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建设
❶ 如何通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社会治理体制占有重要位置,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实现“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目标要求,就必须重视社会治理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实现社会治理的“五个转变”。
实现社会治理思维视角从“国内”到“全球”的转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把社会治理当成纯粹的国内事务,没有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思考社会治理问题。进入21世纪,我国的社会治理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国际合作的日益频繁,加剧了各国的文化冲突,极大改变了政府社会治理的环境;大规模的人员、资源、信息、资本快速跨国流动,加速了风险传播,放大了危机影响,增加了社会治理难度;民主行政、责任行政、服务行政、回应行政等理念深入人心,冲击着政府社会治理的传统观念,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形成挑战。在这一潮流下,任何一国的社会治理都不可能孤立进行,“全球治理”给“国家治理”带来了新的冲击。这就要求社会治理体系从一个封闭式的治理结构转向开放式的治理结构,并从“全球”的角度来考虑社会治理问题。经济全球化给社会治理带来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使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社会治理理念推动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在树立“全球”思维的同时,还要主动防范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在国内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意识形态管理,深化公民国家意识、社会整体意识,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形成法律法规、社会道德、文化传播多位一体的安全防范布局;在国际上,要进一步加大中国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形象,在涉及国内社会治理的问题上坚持原则,坚决杜绝任何外来势力干涉,依据本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实现社会治理主导理念从“利益”到“价值”的转变。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公共性和社会性决定了其价值取向与单纯的经济管理活动追求个人利益、部门利益、集团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截然不同。我国过去30多来年的公共管理,是以物质利益为导向的公共管理,实施的是“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方式,实施社会管理过程中,没有完全做到以人为本。在利益导向的社会治理理念下,社会风险不断增加,社会矛盾不断累积,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管理失灵状况。在此背景下,建立实现多元价值追求的复合治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和治理实践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和谐成为应然选择,调整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善治”的社会治理目标。
实现社会治理功能定位从“维稳”到“维权”的转变。“维稳”与“维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两者是辩证统一的。“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由于特殊的国情,实践中,我国社会治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单纯地强调“社会的稳定性”指标,忽视了“社会的公正性”“社会的参与性”等维度,虽然在一段时间内有效维护了我国社会的基本秩序和稳定局面,但也不利于社会活力的释放,导致了影响社会和谐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前,必须顺应公民权利意识大大提高的现实情况,公平保护公民利益,坚持依法治理和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真正防止因为“维权”而产生的“维稳”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实现社会治理主体构成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大政府”架构在一定阶段产生过一定积极效应。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政府的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整体发展。现实中,政府负责等同于政府包揽,从观念到制度都排斥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其结果一方面导致社会自治发展缓慢,公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展缓慢,另一方面导致了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实际上,社会治理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还应强调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体等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需求是多样化的,不同类型的主体有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擅长,因此需要主体的多元化。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下,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公众提供高质量、差异化的社会公共服务,实现从政府单一主体的单向度管理,走向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实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从“刚性”到“柔性”的转变。社会治理既可以凭借法律约束、纪律监视、强迫控制等刚性手段,也可以依靠组织、协调、激励、感召、启发、诱导、协商等柔性方法。长期以来,政府在实施社会管理时,往往习惯于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而对于柔性方法则较少采用和考虑。现代社会治理需要柔性治理思维,变硬约束为软引导,变强制服从为服务感化,变堵截民情为疏解民心,变应急管理为预防治理,变事后干预为事前预防,合理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干预社会情绪,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
❷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推进社会治理什么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❸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创新社会治理体质,要坚
创新社会治理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从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理念。
第一,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
社会要和谐稳定,平安具有极端重要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牢记和谐稳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同邓小平同志的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大道理的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有了新的丰富发展,特别是把平安提到极重要的民生高度,是对我们党民生思想的创新发展。
第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
”社会是由人构成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顺了、和谐了,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才能和谐稳定。
因此,社会治理要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
第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最主要的就是社会利益矛盾错综复杂。
因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遇到关系复杂、牵涉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怎么样,群众诉求是什么,改革能给群众带来的利益有多少,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
”因此,要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不断打牢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❹ 如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立足于幸福百姓。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立足幸福百姓,坚持将管群众向群众管进行转变,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社会管理创新要增强社会管理合力。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处于中心位置,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社会管理创新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目前我国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在中国的东西部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这种流动对社会管理提出很大挑战。为了更好调动流动人口建设流入地的积极性,要保障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项社会福利,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看守所、司法所与家庭、单位、社区之间的对接联系,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创新。信息时代,网络舆情逐渐成为党和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与传统信息渠道相比,网络信息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但不可否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引导有方,就能为我所用;引导不当,就会深受其害。正因如此,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是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善于引导和调控网络舆情,特别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网民言论要加强监控。另一方面,要完善互联网行业管理制度,完善立法,规范网络监督,依法查处制作传播虚假、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个人,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
❺ 什么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版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权管理,取得了重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❻ 如何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之我见
1、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办建设,配齐配强综治专职干部,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强镇街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力量建设,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2、广泛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立足源头预防,努力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形成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合力。
3、大力推进创新社会管理,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和方式,通过加强服务来提高管理效能。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推行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衔接机制,落实安置政策,发动社会力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落实帮教、帮扶责任。
4、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努力推进科技防范建设。在公共复杂场所、商业金融集中区、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案件多发区域、城市出入口、重点交通道路口等,按照有关标准建立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
5、有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五部委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制度,完善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具体办法和程序,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这是必须重视的工作环节。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对策
(一)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跟街道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做到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持之以恒。
(二)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要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人员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真正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防控体系,下大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
(三)严格执行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制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等各项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并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总之,我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通过上下各级的通力配合,必将开创登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❼ 简述推进法冶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
建设法治社会,要注意人心、行为、秩序三个方面的系统治理。
首先,需要加强价值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社会的根本问题在于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实现人心大治。不仅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着力强化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责任意识,还要多途径、全方位地进行价值观建设,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在这一过程中,要通过基层调整,使治理畅达“末梢神经”。比如,可以考虑通过重新定位社区的法律地位等方式,重塑我国社会的基层组织形态,解决“最后一公里”失灵现象,确保国家与其成员之间的“传感”途径畅通。
其次,在规范行为方面,要通过改进制度,使规范体系更加管用。法治社会建设要积极完善社会领域的法律体系,推动构建和完善社会自治规则,合理配置实施的资源,努力创造实施的条件,保证国家法律和社会规则相互配合协调发挥作用。同时,对于当前社会领域的突出违法行为要予以重点治理,比如市场主体欺诈行为、舆论参与主体造谣诬陷诽谤行为、公权力主体侵犯基本人权的行为、越轨主体的重复违法犯罪行为、争议主体的虚假诉讼和无理缠讼闹访行为,等等,赢得社会有序运行的良好格局。
最后,法治社会建设还意味着以市场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秩序建构。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要强化对市场活动的监管和市场秩序的维护;在培育社会组织的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外部行为的规范和内部治理的引导,通过秩序的建设和维护规范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
❽ 完善什么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内容出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政府包办所有社会事务的传统社会治理方式,要将社会治理从单一主体转向党和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多方参与的共治形态,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应交给社会承担。比如城市绿化、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等领域,都可吸纳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和个人参与。
(8)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建设扩展阅读
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由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构成。其中,组织体系是主体,制度体系是依据,运行体系是路径,评价体系是标准,保障体系是支撑。它们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一体,从而架构起治理社会的互为前提、互相制约与互相推动的社会网络,
系统工程:
首先,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如果存在短板,势必严重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其次,社会治理体系内部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系统,必须科学设计,既不能简单拼凑,也不能抱残守缺。
第三,社会治理体系与其他治理体系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必须瞻前顾后,相互配套。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
❾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要坚持和完善什么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探索、确立并完善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出独特优势和鲜明特征,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绘就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强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长风破浪会有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阔步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中国共产党正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迈步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中国共产党正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实践中,必须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相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在这个探索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起着决定、主导、统领作用,人民群众居于主体地位,起着探索、践行、确证的作用,二者作用相互补充,从根本上是统一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确立、完善发展过程中,党的领导起着根本作用。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确定中国制度探索和建设的根本立场、根本原则、根本方向。根本立场就是人民立场,不忘初心、以人民为中心就表明了我们党坚守根本立场的决心和意志。根本原则就是社会主义原则,无产阶级政党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我们党既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也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而是坚定社会主义原则。根本方向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是建设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人民群众则是中国制度的主体力量。首先,人民群众是中国制度探索的主体。中国制度是在实践中闯出来的、试出来的,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力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社会实践的内在动力。其次,人民群众是中国制度践行的主体。中国制度建构的目的是为了形成公正的社会秩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它的优势要转化为社会发展的力量,其主体是人民群众。最后,人民群众是中国制度确证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社会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先进性都要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得以确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党的领导作用和人民主体作用的统一。党确立根本方向、把握发展规律、进行顶层设计,其智慧源泉来自人民的实践,最终也是在人民实践中得以体现;人民群众的实践方式、探索方法决定于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展现创造历史的伟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改革实践相统一
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作用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展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体现了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改革实践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普遍矛盾,是无产阶级解放的思想武器,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不断改革、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指导思想。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分析具体问题,解决特殊矛盾,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新时代改革中,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指导思想,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我们的改革正是改变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由此,促进生产力发展,也正是通过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改革,建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剧烈变化,随之发生具体政治形势和直接实际行动的任务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就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果忽视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就会变成片面的、畸形的、僵化的东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制度建构中的指导作用正是在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实践中实现的。中国改革实践条件是中国制度建构的根基,它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精神因素,以及中国国情、历史方位等物质条件,它们构成了中国制度建构的出发点和制约因素。随着改革和社会发展,制度建构的文化层面的精神因素不断丰富和创新,中国国情和历史方位也会不断变化,在解决不断变化的中国现实问题和矛盾中,中国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从中国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只有置于社会发展的现实中,才能显示自身的价值、生命力和力量;中国改革发展的矛盾和任务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在改革开放中,我们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将改革实践的经验、方法和成果总结、凝练,上升为制度理论体系,从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与改革创新发展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决定稿》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探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在道路方向上,我们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原则与改革创新相统一,这是中国制度的本质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后,我们坚守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是制度改革的根本和底线,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价值追求的根本保证。偏离社会主义性质,改革就会犯颠覆性的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属性是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等制度形式,都体现了中国制度的社会主义原则,是我们制度改革坚定不移的根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在创新发展中不断彰显其制度优势。它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也有别于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前者使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后者则体现为改革创新精神。离开社会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不能得到保障;回到传统社会主义,缺少创新发展,失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也会失去活力和存在的力量。如邓小平所言,“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探索的过程就是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基本政治制度方面,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实行各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基本文化制度方面,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国制度的探索就是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中国制度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与中国改革实践逻辑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使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巨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