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治理办
⑴ 如何治理城区交通秩序
罚钱为主配合拘留等!罚钱是最有效的措施就看罚的巧不巧罚的合不合理罚的恰到狠处!
⑵ 城区43条(段)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陆续全面动工
14日下午,我市城区大小鳌溪排洪渠施工现场,1台拉森钢板打桩机、1台挖掘机、2台小专型压路机同时属作业,发出施工的轰鸣声。据项目现场负责人周军介绍,大小鳌溪排洪渠截污工程正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剩下的42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也进入全面动工准备阶段,后续将陆续动工。
周军介绍,施工过程中,拉森钢板打桩机先在排洪渠周边打下钢板桩,然后再由挖掘机挖掘出沟槽,工人做好沟槽基础后才铺设管道,截至目前大小鳌溪截洪渠的排污管道安装已经完成50米。“整个大小鳌溪排洪渠需安装排污管道4000米,预计12月份完成。”周军表示。
据悉,中心城区将陆续启动43条(段)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截污工程、清淤工程、调蓄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系循环和补水等工程。其中东区17条(段),西区5条(段),石岐区11条(段)。白石涌、西河涌和大小鳌溪排洪渠3条河涌整治提升工程,预计今年年底全面竣工。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⑶ 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办法,如何治理渣土车运输
治理渣土车运输建议:
一、工地出入口路面一定要做硬化;
二、出工地前对车身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三、严禁渣土车超量装车,严控超载上路;
四、确保车辆密闭苫盖,散装原料卸车必须密闭作业,未密闭不能驶离工地;
五、使用新能源或国五以上排放标准的车;
六、强化运输车辆司机培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运输车辆司机环保教育、安全教育,确保运输车辆积极配合区域限行、执法权检查。
⑷ 如何写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城乡环境、构建和谐日照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整体策划、协同推进”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为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打造具有日照特色的国际水准滨海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0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重点是村镇环境、旧城区整治改造和“门外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落实,突出抓好旧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滨海地带、窗口部位的环境整治,继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主要搞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开展城中村、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按照“充实新市区、改造老城区、突破结合部”的思路,坚持新、老城区统筹发展,积极推进城中村、旧城区、居住小区及小街小巷、排水沟整治改造,加快城市建设由规模膨胀向内涵提高转变,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达到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存量土地、增强城市功能的目的。按照《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统筹考虑村(居)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调动区、街道、村居的积极性,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在继续推进东港区湖西头村、万平社区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东关南社区、文化路社区、高家岭村等13个村居的改造;开发区选定东韩家村等4个村居进行改造。力争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重点区域的改造。以硬化、绿化、美化、生活配套为重点,对兴海小区等旧居住区进行整治,对石臼凤凰北街等10条小街小巷及南小庄西排水沟等10条污水沟进行维护改造。加强居住小区环境整治和物业管理,做到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网,排水、排污管道通畅,路面平整,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环卫设施完备,配备专职保洁人员;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晾晒架、遮阳篷等,不得乱设摊点、乱贴乱画、乱搭乱挂;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品配置得当,合理设置休闲与健身设施,增加绿地的可亲近性,积极争创“花园式小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二)扎实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坚持资金向村镇倾斜、公共服务设施向村镇延伸,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实抓好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坚持先规划后整治,年内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乡镇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镇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0%。在规划指导下,切实搞好村镇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支持引导,各区县政府、各乡镇安排好配套资金,推动村镇加快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载体服务功能; 加强村镇环境卫生管理和人居环境建设,以“三清四改四通五化”为重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卫生洁具,从根本上解决“三大堆”和“脏乱差”问题,改善村容村貌;按照鲁苏省际边界地区规划,继续搞好边界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边界出入口的节点城镇和沿204国道、同三高速公路沿线的村镇和边界村庄,搞好整治区域以及沿线防护林区域绿化、可视范围内河道整治、山体及护坡治理和违法违章建设拆除,尽快将边界地区日照区域建设成管理秩序好、人居环境新和能够反映日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水平的文明精品带。
⑸ 从专业人士的角度回答关于城区噪声治理的建议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荆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决议
(1999年3月25日荆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荆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荆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会议认为,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后,指出了我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这对于加强我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治理,提高中心城区市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市民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这个《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执法主体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执法责任,建立责任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体市民参与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市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法律的实施。
二、严格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凡是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经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后方能兴办。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不得核发相关的经营证件。
三、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对《议案》中提出的商业、文化娱乐和交通等噪声的污染问题,市政府要引起重视,并在中心城区内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市环境保护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管理,该禁止的禁止,该规范的规范,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以保证我市中心城区的市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