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智慧
A. 如何认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治理理念的高度升华
治理是一门驾驭和引导社会和组织的艺术,它决定权利如何应用,决策如何做出,居民或利益相关者如何参与的结构之间、过程之间以及传统之间的互动。治理不仅决定走向哪里,而且也决定谁应当参与决策和以什么样的资格参与。国外的经验研究表明,公共对话与政府的信任度之间有明显关系,公共参与可以提高政府的信任度,公共对话能够提高经济运行效能。
在社会管理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的制度结构或关系,不只是政府内部的结构和关系,还包括社会部门的结构和关系;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影响只是众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事情越复杂,政府的局限性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相信:公共关心的重要问题,包括环境问题、信息和通讯技术发展问题,非常复杂,以至于不能仅仅依赖政府单独决策。这样,一个好的社会运行方式,还必须包括社会的广泛参与,即以社会治理替代社会管理,唯此,才能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既节省成本有效率,又能提高效能促进社会和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管理发展为社会治理,适应了我国新时期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在新时期的新期待。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没有彻底厘清,政府越位、缺位和不到位,人民群众不能公平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尤其是个别官员腐败和官僚主义,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甚至在很多方面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积极性,对于党和政府倡导的很多事情缺乏参与的热情和活力,对于关系国家发展、民族存亡的重大问题,许多人在很多时候麻木不理、袖手旁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如果失去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参与,注定难成功。因此,如何激发人民群众的热情和活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直面的问题。
另一方面,社会公平问题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表现在人们的行为和心态上,并时而通过一些突发事件表现出来,它导源于政策、法规、机会、公共资源、生存发展环境诸多方面。如何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实属当下人民的最大期待。改革开放35年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但是,老百姓对社会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仍心存疑虑,各种极端行为时有发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尤其由于利益格局不合理引发的过激反应日趋凸现,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医患冲突、环境事件,经常成为人们关注的新闻热点和焦点。不得不承认,利益格局调整是当前社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改革难度之大,问题之多,矛盾之复杂,涉及人群和部门之广泛,实为改革开放以来之最。深化这些“难啃的骨头”的改革,需要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需要完善的社会治理方式和高超的社会治理水平。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需要改革和更新当前的治理模式
过去的35年发展中,中国社会的治理和体制结构一直在不断变化,主要表现在:法治在替代人治;立法与执法的分离;部门之间的壁垒在打破;分权使地方领导获得更多的权力;公众越来越多参与立法、执法和政策制定。但是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目前差距尚远,改革和提升的空间很大。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鼓励社会各个方面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各种挑战层出不穷,严峻危机时有发生的形势下,探索新的社会治理模式,避免社会治理危机或通过社会治理避免危机,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政治家、企业家和非营利部门领导人共同面临的课题。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通过社会治理提高组织效率、避免组织危机,保持组织、国家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和全面发展,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基本趋势。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不断完善决策模式。在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格局中,如何引导社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避免曲折,避免危机?这需要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治理是一个国家开发经济和社会资源过程中实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时也是制定和实施决策的过程。所以,治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动。政府首先要意识到:重视公众利益并不意味着要约束政府,但是政府应当与其他角色包括媒体、一些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分享共同利益,在基本的公共问题上要保持一致。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适应产业革命变革,不断改革社会体制。社会治理要努力适应世界范围内的产业革命和产业升级这一新的形势,努力实现与时代同发展。目前,全球范围内的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探索阶段,主要在两个方面酝酿突破,其一是针对社会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和平台,在交流和碰撞中形成新的理念和方法,参加交流和碰撞的部门包括非营利组织、企业、政府、专家学者、职业服务供给商、创效评估人员等。其二是在传统的金融体制内,植入社会和环境效果评价,引导私人资本进入社会和环境领域,产生了诸如社会创效证券、小额贷款、小额保险等新的金融产品和组织形式。这些创新活动依赖于社会体制改革,所以,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创新是不可分割的。当前,必须把改革与创新有机结合起来,顺应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观念和行政治理模式的变革。换句话说,需要更加深层次的改革。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必须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司法公正,使法律成为社会公平正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坚强后盾。以下的问题是首当其冲的。
一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必须明晰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各自的责任。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规和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使各种社会活动、居民的公共参与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内进行。社会要通过居民的参与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秩序与活力统一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是要敢于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解决人民群众在社会领域中遇到的各种切身利益问题,以及感触最深、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敢于碰社会领域中的硬骨头。要努力消除传统社会和文化中长期积淀、阻碍国家现代化的障碍。在现实社会中,官本位和泛行政化趋势是亟需改革的一个领域。官本位和泛行政化的触角已经遍及教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甚至居民生活等领域,它使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侵蚀社会的公共生活,破坏了社会和谐和公共参与的基本价值——平等和公正,挫伤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大力度改革计划经济中遗留的阻碍社会和谐的因素。经过35年的改革发展,人民群众希望看到的是富有成效,公平正义,政治清明的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就是要通过反腐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群体之间的差距,完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使全体人民能够自由迁徙,安居乐业。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决策机制。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要求民主决策和自我治理的诉求会越来越高,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就要求改革和完善社会事务的公共决策机制。与改革开放初期比较,当下的改革面临的矛盾更多,更加复杂,尤其是涉及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利益格局调整,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正如毛泽东同志在20世纪50年代就指出的,“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都由他们自己来办,我们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好办了。”在一个社会结构单一的时候,决策者可以像指挥军队一样引领社会前进。当利益格局复杂、社会诉求多元以后,要把更多的决策交给社会去博弈,交给社会组织去负责,要相信社会的自治能力。
B. 谈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辩证关系
坚持和完善中国抄特色社袭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凝结着党和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2)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智慧扩展阅读: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
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C. 什么是为世界高等教育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
国家启动实施的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战略,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战略举措,它既是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我国逐渐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过程中,我国高等教育在世界舞台上展露实力与自信,并率先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必然要求。
可以说,“双一流”建设,是为世界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的重要举措,它体现的一个重要价值意蕴是对当前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中心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发展模式和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超越。
“双一流”建设不能简单照搬“世界一流”标准
中国的“双一流”建设,需要体现对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中心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发展道路的历史性超越。
“双一流”建设需要与国际接轨,用国际可比的指标来衡量。“双一流”建设强调“世界一流”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从西方发达国家建设世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经验的视角来探寻我国“双一流”建设道路,完全走西方发达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发展模式。我们的“双一流”建设必须超越这种发展道路。因为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这些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因此,“双一流”建设不能简单地照搬“世界一流”标准,还需要以中国特色为统领,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要考虑如何建立由中国主导的世界一流高等教育体系,为世界一流高等教育提供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
美国著名学者阿特巴赫曾运用依附理论来分析全球高等教育的不均衡发展现象。他认为,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在全球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中心与边缘关系,是由世界各国的不均衡发展所决定的。位于中心的发达国家在基础设施、学术平台、政策法规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位于中心的发达国家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在世界科学发展、学术研究、知识体系中处于领导地位,而位于边缘的发展中国家的大学则依赖于和处于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心的发达国家的世界一流高校进行知识交流和人才培养。
教育部已在9月21日上午公布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包括A类36所,B类6所;原39所“985工程”高校全部入列,另新增郑州大学、云南大学、新疆大学3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原“211工程”高校全部入列,新增25所非“211工程”院校。从这份名单看,“双一流”建设体现了在肯定以往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基础上稳中求进、平稳过渡的特点,以及以学科为基础,不搞终身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身份固化,体现了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导向,激发了建设活力。
人才培养永远是高校的首要职能
由于“双一流”建设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在进行“双一流”建设时也要防止可能出现的一些偏差和误导。
“双一流”建设要防止对一流大学功能作狭隘化的理解。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的职能不断扩大,逐步由人才培养扩大到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高校之所以称之为高校,人才培养永远是首要职能。但是因为人才培养的周期长、成效难以测量,所以在现有评价体系中往往容易被弱化甚至忽略。人才培养是我国具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基础的大学对国家的重要贡献,它应该构成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特色的一个起点。“双一流”建设要关注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逐步影响和发展形成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带动高校其他工作。
“双一流”建设要防止因过分强调竞争而加剧区域高等教育发展失衡。“双一流”建设不搞终身制,将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将根据建设周期对高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这必将进一步加剧高校之间的竞争。因此,在“双一流”建设中,虽然强调竞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但对中西部地区一些高校和学科,可能根据世界一流的标准来衡量,还达不到要求,但是国家战略需要,培养一流人才需要,我们仍然应该加强建设。
从历史经验看,我国一些一流学科甚至一流机构,有的当时甚至是一张白纸,但根据国家需要建设起来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仍然有许多与世界一流还有很大差距但是国家急需建设的学科领域,对这些学科我们应该加强建设。在这个意义上,从国家战略需要出发,对中西部地区一些居于国内一流的高校和学科,可以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将其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计划,并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以防止和避免区域高等教育发展失衡的进一步加剧。此外,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也必须考虑其与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之间的关系。要通过“双一流”建设,推动各地区、各层次、各类型高校和学科的发展,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作者陆根书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主任)
D. 如何准确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取得的最新成果,其视野宽阔、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意义深远,自提出就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3、从治理主体角度讲,有效的治理,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
4、从权力运行角度讲,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
5、从组织结构角度讲,有效的治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
E. 如何认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请参考:
一、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念的新变革
随着经济发展、公民社会的不断成熟,我国原有的全能政府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状况。我国必须逐渐转变治理方式,逐步实现政府的有效限权、放权和分权体系,构建国家与社会的共同治理模式。政府与社会在对公共事物的管理中达到权力制衡、互相合作、协调互补的稳定状态,必须坚定积极地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对此我们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强调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十七大报告在进一步强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同时,明确提出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强调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彰显了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党中央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确立社会与国家相对应的政治地位奠定了扎实基础,为构建国家与社会共同治理模式提供了制度支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治理问题提到总目标的高度,强调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问题,意味着党的执政理念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转变为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这显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
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现代化是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理想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不断认识的结果。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是党和人民不懈奋斗的目标。从我国现代化进程看,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职能越位、缺位问题依然突出,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现象依然较多,人治代替法治问题依然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我们党以制度现代化推动国家现代化的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可以使党和政府及时更新治理理念,通过创新和完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各项制度机制和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国家治理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制度的重要作用,用法律和制度促进并保障各项目标的实现。
F. 怎样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正确理解、科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要避免几方面的认识误区。
第一,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在不同领域发挥治理的主体作用,这种主体性的发挥不是绝对的,单向的,而是相对的,是互动与合作的。比如在群众自治领域,无疑需要给社会组织和群众提供充足的空间和广阔的平台,但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各主体依法高效运转的同时,强调纵横交叉协作,从而形成政府间、部门间、公私间的跨界协作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要义。
第二,治理体系的运行方式不单是自上而下的,而是既有从上到下,也有从下到上,甚至可以横向运动。自下而上的治理方式,有利于加强顶层设计,根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对抗性做法,实现政策不走样、不变味;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有利于“摸着石头过河”,实现地方层面的改革创新,降低改革风险与成本;横向运动的治理方式,有利于不同主体间的互动、走访、学习,实现协同效应、整合效应、创新效应。
第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过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全面深化改革是全国人民的大事,不仅需要党中央的科学决策和部署、政府的推动和法律法规的规范,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积极参与和主动作为,从而更好地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地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