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整治
A. 说明巴尔喀什湖渔业资源衰退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治理措施 地理选修环境保护
水域面积缩小,湖水盐度升高,退耕还牧还草还林,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农业,减少流域内人类活动耗水量。然后再具体套用一些材料里面给的信息!
B. 如何进行河道维护与整治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提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
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设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第十二条 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第十三条 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
水利部门进行河道整治,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的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部门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
在国家规定可以流放竹木的河流和重要的渔业水域进行河道、航道整治,建设单位应当兼顾竹木水运和渔业发展的需要,并事先将有关设计和计划送同级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
在堤防上新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确定。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十七条 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计划部门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河道岸线的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八条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因修建水库、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移民安置和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河道为边界的,在河道两岸外侧各10公里之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单方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二十一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在防汛抢险期间,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上堤。
因降雨雪等造成堤顶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但防汛抢险车辆除外。
第二十三条 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二十六条 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逐步退田还湖。湖泊的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禁止围垦河流,确需围垦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 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
第二十九条 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非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
第三十条 护堤护岸林木的,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
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三十一条 在为保证堤岸安全需要限制航速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交通部门设立限制航速的标志,通行的船舶不得超速行驶。
在汛期,船舶的行驶和停靠必须遵守防汛指挥部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山区河道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街自然灾害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地质、交通等部门加强监测。在上述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在河道中流放竹木,不得影响行洪、航运和水工程安全,并服从当地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在汛期,河道主管机关有权对河道上的竹木和其他漂流物进行紧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向河道、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章 河道清障
第三十六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三十七条 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C. 采取哪些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
一是加大对渔业水体污染整治。水质严重污染,是渔业资源的致命“杀手”,应重点加强污染源治理,加快建设沿海城镇、沿江两岸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完善江河、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与评价体系;加强对江河、海洋研究、监控和预报,建立江河、海洋监控区;鼓励非政府组织开展江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加强江河、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建立健全江河、海洋渔业资源监测制度,等等。近年已多次发生因工矿企业排污造成严重的渔业水质污染事故,有的地方是每年重复发生,致使江河区域性的河段或鱼塘鱼类大批死亡。由于工厂的排污是不定期的,渔政或环保部门的取证难度较大。因此要建立渔政机构 “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确保渔业自然资源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是控制近海水域捕捞,养护渔业资源 。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要重视近海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将近海渔业管理列入议事日程。要从实际出发,积极调整产业和作业结构,鼓励开发外海新渔场、新资源。对近海水域捕捞生产实行限制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渔船马力控制指标,不得突破。严格执行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的审批和检验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渔船,要坚决查处。加强捕捞许可证管理,严格制止非渔业生产者从事近海水域捕捞生产。要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渔场环境,保护渔业资源。
三是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渔政巡航执法体系。统筹安排渔政船的出航巡逻,提高渔政船的巡航执法次数和扩大巡航执法的覆盖面,特别是加强对禁止底拖网线内的水域的执法力度。实行联合执法和常规执法相结合,每季度组织全市渔政舰艇进行一至二次的联合执法行动,必要时可联系当地政府、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主要解决重点、难点的问题,吃掉挡在我们面前的硬骨头。一是组织力量查处“电、炸、毒”鱼的行为,些类案件从严处理。二是彻底的清拆滩边定置作业,全部没收定置作业工具,集中给予消毁,三是严格控制渔业船舶在禁渔区线内进行拖网作业,建议逐步取蒂底拖网捕捞方式,为渔业资源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四是加快建设鱼类自然保护区。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应正视自然保护区建设滞后的事实,组织专家和学者及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有关调研工作,以科学的态度,从保护渔业资源的角度出发,制定鱼类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
五是继续做好人工放流增殖工作。为了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已连续多年开展了江河鱼类增殖放流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是,从放流的对象看,多是一些常规品种,缺乏针对性。要组织力量加强对一些江河名优鱼类的人工繁殖研究,以增加增殖放流品种的选择性。此外,要针对部分江河污染严重的实际,有重点地投放一些滤食性鱼类,通过生物治理的方法 ,遏制江河水质的富营养化。
六是加大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渔业法规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一是向全社会广大群众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将范围扩大到水产流通领域。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画册、广告栏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群众尤其是水产品消费者,了解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常识。二是加强宣传各种保护品种和经济鱼类可捕标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抵制违法捕捞水产品的销售,形成保护渔业资源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三是不断增强渔工渔民依法兴渔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渔民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的自觉性。
D. 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中与交通、渔业、海洋等部门存在着哪些突出矛盾
具体你说的是谁与交通这些的矛盾,交通部是最上面,下面是海事局,管理船员,船,港口码头这些的,给你复制些把,我自己写的话写自己知道的写的不完整,我是船员了解的只有海事局,船,港口这些。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国家海洋局职责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定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定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发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至于渔业,交通,渔业部门应该属于海洋局管理的,交通一般海上交通归海事局管理。
E. 电鱼、毒鱼、炸鱼是违法行为,请问对这样的行为如何处罚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渔业整治扩展阅读:
案例:中厂镇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为切实保护好红石河流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建设名副其实的“美丽红石河、幸福中厂镇”,近日中厂镇就辖区内出现的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联合派出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各村主任、河道保洁员为成员,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夯实责任人,构建了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行动组织有保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单、干部入户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违法捕捞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加入到保护生态环境队伍中来。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各级“河长”、“警长”、河道保洁员按照分工要求,加大对重点河段、重要时间段的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违法行为及时向派出所或村委会汇报,全力遏制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
加大惩处整治力度。加大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对一经发现有电鱼、毒鱼、炸鱼行为的人员将从严处置,对专项行动期间收缴的各类违法违规捕鱼工具进行集中销毁,形成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和有效震慑。
F. 为什么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要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将开展七个专项治理行动。种植业将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畜牧业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瘦肉精”、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畜禽注水或注入沙丁胺醇等违法行为,落实奶源监管措施,加强饲料供应、奶站监管等;渔业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农资打假要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同时,全面推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抓紧搭建全国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三品一标”建设和管理,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基层监管体系建设。
G. 长江流域由来已久的“飞网渔业”被禁止,发生了什么
因为农业部正式宣布,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流域各地的重点水域也将相继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时期。其实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有助于恢复生态环境,减缓生态环境的恶化。
当长江流域这一区域的水深环境恢复以后,可以通过恢复程度进行适当的开展渔业活动,通过比较科学且规范的捕鱼活动,达到合理利用长江流域这一区域的生态渔业资源,提高资源的合理利用化,增加水生资源的长久发展。
H. 海洋污染如何治理
我国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
1)建立健全海洋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自197 8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海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一系列海洋和涉海法规,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涉海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海洋管理和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防止和控制沿海工业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三是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进行专业处理和就地处理,禁止工业污染源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四是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五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3)防止、减轻和控制沿海城市污染物污染沿岸海域环境。包括调整不合理的城镇规划,加强城镇绿化和城镇沿岸海防林建设,保护滨海湿地,加快沿海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增加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和脱磷能力。
4)防止、减轻和控制船舶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在渤海海域,启动船舶油类物质污染物“零排放”计划,实施船舶排污设备铅封制度。建立大型港口废水、废油、废渣回收与处理系统,实现交通运输和渔业船只排放的污染物集中回收,岸上处理,达标排放。
5)防止、减少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制定海上船舶溢油和有毒化学品泄漏应急计划,制定港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建立应急响应系统。目前,《中国船舶重大溢油事故应急计划》已经完成。今后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6)防止和控制海上石油平台产生石油类污染物及生活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做到油气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符合该类功能区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不对邻近其他海洋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开发过程中无重大溢油事故发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应制定溢油应急方案。
I. 海洋渔业系统三打一整治工作总结
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没有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