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综合治理方案
⑴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包括哪些内容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任务,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要积极探索农村保洁有偿收费制度,采取政府投、乡镇帮、村级为主的方式,确保农村环卫整治和保洁工作有经费保障。
⑵ 农村社会治安有哪些方面
农村社会治安有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综治工作机制并建立长效机制。在现有制度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规律,进一步健全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的组织机构、责任义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和方法,完善保障措施,使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运转,保持经常。
(二)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维护稳定的积极性,发挥农村人多的优势,搞人防工程,形成人人参与调解纠纷、人人参与治安巡逻、人人参与打击犯罪的局面,构筑起高密度、多层面、立体化的农村治安防范格局。
(三)强化防范措施。借鉴城区治安防范的好做法,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治安防范的做法,尽快向农村延伸。在村口和主要街道安装电视监控设备,采取全方位、全时制的监控,提高农村治安防范的水平和时效。
(四)加大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形式,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法律真正送进农村,可借鉴城市社区的思路使“法律进村”,各村都应建起普法宣传专栏,让村民出门就能学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学校要定期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司法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办法律讲座,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农民遇到的法律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促进农村社会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