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出社会治理新路
Ⅰ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出自哪里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在正规的历史典籍中并没有详细的记载,知识在民间流传的一句俗语,意为自讨苦吃,不懂变通,这句话适用的语境往往是坏人做坏事而不想被好人阻挠而对好人说的话,这时候好人一般是身陷坏人的囹圄。
“天堂”二字并不是局限于西方文化,最早在唐代时期,唐代惠能《坛经》:“一切草木、恶人善人、恶法善法、天堂地狱,尽在空中。”武则天也将自己的礼佛堂称为天堂。基督教在唐代时期传入中国,但也因为文化差异,中国也称“天堂”为“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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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一词的最先流传,出自于基督教。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如下:
基督徒的核心信念在于:上帝在耶稣之肉身中临到人类的感性世界,而耶稣关于上帝的本质以及人类存在的可能性之问题的宣告,则使其历史生命成为人们信奉的圭臬。这也是基督教的核心启示之一。作为完全的神上帝,也是完全的人。他的一生是完美无缺的模范。
没有罪性,没有过犯,因对世人的大爱,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承受莫须有的罪名,在当时的统治者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阴间。 基督教相信十字架彰显了上帝的大爱和救恩。
耶稣在被埋葬的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可以说没有耶稣基督的死里复活,就没有基督教。复活后的耶稣在40天之久向门徒们显现,讲述上帝国度的事物,后来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基督徒相信并盼望耶稣再来,也就是世界的末日的审判与新天新地的降临。 基督教相信上帝一直呵护,领导着人类历史的进程,他的审判随时都在进行,只是在历史结束的时候达到高峰。基督徒要衷心坚守上帝的律法和旨意,完成上帝所交托的传播福音,治理全地的使命。
基督教相信圣灵,认为圣灵是赐生命的主,从父与子而出,与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相信被圣灵所赐的新生命,并能因此获得重生。重生也体现在父上帝的拣选,子基督的救赎,圣灵的更新。
基督教不仅关注个人的拯救,更关注群体的发展,基督徒个人是不能与上帝建立完美的关系,只有在爱人如己中才能成全爱神的诫命。
基督徒的成长离不开教会,教会被称为是一切敬诚之人共同的母亲,是神圣而圣洁的,也是公义而普世的。教会并不限于某一个地方,而是遍布全球,教会因对上帝及其真道的认信,联合一致。
基督徒相信自己都是基督的肢体,都因基督的宝血和福音,在基督里追求成圣的人。上帝因基督救赎的缘故,不再记着人类的罪,而是仁慈的将基督的义分享给人类,将人类永远不被定罪。
基督徒也相信,在死后不仅灵魂立刻被带到基督那里,我们的身体也要因基督的全能活过来,再与灵魂联合,并与基督荣耀的身体相似。基督徒相信被圣灵充满的人,他的身体称为圣灵的殿堂,不再顺服肉体的私欲。
基督徒相信在基督里没有死亡,只有永恒的快乐。永生就是蒙上帝拣选和保守永远在主耶稣里。是上帝的恩赐,是因着上帝的拣选和预定,耶稣基督的救赎从圣灵里得到新的生命。
基督教认为当自己相信这一切的时候,自己就在上帝面前,在基督里称义,并且承受永生。 但这本身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努力,而是因为上帝白白的恩典。
基督教将其信仰的全部真理和核心归纳为爱上帝和爱人如己这一最根本准则,视爱之律法为最大的律法。彼此相爱也成为新约圣经中的核心命令,并认为这种灵性真爱和神圣集中体现在基督耶稣身上,因此也被称为爱的宗教。
Ⅱ 简要分析依法治国的国家治理道路的重大意义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和发展目标,依法治国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促使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应运而生,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依法治国的内涵。在新的形势下对依法治国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解和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们党的重要价值目标
法治是一种治国之道,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观念,法治或人治的取舍实质上是一种价值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依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治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并被视为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是我们党就治国方式作出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价值选择。把法治设定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意味着法治不仅被当作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成为党和国家所追求的一种价值观念。
二、依法治国在本质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法治是被世界各国长期的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办法,是全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世界文化的进步。就社会主义中国而言,法治针对的是权力的滥用,它反对特权,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法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因此,依法治国本质上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取向,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也是衡量我国法治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我们立法和执法的整个过程都要体现和服务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掌管国家权力,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监督法律的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党组织推荐的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须经人大认可。党领导、指导立法,但又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依法治国既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要求党通过法治来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从而避免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必须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在当前的情况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职能和作用得以真正实现和充分发挥。
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坚持依法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以德治国的基本含义和要求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中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律以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培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修养和思想觉悟。两者具有共同的社会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就是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服务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经济文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就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言,法治与德治历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我们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做到德治和法治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片面强调法治而忽视德治的思想是错误和有害的。法治以德治为基础,良好的道德风尚是法治有效性的社会基础,只有法治和德治并举方可长治久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
继续追问: 第二个呢
补充回答: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并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渡性质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经济上,由于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因而必须实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领导作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
(2)在政治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领导权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
(3)在文化上,实行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所谓民族的,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独立的、带有中华民族特性的文化。所谓科学的,就是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的一致。所谓大众的文化,即是民主的文化,这种文化是为人民服务的文化。
Ⅲ 新时代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体现了怎样的精神
泱泱大国,在21世纪,我国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做的非常成功,这不仅归功于国家领导人的带领,还因为我们养成了包容尊重的心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世界的多元化……我们提倡一切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的政策,这也是中国的精神所在。
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上下之益,在能相济。
在这个新的时代,我们共同沐浴着和煦的阳光,共饮着同一泓水,在一个庞大的时间之城里我们盘旋、穿行,将一个个分裂的板块,无形中连接在了一起,我们都共同的发展着。在我看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包括三方面精神内涵,它同时也彰显着中国的责任感与力量,它既是对外,也是对内,既是对人,也是对国。
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从对外开放到“一带一路”倡议,从对外援助到推动全球抗疫,中国在国际事务治理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一带一路”东连亚太经济圈西接欧洲经济圈,跨越高山深海,沟通着国与国。
一个国家的政治策略,军事裁决亦可以使多个国家受到影响,如中国的一带一路,带的不仅是中国一个国家,更多的是使周边地区得到共同发展。当下,疫情席卷全球,没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没有一个国家能独善其身,没有一个人不需要学会防护措施。
各国只有齐心协力,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创造发展机遇,树立起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繁荣的未来。
Ⅳ 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如果说工业时代的奥秘是分工,那么互联网时代的奥秘则是融合,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合作。这就要求我们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的特色,也是我国的优势。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我们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发展不均衡的国家,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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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
一是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社会,只有政府和社会携起手来,才能建设好安全家园。要在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
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优模式,应该回应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我国传统文化中推崇直觉、感性思维,习惯于对事物进行模糊的归纳,严谨、理性、体系化的实证研究不够。这种思维方式容易导致粗枝大叶、大而化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实、推崇理性。
参考资料
人民网-《人民日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