表达,为了解世情、整合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基础。一是要进一
步拓宽利益表达的渠道。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条件让个人有充分的利益表
达权。要畅通利益表达的主渠道,完善人大和政协的职责监督和任用制度,让人大和政协更好
地发挥职能。同时要进一步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
用,以此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专家委员会与社会组织三者共同参与利益诉求的公众参与模
式,实现决策的民主化、专业化、科学化;二是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要扮演好“公正
裁判”的角色,着力解决好各类中工会缺位、职能弱化的问题,要逐步建立起由政
府、和工会组成的谈判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
权益。第二、建立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本质上上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首先表现为
利益,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只有确立了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社会秩序才有稳
固的基础。首先,要打破市场分割,建立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机会平等、参与平等、权
利平等的利益诉求机制,这就需要一方面在政策的制定上,应保障所涉及所有的利益主体有参
与权、发言权和竞争权,使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另一方面,要完善机
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建议制度。最后,不断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
分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利益分配的主轴,也是保证收入分配社会
主义性质的客观要求,不能因为按劳分配会形成收入差距,就回归到平均主义的分式,更
不能无视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要创新劳动者增加收入的分式,要在收入分配上形成合理
的报酬差距,并优化差异的激励作用。
六.形成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合力。我们强调理性看待社会公正问题,目的就是为
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正。妥善解决社会公正问
题,努力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其中,应突出三个重
点,这就是认识到位、举措得力、形成合力。第一,认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现社会
公正,前提是提高认识。首先,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社会公正作为我国
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价值和基本特征,就像一面旗帜、一座灯塔,引领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
向,也不断增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其次,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
的保障作用。社会公正通过权利的合理分配、义务的合理承担,使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
所、和谐相处,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发展。不公正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不和谐、不稳定的
社会,极端的不公正必然导致社会的动荡、发展的中断。第三,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
的动力作用。公正与效率既有相互排斥的一面,也有相互统一的一面。持续的高效率必定要以
社会公正为基础。当一个社会只注重效率而导致公正缺失时,贫富的悬殊、规则的不公、社会
的动荡等使得高效率也不可能长久维持。这时,必须通过提高社会公正水平来提升效率,让社
会公正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正和效率如同社会发展的两个轮子,共同驱
动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应该根据特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公正与效率之间作出合理安
排,以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最强动力。举措得力。实现社会公正,需要采取切中肯綮的举
措。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实现科学发展,不断做大蛋糕,努力分好蛋糕。
可以肯定,如果我们个人缺乏公正之心,总是由股决定脑袋:当自己属于社会不公中受
损的一方时就愤愤不平、希望马上改变;而一旦自己属于受益的一方时则沾沾自喜,阻挠变革,那么,实现社会公正的道路必将变得漫长而坎坷。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公正之心,为
实现社会公正不懈努力,才能让社会公正放射出比太阳还要灿烂的光辉。

3. 大数据如何创新应用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升级等领域

大数据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本文作者: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互联网研究所 陆峰博士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数据应用,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注重数据安全保护。

数据与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一样,是国家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近两年来,我国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应用创新层出不穷,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优化民生保障服务提供了重要保障,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加快推进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创新应用,促进产业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治理创新,已经成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重要抓手,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重要途径。

一、大数据促进了产业发展模式创新,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一是大数据促进传统产业组织和运行模式创新,让传统产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运输、售后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和智能。基于客户需求反馈大数据的研发设计模式,有效解决了研发设计闭门造车问题,让企业研发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导向性。物流大数据有效解决了物流运输信息不对称问题,让物流资源调度更加优化和智能,物流仓储、车辆、人员等物流资源利用更加匹配和高效。生产制造大数据解决了生产数据车间流动问题,让企业生产流线更加柔性化,有效支撑了个性化定制、体验式制造、网络制造等新型制造业态。远程运维、在线监测等大数据有效解决了大型机械装备售后管理和维修问题,加强了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了对产品故障提前智能预警,促进了维修资源的优化配置,显著缩短了维修周期。

二是大数据促进了新型信息服务业态的孵化,各领域大数据分析挖掘行业信息服务快速崛起。营销、征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大数据信息服务的崛起,让产业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健康。营销大数据信息服务的发展,指导了企业商业规划,优化商业资源配置,提高商业营销效率,实现了精准营销。征信大数据信息服务的发展,有效解决了交易双方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交易可靠性保障,让商业活动发展更加守信和健康。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信息服务的发展,缩减了互联网金融运营成本,降低了普惠金融的发展门槛,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短期资金缺口问题,对传统金融服务起到了有效补充。

三是大数据倒逼着信息通信技术加速创新,为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实现后发赶超、由大变强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大数据技术倒逼着传统单机数据存储和计算分析模式向网络分布式存储和协同计算模式方向发展,对主机存储、网络传输、计算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倒逼了存储、传输、计算等技术升级换代,为我国企业利用互联网产业发展契机,推进存储、传输、计算等技术自主可控提供了历史机遇。

二、大数据促进了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加速了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大数据提升了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基于大数据的社会管理模式让社会管理更加主动、精准、高效。城市管网、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等市政管理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加强了对城市基础运行部件的实时监控和智能管理,优化了市政管理资源的配置,促进了城市绿色、清洁、高效、安全运行。公路、铁路、地铁、水运、航空等交通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有效指导了道路交通规划,促进了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优化,实现了对交通的实时疏导能力,提高了对交通事故的预判能力,更好地满足公众安全、高效出行需要。水灾、火灾、台风等应急救灾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提高了对灾难发生的预判能力,优化了救灾资源配置和调度,强化了灾难发展动向科学评估,促进了灾难损失的降低。城市规划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让城市居住和产业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实现了人口早晚合理潮汐流动,降低了城市交通拥堵,促进了城市宜商宜居和产城融合。

二是大数据提升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让宏观调控更加精准和科学。电子支付、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实现了国家对金融运行精准掌控,提高了国家对金融运行的综合分析能力和金融调控的决策能力。电子商务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实现了国家对社会商贸活动运行状态的有效把控,促进了供需调控的精准化,为了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科学依据。煤炭、电力、石油等能源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实现了国家对全社会经济运行活跃性的有效评估,为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环境治理、优化产业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是大数据提升了政府市场监管能力,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实现事中监管和事前预防有机结合。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石化冶炼、危化品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提高了重点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在线监管水平,实现了对重点危险源风险的科学预判,有效防范了潜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食品、药品等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强化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提高了产品的溯源能力,保障了涉及民生产品安全。银行、证券、外管等金融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利用,强化了对洗钱、诈骗、非法集资、内幕操作等非法金融活动监管,有效防范了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保障了金融运行的稳定。金融、纳税、环保、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领域信用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促进了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健全,强化了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实现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同时,大数据应用完善了政府市场监管机制,实现了让权力运行处处留痕,把执法权力关进了“数据铁笼”。

四是大数据提升了政府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网络社会治理更加高效、科学。网络舆情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提高了对网络社会关注焦点的即时发现能力,加强了对物理社会潜在燃点的研判,倒逼社会重要问题解决,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决策数据支撑和赢得宝贵时间窗口期。网络安全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强化了对网络安全态势的全面感知,提高了网络黑客攻击发现能力,完善了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了对网络空间的管控能力。

三、大数据促进了民生服务模式创新,提升了民生保障便民、利民和惠民水平

一是大数据促进了民生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得到更加充分落实。大众出行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促进了公共交通运输资源配置,提升对道路交通的实时诱导,实现让大众出行道路更加顺畅和换乘更加衔接。电、水、热、气、通信等服务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促进了服务资源的优化调度配置,让服务更加均衡协调。流动人口、老年人口、学前儿童、居住人口等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服务,促进了医养、学前教育、生活服务等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大数据提高了大众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构建起了人类生命新守护环。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可穿戴智能健康设备数据等医疗卫生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利用,提高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智能化水平和远程病人监控精准化水平,提升了卫生部门公共卫生和公众健康监控的效率,缩短科研机构医疗药品研发周期,为全社会防控大规模疫情发生、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人的健康保障提供了有效的决策依据。

大数据正在深刻影响和改变世界发展,对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带来影响才刚刚开始,应用前景非常宽广。牢牢把握科技革命历史机遇,率先抢占大数据发展先机,大力发展数据产业,推进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应用,完善大数据采集挖掘、存储传输、流通交易、安全保障等相关制度,充分释放数据资源红利,必将为中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发展台阶、开启发展新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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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什么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一个社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取决于是否具有良好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动力机制,用以释放社会发展的能量;平衡机制,用以保持社会发展各部分之间的协调和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否有序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关键要看这两种机制能否有机配合、有效发挥作用。没有动力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失去活力,无法保持发展进步;没有平衡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因失去和谐而无法保持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是要建设既充满社会发展活力又保持社会和谐,既使社会安定有序又使人民安居乐业的平安中国。

5. 如何正确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社会治理体制方面的创新与发展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6. 十九大提出的治理理念创新有哪些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的战略国策是:1、创新发展——人才强回国、科教兴答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3、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战略;4、开放发展——对外开放基本国策;5、共享发展——共同富裕根本原则。

7. 如何以教育管理和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掀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要求下,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部署下,《决定》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署中,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其背后的深刻内涵与意义何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何屡推难动,难在哪里?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权责如何明晰?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银付、北京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
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传递何种内涵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怎样理解这一总目标下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怎样理解“治理”二字传递的深刻内涵?
瞿振元:当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放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去理解。《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既是国家的治理学说,也是我们改革的工作目标。长期以来,我们总是提“管理”,这一次《决定》突出了“治理”二字,而且还强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要实现现代化,我认为这是非常先进的理念,可以说是《决定》的最大亮点。
我们应该深刻理解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深刻内涵。管理是从上而下、一元单向的。而治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的目标协调与互动的过程。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中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与民众、社会、企业、学校的关系也应是平等的、双向的、互动的、协同的。
在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成了一个紧迫而现实的任务。不仅从高等教育看是这样,从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来看,也基本如此。
杨银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创新教育管理方式的核心要求就是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而教育治理超越了行政管理的视野,其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并建立完整的治理结构。
问:您能否结合我国教育的现实情况,具体分析一下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瞿振元:从高等教育来看,无论是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都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现实的需求和现实的可能。
在高等教育内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并且是中等程度的大众化阶段。1998年,我国共有高等院校1022所,有590多万名在校学生,而现在,我国高等院校已经有2442所,有3000多万名在校学生。过去的校均规模为5000人左右,现在为1万人以上。这些不能只理解为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应认识到高等教育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权益的多样化和民主诉求的不断增加。
除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复杂变化,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高等教育的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过去,高等院校学生人数少,很多人都不了解高等教育,觉得它神秘。而今天,读大学是平常的事情,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更多的人能够感受高等教育,也更容易看到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整个社会都能评论高等教育的一个原因。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也要求教育体制与之相适应,当前很多高校的经费来源多元化,筹资集资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学校总体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1/5。受教育者走向社会的渠道即就业通道也进一步变化,市场在就业中起决定作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前所未有,等等。这些都说明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情况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告诉我们,如果还停留在过去“管理”的概念下来发展教育事业,显然已经不相适应了。
现实情况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向高等教育治理转变,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还有一点,从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来看,我们提到的管办评分离,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管办评分立、分工、互动、协同,根据系统论的理论,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管办评也无法完全分离。
问: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具体部署,例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特别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等,都成为亮点。这些举措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而言,意味着什么?
杨银付:《决定》专设一个部分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部署。实际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要求,就是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就把职能转变作为第一件大事,迄今已取消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这就是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在教育方面,我们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
曾天山:这就意味着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设了有利的制度大环境,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大环境决定小环境,大气候影响小气候。以往推动的一些教育体制改革有的无疾而终,有的不了了之,有的成了“四不像”,就是因为大环境不支持,小环境不配套,局部改革难以推动和持久。这次从综合改革的角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重改变政府是全能政府的观念,着力改变政府闲不住手的状况,是对政府自身的彻底改革。
我理解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有三层意思,一是要分权,理顺政校关系、政事关系、政社关系,政府应当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住,着重方向把握和战略管理。二是要放权,政府要抓大放小,要舍得简政放权,把不该管又管不好的微观事务向学校放权,向中介放权,向社会放权,要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加快事业单位经营型和公益型分类改革,成为真正的社会专业中介组织,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三是要监权,善于运用综合政策工具(如法律、规划、经费、标准、监测、评价、督导)进行引导和问责。这三者关系处理好了,就能打破以往存在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进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政府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问: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改革至今,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如何?有哪些弊端?“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意义何在?
曾天山:教育行政体制是政府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自1985年以来不断推进,确实有很大的进展,特别是明晰了中央和地方权责,但并没有彻底改变行政独大的局面。公办学校办学基本听命于政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绝大部分附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评价活动都是政府自己进行或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这样政府既是办学的主体,又是管理的主体,还是评价的主体,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是解说员。这种现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自说自话,缺乏公信力,缺乏说服力,缺乏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难以问责和及时改进,长此以往就陷入僵化固化的泥潭,教育发展失去动力和活力。因此,推进管办评分离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
李希贵:从1985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一直在试图突破教育的计划经济色彩,还教育的本来面目,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却依然是管得过死、学校活力不足、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基本没有形成。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再次发力,提出要重点突破的也是“促进管办评分离”,快3年了,应该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的主体是企业,教育的主体是学校,办学是学校的事情,但是长期以来,学校需要的教师要由人事部门招聘,教师工资要由财政部门发放,教师职称评聘,也要由主管部门来管,学校成了局外人。更有甚者,一些地区连各个学校的学习进度也要按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来进行,长期以来,大一统的管理体制让校长无法施展抱负,学校千校一面,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个性化培养无从谈起,这也是长期以来教育备受指责的根本症结所在。
《决定》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各归其位、依法尽责,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这种“三角形”的体制才能形成相对独立、彼此尊重的关系,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杨银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可以从不同层面来理解,其中最具全局视野的,就是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因为它涉及教育的方方面面。它要求转变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公共服务政府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这一改革必将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解放和增强教育活力。
问:有人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改中最难啃也必须啃的硬骨头,怎样理解?为什么1985年就提出放权,但感觉真正的放权很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曾天山: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也是教育改革的难点,为什么这么说?我理解,一是因为中国之大,人口之多,教育之复杂,非强有力的政府难以维持运转和持续发展;二是因为我国学校大多数是政府公办的,民办学校历史短暂,公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三是因为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独立的中介组织起步晚,公信力不足;四是因为改革者在切割自身利益方面,难以下决心、出狠手,多放事权,少放人事财物权,多放虚权,少放实权。这种状况导致了政府管理“不放权不行,放权也不行”的尴尬局面,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李希贵: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说白一点,其实就是改革到了需要革掉一些部门的“利益之命”的时候,他们手里把握这些权力已经成为习惯,甚至,没有了这些权力,有些部门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有些岗位也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估计改革之艰难,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强力推动,改革不会自动发生。
但是,我想特别强调的是,现在的情况已经与1990年以前完全不同了。那个时候的放权,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放权给学校,而现在,在许多本来学校应该拥有的权力上,不仅学校没有了决定权,连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多少发言权,大都被人事、财政、发改等部门收去了,所以,在许多方面,教育部门已经无权可放,必须从政府层面认真排查梳理,把真正应该还给学校的权力交出来。
教育体制的弊端大家都很清楚,国外教育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体制可借鉴,国内也有成功的实践。2004年,我在潍坊市教育局任局长,潍坊市无论是老师还是校长,长期被行政级别带来的弊端所困,在潍坊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潍坊一次性取消了全市所有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建立了校长职级制管理新机制,涉及930多名有级别的校长、副校长,他们的档案全部从组织人事部门转移到教育部门管理。教育改革的关键是党委主要领导的境界、胆识。虽然说“改革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经过实践检验,潍坊的校长尝到了改革的甜头。潍坊的中小学校长不用再去参加不相干的会议、活动,可以静下心来一心一意研究办学,依靠出色的办学业绩赢得比以往更多的尊重。改革难不难,关键看谁来推动。
再比如,给学校下放权力,不能靠文件、靠会议,也不能仅靠觉悟,关键是要有落实的措施。如果机制不改,即使换了人,往往也只能管一时。改到深处是制度,要把改革落到实处,还是要从制度的变革起步。
新型关系需要怎样明确权责
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管”学校的思维,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学校自主办学,就是学校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最终实现依法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按照章程办学。社会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
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的方向是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这个新型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具体权责应该如何明晰?
曾天山: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我感觉不能再是“新瓶装旧酒”,而是扎扎实实改革、实实在在推进。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的内涵,就是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宏观管理,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坚决实行简政放权,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招生、人事、财务、教学、学术、对外合作等权限。同时,注意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进一步调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公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成效,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之中,作为完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的重要运作方式。
杨银付:政府在管理教育中,要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标准、规则、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学校是办学的主体,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由学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是对“如何办教育”的核心要求。在评教育方面,就是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形成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是基础性的,是首先需要改革的方面,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管理上的放权,将为办学和评价上的创新提供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办学的改革和创新是核心,从办人民满意教育而言,教育行政部门并不直接提供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是教育政策,学校才直接提供教育,办学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办学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校是教育的细胞,教育改革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教师和学生身上,才真正见到了实效。评价的改革和创新也十分重要,评价往往是指挥棒,下游的评价可以反过来带动上游的管理和中游的办学。例如,教育部今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从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5个方面设立20项指标,这可以看作是教育部在管教育,设立了评价指标和评价规则,具体的评价可交给专业机构按照规则去评,而这一评价将反过来直接引导学校更好办学,改变片面应试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李希贵:这些年,我在不同场合多次呼吁要加快制定《学校法》进程,用法律形式确定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这个新型关系,我认为应该这样表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监督。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管”学校的思维,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学校,教育局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教育局的职责是全心全意为学校发展服务。学校自主办学,就是学校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最终实现依法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按照章程办学。社会承担起过去政府管理的职能,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这三者不再是单纯的“管”和“被管”的关系,应该各司其职。否则,教育就会畸形发展。
落实《决定》提出的措施,将给我国教育带来深刻的变革,使教育真正回归到教学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政府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不再套用行政思维对待学校、管理校长,真正把办学的权力还给学校,让学校依法承担起应该担负的责任,这些改革必将释放出学校的巨大的活力。迈出这关键的一步,中国教育将焕然一新。

8. 如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9. 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摘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深化认识、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根本。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不但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更要发挥好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使人民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人。

关键词:社会管理 转型期 创新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把社会管理工作纳入了总揽和谐社会建设全局性的工程,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们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实践。
1.深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这个问题任其积累蔓延必将引发更大的矛盾,势必成为“发展的陷阱”。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在封闭半封闭环境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全方位、根本性变化,阶层群体冲突逐年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多元多样多变,社会价值观混乱,社会失范风险加大。这些问题都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这些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好,不但经济社会发展要严重受阻,而且过去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受到侵蚀。
2.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的理念
要进一步树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政治制度相适应,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理念,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1是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靠服务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
2.2是要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我们必须在发挥好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基础上,发挥好各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在更大范围配置社会管理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管理力量、更高水平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
2.3是要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要求,把科学发展作为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问题的基础,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问题、减少矛盾。
2.4是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社会矛盾的大多数都属利益诉求,这就要求我们学会使用利益分析法解决问题,要统筹兼顾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既左盼右顾,又瞻前顾后,学会更多地运用民主的方式、群众路线的方式、说服教育的方式来进行社会管理。
2.5是要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我们工作的最终取向,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依法回应社会诉求,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3.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考虑,确保改革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牢牢把握以下六条:
3.1是必须立足国情。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面对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深刻变革和快速发展,能够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这足以证明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中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有着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国情,与他们也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会管理的有益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决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价值观念和制度,决不能东施效颦、胡乱模仿。
3.2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世界上任何发达国家不管采取什么形式的管理模式政府都始终发挥着社会治理舵手的职能。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融为一体的。我们党最大的优良传统就是群众工作,我们党拥有380万个党组织、7800多万党员,党组织覆盖全社会、延伸到最基层。在新形势下,只要我们我们各级党组织发挥好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事实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把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渗透到一切社会管理活动中去,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就一定能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3.3是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是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级政府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服务意识,对于应该由政府负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一定要做到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好社会组织,畅通公民参与渠道,切实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3.4是必须强化社会协同。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协同作用,形成与党委和政府互联、互补、互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把社会组织纳入到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组织体系,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要全面推进社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努力使“社会人”变成“社区人”,使社区管理服务达到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
3.5是必须扩大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集中公众社会管理的智慧和力量,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有利于防止和化解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调性,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活力。要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3.6是必须注重文化引领。要把提高全民族文明素养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教育,建立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惩戒机制,尽快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
4.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的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关键。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针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了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了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社会利益表达功能,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群众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依法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节、行政调节、司法调节工作,社会大调解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五是推行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初步推开;六是启动了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属地化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已深入人心;七是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应急管理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机制、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公众情绪疏导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普遍加强。对于这些体制和机制,还有待于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有力措施去实践。
5.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
社会管理的根基在基层,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基础工作,再好的思路、政策也落不到基层和老百姓身上。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夯实基层基础、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切实把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末梢,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全社会,筑牢群众工作组织基础。要强化村(居)委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在全社会推行社区化管理、社区化服务,把各级社区、村庄建设成为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全民广泛参与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作者简介:
冯振东(1966-),男,陕西延长人,中共富县县委书记,主要从事社会管理与行政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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